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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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无雪-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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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条件,大家都省事,贪便利。沙逊审时度势,没有说不的道理。三人商妥完毕,老顾犹自嚷着意犹未尽,偏要拖上韶华去梧香楼听戏,说是从扬州请来一个新戏班唱昆曲。一曲终了,戏班班主领着几个姑娘分别送到他们面前。
韶华始知,这是为狎/妓而来。
霎时一张脸白透了。
老顾见状,打趣韶觉年。“我说你儿子啊,总是这副青头模样。我们家老八,在他这个年纪都学会金屋藏娇了。”
韶觉年一边摇头一边挥手,“不提啦,老顾,不提啦。”全然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韶华低头撇嘴,在心里‘呸’了一口,脑子里这坨口水业已狠狠地喷到了老顾的头顶心。真是什么人!连玩女人都要拿来比!
只是韶华本来大约是可以及时脱身的,偏生老顾这番话说得韶觉年不舒服了,硬是要给儿子找个女人让他拎拎清,早点开窍。特意嘱咐戏班挑个水灵的,亲自带人将韶华关进了迷楼的鸳鸯阁。
老子为儿子张罗妓/女。这上下五千年历朝历代也不晓得哪家人有过!
“真是荒唐至极。”韶华哭笑不得,又不好发作,气得坐在圆桌旁茶水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火气照旧是蹭蹭蹭,怎么都压不住。
戏班班主也忒地道,听说韶家公子不通人事,特地给找了个十四岁的丫头,向韶觉年邀功,特别推荐。“老板,这还是个雏/儿。”
哪知韶觉年一听,连忙摆手,幅度还特别大。“不行,不行,换一个。”
结果等韶华将一壶茶水喝光,听见推门声,回头一看,发现他老爸居然还专门给他找了个经验丰富的。
这个唱昆曲的戏子,名叫金香柳,如今也算是大世界的半个台柱子了,据说水袖舞的特别好,腰细臀厚,风姿撩人。
戏子以色侍人从来不是秘密,金香柳场子上打滚,驾轻就熟,但看见韶华时还是呆了一呆。本以为是肥头大耳的商客,没想到是个年轻后生,心里大约隐隐欢喜了一把,结果面上就忍不住演出了一场猛虎扑羊。
却是反过来的。
金香柳成虎,韶华是只羊。
香喷喷的母老虎爪子往他心口挠了挠,跟着在他腿上一坐,作势便要解他的领口。
小绵羊吓得跳起来,害得母老虎险些掉地,很委屈的憋着嘴看他。
韶华无法,只好伸手将她扶起来,一扶就像沾上了糯米粉,甩也甩不掉。整个人没了主心骨,只往他身上靠。
小绵羊慌不择路,直向出口逃去。才打开门韶觉年的两个保镖便探过头来,看他衣衫不整的模样,带着一脸猥/琐谄媚的笑。“少爷,您有什么需要?”
言下之意,‘您要什么尽管吩咐,但是没办完事是不能出去的’。
真是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大老虎此时又赶上来从后头搂住他的腰,于是保镖们嘿嘿笑了两声,替他再度关好门。
“乓——!”
韶华不得不认命。
他坐在床边上,已经快被金香柳脱的一/丝不/挂,想到自己将为鱼肉,任人宰割便悲从中来,结结巴巴的预备慷慨陈词作殊死博斗了。
“这个…那个…这个…那个…”一边挡开了金香柳的虎爪子。
艳/名远播香柳姑娘何曾受过如此怠慢,还没等韶华说出个什么名堂,她已经泪珠子哗啦啦落了下来,滚烫滚烫的,滴在韶华手背上。
“少爷瞧不起我吧?”声音幽幽怨怨的,话却说的比韶华结实滑溜。跟着又是一阵抽噎。
韶华赶忙摇手,“不是,不是。”
跟着长长叹了口气,解释道。“你听我说,我是真没这个爱好。也是尊重你,不想把你当成…当成妓/女来对待。早前听你唱曲儿,《游园惊梦》就唱得老好的。”
金香柳一愣,跟着噗嗤一声笑出来,松开了箍住他的手。
“可老板会怪香柳服侍不周…”
“咳!”韶华心虚地咳嗽一声,暗暗打量金香柳。“我有个办法,不过…不过有点儿…”
“什么?”香柳问道。
“唔…”韶华从口袋里掏出了所有的钱,决定买个双保险。“我想请香柳姑娘唱曲儿。”
“唱曲儿?”金香柳狐疑的看了韶华一眼,只见他坐在床边上狠狠跳了几下,将床震得咯吱咯吱的。
香柳霎时就明白了,他果真是要她唱曲儿,不过唱得不是正规的曲,而是春曲。
她幽怨地看了他一眼,鼻梁硬挺,眉目俊朗,本该是个上等好的恩客,可惜恩客名曰柳下惠,死活不肯要她,只要用她那如泣如诉的好嗓子唱一回‘嗯嗯啊啊’。
于是,香柳越想越伤心,越想越委屈。一边“嗯……啊…。。啊…。嗯嗯…”一边哭得稀里哗啦,但是看到韶华认真的坐在床板上跳啊跳的,又觉得这人傻气的可爱,就忍不住笑出来。这唱的一出又哭又笑,时续时断,前后穿插,外人听来格外逼真动人。两个大汉在门外只觉得销/魂,销/魂。
最后韶华总算被放了出去,老爷子看他一脸疲惫的样子竟然比看见他毕业还开心。
这令他气得话都说不出来,又有点儿伤心,回到家里终于忍不住,将一柜子的书丢在地上,暗夜里静静坐着。
第13章 朋友
这乓的一声,谈不上惊天动地,但离离听见了,月晟也听得分明。韶华却始终不大解气。
月晟这个伤病员如今享受着顶好的待遇,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大半夜的被吵醒,自然再也睡不着了。
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把木梳子,新式的。上边有木刺,下边嵌进半片镜子,折叠式的。月晟拧开台灯梳了两下,对着镜子照了照,伤心死了。——他的奶油包头不见了。
大世界开业的时候,他可是挞了很多摩丝上去的,冷了以后头发硬梆梆的,和海报上男主角的发型一模一样。
不知道离离小姐看没看见他的奶油包头?
