《后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后唐- 第7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而这时间,那十四杀手这就情况不妙。狼群发疯一般的冲过来,几头狼围攻一个杀手。这些杀手只能疲于应付。终于有一个杀手被狼咬住脚往外拽。虽然他还是把这狼杀死,但是自己缺被其他的狼扑上来咬死。
围住柴瑞和李可馨的圈子出现了裂口。
狼群看到中间有两个人,狼群很敏锐的发现,这两个人是最弱小的两个人,只要冲散防护圈,就可以杀死这两个人。
就在防护圈出现缺口的那一刹那,一只狼溜了进去。不过好在其他的杀手马上缩小圈子。而这一只狼,进来只能是送死。对付不了外面的狼群,还对付不了一只吗?不就是一只大狗而已,杀了……
柴瑞抡起剑,没章法的对着那只狼就乱砍。很快狼就被砍死。
血腥味越来越重,远处的狼群闻到这股浓烈的血腥味也纷纷的赶来。狼群的数量反而在增加。
而柴瑞这边,人数开始减少。已经死了一个。而且两个被抓伤。虽然伤势不重。但是流血过多,也会有危险。那些血腥的气味,只会让狼群更加疯狂。受伤之人,必定会遭遇更猛烈的进攻。
果然,这两个被抓伤的杀手,一个被狼群撕裂,一个右手被咬住。要不是柴瑞上前,砍断那个狼的狼头,这个杀手估计和另一个杀手一样的命运。
柴瑞虽然不会武功,但是柴瑞会乱舞。柴瑞那着剑乱砍,一时间那些狼还不能近身。
又有一个杀手被咬伤。
此时,防护圈已经散了,狼群开始冲了进去。
而此时,这些杀手只能各自为战。对于杀手而言,这样他们算轻松了。只要给自己腾跃的空间,那些狼群还是伤不到他们。而那两个受伤的则和李可馨三人背靠背。
情急之下,三人考虑都没考虑就相互的依靠。这两个杀手都被咬伤,如果单独的话,迟早会被狼群撕成碎片。不过三个人的话,情况就好多了。无论狼群从哪一面扑过来,都有人击杀,而且还可以相互照顾。
至于柴瑞,那可就惨了。已经被狼逼离了那些杀手。而且离风灭和凌瑶也越来越远。虽然也杀了几只狼,但是柴瑞的胸口仍被狼爪给抓了一下。好在冬季衣服甚厚,没有造成多么严重的伤势,只是在肉上划了几道伤痕。
柴瑞的情况越来越不妙。又有一只狼从后面对着柴瑞的右脚就咬过去,好在柴瑞眼疾手快躲了过去,可是脚下一划,人却摔倒在地。
“柴大哥……”
“柴瑞……”
“柴大人……”
李可馨、凌瑶、风灭看到柴瑞摔倒在地,不由得大喊起来。在狼群面前摔倒,其结果只有一个。而这个结果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看到柴瑞倒地,所有的人都意识到柴瑞离死已经不远。
一只狼趁着柴瑞摔倒之际,猛扑了上来,双爪压在柴瑞的肩膀。这只狼,张开自己的血盆大口,正准备对着柴瑞的喉咙咬下去。
柴瑞都感觉到生还无妄之际,这只狼突然倒地。一只箭,从狼的左眼穿入。紧接着无数的狗叫声穿来。
听到狗叫声,柴瑞从来没有觉得有今日如此的亲切。紧接着,数只狗从柴瑞的身上跃过,扑向狼群,和那些狼撕咬在一起。
虽然狼多,但是现在狗更多。
柴瑞缓缓的坐起来,回头一看,后面数百的牧民,正骑着高大的西域马赶了过来。而且,身边都跟着四五只狗。
有了大量的狗群的加入。形式就成了一边倒之势。风灭、凌瑶此时处理掉自己身边的狼之后,就连忙赶到柴瑞身边。而那些杀手也慢慢的向柴瑞靠拢。
单独一只狗还不是狼的对手,但是几只狗四面八方的围住一只狼,就占据绝对的优势。

第一百六十五章 库桑的鹰

有了牧民的加入,形势逆转。狼群在扔下大量的尸体之后,纷纷的撤走。看着满地近三百的狼尸,那些牧民非常的高兴,把所有的狼的尸体都搬了回去。
柴瑞不明白,这些尸体要搬回去干什么?
