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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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无雪-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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掂起脚尖,身体前倾,她的唇贴近他的侧脸,蜻蜓点水般掠过。却不妨身体被他牢牢禁锢,他用尽所有力气收拢双臂,大手按住她的后脑勺,不让这吻离开。
她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被快要被按碎了。世情这样残酷,根本不该做梦,她不该做梦…只好一手揪住他的领子,捉紧倒计时里最后的温暖。
韶华想起去年此时,他们从哈同花园死里逃生,他满心以为他们长此以往都会这样拥抱下去,她的十三岁,十四岁,乃至以后的十五,十六……都会和他生活在一起。只是前一刻还在你追我赶,下一刻已经分道扬镳。世情变幻,她的年岁只怕以后和他再无相干。他意识到,这将会是父亲此生留给他最大的难题。
默然的拥抱直至月上中天,离离伸手推他。“你走吧。”
他无动于衷。
“走呀!”她催促他,要他先走,看着他走。
韶华无奈的松开她,踌躇着不肯迈开步子,夜太黑,融化了她的五官,他伸手想抚摸最后一次。
“走呀!走呀!”她打掉他的手,一边跺脚一边去推他,将他推开一些距离。
韶华咬牙转身,却是一步三回头,慢慢地,晃出街角,脱离视线。
待他走后,她好像瞬间被抽光了全身的力气,突然蹲下去,再也站不稳了。
华康里总是半明半暗的,那一半的光都在他身上,现在被带走了,只剩下无边无际的黑暗,她深陷其中,没有人会看见她一脸的水光滟潋。
隔壁邻居家的孩子被关在阁楼罚抄作业,苦闷的托着下巴咬着笔头,他被窗外黑暗里的那对影子给吸引住了,他们贴了很久很久。小孩的母亲端了甜汤上来,他指着窗外低声喊道。“姆妈,姆妈,有宁相嘴巴。”母亲探头出去张望,那一望无际的黑暗里,什么都没有。
第40章 舞厅
1943年即民国三十二年,正月十九,法国人正式宣布放弃在华租界。公董局,巡捕房通通解散,韶家彻底失势了。
韶觉年让韶华从商的真正用意于此时一目了然,正应了那一句老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韶家无权还有钱。
不比那些白手起家的买卖人,国难当前,韶华既不囤积米粮趁火打劫,也不参与投机倒把,凡是遇上收租讨债,对方周转不灵的,还允人宽限两日。发家不力,却守财有余,是以家里的钱银虽不见长,倒也不见亏损,表现无功无过,唯一赢得的只有民望。
坐在韶觉年的书房里,他每天重复劳动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看合约,签公文。若是遇上推诿不掉的应酬,会十分和蔼的旁敲侧击,提醒对方家中尚有河东母狮一头,久而久之,混迹烟花场所之辈自发过滤,老实本分的生意人也愿与之结交,金铺,洋行,绸缎庄,韶家于全国各地的生意在他手里愈加运转自如,平添一分鲜活气象。
然而每当夜深人静之时,熄灯灭烛,他只觉得心神空乏,周身疲惫不堪,以前不喜抽烟喝酒的人,白日里烟不离手,睡觉前还要小酌一杯,那是属于他自己私人的疗伤时间。
上海这地方什么都是小中见大,讲求情调别致,街道马路窄细蜿蜒,花蕊青草袖珍玲珑,就连那伤心,也是小的,小到像化作一根针,扎进心里,痛却逐渐蔓延,乃至整颗心渐渐麻木。
