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边的男人 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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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边的男人 单行本-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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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你的朋友,我当然是对你的夫人有意见。毕竟我们都不熟悉她,不是吗?仅有的那几次宴会场合相见,也都没有机会了解他,只觉得是个挺漂亮的人,话也少。」李正棋说得含蓄。

「喔。」

「一个妻子,如果不能给你生活中带来快乐安定,那么至少在事业上要是个好助手,若是两者都没有,这婚姻的意义在哪里?」

李正棋难得的正经神色,竟令潘雅湛笑了出来。他走到好友身边,拍拍他的肩,感叹道:「朋友,我今天才知道你是一个这么梦幻而感性的人,建议你,最好过几年再结婚,现在不适合。」

话题到此为止,潘雅湛不想再听更多。准备打开门送客了。

「好啦,摸鱼也摸够久了,李大特助,上楼去吧。」

就在潘雅湛摸上门把的同时,李正棋忍不任冲口说道:「绵绵回来了!」

握着门把的手没有一丝停顿,打开门,潘雅湛又是风度翩翩的样子,笑得很温和地对好友道:「需要我十八相送上去吗?」

***

在许多人眼中,陈绵绵是个很完美的女人。

她出身名门,容貌端丽,气质高雅,从小到大的学业成绩无比优秀,永远保持在全校前五名之内,在课业以外,更是各项竞赛场合里的常胜军。可以说,她从不打没把握的仗,一旦参加什么比赛,必定会获奖而归。

她是名门世大集团正嫡系的长女,从小因为身分与出色的才貌受尽家族宠爱,却从来不骄不傲不盛气凌人,整个面相显得非常雍容淡定。在上流社会公认最有公主风范的名媛。

像陈绵绵这样的一流名媛,照理说是朱婷琳很难高攀得上的。朱婷琳的家世也相当好,但比起世大集团这样古老的名门家族,自是还差了些档次,交际圈不相同。要不是她在求学时刚好跟李正棋结识,而李正棋的母亲正好是陈家旁系,本身又深受世大的太子爷陈子俨器重,与正嫡系一派交好,她是没机会透过李正棋认识陈绵绵的。

当然,认识了,不一定有机会交好。像陈绵绵这样的天之骄女,每天想跟她结识的人何其多,身为那些「何其多」的其中一位,朱婷琳再怎么自大也不敢妄想自己会被另眼相待,成为陈公主愿意承认的朋友。不过身为一个很有交际手腕的女强人,又怎么会轻易放弃任何一次可以交好的机会?哪怕每一次的示好都效果淼茫,她还是一次又一次地提出各种邀请。

陈绵绵会不会接受她的邀请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每一封请柬、每一通邀约的电话,都有被告知即可。

邀请一百次都失败,不代表当第一千次的邀请向她提出时,仍然只有婉拒的结局。人际关系是一门深奥的课题,首要必备条件就是脸皮要够厚。

朱寝琳从不讳言自己是这样的人,只要目标物件身上有她需要的东西,她就有永远摧折不了的韧性去跟那人耗比如她知道潘雅湛不喜欢她,但潘雅湛却又无法否认她是个极略的公关人才,被归类为如非必要,绝对不要交恶的人。所以她一直很好的把持住分寸,在潘雅湛厌恶的边缘尺度里对他无止境的撩拨。

她喜欢他,想得到他,再不然就得到他的身体,看潘雅湛能够容忍她到什么地步,随时见机行事、得寸进尺。

她在两性关系上一向不亏待自己,豪放的作风甚是出名,交往的亲密男友通常也挑那种跟她一样花心的男人,好聚好散那一种。

不过,如果可以,她心中还是有点小天真地渴望着:当自己厌了在一个又一个男人的床上流浪的生活之后,可以找个安分又英俊的男人来写下她情场的最后结局。

当然,这满难的,不过并不妨碍她拥有这样的梦想。

她没有想到陈绵绵六年来拒绝过她一百七十二次以各种名目提出的邀请之后,居然会愿意拨冗参加她提早两天的庆生宴——而且这个庆生宴还是跟李正棋的接风宴搭伙合办的,也就是「接风宴加生日宴」,说来一点也不隆重,只是随便找个名目大家出来吃吃喝一顿罢了。

在她接到陈绵绵的私人助理打电话来通知之前,朱婷琳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次不抱期望的邀请会获得回应——人家连去年那场超级盛大的、全国性质、几乎全台湾的名流都出席的义卖晚会都没同意她的邀请了,又怎么可能会看得上她这小小的私人聚会?

那么,为什么陈公主会突然同意参加这个一点义意也没有的聚会呢?

只因为其中一个主办人是她的表哥李正棋吗?还是因为借的场地是她陈家的地盘?