牧民这才告诉柴瑞:“这些尸体必须搬走,否则几日之后这里会聚集大量的野狼。夜晚,这一带都不会安全。如果这里已经被清理,狼群自然的会离开这里去新的地方寻找猎物。”
看来,这些牧民和狼群打交道的次数太多。看那牧民的样子,小心而谨慎,一看就知道,肯定受过狼灾的袭扰。
好不容易遇到了人,柴瑞等人自然的跟着这些牧民而去。
来到牧民居住的地方,柴瑞知道,自己来了典合城管辖的范围。典合城原本是大唐的领地。现在已经被自立为国,成为西域诸国当中的一个。
典合城,位于且末河以南。且木河就是通往罗布泊的重要河流。不过典合城离罗布泊还非常的遥远。典合城以北就是无边的沙漠。好在柴瑞等人没有走进沙漠当中。否则的话,在那里遇到狼灾的话,柴瑞等人除了凌瑶和风灭之外,基本上都死定了。
走到这些牧民的居住地方,柴瑞感觉这些人都非常的热情。虽然西域诸国和大唐兵戎相见。但是西域人民和汉人矛盾还不深。经常有商人带着丝绸,茶叶,瓷器、铁器来到西域。只要在这些汉人的手中,他们才能换的那精美的丝绸,那精美的瓷器,还有生活必须的盐。还有那些甜美的大米。而那些商人也把他们多余的毛皮买走。这也差不多是这些牧民的唯一收入来源。
虽然他们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基本上用不到什么银两。但是有些东西还是得用银两才能买到。典合城内,一切还必须用到银两。
所以西域百姓对汉人并不厌恶。虽然有些汉人非常讨厌,耍小心机,在交易的时候总是占他们的便宜。但是大部分商人还是非常的诚信。
见到柴瑞等人进了寨子,他们还以为又是汉人的商人来了,纷纷的把自己家里的那些上等毛皮拿出来,打算换些日用品。可是听说他们不是商人的时候,只能无奈的把毛皮,肉干放了回去。
不过那个大个子库桑大声的嚷嚷说:“各位,别小看了这些汉人。他们就这十几个人,面对四百多狼群,却只是死了两个人,伤了几个人。而且狼群却死了两百多头。”
“怎么可能?”那些牧民非常的吃惊,“吉尔,我们最出色的猎人,也不能单独面对五头以上的狼群。而他们十几个人却要面对数百头狼?怎么可能杀那么多。”
库桑哈哈一笑,对着那些牧民说:“大家看看,这就是他们杀死的狼。这里足足有三百匹狼,我们这一个月都可以不用打猎了。”
这些牧民看到那么多头狼的尸体,纷纷的涌了上来。在族长的安排下,家家户户都领了狼的尸体回去。剩下的几十头,族长命人留给柴瑞。
柴瑞微微一笑,对着族长说:“这些东西,我们用不着。还是留给你们部落的人吧。”
这些少数名族,生性豪爽。既然柴瑞如此说了,他们也不客气,高高兴兴的把这些狼给拔了皮,然后把狼腿砍下来,放在火架上烤。
好久没有吃到肉了,柴瑞等人都快忘了肉是什么味道。
柴瑞连忙抢过烤好的狼腿吃起来,就算没有调料,柴瑞吃的夜觉得非常香。其实狼肉不怎么好吃。比狗肉硬很多,而且感觉很老又难嚼。不过对于柴瑞这个长时间没有尝到肉味的柴瑞来说,这已经算是美味了。
经过多日的相处,柴瑞知道了该如何在大漠中度日。出门在外,新鲜肉食绝对不能带的。非常容易腐烂。要出远门,就带上晒好的肉干。想要吃的时候,就用水煮沸,放在里面再一起煮上一段时间即可。而且还可以把已经烤熟的肉也腌制成肉干,等到想吃的时候,直接放入嘴里嚼。
不过想制成肉干,就必须有大量的盐才行。而直接烤成肉干就剩了很多盐。所以大多时候都是准备已经烤干的肉干。不过这种肉干味道就不怎么样。
而西域这个地方不产盐,只要等汉人商人来的时候才可以换些盐。这些盐都珍贵无比。一般人不舍得用的太多。忽然几只鹰飞过来,库桑扔几块新鲜的狼肉过去。那些鹰争抢着这几块狼肉,然后飞到一边。
“怎么这些鹰会飞到这么来?”柴瑞非常的好奇。
族长很骄傲的说:“这是我们部落的骄傲库桑勇士所豢养的鹰。这些鹰从小就开始养起,而且还要不断的训练。现在这些鹰就是我们部队的标志。没有任何部落里的鹰有我们部落里的出色。”
“如何的出色。”
“我们的鹰飞的更高,看的更远。我们的鹰,天生的王者,不畏惧天上其他任何的鹰种。最主要的是他善解人意,哪里有很多人,都会告诉库桑。甚至哪里狼群出没,都会告诉库桑。”
“这么说,我们被狼群围攻,就是这些鹰通风报信的?”
“嗯。没错,就是他们。他它们看到狼群在慢慢的集结。我们柴瑞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遇到狼灾。这些牧民能够如此快的赶过来救助他们。看来库桑是个人才。能够读懂鸟语,善于训练鹰,这样的人才,放在哪里国家都是会得到重用。比探马更精准的情报,而且还能更快的传回。这些都不是探子可以比拟的。探子,无论隐藏的多好,多么的优秀,都会非常容易被对方的探子发现。而离的太远,什么情报都得不到。每逢大战,唐军的一千探子出去,能回来的不过三百。其他的大多不是战死,就是被俘虏。
如果天上有着自己的鹰,正在暗中窥视对方的动向。那军事上不就无往而不利。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能够避开锋芒,攻其虚弱的部位,则可以给敌人以最致命的一击。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出其不意的攻击往往可以收到奇效。

第一百六十六章 典合城

“过几日,就是火把节。典合城一定非常的热闹。”柴瑞没想到这个大个子还童心未泯。
柴瑞问道:“什么是火把节?”