这伤心,人前没有,人后才有,抽烟时冒头,喝酒时泛滥。倚在父亲书房的窗前,他拉开帘子,草坪一目了然,彼时他与离离在树木青草间躲藏嬉戏,就是这样被韶觉年尽收年底。旁人眼中,情意一早堪破,惟独自身是当局者迷。
想到出神之处,韶华便有如被李太白醉酒附身,对着一纸公文狂草,笔迹遒利,凤峙龙拿,反反复复却只得两个字。
一旁的林秘书实在是看不过眼,轻轻低咳一声,委婉提醒道。“那个…老板…你好像是写错了。”
韶华低头一望,心底大惊,不知林秘书究竟看去了多少,速速将纸揉成一团,投进废篓里。
林秘书保持缄默,本分的退了出去,复又将那文件誊写一遍,再拿进来让他签字。
暮春时节,韶华抽空去了一趟杨浦的工厂,察看货物样板,回家时不巧遇上学生游行,从跑马厅到霞飞路都给堵得死死的,老赵气的拼命按喇叭,碍于韶华在场,又不好骂脏话。
韶华看着这堵车的架势,怕是一时半会儿也好了不,突然灵机一动,说道。“老赵啊,往福开森路走吧。”
老赵不疑有他,兴冲冲的加大油门,惟独韶华的心怦怦直跳,一路上拼命抽烟,恨不得一口消耗掉一根,老赵从后视镜里窥视,觉得老板今日的烟瘾着实大了些。
福开森路至头至尾不过五百米,车辆单行,路人稀少,韶华指着前方小小的烟纸店对老赵说。“车子靠过去,我要买包烟。”说完,心虚的笑笑。“今天抽得凶了。”
往那熟悉的烟纸店去,居然还被店主给认出来了,招呼他。“ 呀!我说你怎么好久都不来了。”
韶华当即要了两包烟,封口一撕,笑着随意和店主闲扯几句,假装对对面的学校视若无睹。
特有的美国铃音“当当当当——!”四下,通知下课放学。女学生们手挽着手,成群结队的蜂拥而出,她们身着白色及膝长裙,头发或长或短,独独一个人编着两条麻花辫,荡悠荡悠,时不时从腰间侧出。
韶华抬手看了一下表,正好4点03分。他回到车上,吩咐老赵。“走吧。”顺便扬手丢了一包烟贿赂司机,只不过老赵由头到尾懵懵懂懂,不作他想。
他假装无意的看着车外风景,见她像是发辫松了,正伸手绞起微微捻着,可爱极了。
韶华心头一动,胸中情感有如涓涓细流,缓缓溢出,温润无声,她最后的动作是停在报摊前买了一份报纸,这景象浮在他眼前如何都挥之不去。
其实离离每天放学路过报亭都要顺手带一份《申报》回宿舍,究其缘由,粗略一想,以为是寂寞之余聊以慰藉,细微处思量,便知那是以往与爸爸一起养成的生活习惯。他总喜欢怪声怪气的念些小故事,胡编乱造一通。她改不过来,也不愿改,心中放任这微小的念想。
圣诞夜从华康里搬到学校宿舍后,她大病一场。身上被扎了很多针,再没人抱着紧哄慢哄,吃了很多药水,也没蜜饯送口或者特地乘车带她去吃酒酿圆子。除却风寒,加上心病,她与床榻缠绵许久。学校同学多为富家子弟,来去接送,从不住读。个别特例成绩殊好,大时大节也要回家团聚,过年的时候烟花爆竹齐鸣,宿舍里只余她一人,无处盘桓,想起两人曾驮着棉被一起玩说谎游戏,心跳眼热,与当下对比有如天渊,她病情愈加跌宕反复。炮仗烧了一夜,便失眠了一夜,早晨起来枕头套湿漉漉的。
任谁都没料到韶觉年给她的这一笔钱到头来竟是最先用来治病,离离躺在床上学着乌鸦的口吻暗骂一声娘,真他妈出师不利!而那些白花花的大洋与黄橙橙的金条,又让她觉得是这凄清冬夜里唯一的温暖,犹如壁炉里迸发的火星,心中希望顿生。正所谓财是人的胆,当霸气与豪气相携而来,困难艰苦眨眼不见,元宵过后,她病情大好,终至痊愈。
顾斯诺起先看她咬牙死忍的模样,就觉得十分可怜,总是时不时上门来探望,得知离离是被韶觉年赶出来后,更是出于愧疚,出于补偿,出于怜悯,待她愈发好了。
韶华隔三差五的会将顾斯诺约出来,不言自明,是将密斯顾当作鹊桥仙,好探听离离的消息。顾斯诺也是心甘情愿作传声筒,好有个借口与他出去。关于离离的一切,事无巨细,一一向‘爸爸’禀告。唯独离离的病情,却是知情不报。
皆因年前她病的最厉害时,烧得七荤八素,吃什么都吐,顾斯诺于心不忍,问道:“要不要叫爸爸过来看看?”