他像一只醉虾,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冲天花板愣神。白白的墙顶如同扯开的大片幕布,先前发生的所有的事投影在上面走马灯般轮转。
那一刀来的极快,没有给他任何时间思考,没有余地,他只好扑过去了。事后两腿一软,头昏眼花也不记得究竟发生什么事,灯红酒绿像一锅乱炖的粥,糊了。
打过麻醉针之后,他虽然不觉得痛,眼睛也闭着,倒是清醒的,能听见他们说的话。阿妈不停啜泣,太太念着阿弥陀佛,少爷过来吩咐大夫用最好的药,他听到他们摩肩接踵,进出这个房间发出的任何声息,甚至灯的一开一关,叩嗒叩嗒,也清楚明白。
潮水般的人流走后,有一个幽灵潜伏进来,拉了一张凳子坐在他身边,手指头沿着他的发际线轻轻划过,还用棉签蘸了水轻轻擦拭他干巴巴的嘴唇。
她凑在他耳边说话,问他。“你为什么要把木架子都修一遍?”
他只好在心里回答,“我要是不把秋千重修一遍,你拔的钉子,你砍的木条总会被人发现的。”
可不能偏偏只对秋千下手,掩盖一个点的最好办法是将事件扩大到面,他只好将所有和木头有关的东西都修一遍,神不知鬼不觉。
他其实弄不大明白为什么她不要当明星。就像他喜欢奶油包头,喜欢吃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喜欢别人投来的注目,为什么她不这么想?
不过举手之劳,投桃报李,她教他念书,他替她打两个补丁,也没什么。
幽灵的手握住他的手,温温热热的。“答应我的事,你都做到了。我会记得你的好。真的。”
他看着走马灯,稀里糊涂的想着,不着边际。
天蒙蒙亮时,幽灵属性的人带着两只苹果又来了。
离离拿了一柄水果刀,坐在他旁边安静的削着,青绿色的苹果皮绕着圈圈而下,不久就光秃秃的。
她夹起苹果的两个凹点,俗称头和屁股,送到月晟的嘴边碰了碰他嘴唇。“还要装睡?”
月晟‘嘻’咧嘴一笑,大口咬住苹果。
离离含笑望着他,“怎么样?伤口还疼吗?”
月晟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不多时苹果就只剩一个核芯。“还好,结盖了,就是有点痒…哎哟,痒死我了。”
离离伸手掀开他的汗衫看了看,“痒就说明要好了!你给我老实点儿,别老想着去碰它,等会儿理查德来了给你换药,我看过两天就好下地了。”
“哦。”月晟答应,眼角余光又瞄向另一只苹果,吞了吞口水。
离离用湿毛巾擦了擦刀口,继续替他削苹果,貌似无心地问道。“有什么打算吗?”
“什么打算?”月晟不以为意。
离离动作很快,一颗苹果剥好皮放到他手里,目光直视他,丝毫不拐弯抹角。“月晟,你想出人头地吗?”
他接过,不假思索。“嗯,当然想啊!”
离离笑着看他不出十秒又消灭一颗苹果,拿起毛巾替他擦手,一根根指头都擦干净。“我想你帮我一个忙。”
月晟嘟哝着,“你不说我也知道。”
离离莞尔一笑,“什么时候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这话其实算是褒奖。月晟听着有点儿腼腆,不自觉挠了挠头。跟着敛去吊儿郎当,一本正经道。“其实你不说我也会做的。”
离离握着他的手,“我只是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
“不错,我想出人头地,他又不喜欢作那些昧良心的事,大家各取所需而已。不过…”月晟像是想要讨糖吃的孩子,“我就是想知道你到底是为了他呢,还是为了我?”
离离恍如没听见,从身后拿出一本书,自自然然就将话题岔开。 
月晟看了看封面上鬼画符似的线条,歪歪扭扭,只比蝌蚪好看一些。离离却告诉他,这是一本故事书。作者是个叫做William Shakespeare的英国人。
“大不溜,大不溜…谢克斯…谢喳喳。”
“是W。 W for William。莎士比亚”离离纠正。
月晟烦躁地揪了把头发,“啊呀,反正就是个洋鬼子嘛!”
