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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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梦-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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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白白的病床,白白的房间,是她这一生看到的最恶心的地方。
就那么死去该有多好?她想。
随着身体的渐渐康复,其实她现在已经不必每天躺在床上了。不过这一点,似乎只有她自己知道。当然,这也是在她实践之后才知道的,利用她昨天偷偷去药店买药的机会。
安眠药。
两瓶。
此时此刻,她只是在做最后的挣扎。挣扎在自己生命的意义中,挣扎在家人对自己的关爱中,挣扎在对死去的丈夫和未出生的宝宝的思念中。
但是却没有什么是为了自己。因为她觉得自己早该死了,在宝宝离去的那一天。
他现在还好吗?她想。
人死了以后会不会变成鬼?她想。
如果真的变成鬼,会不会有别的鬼欺负他?他才那么小!她想。
我要去保护他!保护我的孩子!死了以后,我就能再见到他们了!在那里,我还可以做最幸福的女人!
她还在想。
晚饭婆婆叫她时她没有吃。她要给自己留出肚子来放那两瓶药。那是一个不小的数量,全都吃下去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这她知道。
婆婆对她很好,一直都很好,现在也是。即使自己的儿子已经不在了,她也没有对儿媳有一点冷淡,她把眼泪都偷偷擦在了自己的枕头上。
婆婆对她很好,真的很好。即使自己的孙子也不在了,她还是没有对儿媳有一点冷淡,只是她没有再把眼泪偷偷擦在自己的枕头上。
因为她的眼泪已经流干了。
这个晚上,也许注定不会平静。谁知道在这个世界的其他地方,还在有多少人因为莫名其妙的事情丢掉了自己的性命。柳丽红冷笑着安慰自己。她已经彻底从挣扎中解放出来了。在婆婆替她关上灯的那一瞬间。
死了以后的世界是不是永远都是这么黑?那样我该怎么看到我那没见过面的宝宝呢?她想着。
他的头一定很大,他会像他爸爸一样聪明能干。她想着,并从枕头下面摸出了那两瓶安眠药。
他才只有那么大点,见到他后,我一定要好好抱抱他,亲亲他的小脸。她想着,爬起身来,穿上了自己第一次和丈夫见面时传的那身制服。
她的脸色这时有些苍白,她轻轻的扭开了第一个药瓶。
床头的大水杯是她特意为今晚的行动准备的,她知道那么多的药需要很多的水才能送下。打开瓶盖,她将一小把药送入口中,药片顺着水流,冲入了她空荡荡的胃里。
然后,又是一小把。
随着相同过程的不断重复,第一瓶药已经吃光了。这时她并没有感觉太多的不舒服,只是肚子有些涨。于是,她又扭开了第二个瓶盖。
还是相同过程的重复,只是到后来,她吃的已经很困难了。她想呕吐。
不能吐!她强咬着牙关告诫自己。不能吐,吐了,别人就会发现了。那样自己就不可能和老公孩子团聚了。不能吐。
两个空药瓶在桌上打着转转,柳丽红轻轻的躺回了刚才的位置,整理好自己整洁的衣装。她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因为她怕自己真的吐了。
这的确是个很艰难的过程,两瓶药,整整100片。如果药厂没有克扣数量的话。
现在她觉得自己有些头昏,肚子里已经不再是那种涨涨的感觉了。而是刀绞般的疼痛。但是她没有叫,她在咬牙忍着。一个人真的勇于面对死亡的时候,就会是她这个样子。为了死,会不息一切。
孙启蒙看着日历算起日子,他嘀咕着:一个劫已经过去了,希望那小子别真有什么动作才好。
然后他倒身面朝里躺下,开始回忆起过去的一些事。
他并不是个怀旧的人,所以这么多年他很少想起以前的事。只是因为最近这些日子很特别,使他不得不去想。
38年了,终于又是一个轮回了。他嘟囔着。
这时,他的记忆仿佛一下飞回到50年前,那个激情的夜晚。
那是一个只属于男人和女人的夜晚。
成年人。
太多的激情与缠绵都纠缠在那个晚上,这使得他现在想起来还不由得心潮澎湃。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碰女人,不过,也是最后一次。
因此,他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女人。
那是和他青梅竹马一块长大的一个姑娘。
她的名字叫秦水。
记忆从那个夜晚飘过之后,又变成了另外一个夜晚。那个晚上,秦水告诉他,她怀孕了。
而他,傻了。