离离脸色大变,百般央求说不能告诉爸爸。顾斯诺无法,只得由她。
时间一长,顾斯诺在与韶华谈话之间,会选择避重就轻,故意绕开离离扯一些别的由头说开去,可却总惹不来韶华的反应,似乎只有说离离,他才有耐心一句一句的往下接,至于其它别的什么,始终漠不关心的样子。于是兜来转去话题又回到离离身上。
几次尝试失败,谈话冷场之后,顾斯诺终于忍不住问道,“倘若不是为了离离,你是不是就不来找我了?”
韶华料想自己终究是做得太明显,赶忙否认道:“当然不是,我们是朋友,来找你是再自然不过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边在心里默默向《To Tell A Lie》这本书的作者致谢。
顾斯诺见他否认的如此急迫,当下以为他果真是对自己有意思,瞅准了时机便放开胆子邀他同去百乐门。
韶华根本不喜灯红酒绿,但是对顾斯诺生日舞会的邀约总不好意思拒绝,谁知到了之后却发现一个大大的好处,那就是舞厅的一角独辟小窗,正对着华康里的屋顶,弄堂深巷一览无遗。
这简直是一个渴极的旅人在沙漠中找到了绿洲,尽管那绿洲是海市蜃楼。
对韶华而言,与其在家里一个人喝闷酒,不如去百乐门,那里人人跳舞寻开心,他独自偷偷站到窗前,不近不远的眺望,小心翼翼的呵护心底不为人知的柔软。
顾斯诺见他终日流连此地,以为摆脱了离离的紧箍咒,找到一个可以经营的共通点,关系面临脱胎换骨,几乎韶华每次过去,都是她同行作陪,自然将见面看成了一种约会。
可这约会一点儿不划算,甚至可以说极其昂贵。这样的年代,物价飞涨,白砂糖都贵了三倍,但凡高级点的舞厅门票都要一块大洋一张,百乐门更是三块大洋起跳,仍然紧俏,一票难求。身价和社会地位于此时成了附加值,顾斯诺和韶华通行无阻。
霓虹灯光,也与票价一样奢侈铺张,璀璨夺目到极致,竭尽所能绽放夜色的美,但在韶华心里,非但没有身价百倍,反倒被对面半明半暗的弄堂给彻底比了下去。他长时间站定在窗前,被夜风吹得凝成化石般,一心向往彼方市井里的暗,是自我摧残生活里的唯一念想。
长此以往,竟渐渐生出一些期盼,比如离离会不会偶尔经过这里,或者想他的时候回来看看呢,究竟会不会想他呢?
大约是老天终于听到了他的呼唤,深秋的某一天晚上,他循例在窗前发呆,突然看到华康里弄堂口的小馄饨摊前有一个姑娘,她的眉眼在心里百转千回,怎么会认不出来!披起外套,韶华忙不迭往外奔去。
“你去哪儿啊?”顾斯诺在后头一边追一边喊。
他都没有听见。
第41章 报摊
柴爿小馄饨是这街头巷尾的一道奇观,是旧世界的遗留,到了新世界又上不了台面,于是只好躲在黑暗的角落,靠一张老桌,几张旧凳,拼凑出一份营生。天黑出现,黎明收档,外国人雾里看花,不能体会其中的滋味,只有中国人才会在大冬天端着钢中锅子趿着棉鞋跑出去买宵夜,搓通宵麻将的人们也靠这份廉价的美味才能支撑到天亮。
韶华赶到馄饨摊前,只有零星几个中年人呼哧呼哧大口咀嚼着鲜肉馄饨,他问摊主:“刚才那小姑娘呢?”
