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光辉:林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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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林肯传-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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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的律师那儿听来的辩护词。他甚至还模仿过牧师的布道,那是顽固的浸礼派牧师星期天发表的演说。
《奎恩笑话集》也是林肯常常带到田间的读物,当他坐在围墙或圆木上向大家朗读笑话时,哄笑声就会不时传出森林。可这样一来,田间的谷物就无人料理了,导致田里小麦发黄,杂草丛生。
当雇佣林肯的农民说他是个懒汉的时候,他反驳对方,他说:“家父教我干活,但没教我一定要喜欢它呀!”
老汤姆终于对儿子发出了命令:不许在劳动时间读书本,必须停止一切愚蠢的言行。不过林肯继续我行我素,照常说笑演讲。一天,老汤姆火了,当着许多人的面,打了林肯一个耳光。林肯哭了,却什么也没说。父子之间从此不睦,而且终生都没有和解。在父亲晚年的时候,虽然林肯曾经给予资助,可1851年老汤姆病危时,林肯却并未回去探视。他说:“假如我们此刻见面,不但不快乐,相反,我们会很痛苦。” 

珍贵的财富(3)
1830年冬,“牛乳症”再次袭击印第安那州,死亡的阴影重又笼罩着鹿角山谷。
老汤姆感到灰心丧气。他以80元的价格出售了长满树木的田地,收拾好猪、家禽和谷物,造了一辆粗陋笨重的大篷车——他有生以来拥有的第一辆车——把一家人和用具全都搬进车里,叫林肯执着皮鞭,吆喝着公牛,向伊利诺州的一处山谷迁徙。印第安人呼那个山谷为“山嘉蒙”,意思是“粮食丰富的土地”。
在印第安那州的山道之间,林肯驾着公牛慢吞吞地走着,笨重的篷车吱嘎吱嘎响着。他们翻越了密林,穿过荒无人烟的伊利诺草原。在骄阳如火、枯草疯长的荒野上赶路,林肯一家人受尽折磨,他们在路上走了整整两个星期。
21岁的林肯到达文生尼斯时,才第一次见到了印刷厂。
到达狄卡特后,林肯一家就在当地法院的广场上停车过夜。光阴流逝26年以后,林肯指着当年他们一家停放篷车的地方说:“那时我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身上具有律师的智慧。”
《林肯传》的作者威廉·H·荷恩敦写道:
关于那次举家远行的经过,林肯先生曾经向我描述过。他说,一到夜里雪就冻结,白天融化,因此使人赶起路来又缓慢又疲惫,加上有牛同行,它们走一步踩破一块薄冰,使行走更加艰难。遇到有河道时,要是不想绕路,就非涉水不可,因为那时河上还没有建桥。有一天,一只在车后随行的小狗掉了队,当大家都已经过了河,却见它还在对岸乱叫乱跳,看着水流淌过的冰层,却不敢过去。大家都忙着赶路,不愿意再涉水回去抱它。林肯回忆:“但是我不忍心抛弃那只小狗,于是,我脱下鞋袜,重新涉过寒冷彻骨的溪水,并且得意地抱着冻得发抖的畜生赶上了队伍。尽管吃了不少苦头,但看到快乐的小狗那感恩的样子,我仍然觉得很值得。”
就在林肯一家被公牛拉着穿过伊利诺草原的同时,一场辩论正在国会里激烈地进行,这一辩论的主题是:州政府是否有权退出联邦政府。参议员丹尼
尔·威伯斯特从席上站起来,用厚重的声音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说——《威伯斯特答海涅书》,林肯视之为“美国最堂皇的演说范本”,其结尾的话:“自由和团结永远是一体而不可分割的!”后来被林肯奉为政治原则。
美国的分裂问题,要等30几年以后才能得到真正解决。但人们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它既不是由伟大的威伯斯特或才华出众的克雷,也不是由著名的卡豪恩所解决的,而是由一个一文不名、粗手笨脚,当时正赶着一辆牛车的林肯所完成,是伊利诺州的小伙子完成了美国的统一大业。此刻,他正戴着树狸皮帽,穿着鹿皮裤子,在牛车上扯开嗓门唱呢:
哥伦比亚,欢乐的花园!万岁!
如果你不想畅怀痛饮,那么我可真要命。


机遇来临(1)
林肯义愤填膺地说:“如果有机会,我坚决狠狠打击奴隶制度!”