很牵强的理由。

于是这两天朱婷琳有空时都对着那张出席名单思考着原因。

这次聚会将会出席的人数是十八个人。最终确定名单在两天前,倒数第二个点头同意出席的人是潘雅湛,这个男人以她的面子可请不动,当然就得等李正棋回国时出马才行,在星期三那天,他同意了;而在星期四,陈绵绵的秘书打电话通知她,公主大人将会在周六拨冗参加她的庆生宴,成为宴会最后一位确定出席的嘉宾。

朱婷琳对着名单研究了两天,才隐隐约约有了些猜想……手上的原子笔轻轻在两个名字上面点啊点的。然后不太确定地低语着:「潘雅湛……陈绵绵……有可能吗?」满不可思议地猜想,朱婷琳甚至觉得自己太过天马行空到无的放矢,这两个人……从来没有交集不是吗?

她跟潘雅湛是同时在六年前认识陈绵绵的,那时陈公主到美国过暑假,顺便考察各大学的环境,准备在台湾读完大学之后,找一间喜欢的名校深造。李正棋当然是理所当然的导游,负责带她整个美国到处跑,把长春藤名校给逛遍。

那时他们一群人给陈绵绵接风,吃了一顿饭,后来送行又吃了一顿饭,仅止而己。从此两人好像就没交集了——倒是朱婷琳一直想接触古老名门世家的闰秀,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接近的机会,常常想办法接近陈公主。

那时潘雅湛己经是个有妇之夫,很有自觉地跟每位女性保持着距离。

加上他又足够的傲,本来就难以接近,更别说要他去主动接近别人了。她想,他这人,一辈子都学不会「殷勤」两字该怎么写吧。

没道理会把这两人想在一块儿啊,不是吗?

但她的直觉却竟是这样给她答案的。朱婷琳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因为很少出错。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有趣了……」许久之卮,朱婷琳带着点邪恶地笑了。手中的原子笔将陈绵绵、潘雅湛这两个名字给圈在一起……圈成一个红心形状。

真是值得期待的周末夜。她想,到时一定很有趣。

拭目以待。



第二章

「晚上我不回来吃饭。」吃完早餐,漱洗完后,潘雅湛一身清爽地在更衣室里搭配他今日要穿的衣服。

今天是周末,虽然理应是休假日,但他极少真正给自己放假休息,就算手边没有工作,他也会到公司里整理历年档案,或者跟一些好友相聚讨论一些知名商事法案例。总之,他待在家的时间实在不多。

「哦,知道了。」童瑶点点头,轻应一声。一点也不意外这样的临时事件,也很少过问他有什么事。她身上还穿着睡衣,等会送走他,还打算爬回床上睡个回笼觉。

默默收拾他取出来搭配之后又放弃不穿的衣服,跟在他身后一一归位。这间更衣室里有三分之二以上都属于潘雅湛,领带手表袖钉都有专用的柜位;连梳妆台上的保养品柜,也有他的专属空间。

他是个很有品味的男人,所以从头到脚都很仔细打理,让自己总是显得很光鲜精神。品味是日积月累、时刻关注的过程,绝不可能像她这样平时邋邋遏遢的,到了必须出席宴会的场合,再赶紧去找美容师化腐朽为神奇,全权处理她的妆容衣着。

所以她总是很黯淡,在他面前尤是。

「品琛与品敦这个月什么时候过来住?」他正在打领带,顺便看了下墙上的挂历。

「妈妈说让孩子月底那个周末过来住两天。」

「那这两天,他们是住校还是去爸妈那里?」

「妈妈要带他们去参加两天一夜的儿童森林探索夏令营。」

「品敦才四岁……」皱眉,随手抓过五斗柜上的手机,原本想打电话的,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早晨六点五十五分,这个时间并不适合打电话去,即使父母应该是醒了。

「妈妈说会把两个孩于都带在身边,这次爸爸也去,还有张嬉也跟着,不会有问题。」她的婆婆是夏令营发起人,又是儿子那间贵族小学的校长,向来非常的权威,身为她的孙子,当然会很被关照。

想了想,潘雅湛将手机放回柜子上,道:「嗯,我会打过去问一下。下次有这种事,你应该要提前通知我。」

她也是昨天中午才知道这个消息的好吗……

童瑶对着他的背偷偷翻了个白眼。对于两个儿子的教养,从来没有她说话的余地,全都被婆婆一把抓。当然,婆婆当年就声明了,并不独对她如此,而是以后所有的孙子教养问题,都是她这个教育家说了算一不过潘雅堪上头的两位哥哥目前都还没有结婚的打箅,所谓「以后的孙子们」还在天堂苦苦等候投胎中……

「嗯?」没得到她的回应,潘雅湛打好领带挑完手表戴上后,回身望她。

「我知道了。」多说无益,直接应好。

他点点头,率先走出更衣室;她在后面跟上,规矩安静得像个最守分管家。

今天是周末,加上晚上可能要跟朋友聚会,所以他今天的穿著风格是英伦休闲风,带着点随意的慵懒、内敛的张扬,没有平常那样庄重沉稳一本正经,只为了遮去别人对他过于年轻的外表的注意。她猜,晚上时,他应该会把西装外套脱掉、领带抽掉,将铁灰浅格纹衬衫是上头的两颗钉子给打开,衣袖端整地卷到手肘,让慵懒的气质更外放一点……