这在那个年代绝对不是一件小事,所以他很害怕。并不是他不想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只是他不能,他没有这个实力。他的父亲,只是一个靠给人卜命为生的神棍。而他也是。
所以他这一生的命运早已注定,除非不娶,若娶,则只能娶个神婆。然而秦水不是。
思绪继续向后漂移,记忆来到了秦水出嫁的那天。娶她的,是另一个和他们一起长大的好友——田馗。
钟馗的馗,只是他并不会抓鬼。
田馗知道孙启蒙与秦水的一切,但他也深爱着秦水。因此他偷偷做了这个决定,替孙启蒙来当下这个爸爸,秦水腹中孩子的爸爸。
时间流转,转眼那年兴国已经12岁了。真正的爸爸,却一直是叔叔。对于这,孙启蒙却只有感激。
那一年不是一个平静的年份,家家户户都认为这是个吉祥年。但是孙启蒙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这12年里,他已经成为了一个相当厉害的神棍,甚至远远超过他那已经死去的父亲,他能知道一些别人不可能知道的东西。
所以在村里开始死人的时候,他找到了田馗,给了他一本很旧的书。然后,田馗变成了钟馗,开始和他一起爪鬼。
然后。
田馗死了。
这是个意外,绝对是个意外。因为田馗不但将封印的口诀念错了一个字,他还将逃跑的口诀也念错了一个字。并不是孙启蒙不想救他,而是不能。女鬼很强。
再之后,孙启蒙收养了秦水母子。再之后,秦水死了。再之后孙启蒙供田兴国直念到了博士。他始终忘记不了自己最好的兄弟,所以他一直让兴国叫他叔叔,连姓氏也没有给他改过。
但是兴国却似乎对他没有什么好感,他总认为自己的父亲是被孙启蒙害死的。因此当他彻底完成学业之后,便再也没有和孙启蒙联系过。
想到这,孙启蒙翻了个身。记忆又回到了几天前兴国来找他时的情景。
你不帮我就得死!临走时,兴国竟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他怎么也想不通兴国是怎么找到那本捉鬼方法的。而且他更想不通为什么兴国会对抓鬼这么有兴趣。而且他更更想不通为什么兴国会恨自己。
难道自己当年真的是故意不去救田馗的?他自己竟也开始怀疑了。
应该不是吧。他想着。然后又翻了一个身。
窗外黑漆漆一团,这让他毫无来头的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月黑杀人夜。
今晚有些蹊跷。他想着。并且同时,院里传来了一些动静。
孙启蒙没有动。这个穷村子除了穷没有别的特点。贼,这里已经绝种的一个职业。
今晚真的有些蹊跷,他又想着。并且同时,院里又传来了一些动静。而这动静,渐渐的由院里来到了外屋。
孙启蒙还是没动,他猜想莫非是个外地贼?等这贼找不到东西,也就自然走了。没必要为他下一次炕。
‘声音’推开了屋门,来到了他睡觉的这间屋。孙启蒙故意重重的呼吸了一下。他想将贼吓走。
一只手扶到了炕沿上,他知道,他一定在看自己是否睡熟了。于是他又重重的呼吸了一下,可是没睁眼。
那只手离开了,屋里开始有脚步声。‘贼’在找东西。孙启蒙偷笑。
不一会,‘贼’似乎从墙角拿起了一个什么东西来。孙启蒙想了想,记起了那里放了一把从隔壁借来的锤子。
坏了,要赔人家了。他想着,并且发觉那‘贼’又一次走到了炕沿边。
这时,他背对着那个‘贼’。
站在疾风猛吹的高层大厦楼顶,方剑回想着自己人生最后一段时间的经历,他感到有些头疼。
方剑是个混混,一个貌似混的不怎么样的混混。
其实并不是他混的不好,而是他已经改行了。
自从专职做一个杀手之后,他低调了许多,而且还找了一个正经的工作当幌子
并且,他还结了婚。
跟一个同样曾经是混混的女人,在今年的第二个七夕那天。中国的情人节。
双七夕,今年是个好年份。他当时是这么跟自己女人说的。
才结婚一个多月,他接到了一笔生意。一笔难以想象的生意。
10万,杀死一个乡下的孤寡老头。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大秘密,要不就是这个雇主是个疯子。他当时这么想。
但他还是痛快的把生意接了。10万,不是个小数,够他挥霍一阵子的了。
于是,他起程了。目标所在地离他这里很远,雇主所在地离他这里也很远。所以他必须提前起程。
首先,他在并没有见过雇主的情况下拿到了定金。这是他们这行的规矩。
然后,他来到了四川。
四川这个地方他并不熟悉,而自己要去的地方,更是偏僻的不行。因此,方剑费尽了周折。
不过最后,他还是找到了那个穷破的小村子,并且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而这天,刚好就是跟雇主约好的杀死老头的最后期限。
但是,方剑却没有动手。
方剑不是傻子,一条价值10万的命,他怎么也不相信就是这么个人,一般情况下,这么个人1万他就能去做掉。所以他故意拖延了时间。想看看这个老头究竟有什么秘密。
然而,几天过去了。他失望了。
