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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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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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终究只是一场悲剧。

当年,她也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而感动过,而后来,再次回顾时,留下的却只是深深的遗憾。

也许金燕西谁都不爱,他最爱的,还是他自己。

又或许,在追求冷清秋时,他爱上的不过是爱情本身,与那个人无关。

齐大非偶,古人诚不欺我!

电视剧还是美化了金燕西,到最后,他爱的只有冷清秋。可在张恨水的原著里,金燕西最后还是背叛的冷清秋。

当爱消失后,竟连其生死,也不管不顾了。

真是让人心寒!

但毕竟,作者是相信爱情的,所以他塑造了小怜和柳春江这两个悲剧性的人物。

一个身亡,一个出家。

与《红楼梦》何其相似,林夏一阵唏嘘,对任洁道:“我虽喜欢清秋,但更欣赏柳春江和小怜之间的爱情,金燕西太不成熟,注定要辜负冷清秋。冷清秋被爱迷了心智,注定要承受爱情的背叛和家庭的离散,凄苦一生。”

任洁不赞同的撇了撇嘴,“可爱情就是这样啊,清秋既然选择了,就该不顾一切的往前,即便日后不是完美的结局,可当回想起当年,也无怨无悔了。”

林夏皱眉,“可他们并不合适,一个喜欢交际喜欢应酬,喜欢热闹,而另一个喜欢安静恬淡,喜欢看书,明知道在一起是将来是悲剧,为何还要开始?”

“那照你这样说,世间岂不是没有爱情了。爱情本来就该是不顾一切的,爱情就是青春,就是飞蛾扑火,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可爱情并不是生命的全部,我不相信你口中的爱情。”林夏反驳,“真的爱情,并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应该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噗呲”,有人笑了起来,是任洁的同桌陈娜。

任洁立刻找外援,“你觉得我说的对,还是夏夏说的对。”

听完陈娜的回答,林夏立刻对她刮目了三分。

她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孩子,当年她怎么就会忽视了她呢。

“两者我都不赞同。”陈娜淡淡道,“若是照任洁所说,那爱情未免太过可怕;可照林夏所说,未免又太过悲凉。这日复一日平淡的日子,可真的给人折磨疯了。我喜欢平淡中带刺激的,可这个刺激要有一个度,不能太过,超出我的承受范围。”

与任洁面面相觑了片刻,林夏这才由衷叹道:“原来我身边一直藏着一个世外高人,我竟不自知,果然是井底之蛙了。”

陈娜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爱情结束了,剩下的还有美好的生活。姑娘们,你们的爱情论也该停了,马上有英文测验。”

“嗷——”任洁一把扑在桌上,唱着她那不变的咏叹调,“万恶的考试啊,老天,你收了我吧!”

林夏勾了勾嘴角,“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经过我的鉴定,你是一只祸害,并且是很大一只。”

说完,林夏便转过了身子,留任洁一人在座位上呲牙咧嘴的。

这时,陈娜在一旁火上添油道:“哦,任洁。”

“是么。”

“她说你是祸害。”

“……”

“你们,你们……你们俩狼狈为奸,蛇鼠一窝,狼心狗肺,一丘之貉。”任洁气急。

“哦,还有‘沆瀣(hàngxiè)一气,狼顾之相’,你语文可真差。”陈娜凉凉道。

“沆瀣一气?”任洁果然被转移了视线,“那是什么?”

陈娜翻了翻辞典,递给任洁,“骂人连词语都记不住,喏,瞅瞅。”

沆瀣一气,成语,比喻臭味相投的人结合在一起。出自宋·钱易《南部新书·戊集》:又乾符二年,崔沆放崔瀣,谭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

“天啊,我不要坐这里了,简直是前有狼旁有虎,还让不让人活了。”任洁闹腾。

陈娜瞥了她一眼,凉凉吐出两字,“测试。”

任洁立刻消停了,赶快合起字典,拿出英文书,复习了起来。

林夏勾了勾唇角,这就是青春啊!

刚回到家,就听见林老妈中气十足的声音,“是夏夏回来了么?”

“唔,老妈我回来了。”林夏一面逗弄着脚边的阿毛,一边往屋里走。

到了饭厅,就见她妈从厨房出来,一面用围裙擦着手,一面兴奋道:“今天卖菜时碰到你们杨老师的老婆,听说你这次数学测验考了全班第一。”

林夏拿了水杯喝水,随口道:“唔,并列的,还有一个同学也是满分。”

“嗳,林家贵你还有心思看你那个国家大事呢。”听林夏这么说,林老妈对这正在看新闻联播的林老爸吼道,“你听到没有,你们家闺女给你争气了,考了全班第一诶,你们林家可真是祖坟冒烟了。”

见老爸老妈喜于言表的样子,林夏心里一酸,忙转过身子,“老妈我上楼看会书,吃饭时叫我。”

“诶,好的,今天老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爆炒牛肚,犒劳犒劳你。”

林夏一面上楼,一面喊道:“谢谢老妈!”