在伊利诺斯州靠近狄卡特的地方有一片林地,站在林地四周的断崖边,可以俯瞰山嘉蒙河,林肯一家人就居住在这里。
在这里,林肯什么活儿都得干,他帮忙伐树、盖屋、铲除灌木、平整土地,赶着两头耕牛垦荒,开垦出十五英亩草地,接着又是播种、劈柴、修篱笆……
到了第二年,他开始为邻近的农民们打点短工:犁地、耙草、用楔子和铁锤劈木条,还会杀猪。
林肯一家刚搬到这里的头一年,正遇上伊利诺州有史以来最残酷的严冬。草原上有厚达15英尺的积雪,牛、鹿、野火鸡几乎无一幸免全部冻毙,甚至有人被冻死。
为挣得一条用白胡桃树皮染成棕色的牛仔裤,林肯曾经在这个冬天给人劈过1000根木条。每天去上工,他都要步行三英里路。有一次,当他乘独木舟横渡山嘉蒙河时,独木舟突然翻了,他掉进冰冷彻骨的河水里,当他终于爬上岸,走到附近的瓦尼克少校家的时候,他的一双脚几乎已冻得不能动弹了。整整一个月里,因为不能下地走路,他就躺在瓦尼克少校家的火炉前休养,整天给人讲故事,同时读了一册《伊利诺州法规》。
林肯曾追求过瓦尼克少校的女儿,可少校很不乐意。一个笨拙的劈柴工,一个没有土地、没有钞票、没有前途,又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的男子,怎能娶他的女儿!他女儿可是瓦尼克家族的一员,岂能嫁给这样的人!
是的,林肯没有土地,何况他根本就不想要土地。20几年寂寞单调的开荒农耕生活,使他厌倦了那些该死的折磨人的苦差事。他渴望和社会各阶层的人交往,渴望出人头地;他想要一份称心的工作,能让自己有机会抛头露面,并吸引人们听他说故事,让他们听得捧腹大笑。
从前,住在印第安那州的时候,林肯曾经帮人撑过船,他让平底船顺着水流漂到新奥尔良去。这工作既刺激又冒险,他很愿意干。一天晚上,一群黑人爬上了停泊在杜奇斯尼夫人农场岸边的船只,他们操着刀棍企图杀死船员,把尸体扔到河道里,把船漂送到新奥尔良的贼窝。
在打斗中,林肯强壮的长臂操起一根木棍,就将三名盗贼打进了河里,剩下的几名也被他赶上了岸。有个黑人在林肯的额头上砍了一刀,从此他右眼上方留下了一道伤疤。
即使是老汤姆,也没法让儿子死守荒地耕种。
在河边,林肯干上了一份差事。他伙同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及远房表亲,一起砍树并劈开圆木,把木材顺河漂送到锯木厂,钉成26米长的平底船,然后在船上装满咸肉、玉米和猪,再运到密西西比河下游出售。林肯每天工作的报酬是50分钱,另外还有红利。
在船上,林肯掌舵、讲故事、煮饭、玩扑克计点游戏。他高声唱道:
洋洋自得的土耳其目中无人,
他戴着个头巾、还有一把卷胡子。
可是除了他自己,谁也不欣赏。
林肯对这一段随波逐流的河上生活记忆非常深刻。荷恩敦写道:
林肯在新奥尔良第一次亲眼目睹了奴隶制的残酷真相。他曾看见“系着铁链的黑奴遭到毒打”。一切真切的场景,唤醒了他的良心意识,他心中油然而升的正义感,使他强烈反对这种不人道的行径。他的一个同伴曾说:“从此,奴隶制就深深地在他的心中打下了烙印。”一天早晨逛市区时,林肯和两个朋友路过一个奴隶拍卖所,他们看见一位健康、秀丽的黑白混血姑娘正待出售。出价人掐她的肉,他们叫她像一匹马儿一样在屋里来回跑,买主彻底地检查她,以便像拍卖人所说的,“让购买的人看清楚”他们出价买的东西是否货真价实。看到这令人作呕的场面,林肯不禁义愤填膺,他连忙离开那里。他对伙伴们说:“我的上帝!快让我们离开这里,朋友们。如果有机会,我坚决狠狠打击奴隶制度!”

机遇来临(2)
丹顿·奥福特先生是林肯当时的雇主,他对诚实的林肯很有好感,喜欢听他说故事、讲笑话。他用圆木在伊利诺州的纽沙勒盖了一间杂货店,雇林肯照应它。这个小村落只有15到20间小屋,位于多风的山嘉蒙河上方高地。林肯在这里一住就是6年。他在店里当店员,还兼管一个谷粉和锯木厂。这6年生活,对林肯的前途有着重大影响。
这个村子里有一个“克拉瑞树丛帮”,他们是一些没有教养、荒唐好斗的二流子。他们夸海口说,若要比试喝威士忌、讲脏话、打架,整个伊利诺州可没有别的帮派能比得上他们。
其实他们心眼倒并不坏,只是比较喜欢出风头罢了。他们中有的本性忠厚、慷慨,还富于同情心。而当丹顿·奥福特先生对镇上的人夸奖他雇佣的小伙子林肯力大无比时,“克拉瑞树丛帮”就嚷着说要给那小子一点颜色瞧瞧。
比试的结果,是“小巨人”林肯赢得了赛跑和跳跃;而凭他的两只长手臂,在掷铁锤、扔炮弹方面也胜人一筹。而且,他还会讲各种各样的笑话和林中奇闻,可以让人老半天大笑不止。
有一回,镇上所有的人都挤在白橡树下,观看“克拉瑞树丛帮”的头头杰克·阿姆斯壮与林肯比赛摔跤。林肯击败了对手,赢得了胜利。林肯在纽沙勒一带的名声已达到了顶点。“克拉瑞树丛帮”从此以后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常请他去当赛马或斗鸡的裁判;林肯无家可归时,他们常带他回家吃住。
在伊利诺州的纽沙勒,林肯终于找到了面对大众公开讲话的机会,这帮助他克服了内心的恐惧。在印第安那州时,他只能在田间跟穷乡僻壤的一小帮农民讲话。在纽沙勒,有个叫“文学会”的组织,他们每周六晚上在鲁勒吉酒店的餐厅里聚会。不久,林肯就成为“文学会”里的中心人物。他讲故事,朗诵自己写的诗歌,当众评论山嘉蒙河的航运问题,雄辩滔滔地就各种时事发表看法。
这类难得的机会,开阔了他的视野,培养起他的雄心。他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勇气和信心,因为,他发现了自己卓越的演说才能,他可以通过演讲来影响大众!