离离被逗笑了,一边笑一边给他说这个洋鬼子写的故事。
月晟皱着眉听完,给予评价。“好狗血。”跟着又锲而不舍地补充一句,“真他/妈的狗血,还有没有更狗血的!!!”
离离咯咯直笑,“我再去他书房里找找还有没有更狗血的!”
月晟两只手拉住自己的脸颊往横里拉,“什么嘛!这个罗什么欧,茱什么叶,他俩就不能大团圆结局吗?非得死来死去的,还死了活过来,又死!他/妈/的!”
离离笑完,解释道。“不是说了有世仇吗?”
月晟还是不屑,“无聊。有仇了不起啊…这叫不打不相识!”
离离合上书本,“我觉得他有句话说得很有意思。——人们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
月晟默默听完,又听她继续道。“我觉得写故事的人从来不是在说故事,而是在写命运。月晟,可是它太大了。”
她半垂着脑袋,带着些恹恹的落寞。月晟明白她的意思,点点头。仿佛能看到一条河流在眼前奔腾,那条河的名字叫做命运。宽阔无比,一眼望不到头,望不到终尾。他想起自己是怎么到上海的,坐着吡吡声的小轮船驶入黄浦江。人家都说十里洋场虽然繁华,却是小地方。可他还是被褐色泥土黄的江水吓到了。躲在床舱里,轻易不敢出来。在码头下了船,没钱坐丁丁当当的电车,一路走去韶公馆。
他抬起头看向离离,她已站在落地窗边,镇定的看着外头的世界。她说,“月晟,它太大了。大到我一个人扛不起。”
“礼记有云:差若毫厘,缪以千里。”说着半回过头,阳光打在她浓密的睫毛上,于眼睑下形成若有似无的暗影。“月晟,我需要一个为我打补丁的人。”
他瞬间明白她的意思。
就像阿妈拿着太太的高跟鞋跑到弄堂口的老皮匠那里一样。小榔头敲敲打打,在鞋跟打个补丁,支撑着人的脚力,能走出一条路。
在月晟心中,命运和离离是等高的,她能够轻易攫取自己想要的,紧紧抓住。但是命运这条河流波澜壮阔,诡异迭生,有太多暗流和分支。她每做一个决定都会导致无数个可能,衍生出不同的结局,有一些她或许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走向。因此她必须在失控以前,预知危险,及时做出判断。就像掌舵的船长,必须沿着航线行驶,不允许沉没的可能。
她单凭一副半身像,就令老爷子对于她的存在无话可说,却也因此暴露出利用价值,牵扯出后续的麻烦,她不得不选择在秋千上动手脚。变相的软性拒绝。于是,他就为她抹掉秋千上的痕迹。诚如离离所言,她需要一个打补丁的人。
月晟作为一个旁观者,感叹她的强大令人臣服,觉得与她在一起很有安全感,他甘愿听命于她。
“小姐。”他开口唤道。
离离转过身,撅着嘴嗔怪道。“你乱叫什么。”
月晟微微一笑,眼睛眯起来。“我们是朋友吗?”
“当然。”她在他脚边坐下,声音轻轻柔柔的。“我以前没有朋友,以后也只有你一个。”说着,伸出尾指朝他竖起来。“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第14章 拍卖
闷闷热热的夏季临近尾声。
大世界在这个季节结束之前有两条十分应景的碎嘴新闻,一是月晟的黑道升迁史,二就是韶公子情陷金香柳的爱恨传奇。
火热程度与申报上陆茵梦再婚的消息不相伯仲。
离离埋头入学考,处于倒计时的冲刺阶段。对这些全都一无所知,但之后韶觉年在思南公馆的花园草坪上办了一场冷餐会,她就是想不知道都不行了。
月晟病好了以后地位显然是今时不同往日。那一天,充当保镖头子,全场耀武扬威的巡视,屁股后头还跟着几个喽罗,使劲喊着‘晟哥,晟哥’,离离老远看见他的奶油包头,笑死了。
韶华端着鸡尾酒正在和一个贵妇人说话,不知是话题不吸引还是有心事,总是左顾右盼的,一双眼珠子在人堆里搜啊搜,不知道要找什么。
离离自觉不是什么重要人物,若是不合时宜的出现难免显得不知好歹,便从侍者手里取了一只热狗,猫到一棵树下纳凉去了。
那是棵棕榈,毛茸茸黑刺刺的树干粗壮,绿色叶子在头顶散开来,她身子本就小巧,一钻进去就不见了人影。靠在树干上自得其乐,从这个位置,刚好她看得见韶华,韶华却看不见她。
大小提琴乐手在草地上一字排开,没过多久,贵妇人大约便被韶华找了个什么理由给摆脱了,一个人杵在那里落落寡欢。离离看在眼里,轻轻啧了一声。“冷落佳人,真是罪过。”嘴角却是含着笑的。
“叮铃叮铃——!”
演奏停止,乐声消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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