“火把节,是我们这里的传统节日。因为这段时间,是狼群最疯狂的时候,这个时候,食物短缺,而新生的狼崽子却已经要吃肉了,这个时候狼群捕猎的行动会非常的大,甚至经常发生狼灾。而狼却非常的怕火,为了对方深夜来袭的狼灾,我们都会点燃大量的火把。后来这个传统,慢慢的就演变成了节日。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会举办火把节。”
这里的火把节,和其他地方的火把节大致差不多。不过还是有非常大的差别。
火把节的第一天,祭火。
这一天,人人穿着自己心爱的礼服,各个部落都会宰牛杀羊,摆好宴席,五花八门的肉,又香又甜的酒,宴请所有的人。夜幕降临时,临近村寨的人们会在老人们选定的地点搭建祭坛,以传统方式击石取火点燃圣火。然后,家家户户,大人小孩都会用蒿草扎成的火把,游走于大漠,其用意好像还是在恫吓那些远远注视着牧民的狼群。
火把节第二天:传火。
这日,几个友好的部落之间,会相互传递火把。就好像在祝福对方,今年免受狼灾的袭扰一般。
无论这一天的气候多么恶劣,雪下的再大,寒风刮的多么猛烈。他们都会把自己手中的火把送到对方的部落当中。
火把节第三天:赞火。
当夜幕降临时,人人都会手持火把,竞相奔走。人们将手中的火把聚在一起,形成一堆堆巨大的篝火,欢乐的人们会聚在篝火四周尽情地歌唱、舞蹈,场面极其壮观。而且这一日,在火堆旁,一对对有情的男女,互诉相思。
典合城,这三日,也是一年当中最重要的商贸的日子。各路商贩都会赶到火把节前来到典合城。典合城附近的百姓都会来典合城换取他们想要的东西,或者购买日用品。
而柴瑞想购买骆驼看来只能去典合城了。虽然这个部落里有骆驼,但是数量有限,而柴瑞人数众多,想要买十多头骆驼,只能在火把节去典合城去买。
典合城,离这个部落也就五十多里,骑马的话,上午出发,中午就可以赶到,晚上就可以赶回。
几日后,柴瑞等人离开这个部落,来到典合城。
典合城,并不大,和中原一个小城镇差不多。风化的土城强,看上去远远没有中原那种高大的城墙有威严。西域这边大多都是骑兵,他们之间的战斗也多是骑兵之间的战斗。对于西域人而言,他们就不会守城。骑兵如果打败了,就意味着自己这方已经输了。此时他们大多会选择投降。如果没有深仇大恨,也不会对人赶尽杀绝。因为还有个更强大的敌人还在虎视眈眈的盯着西域。一定西域人之间恶斗不断,就给了汉人机会。等到西域人元气大伤的时候,就只能再次沦为唐朝的附庸之地。
这些西域各国国王都非常清楚,他们之间的厮杀往往都适可而止。所以城墙对于他们来说没太大意义。还有一点,就是他们对于如何建造中原那种高高的石墙,他们也是半知不解。至于城内,柴瑞就感觉进了现代边远的农村一般。
虽然道路不窄,但是两边都是土做的房子,还有些地方已经是断壁残垣。没人的时候还好些,等到人多的时候,就感觉这简直就是农村里的集市。
如果有人骑马而过的话,整个街上就尘土飞扬。
不过就算如此,各地的西域百姓,仍然都赶了过来。看这些人的打扮,大多和柴瑞所呆的那个部落相似。偶尔有些其他服饰的人出现。典合城离玉门、阳关这些地方还算不远。仍有大量的汉人在此居住,所以通用的语言仍然是汉语。
柴瑞他们是午时左右来到典合镇的,典合镇里面已经聚集满了人。一条横贯南北的大街,两边都是小贩、商人。其中大多都是汉人。
这些汉人所卖的都是非常平常之物。什么坛子,什么小玉器之类的,要么就是汉人的一些特产,总之在汉人眼中,就非常平常。至于丝巾,在中原地区的话,也是质量不怎么好的丝巾,这些丝巾大多没什么用处。可是在这里,却成了抢手货。不少男子为了给自己心爱的女子买上礼物而来了这里。而且还不是想买就能买到。
这些丝巾商人,不接受以物易物,而只认银子。一条丝巾三百文银子。这可以买多少盐巴啊。这样质量一般的丝巾,在中原地区的话,最多也就十五文银子。可是到了西域,价格就番了二十倍。还别说,生意还真好。三百文银子,那可是五只完整狐狸的皮毛。虽然狐狸狡猾,但是一个出色的猎人,每年还是可以打到十几只狐狸。这三百文钱,还是可以拿的出来。
“什么?一只狐狸的皮毛都卖不到一百文钱?”柴瑞都感觉震撼。一只狐狸的皮毛,在中原地区卖的话,起码就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