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一百二十天》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偷窥一百二十天- 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严格来说,这是一具钢筋水泥混凝土组成的尸骸,因为骨头过于坚硬牢固,长久地站立在自己的坟墓上,就像它那墓碑似的造型。这栋千疮百孔的建筑,从未真正完工,从古怪的形状来看,不可能是居民楼,也很难说是写字楼或五星酒店,也许本该成为一个超大规模SHOPPINGMALL,现在更像是给死者在阴间享用的。
它有一个高端洋气上档次、充满《圣经》时代与密码色彩的名字——巴比伦塔。
简直是暴殄天物,附近居民与上班族们,有另一个通俗而亲切的称呼:烂尾楼,这个叫法是最真实也最不违和的。
崔善在楼顶等待救命?
他不敢直接上去,一是无法确定她是否真在上面,二是这种烂尾楼里不知深浅,贸然闯入会很危险。在附近转了很久,林子粹穿着灰呢子的风衣,高挑身材简直衣架子,踩过布满落叶的街道,总能引来少女或妇人们回头。
高架对面是个住宅小区,七栋高层建筑,有栋三十层楼靠近路边,如果站在天台上,或许可以看清烂尾楼的一切。
他买了台望远镜,穿过高架下的天桥,坐电梯直达顶层。只有一套单元,看来是个复式房子。
经过维修通道,林子粹来到天台,冬日雾霾之中,这里是最佳观察点,比烂尾楼顶高出十层楼,隔着六七十米的斜线距离,视线差不多45度角,自西向东穿越高架上空——
十九层的烂尾楼,在塔顶分成两个空间,半边是空中花园。
望远镜里出现了崔善。
偶尔还想再抚摸这张脸,她穿着羽绒大衣,靠在枯萎的石榴树下。花园没有任何门窗,她怎么进去的呢?除非被人囚禁,才会写出“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塔顶北半边是观景天台,比花园高了整整一层还多,覆盖尘土与野草。囚禁她的四堵墙壁,东、西、北三面连接大楼外墙,形成90度悬崖般的陡峭直线。只有南侧墙壁紧靠天台。如果打穿其余三面墙,爬出去会坠落万丈深渊,但穿过南墙将安全进入烂尾楼内部——但必须有冲击钻之类工具,或者每夜用小凿子挖十几年或更久。
或许,接到空中飘来的求救纸条是天意,林子粹却不想把她救出来。
他更希望崔善默默死在那里,变成一具干枯的尸骨,这样警察也无法找到她,更不会发现他俩之间的秘密。但他不能无动于衷,因为崔善只要还活着,就有可能得救。一旦她回到这个世界,那么他已经拥有的一切,可能转眼灰飞烟灭……
两分钟内,林子粹决定了一个计划。
他下楼去了药房,用衣领遮盖着脸,购买了针筒和某种药剂。然后,他在蛋糕店买了块奶油小方——这是崔善最爱吃的甜点。
天黑了。市民广场公园,他找了个僻静树丛,自以为没人看到,用针筒将药水注入蛋糕,吃了就会毫无痛苦地死亡。
深夜,林子粹坐在长椅上抽烟。寒潮来袭,气温直线下降,他被迫起身,扔掉最后一根烟头,向巴比伦塔底下走去。
穿过树丛后形同虚设的小门,进入幽暗的烂尾楼,意大利皮鞋底发出清脆回音。手电照亮灰暗的楼梯,敞开的巴比伦塔中狂风呼啸,充满各种灰尘与霉菌,要是夏天会发出腐臭。底层有些破烂棉被,想必是流浪汉的乐园。不过,没人敢住到上面去,谁想要每天爬十九层楼呢?林子粹听到自己的喘息声,在偌大的塔内雷鸣般回响。
最后一道楼梯,陡峭地通达天花板,爬上去推开厚重铁门。无数泥渣落下的同时,他看到了月光,美得让人心悸。
爬上清冷的天台,整栋烂尾楼的至高点,周围有无数更高的建筑,但这里已能触摸天穹,只差一步就完工的通天塔。
北侧有道低矮的水泥栏杆,小心翼翼把头探出去,看到底下的空中花园。
崔善在熟睡。
隔着破碎的雨棚,能清晰看到她的脸。白鹅绒被子将她裹成粽子状,外面加盖着大毛衣,地上铺着毛毯与干草堆,会不会半夜冻醒?