然后,一个二十八岁年轻男子该有的活力与魅力,也就突显出来了。

他真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就算己经结婚十年,过着太过平淡的日子,他对她来说己经不是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而是再正常不过的平凡人,仍然得承认,他依然是她见过最有魅力的男人。

不是说他长得有多么绝色,而是他这种类型的帅气,正是她的偏好。

别种类型的美男子,再怎么妖孽脱俗,也没法招惹她去看第二眼。

所以,能嫁给这样的如意夫婿,她算是非常幸运了,是吧?虽然她从来没有机会将自我的暗恋化为真正因他本人而产生的爱情。而年少时的暗恋,不过是把对爱情的种种憧憬想象,找一张脸谱来套上罢了。

両他的外表才华,刚好符合她幻想中白马王子应该具备的样子。所以她才把人生里对异性的笫一次好感,投放在他身上,安心地享受起每一个少女都应该体会到的暗恋心事。那时她怎么会想到,这样的白马王子,会真碰为她的丈夫,而不是变成生命中最梦幻的一段遗憾。

所以说,人生果然充满意外。

她将他送到门口,在他打开门时,乖巧的双手提过玄关旁小桌几上的笔电包递给他。

他接过,却没有马上转身离开,似是顿了顿,然后正脸与她相望。

「?」她一脸问号的表情回望他。

他的目光从她双眼错开,向下移到她粉红色的唇瓣,不到一秒,又在她脸上游移,虽然打量她的时间真年算起来并不太长,或许连五秒也不到,但她却被看得浑身紧绷起来。猜不出他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她脸上有睡觉流口水的痕迹?还是刚才沾到什么脏东西黑了一块?

他最后视线停顿的地方是她头上随意用鲨鱼夹夹起一团的头发,由于没有好好梳理,所以看起来有点凌乱。幸好她一直是直长发,没像别人那样烫成大卷,不然此刻她那颗头大概就可以孵小鸡了。

「去睡吧。再见。」他点了点头,终于不再打量她,转身大步走出去,留给童瑶一个挺拔的背影。

「再见。」她声音小小的,对着他离去的背影说着。不认为他会听到,因为他己经走进电梯里了。

关上门,回身,叹气,抬起一手摸索着自己的脸。回房间堉,没有倒向大床,而是快步走进更衣室,站在大镜子前打量自己,确定没有口水痕,也没有沾上什么东西,才终于放下心。

想到他最后目光停驻处一她头上的那团被鲨鱼夹固定住的乱发……

很快伸手扯下,一头长发披泻而下。这样,顺很多了,也不那么黄脸婆了……

叩!无以名状的懊恼情绪突然漫诵心臆,让她有些挫败地将额头抵向穿衣镜,力道一时没控制好,就变成了撞,撞出一点点痛楚,想必,也把额头撞红块吧,不过她现在没什么心情去理会。

刚才……他出门前……是不是想到了晚上不回来吃饭,略感有愧于她,所以打算给她一个安慰的吻别?

而最后对她吻不下去……是不是因为她的扮相实在离「风情万种」这成语有十万八千里远,所以就……算了?

「哼,才不稀罕昵……」有些赌气的声调。但额头又朝镜子撞了一次。

反正他总会吻她的,至少在每周上床时会吻。

***

童瑶娘家有三个亲人。一个强悍的演员姑妈,一个嫁过两次的姊姊,一个宣称这辈子不谈恋爱的妹妹。

姊姊叫童诗,三十岁,是一个光拿着赡养费就足以富裕过完今生的美艳小富婆。

妹妹叫童画,二十二岁,是一个刚在偶像剧里崭露头角的清纯中带着小性感的美女演员,前途不可限量,追求者众多,其中更不乏满脑肥肠的低级货色,不过因为有「艺坛狠角色」之称的童姑妈罩着,倒也没人敢让她去体会演艺围的黑暗面。所以围在她身边的男人,不管是真心还是玩玩,至少都有一张年轻好看的面孔。

童姑妈的一生过得极其强悍,她的眉目艳丽而凌厉,从来都是演那种吕后、武则天、慈禧、灭绝师太之类角色的不二人选。当她还是小小角色时,就有着极之狠烈果决的性情。没有任何靠山的她,知道在演艺圈想要洁身自受又能出头太难,她总得付出些什么,所以与其不断地胡乱陪睡等机会,还不如一举拿下某个掌权的,让他提供她一条坦途。其实,一刚开始,她也曾经是很有骨气的。

她不缺演技,她不怕吃苦,她需要的只是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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