然后,泪如雨下。

谢谢老妈,谢谢老爸,谢谢你们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都不曾嫌弃过我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在全世界都背叛了我的时候,只有你们,永远站在我的身后,不曾说过一句重话。

即便,这个女儿,曾经让你们那么的面上无光!

015 开始写文

   林夏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突然,她伸手抹去了眼角的泪珠,发了狠劲: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这一次,她绝不辜负父母的期望,不浪费宝贵的光阴。

收拾好心情,林夏进卫生间拿了脸盆,进了空间。

很快,身形一闪,她端着半盆水从屋子里出来,给昨天试验的花草浇水。

左边三盆浇空间里的水,右边三盆淋自来水。

六盆花草,六六大顺。

浇了水,林夏仔细观察对比了一番,从外观上看,和从前一样,也没什么变化。

林夏隐隐松了一口气,至少这个水没有什么毒,对花草的伤害不是很大。

浇了花,回到屋里,将《红楼梦》翻到昨天晚上看的地方,正好是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才看了一页,就听林老妈在楼梯口喊道:“夏夏,下来吃饭。”

“嗳,来了。”合上书,“蹬蹬蹬”的跑下了楼。

林辉洗完手,来到饭桌前,惊讶道:“哇,老妈,你发财了么,这么多好吃的。”说完,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糟溜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含糊嘀咕,“好吃……”

林夏洗了手,只见饭桌上摆着,香辣碎骨鸡、炒双菇、白水滚鲜笋、千张炒牛肚、清炒小白菜、糟溜鱼片和卤鸡翅。

居然还有一碗莲子龙眼汤,算上甜汤,加起来有八盘菜了。除了来客人的时候,哪户人家吃个家常饭会做上这么多菜,也难怪林辉会这么问了。

林老妈嗔笑的点了点儿子的头,“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说着,将手里的饭递给林夏,“夏夏,快吃,尝尝这牛肚味道如何?”

林夏点了点头,夹了一筷子放入嘴里,笑道:“自然是妈妈做的饭菜最合我的口味。”

得了女儿的夸奖,林老妈笑眯眯的看着儿女,又见林老爸埋头苦吃,吼道:“林家贵,你女儿这次考这么好,难道你没什么表示吗,吃吃吃,只顾吃……”

见老妈又开始数落老爸了,林夏忙岔开话题道:“妈妈,今年林辉也五年级了,明年六年级,正是关键的时候,我想从这个学期开始,每天给林辉补课两个小时,给他打基础。”

听女儿这么说,林老妈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想了想迟疑道:“你的时间都浪费给他讲课了,这样会不会影响你的学习。”

林夏笑道:“谁说给人讲课会影响成绩的,这是误传。其实讲题目的过程就是一个查漏补缺的过程,这讲课的过程中,也会巩固讲课人的基础,这是双赢。”

“可你晚自习回来辉辉已经睡了。”

林夏倒没有想到这一茬,上了高中的他们从来没在11点之前睡过,可现在林辉不过是个小学生。

沉吟片刻,林夏道:“那我上晚自习之前给他补一个小时,然后再布置一个小时的作业。您和老爸在家里督促他把作业写完了,才能放他出去玩。”

“妈,我不要姐姐讲课。”见不知怎的,话题就移到了他的身上,还比剥夺了晚间的欢乐时间,林辉忙咽下嘴里的菜,急急抗议道。

可谁会听一个小毛头的?

最后,林老妈挥了挥手,一锤定音道:“好,就这么决定了。”

林夏笑眯眯的看了看林辉,“妈妈都决定了哦,以后每天都给你补课,还布置作业。若是你完不成,哼哼。”

想到他未来的那个媳妇冷眼冷语对待她母亲,而林辉却无能为力,管教不了的样子,林夏冷哼两声,狠狠道:“完不成作业就给姐加倍,我看你还想不想玩,还做不做作业。”

看着这样威严的姐姐,林辉不禁打了个寒颤,却不敢反驳。只瘪了瘪嘴,拼命往嘴里刨饭,化悲愤为饭量。

傍晚的空气并不算太热,正午阳光炙烤的大地吸收了过多的热量,黄昏十分的晚风吹来,将那暑气吹散,只于干净的气息。

晚自习的途中,早有三三两两的老人,端着竹椅放在门口,拿起了蒲扇,恣意的说着闲话。

余晖下的溪水镇,显得这么宁静,近出小孩的闹声,远处传来的犬吠,让空气中都染上了几分人气。

林夏没有像从前那般快步劲走往学校赶,而是慢慢踱步,或是看着远处似棉花糖的云,或是看看街道两边已有了年岁的斑驳的屋舍。

电线杆上贴着不知过了多久,已经看不出原貌的小广告,细细辨认,才发现上面写着什么“疑难杂症”之类的话语。

属于她一人的,独处的时光。

晚自习依然是千篇一律的做题,结束前,林夏向任洁借了本《少男少女》和《青春校园》。

任洁一边把书递给她,一面挤眉弄眼道:“前两天还说什么爱情怎么样平淡之类的话,现在又原型毕露了吧。”