看着她,仅仅三米的垂直距离,口水都能落到她脸上。风掠过他的头发,眼前越来越模糊,仿佛一个人趴在井底,自杀前看着水里的自己……
把注入毒药的蛋糕扔下去,林子粹相信,这是他能恩赐给崔善的最好礼物与归宿。
杀人之前,他想要抽根烟,在烂尾楼顶会有不错的感觉。当他把蛋糕和手提包放在地上,拿出烟正要点燃时……突然,感到背后有只手,林子粹失去平衡,坠落到天台下的深渊。
几乎同时,冬季的第一场雪,过早地降临在巴比伦塔顶。
一天一夜之后,被囚禁在空中监狱的林子粹,已对饥饿与干渴麻木,感觉快被冻死了。
他很恐惧,不是从坠入这井底开始,而是与崔善商量如何杀死自己妻子的那天起。
五个多月前,程丽君死了。警方初步判断是自杀,但有个叫叶萧的警官,没有放弃怀疑过林子粹。他有一个多月在躲避崔善,虽然最终还是被找到,并且被那个愤怒的女人,用花瓶打破了自己的脑袋。
幸好,他活了下来。
崔善的意外失踪,让他惶惶不可终日——她究竟是远走高飞,还是隐藏在城市中的某个角落,随时都要找他来复仇?他再次搬家,住到市中心的酒店式公寓,有24小时的保安看守,绝不会再被入侵。
一个多月前,叶萧警官再次找到他,其间提问:“你认识一个叫崔善的年轻女子吗?”
林子粹未露声色,心里已极度害怕,不知道警方怎么会问到崔善,难道发现了她的尸体?至少,他与崔善之间的关系,尚处于绝密之中,不可能被泄露出去的。
警官走后,他连续抽了四包烟,想起两年前,崔善的妈妈——钟点工麻红梅死在他家楼下,警方想必已调查到了这一点。
尽管可以说崔善为复仇杀人,但怎么解释她拥有进门钥匙,又对于程丽君的情况如此熟悉,天衣无缝地伪造成自杀呢?显然,必有内鬼策应。
无论如何,都不能承认自己与崔善的关系——也只有当崔善变成死人,林子粹才会绝对安全。
烂尾楼顶的空中花园,又一个后半夜正在流逝。林子粹忽然想起,崔善最后说的那句话——
“听我说——程丽君——她不是被我杀死的!”
不是她,那又会是谁?
难道,是她口中的那个“X”?也就是把自己推入陷阱的变态?
X又是谁?
