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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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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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乞丐,汽车站火车站广场,候车室里,还有乡下放露天电影的打谷场上,军队的操场等等;但一看见大字报,人立即就本能地往后退缩,仿佛嗅闻到了一种污迹未干的血腥味。这种感官反应,是源于我这辈年龄的中国人特别的童年记忆,源于文革。文革时候我们全太小,四五岁的样子。对那种非人的影像见识太多,却又无从消化,一直淤塞在精神的肠道里。平常不知道,一旦触及,会特别害怕,反应特别大。我当时就想,这帮老兄兄要倒霉了!世界未日。中国汉字,若要想叫它杀人,就用墨汗刷到墙上去,就有一种似乎比刀刃还更吓人,锋利邪恶的感觉,我想这是一名文革男孩对汉字形式的一种鉴定。我幼年就已经尝过这个味道了。我有一半识字课,就是在满世界张贴着的大字报口号上,在大街小巷乱钻乱看中学会的。1966年全城像下了一场大雪般覆满了这类邪恶的满街张贴的纸张。风一吹哗哗作响。到处全是浆糊和没干透的墨汁味道,我从此对毛笔和中国传统的墨敏感。我本能地躲避有这两样东西在的场所,所以我对“龙飞凤舞”这四个字的成语很反感。认为它的骄纵后面颇有一种要人命的危险味道。它似乎暗示了一种很可怕的文化人格。我自然不会去从事书法,我知道这有点因噎废食,就是没办法改变。那年知青绝食也闹了十来天,后来结束了。到了夏天,有一天夜里,很闷热的夏天头,我已经睡了。我想不起来那天怎么会这么早睡,也许是上夜班。我那时已经在县城的一家集体企业的工厂做临时工打工了。初中上了两年,毕了业,就拒绝再上学了,闲在家里无所事事。那天我已睡觉了,睡不着,天太热了,突然听见附近街上有人在弹吉他,声音很响地唱一只歌。啊,在我困思懵懂中听来的这个歌曲,有如天堂里的仙景。有时我觉得,换任何人在我那晚那一刻的经历,全会深爱上吉他音乐的,真的,琴声太清亮,太年轻,太麻醉人心了。而年轻人的心也太需要这样一种金属弦声音来灌溉他内心的饥渴了。我的听觉,我全身的肌肉,全像忽然飘来一阵凉凉雨丝的沙漠般“嗤嗤”开裂开来,拼命地吮吸起了这来自天国的甘霖。那是一名上海知青,返回老家前来江阴的北门街上,和同一个生产队的知青们喝酒聚会,带来一把吉他。他起先忸怩不安,忽然一下子进入状态唱得激越颤粟起来,唱得很豪情,唱得半条北门街都激情洋溢起来。他唱的那首歌是《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若干年后,我哼着这样一首歌把冯建英带回家。歌声就像冲出峡谷的一条河流。我的一生就像那样的一个夏天的晚上,豁然开朗了……这是我长这么大最爱唱的一首歌,我反复地唱,翻来覆去。一 次次地回到一个我自己成长年代里的少年之夜。这首歌仿佛允诺我做一个永远快乐的少年。奔放激越,无忧无虑……那天上完课,我把她带回家。第一次带回家去时我的前妻不在。我那时候和她离了婚不久。床头柜上有我儿子八个月时的一张照片。她几乎是第一眼就看见了它。那天一道去我家里有八九个人,全是诗歌班上的同学,大家吵吵闹闹,互相开着玩笑,朗诵诗、唱歌和打闹,坐在我家卧室里惟一那张三人沙发上,坐在椅子、床沿上,有的甚至坐到我写作用的桌子上。惟独她一个人发出那种表面兴奋,听到我耳朵里却有些怅然若失的声音:
“你有一个孩子?这是你儿子吗?”