他宣布要竞选州议员。在一位本地教师曼
塔·葛拉罕的帮助下,他用几周时间拟出了他的第一篇演讲稿。在讲稿中,他说他关心“内政进步、山嘉蒙航运、教育改革、司法……”等问题。
在演讲稿的结尾,他说:“我在最卑微的家庭里出生,成人后也缺乏有地位的亲友的举荐。不过,诸位贤明的父老,假如我不宜出头,反正我已饱受挫折,不会因为这一次的失败而苦恼。”
没过几天,一位骑士突然冲进纽沙勒,带来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萨克族的印第安酋长“黑鹰”带着一路人马出征,烧杀抢掠,骚扰得洛克河一带不得安宁。
这个消息弄得人心惶惶。雷诺州州长要征一批志愿军。当时的林肯是个“失业而又毫无资产的公职候选人”,他于是前去投军,被选为队长。林肯想训练“克拉瑞树丛帮”成为“正规军”。但对于林肯的指挥,他们的回答是:“去你的吧!”
荷恩敦说,林肯始终认为他参加抵抗“黑鹰”的战斗,只是“一种假日的活动与冒险”。也许吧!
林肯后来在国会演讲时声称,他从未攻击过红番;只是“打过野葱头”;没见到过印第安人,倒是“和蚊子血淋淋地搏斗过几回”。

机遇来临(3)
“黑鹰”之战结束后,“林肯队长”又开始忙于竞选州议员。他挨个与人握手、讲故事,赞同每个人的观点,一有人聚会就站出来趁机演讲。
选期到了。纽沙勒的208张选票中,虽然只有3票没有投给他;不过他还是没有能够当选。
两年后,林肯再次竞选,这次终于被选上了。他借钱买了一套新衣服,穿上后就去议会上任了。
以后的几年:1836、1838和1840年,他都连续当选。
纽沙勒有一个人名叫杰克·基尔梭。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一事无成,是个失败者。他老婆为了谋生,只得招些房客,与人搭伙。而他自己则成天钓鱼、拉提琴、朗诵诗篇。可是林肯却喜欢和他来往,并深受他的影响。在此之前,对于林肯而言,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只是一些人的名字而已。可是,自从认识基尔梭以后,林肯就整天坐着听他读《哈姆雷特》,背《麦克白斯》,多么丰富的修辞,多么动人的激情和深远的智慧!他第一次体会到了英国语言竟是如此美妙无比!
林肯景仰莎士比亚,热爱罗勃·伯恩斯。他甚至认为自己与伯恩斯之间会有血缘关系。伯恩斯也曾经是农民,与林肯一样穷困,也是在一间小木屋出生,成长的环境与林肯差不了多少。据说,伯恩斯耕田时犁到一窝田鼠,便哀伤不已,为此还作诗一首。林肯在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的著作中,发现了一个充满了情感和意义的爱的世界。
林肯还惊讶地发现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竟然都没读过大学,他们所受的学校教育也大致与林肯差不多。
于是,林肯梦想:他,文盲汤姆·林肯的儿子,一个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拓荒者的后代,也许不必永远当店员或做铁匠,他同样可以做高尚的工作。
莎士比亚和伯恩斯成了林肯热爱的作家。他读莎翁作品的时间,远比读其他作家的时间要多得多,这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很大影响。一直到后来当上总统,日夜为美国的前途忧心的时候,他仍不时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他会在百忙中与莎士比亚专家探讨剧本,写信请教文中的一些段落。在他被暗杀的那一个星期里,他还为朋友们朗诵了《麦克白斯》中的片段。
因此,可以说纽沙勒的一个无名小辈——渔夫杰克·基尔梭深深影响了白宫。
詹姆士·鲁勒吉——纽沙勒镇的创始人和酒店老板,是个南方人。他有个十分迷人的女儿,名叫安妮。19岁的安妮,一头褐发,一双蓝眼睛,美丽迷人。她已跟镇上最富有的商人订婚。林肯却暗中爱上了她。
安妮同意嫁给商人约翰·麦克奈尔,可结婚还要等到两年之后,因为她正在学校读书。
但是没过多久,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麦克奈尔卖掉了商店后,声称要去纽约州,接自己的父母亲和家人到伊利诺州来居住。
他辞别安妮,并许诺会常写信来,保持联系。
林肯此时担任邮递员。每星期两次,公共马车会送邮件来,邮资由分到25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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