忽然,林子粹想起程丽君的床头柜上,相框里的另外三个女人。他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依次写下她们的名字——
全曼如、章小雪、梅兰

第三章 改头换面

第一百二十夜。
雪,已化尽。
最近五十年来,这座城市第一次那么早降雪。
对面高楼之巅,越发寒冷稀薄的空气中,挂着一弯超大新月,宛如伸手就能摘下。
坐在一张布满枯叶的长椅上,遥望近在眼前的烂尾楼。这栋奇形怪状的建筑物,在月光下裸露着内脏与骨头,还有顶四堵高墙的帽子,曾是囚禁她的监狱,在漫长的一百二十天。
崔善,早已经死了,现在她叫张小巧。
十二个小时前,她在空中监狱遇见了林子粹,这个如此想念过的男人,却用双手扼紧她的喉咙——那双手的感觉很熟悉,连带被熏黄的指尖香烟味,过去常在她的胸前划过。
即将断气的瞬间,他的双手却松开了。崔善剧烈咳嗽,喘回第一口气,脑中隧道也告消失。林子粹的脑袋压在她脸上,还有他全身重量,像以往许多个夜晚。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她虚脱地扶着墙壁站稳,只见他的后脑勺被砸破,鲜血顺着头发蔓延在地上。
旁边躺着半块破碎的砖头。
蹲下摸了摸他的口鼻,仍有热气往外喷涌,只是被砸晕过去,男人的脑袋可真坚硬。
忽然,她发现南侧墙边有根绳子垂下来,既像自杀的上吊绳,也像勒死人的绞索,同时是救命的尼龙绳。
想起流花河畔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庙。
这是给她准备的吗?用力拉绳子,手感非常牢固,该轮到她逃出去了。
崔善没忘穿上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还有那个丑陋的LV女包,装着名叫张小巧的索多玛共和国护照,再戴上X送给她的口罩。
她抓紧绳子爬上墙,尽管全身瘦弱不堪,胳膊细得像个鬼,但在被囚禁的一百二十天,每日都在训练这个动作,把藤蔓编织成草绳模拟,这是逃出此地的唯一可能。
终于,她来到塔顶的天台上。
第一次看到咫尺之遥的地方,那么多天可望而不可即,平台上布满枯萎野草,许多空鸟巢与老鼠窝。四周寒冷的天空,多出几十栋高楼,几乎再也认不出那排最熟悉的楼顶,因为没有了高墙遮挡。
翻墙的滋味很爽,崔善一边咆哮着,一边泪流满面。
但她没看到X。
现在还不知道他是谁,但她明白,是他救了自己,用砖头砸晕了林子粹,又给她放下绳子,还让她奇迹般地活到今天。
当崔善跪倒在积雪消融的地上,才发现有个包放在醒目的位置。
她认识这个日本牌子的手提包,是林子粹的,还是陪他在久光百货买的。里头有他的钱包,插着信用卡,以及五千多块现金,还有两台手机:一台是他日常使用的三星;还有一台高级私人定制版,表面镶嵌着“LZCS”,崔善对它是如此熟悉。他的妻子活着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台手机的存在,而今他也带在身上了。
自由了,该去哪儿?
逃离塔顶之前,最后趴在栏杆边,看了一眼空中花园里昏迷的林子粹,她收起那根救命的绳子。
再见,我的爱人。
经过漫长的楼梯,穿越整个烂尾楼腐烂的体内,回到久违的地面。
崔善想自己的样子很滑稽吧,脸上遮着怪兽口罩,乱糟糟的长发及腰,上身雪白的羽绒大衣,下面却露出睡袍,光光的小腿与脚踝,踩着一双红底高跟鞋,很像一只白天鹅。
她的肩上挎着X送的山寨LV包,藏着护照、钱包、两台手机。至于林子粹的手提包,则被扔进了垃圾箱。
站在冻僵的泥土上回头仰望,眯起眼睛看塔顶的四堵墙,几乎与天连在一起,无法想象自己在那上面住了一百二十天。
不过,崔善最钟爱的水晶天鹅项链,已落在了巴比伦塔顶上。无论如何,她都不敢再上去取回来,说不定就攥在林子粹的手心里。假如他还活着。
再见,天鹅,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