第一部分月光(3)
她那声音像是房间断电一样失声喊出了口。不,不全是惊慌。无疑我们不曾有过机会单独好好说话。她不知道我的过去,我的婚姻状况。她那是第一次到我家里来,也没有特别的身份——我们相恋的秘密尚没有公开——只是作为一般的学生到老师家里探访、作客。很多当时在场的同学因了她的这句话纷纷扭过身去,争抢相框里的照片看,大家七嘴八舌祝贺我,啧啧称赞起婴孩的长相,场面一片年轻人的好奇喜悦。她也面露喜悦,看得出是真诚地为老师的幸福家庭高兴。不知为什么,这喜悦却使那天在场的我暗暗忧虑、忧悒起来。我是不是讲乱掉啦?知青唱歌的那一晚,突然回到英子去我家这里了……
我想着她身体的温存绵软,想着她的好。那天一帮同学的开心令我暗自羞愧。我满面笑容,可内心却有种失魂落魄感。我知道下面该怎么做,我暗自庆幸没有既成事实的婚姻纠缠,心里有点感恩,又有点伤心。前妻虽然是离婚,但仍旧对我很好——,而且那几个月还住在我家里,已经预备着要住厂里集体宿舍,但还没有完全搬走。那天她正好带着儿子去她小姐妹家了。我准许学生们去我家里认认门,也是暗存着这份私心的——我知道那天不会碰上我的前妻。
我不知道能否解释得清:那个年代里人们的住房普遍紧张。我家住的公寓楼是归属我妈名下的,但是我那位前妻跟我妈妈又在同一家工厂。而我们是协议离婚。厂方自然要另外解决我前妻的住房问题,可是,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有大半年,厂方又以住房紧张来搪塞这件事,仿佛是要暗示我们家三房一厅的大户面积,完全足以分出一小间来处理另一个住房名额,也且是我前妻。虽然我下定了决心离婚到底,但离婚协议书生效那天,孩子毕竟才刚满八个月。我妈妈已在上一年去世,父亲病重。而孩子确实需要父母双方的照顾。有时我想,那个节骨眼上如果冯建英没有出现在我生活中,我是否能将离婚的事实贯彻到底?我自己也不太能肯定。我心灰意冷,并没有左右动摇。而且认识英子以后,对自己前一阶段的婚姻状态更加心冷了。但这一切仍旧改变不了我家里当时那种暖味尴尬的局面。我想这让刚刚19岁的英子心里一定打了个冷颤,虽然表面她什么也没说,她却把头抵得更低了。她看上去神情更加倔强不快,郁郁寡欢。我是指那晚去我家以后的两次见面她内心受伤的样子。但这让我更怜爱她了。她越是一声不吭,不喊难过。我这方面也越是热切肯定地想跟她在一起,好好爱她。“我早已经离婚了!”那天,我几乎是大声喊叫着告诉她,期望她注意到我的真心,定下神来,这是我第一次不太明白女人的心。很多年之后,我通过另一个女人,才恍然大悟,约略明白了英子当时的心情,她一定已经在偷偷地想照片上那个一脸憨态的男婴了,我可能成为他妈妈吗?要知道,她那一年毕竟才19岁,自己还是一个孩子,我跟她年龄上相差8岁,现在看看不算什么,可年轻的时候,在相对保守的那种年代里,男女相差8岁已经像是很过份了。那还是个各人拿着电影票经介绍人之手忸怩相约的半开化年代,虽然距今不过十数年,可是,中国人的性风俗,在1990年之后的十年,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啊!
第一部分魔笛(1)
请在我着火的眼眶里投一点灰烬。
——洛特雷阿蒙
我们住在三楼上,那是一幢孤零零的公寓楼,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主要以水泥为特征的旧楼房,没有卫生间,厕所在楼下围墙外靠马路边的地方,厕所旁边就矗立着一根(架)庞大的变电闸。几乎就紧贴着我们三楼朝西的窗口。我们到处可以看得见水泥:外墙水泥(没有任何涂料粉刷),楼梯间的水泥,房子里做地平的水泥。最后,一个向东狭小的水泥阳台。进入房子的过道,通过有扶手的外走廊,走进房门的第一个房间是没有窗户的厨房间,那里面无法安置窗户。三面围墙,隔壁都有房间,或者是你自己的房间,或者是邻居家的卧室。过了厨房到达第一个房间,北面靠墙放了一张较为简便的棕棚床。西边窗子底下放了一张摇晃不平的写字台,是厂工会办公室常用的那种式样无特性的写字台,抽屉很大,实用。台子被漆成同样无个性的淡黄色,整张台子,仿佛刚从一大堆文件纸页里叛逃出来。这个房间往东走,进入我们的卧房,也就是一张可张挂蚊帐的木架子床,床上的被褥床单,比西面那张简易床显得略为干净考究些。再就是一张塑料面子的破沙发,人陷坐在里面就会不想起来,一只褐色玻璃茶几,一顶书柜。一两把靠墙倚放,有时也会堆在床上的吉他。卧房之外就是那个狭小的东阳台了。太阳每天从那里升起。英子一住进去,就张罗着挂起一块长条形的布窗帘,那窗帘的花色,图案,至今还在我眼前晃动,同时晃动着的还有她那双挂窗帘布时努力往上踮起的胖乎乎的纤手,她那妩媚要强的腰身。等她挂好窗帘,我记得我静静搂抱住她,亲了她一口,她像睡梦中翻了个身的人一样继续把身子扭过来,有几份抑郁困倦地把头埋在我臂弯里。
住在这里好不好,开不开心?
哎,这是我们的小窝。
这样的房子竟有人空着,真奇怪!
等礼拜天,我再回乡下带两条棉花胎来……
我喜欢住楼上。我还从没有住过——
阳台望出去就是山,胖胖,这下礼拜天我可以陪你爬山了!
礼拜天?我要睡一整天。
睡一天?懒鬼,你天天睡觉!睡不醒你。
嗯,睡不醒——我们到山上去睡,你晓得吗?松树林里厚厚的一层松针,比什么地毯都要舒服,还有股香味——
清香味,我小时候乡下烧柴烧过的……
不过没我的英子香,没新娘子香……
新娘子当然比你的松树针香啦——你究竟要哪样?