这个孤寡老头,果然只是个孤寡老头。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秘密。他只不过是个算命的骗子。
于是,方剑动手了。在他决定动手的那个夜晚。
一把锤子,轻松的几下便将老头的后脑勺锤出了一个大窟窿。然后,方剑当晚便登上了返程的列车。
这笔钱赚的太容易了,只是路途辛苦了点。他当时这么想。
很顺利的,他拿到了全部的佣金,然后他回了家。
那一天,刚好是他结婚两周月的纪念日。他很兴奋,用刚拿到的钱给老婆买了一条很粗的金链子。
但是,这条金链子却没有找到主人。
因为,他老婆已经死了。莫名其妙的死了。邻居们告诉他,就在他走后的没几天。
并且,不光是她老婆,还有7个人,也在前两天莫名其妙的死了。这,是警察告诉他的。在他去公安局辨认死者和做笔录的时候。
于是,他家那栋楼被隔离了。他无家可归了。
方剑疯了,他把这一切都归罪于雇他杀人的那个雇主身上,他甚至认为那个人花重金让他杀死一个并不值那个价钱的老头,目的就是为了害死他老婆。
如果自己不离开,那么老婆一定不会死!起码不会死的这么莫名其妙!他当时这么想。
于是,他决定报复。他要杀死那个雇主。对于他来说,这很容易,因为他本身就是个杀手。
杀人很容易,但是找人却并不那么简单。因为他和雇主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面。而帮忙牵线的人,也自然不会告诉他雇主的身份。
这是他们这行的规矩。
于是,方剑绑架了线人的家人。
不久之后,他终于得到了雇主的身份和详细的家庭住址。原来他们这行的规矩可以用这种方式来打破。
几天之后,方剑找到了雇主的家。
几天之后,方剑准备就绪。
在准备就绪的那个夜晚,方剑潜入了雇主的家。
雇主的家很大,难怪他能轻松的拿出10万块钱,去杀死一个并不值那个价钱的老头。
或许他跟自己老婆的死没有关系。方剑当时这么想。
但是他依然决定杀死这个人,包括他的家人。
在一个杀手心中,人命就是钱。但人命也最不值钱。
于是,在那家人都在沉睡的时候,他制造了一起灭门惨案。其中,还包括一个年仅16岁的小保姆。
就这样,他完成了自己人生最后一个追求。然后,他觉得自己活够了。
站在疾风猛吹的高层大厦楼顶,方剑回想完了自己人生最后一段时间的经历,他依然感到有些头疼。
于是,他决定用一种很简单的方式来结束这种头疼。
科拉琴疯了,半疯。
纵使他之前曾经有过好长一段时间的恐怖经历,他的大脑都没有受到一点影响。
但是现在他疯了,半疯。
一个好友给他发来的一封Email,让他疯了四分之一。
另一个好友全家被人灭门,又让他疯了四分之一。
所以,他疯了,半疯。
半疯的定义就是他还能按照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习惯来照顾自己。
但是他的思想却跟别人不同了。
他疯掉的那一半,是关于恐惧的。
什么是恐惧?怎样才能恐惧?为什么要恐惧?这些他都不知道了。
所以在刚刚记录过一篇关于自己的恐惧经历之后。他又开始麻木的在电脑前敲起了汉字。他想寻找自己丢失的那一部分东西——恐惧。
用文字。
恐惧也能丢吗?
能,当然能,他不就丢了。
恐惧还能找回来?
不知道,这就得让他自己找找看了。
科拉琴的手指在键盘上麻利的梭动着,一行行文字排列在显示器里那块白白的方框里。
第一行,似乎是他写下的一个名字,四个字——墓中无人。
第二行,似乎还是一个名字——鬼宴。
这次他大概不是在记录自己的真实生活,因为他的这个故事有名字。
有名字就要有内容,不过似乎他还没有想好这个故事的内容。因为他已经停止了对键盘的敲打,而是揣着手对着显示器发呆。
这的确是个难题,一个半疯的人想在故事中找到自己丢失的恐惧。这不得不让人觉得有些滑稽。
母亲不知何时走进了他的房间,说:你天天就知道玩电脑,就不能赶紧给我带个女朋友回来?
嗯。他说。
你看你表哥,今天当爸爸了,3胞胎啊!瞧把你大姑高兴的那个样。母亲说。
愁的吧。他说。
不管怎么说,人家是当奶奶了。我看我这个奶奶是没日子当了。母亲说。然后离开。
嗯。面对已经只剩自己的房间,他还在说。
这时,电脑右下角QQ群开始跳动起来。
他将对话窗口打开,群消息界面蹦了出来。
墓中无人。
这是他QQ群的名字。
郁洁死了,并不是她心甘情愿的。当然,很少有人心甘情愿的去死。
在经历了49天的7次磨难之后,她获得了投胎转世的机会。
于是,她踏上了奈河桥。
都说喝过孟婆汤,便会忘记前世的一切。这个说法似乎是个错误。
因为郁洁就没有忘记一切,起码应该算是没有忘干净。
她还记得一段对话,虽然已经记不清是谁和谁的对话。但她的确记得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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