身后是广场式公园,每天傍晚大妈们的广场舞,还有流浪歌手们的吉他声、高中生的合唱比赛都来自于此。穿过铺满落叶的小径,看着几乎结冰的池塘,来到车流汹涌的马路边。
街对面的商场,她给自己买了条裤子、两件衣服、短袜与长袜,还有一双雪地靴——本想刷林子粹的信用卡,她知道密码,但犹豫再三觉得不安全,还是用钱包里的现金。
至于内衣,崔善很喜欢另一个人送她的那套。
大快朵颐一顿之前,她找到商场唯一的体重秤,指针落在40公斤。好吧,有几天暴饮暴食的指标了。
在商场楼下的小超市,她买的第一样食物,却是薄荷糖。
中午,崔善一个人去吃了麻辣烫,真的是扶墙进扶墙出,最后差点呕吐,服务员都被惊到了。
隔壁有家经济型酒店,她用张小巧的索多玛共和国护照登记,居然挺管用的。住进一间商务套房,窗户正对巴比伦塔与市民广场公园。也只有这种房间才有浴缸,跳进去冲了个淋浴。终于有热水冲刷身体,各种污垢从身上从头发上洗下来,用尽两瓶洗发水和沐浴液,足足洗了六十分钟,几乎把浑身皮肤洗破,仍觉得无比肮脏,似乎每个毛孔都渗透出油腻与烂蛆。她虚弱地泡在一缸热水深处,像屠宰清洗后等待被大卸八块的肉,八十多斤,加上中午吃的麻辣烫。
差点在浴缸里睡着,呛到水才醒过来。崔善披着酒店的浴袍,钻进被窝睡了一觉,直到晚上七点多钟。
孤独地躺在大床上,看着窗帘外的世界,不过是拥挤嘈杂的城市一角。迟到的泪水从眼角滑落,让人有些怀念躺在塔顶,看着一望无际的天空的感觉。
她想,再去巴比伦塔底下看看。
随便吃了碗拉面,啃了清真寺门口的羊肉串,来到市民广场公园。最后的流浪歌手已经收摊,经受不住刺骨的寒风。
崔善依然穿着那个人送的羽绒大衣,坐在一张长椅上,背后是寂静荒凉的树丛,仰望黑暗中的烂尾楼顶,还有月亮。
身后蓦地响起萨克斯,她情不自禁地跟着旋律,唱起极不标准的广东歌:“在这晚星月迷蒙/盼再看到你脸容/在这晚思念无穷/心中感觉似没法操纵/想终有日我面对你/交底我内里情浓/春风那日会为你跟我重逢吹送……”
一曲终了,眼前站着一个男人。
X?
男人怀抱着金灿灿的萨克斯,看着这个古怪的年轻女子,用布满皱纹的眼睛。旁边有盏公园路灯,他的头发花白,至少六十多岁。她并不排斥老男人,有的女孩子更喜欢成熟的他们。
但,是你吗?
她感觉他好像爸爸。坐在长椅上聊天,老男人姓张,退休后常来这儿吹萨克斯玩。两个多月前,有个年轻人听他吹了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希望老张每晚都吹一曲,他保证每次坐在长椅上安静地听完。老张并未当作一回事,没想到年轻人真的每晚必来,一声不吭坐在长椅上,无声地祈求他再度吹奏。老张在这个公园吹了很多年萨克斯,从未有人从头到尾听过。于是,每晚老张都会吹响这首歌,年轻人每次在长椅上坐十分钟,不多一分,也不少一秒,像她现在这样仰望烂尾楼顶。
最近一两星期,对方再没出现过,但老张已养成习惯,似乎不在此吹这首歌心里就会特别难过。
“他长什么样?”
“记不清了。”
“不是每晚都会见到他吗?”
“是啊,但我从没记住过他的脸——我说不清楚,很抱歉。”
“他穿什么衣服?用什么手机?带什么包?还记得吗?大叔,求求你了!”
崔善几乎要靠在他肩上撒娇,老男人却很老实:“都很普通,灰蒙蒙没什么印象。”
“那他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提到过什么人?”
“嗯——我问过他好几次,为什么要听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但他只是默默地听。最后一次,他说:还会有一个人,坐在这张长椅上,听你吹这首歌的。”
不知该说什么话,她傻傻地说了两个字:“谢谢。”
“姑娘,那么晚了,该回家了,再见!”
老张背着萨克斯离开公园,崔善仍然坐在冰冷的长椅上,回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