林夏无语,“我借书有用的。”

“安啦安啦,”任洁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我懂我懂的样子。

林夏撂开她的手,拖上李静,“咱们走,不理这个疯子。”

看着林夏气冲冲的离开,任洁觉得扳回了一句,笑眯眯的在身后挥手,“白白,明天咱们俩讨论讨论情节啊!”

回到家,林家其他三人早就睡了,林夏冲了个澡,花了半个小时将两本书看完,选定了其中一篇名叫《别跑!我的王子》,开始虚构起一个校园故事起来。

是的,林夏决定从这种最简单的校园杂志入手。

这些故事情节简单,不需要太大的文笔,都是千篇一律的灰姑娘和王子型,实在是适合她练手。

花了一个小时,仿造这个文风,林夏写了一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将文章用稿纸腾了一遍,林夏合上了杂志。

这类文章过于简单,要是想靠手里的这支笔杆子吃饭,仅仅写出这种文章肯定是不够的。

想到未来网络文学发展迅速的时候,这种文章哪里还会有人看。

看来必须得买几本现在流行的小说回来,好好研究研究才是啊!

可是,买小说的钱从哪里来?

就靠她那仅剩的10块零五毛?

林夏叹了一口气,当务之急,是要多写点这种文章,凑够稿费才是啊!

想到这里,林夏又打开了杂志,开始的虚构之路。

普遍撒网,总有那么一两个杂志社会看中她的文章吧!

只要有杂志社看中,建立关系,不就有收入来源了。

打定主意,林夏埋头苦写,半弓的身影映在窗帘上,颇有些孜孜不倦的味道。

016 效果貌似还不错

2003年,郭敬明的幻城席卷了整个文坛,横扫各大书市,是继韩寒《三重门》之后,又一名少年天才似的种子型选手。
而在溪水镇这个小地方,却是第一次出现他们的名字。

林夏捧着手里的《零下一度》,不是不感叹。

韩寒果然是一个天才,这确实不可否认。

看着那个18岁的少年辛辣老练的笔调,在看看自己这个30岁的老女人,还在写着校园童话式的故事,林夏不禁一阵脸红。

没错,溪水镇就是个连正规书店都没有的偏远小镇。

只有一家买文具的杂货铺的架子上放在两本类似《学王一拖三》的辅导教材。

而她手上的这本《零下》,还是从她表弟柳皑的手上夺过来的。

林夏老妈有兄弟姐妹五人:大姨夏春姣,二姨夏梦姣,表弟柳皑就是二姨的小儿子。林夏的老妈夏瑶姣,还有四姨夏元姣,小舅夏泽淼。

大姨生了两个儿子,大表哥陈显,二表哥陈赫,加起来就是显赫的意思。可两位表哥志不在读书,大表哥初中未完,便到外面闯荡去了。二表哥倒是读了个大专,现在刚读大一。

二姨家有三个,老大柳雪,老二柳皓,老三,自然就是柳皑了。三个娃秉承父愿,都取了个冰清玉洁的名字。

雪,皓,皑,都是洁白盈素之意。

柳皑比林夏迟了那个五个月,但就是这五个月,柳皑不得不乖乖管林夏叫声姐。虽然次数很少,但小时候的柳皑可没少为这事闹腾。

柳雪比林夏大5岁,眼下正在县里读高二,柳皓大林夏2岁,和林夏在一所初中,现在正是初三关键时期。

而这本《零下一度》,正是柳雪从县里面带回来的。

原来的林夏,在初三中考之前,都没有出过小镇,那时候的县城,对她而言,就是“大城市”了。

而现在,重来一次的林夏,自然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

“夏夏,夏夏,这几篇文章写的可真好,你还有么?”任洁拍打她的肩膀道。

“诶,真的不错。”陈娜手握稿纸,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篇《少女,不哭》,很独特,虽然只有一个短短的开头,却能让人从中看出你的风格,有你的烙印。按照这个写,说不定你真的能够在青春文学杂志上面创出一番天地。”

“那个不好,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写的才好呢,你听听:当两片温热的唇畔相接,天地似乎也模糊遥远了起来。暧昧的夕阳斜斜的打在伊宁的身上,和欧阳熙长长的影子叠在一起。树叶悠然飘落,伊宁能清楚的看见他长长的、密黑的睫毛和那鼻翼上一颗浅浅的小痣。”

“还有这个:天空滑过飞鸟的痕迹,伊宁独坐在山坡上,仰望宁谧的天际,期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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