两样我都要,要山,也要老婆——
老婆不理你,新娘子理你。
理我,不理我,反正全叫英子……长的这样的眼睛眉毛,小鼻子。馋嘴巴子。哎,英子,馋不馋,你说是不是馋嘴巴子……
嗯……馋什么?
你说馋什么?馋你的人,馋我的心。好啦,炉子上炖的排骨快好了,要加只煤球了。
炖排骨的味道在屋子里弥漫开来,即使在回忆里。我也仍旧食欲大增,仍旧像在当年那间静悄悄的小房子里。临近中午的阳光已经从墙体的一侧半移到那张床上的半床被子里。我们因为冬天畏寒,时常呆在屋子里不太出门,在卧室靠阳台的地方找个明亮的角落晒太阳。她有时央求我替她弹首曲子。她把上衣衣襟解开。“我帮你暖暖手……”她身上那件蓝色米黄色相间的滑雪衫在太阳底下悉卒作响,那还是我替她在苏州观前街买的。买了滑雪衫,我就没有住宿的钱了,那一晚我是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长椅上捱了一夜。我一直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她。我仍记得她穿上那件时新的滑雪衫后的体面雅致。她脸蛋的肌肤嫩嫩的,像名婴孩。她几乎从不用什么化妆品,我吻她脸和颈脖时闻到的都是女孩子身子自然的肉味道,自然的香味,一种初恋的分泌物,少女的体香。比冬日的晨曦朝露还要来得清新,而且好像有种冰冻的感觉,仿佛树身上的一层冰翳,很难形容。人有一种瞬间掉落在了冰晶里的感觉,一种穿墙而过的感觉。“胖胖,我欢喜听弹琴,你弹给我听,你要多练练,将来好开音乐会,各位观众——许建建个人吉他独奏音乐会,现在开始!”她站起来,看上去显得有点臃肿,可笑地举起一只滑雪衫的衣袖,模仿着站在舞台上的样子。“我将来要是开独奏音乐会,一定是你帮我报幕,说好了啊——”屋子静悄悄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五、六度。90、91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那一年冬天也特别冷。我们的屋子里没有火炉,那时候空调几乎看不见。城里面有几只空调,大概可以数得清爽。那时候我们从未想过将来的中国人还能享受到空调。我们在那样的寒天头呆习惯了,呆久了,早已经对寒冷麻木了。从小到大过的就是这样的冬天。屋子里惟一用于御寒的就是热水袋,英子从医院带回来的盐水瓶,也就是病人输液用剩下的空玻璃瓶,回来洗干净灌上热水。我们睡觉都是用这个暖被窝。她有一大一小两只,显示出她在医院工作的特权,她跟我闲聊时袖管里就放了一只小的,时不时地拿出来在自己的面颊上捂一捂。“别这样捂,会容易得冻疮的!”我时常要提醒她,她可不管。因此屋子里有三种味道:她的体香,手,头发,耳朵的香味道。太阳晒进来的空气味道。热烫的盐水瓶上玻璃和水的味道。最后一种味道里有时搀杂进来盐水瓶的橡皮塞子,那种橡胶被水捂热了的特殊气味——我俩就是在这样一种完整的空气气息里相互静静地厮守,守着我们青春岁月里那个洁净的冬天——那个冬天散发出我一生中的爱的贞操气息。它由冯建英和我坐着晒太阳时手指的相缠绕(有时能绕出湿热的汗)以及不小心碰着的吉他琴声音,阳台外面静静的山麓风景——组成,组成一个爱的灵魂的和弦。我一生中最初一个完美的和弦,大三和弦。是的,我可以在这个和弦里活下来,我的爱,我俩的爱当初就是在这个和弦里活下来的。这个和弦外面,有呼啸的寒风,干枯、萧索的郊外的冬天,那些农田,冻僵了的菜地。有城北一带最后一大片城区,那些清代的井,石牌坊、石头做成吉祥物的岸边的系缆桩——石板弄堂的地面人走过会发出“空通”的瓮响,仿佛古旧城区的身底下还有一个面积更加广大的看不见的迷宫,说不定是一个地下皇宫呢,建置于黑暗地底下的金壁辉煌的宫殿……
第一部分魔笛(2)
那年冬天,英子就是我钟爱的公主。我恒古的美的心脏。这颗心脏在我胸膛里跳动,于是我的生命世界,我的身体充满了人类纪元所有的美。一切人类的过去和未来都在我身体上活过来了。一切歌曲、骄傲、狩猎、劳动、战争和舞蹈,一切黑夜和白天——我都在她身上找到了的那个我自己体内看见并记住了。我发现了,我得到了。有时人一辈子,只能在爱里面睁开眼睛一两个瞬间。那年冬天,对我来说,就是那样的一次睁开眼睛,那是一个永无尽头的世界,光彩夺目,一个人可以化费几辈子去苦苦寻觅的机会。通过这样的机会,你就会得到人们通常所说的——幸福。
我们那时是烧煤球炉的。记得后来分手不久,城乡间的燃料才普遍改朝换代,变成了煤气。但是90和91年,县城大多数人家,仍旧是烧煤球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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