摊主被问得莫名其妙,“什么小姑娘?”
他一边用手比划一边说道,“长头发,大大的眼睛,个子约摸到我这里,刚才站在你炉子前头。”
摊主长长‘哦’了一声,恍然大悟道。“她买了生馄饨带回去,没在这里吃。”
韶华四顾张望,黑黢黢的街道,数百米之间的距离人烟杳渺,他沿着郝德路狂奔,依稀看到前方有几辆黄包车,却怎么也追不上。
他撑着膝盖大口喘气,顾斯诺踩着高跟鞋跑到他身后,拍了拍他的背。“你到底怎么了?”
韶华直起身子,苦笑道。“没什么。”
两人沉默不语地往回走,路过馄饨摊时,韶华突然停下脚步,说道。“其实是我饿了。”
顾斯诺斜睨了一眼简陋的桌椅摆设,“我们去别的地方吃吧,这里…不干净。”她的声音很轻,但那股嫌弃的神色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了的。
摊主充耳不闻,知道这种高贵的‘上等人’自己伺候不起,俯身往炉子里加着柴火。
韶华却撩了衣摆径自在木凳子上坐下,不咸不淡的说。“这么晚了哪里还有店开门。”跟着,向老板要了一碗馄饨面。
摊主吆喝着应答了一声,不多时,热腾腾的汤面送到韶华面前。
顾斯诺掏出一块手绢,垫在木凳子上,这才敢落座,她要了一碗小馄饨,吃的时候优雅极了,小指微微翘着,引得旁边两个上夜班的工人浑身不自在。
韶华想起以前在华康里的时候,离离不止一次嚷嚷着肚子饿,要到弄堂口买馄饨吃,都被他以‘脏,不干净’为由,拒绝了个彻底。
更有一次,她周末了和同学约好出去玩儿,临行前他十分不要脸的抽出一张一百块作她的零用钱,离离本来笑着伸手去接,哪知他突然心血来潮,手收回一半,说:“ 叫一声好听的。”
离离突然脸色大变,一言不发的收回手径自出门了。
韶华愣了半晌,意识到自己玩笑开过头,无形之中伤了她的自尊。他的本意,不过是想让她‘意思意思’,亲他一下。
之后一连几天,离离嘴巴上就像装了拉链,无论如何都不肯开口,甚至到了饭点,他都没有听到熟悉的声音,喊他:“吃饭啦!”
韶华为此十分忐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忍到第三天,趁夜摸到她床边,蹭啊蹭,险些钻到她被窝里。
离离冷哼道,“走开。”
他赶紧求饶,“以后再不开这样的玩笑了,你就原谅我吧。”
离离‘嗤’的一声,笑着推他。
此时韶华看着顾斯诺的反应就像是从离离的眼睛里在看自己,明白她为何会讨厌他,讨厌陆茵梦,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从小锦衣玉食,哪怕并非出于故意,言谈举止间也自有一股高人一等的神气,是天生的优越感。总在无形间就贬低了旁人。
这些日常琐碎,都有她的影子,牵动他心里的那根针,引起的疼痛又令他愈发警醒,将他变成一个猎人,跟踪她的形迹,嗅着她的气味,往后每夜守候在百乐门的窗前,死死盯着对面的弄堂。只是整个冬天过去,那个姑娘再没有出现。
既然苦苦守候等不到她的来临,他只好主动出击。来年春天,发掘出一个新的爱好——去大杨浦视察工厂。
每次回来都从福开森路走,他看着她放学,手里提着书包一晃一晃的,漫不经心的走路,惯例去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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