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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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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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一愣,他回头盯着杨思恩缓缓问:“你是怎么知道?”

杨思恩嘿嘿一笑,站起身拍拍屁股向河边走去,老远听他的声音传来,“你送我的马,上面刻有大帅的官职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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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战黄沙穿金甲第十一章发现主力

更新时间:201261410:35:34本章字数:4788

杨元庆等四人返回森林时已是黄昏时分,他们找到了昨天的山洞,赵明胜等四人正在烧烤羊肉,杨思恩和刘简饿坏了,各抢过一只羊腿便大嚼起来。

“火长,猪儿呢?”赵明胜脸上露出担忧之色,张锦缎之死让他成了惊弓之鸟。

“他.有事去南方了。”

杨元庆含糊说了一句,他见脚步有一副突厥人的弓箭,随手拾起,张弓搭箭,向山洞深处射出,不行,弓体是单弓,弦也很软,扭劲不大,射程最多只有四五十步,杨元庆知道,历史上唐朝突厥人的弓箭水平迅猛提高,不亚于中原,那是因为隋乱时,突厥人从马邑郡掳走了大量善于制弓的良匠,马邑郡自古就是出良弓之地。

他扔掉弓箭,此时他更关心战俘的供词,“他说了吗?那个粟特人。”

“嗯!全说了,他是个商人,商队在伊吾被突厥袭击,同伴都死了,他因为会说突厥语和汉语,才被留了一命。”

赵明胜一努嘴,“在那里!”

山洞转弯处蹲着一个黑影,正是那个粟特人,杨元庆瞥了他一眼,又问:“那他怎么交代,突厥主力在哪里?”

“他说就在山的另一面,咱们是东面,越过这座山,突厥主力就在山的西面,和咱们直线相距只有两三里。”

杨元庆吃了一惊,他这才明白,那个突厥火长为什么向东跑,原来是想引开他们。

他快步走到粟特人面前蹲下,昏暗的光线中,他感到这个粟特人内心很恐惧,又尖又长的大鼻子在微微颤抖,杨元庆练武多年,对武人的气质已经有一种敏感,这粟特人身上一点练武的感觉都没有,确实有一种商人的胆小和谨慎。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康巴斯,康国人。”

他声音很小,语气也哆哆嗦嗦,康国是粟特九国之一,粟特九国是指阿姆河和药杀河之间的九个小国,康国首都就是著名的历史名城撒马尔罕,粟特人以善于经商而出名,从两晋南北朝时代开始便往来于著名的丝绸之路,中唐的安禄山也是康国人。

这个叫康巴斯的粟特人显然害怕被隋军灭口,他跪在杨元庆面前合掌哀求,“我是商人,经常去西京,去年十一月在伊吾被突厥人所掳,和突厥人只呆了两个多月,我家里还有妻子和孩子,求将军饶我一命。”

“我暂时不会杀你,假如你敢说假话骗我,那我就拿你人头去报功,明白吗?”

“我我明白!”

杨元庆拉着他来到火边,赵明胜等人用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炉子,就算在夜间烧火,火光也会被遮住,外面看不见。

杨元庆取出地图在石头上摊开,他仔细寻找,找到了他们山洞所在,便指着山洞处问粟特人,“现在我们在这个位置,那你告诉,你所知道的突厥人大营在哪里?”

粟特人战战兢兢看了半天,他一指山脉的另一边,“在这里,一座很大的山坳内,我记得大营旁边有一根笔直朝天的大石柱,足有几十丈高,很显眼。”

“那你什么时候离开的大营?”

“前天中午,说是可能会有隋军探子,所以出来巡逻。”

旁边杨思恩道:“那我们要立刻上山,突厥人在一个地方最多呆两三天。”

杨元庆点点头,他一指尉迟惇,“我、大熊、老刘还有尉迟,我们四个人去,其他人都在山洞内等候,明天天黑前我们若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大营。”

他又指了指粟特人康巴斯,对赵明胜道:“暂时不要伤害他,给他吃饱肚子,但要小心他逃去报信。”

康巴斯连忙道:“我逃离突厥人欢喜都来不及,怎么会去报信?”

杨元庆却没理他,他一挥手,“我们走!”

四人简单收拾一下,只带上刀和弓箭,便离开了山洞,尉迟惇打个唿哨,猎鹰飞下,落在他肩头,他们顺着山麓奋力向山顶攀去。

他们所处的这座山,只是于都斤山的支脉,并不很高,却十分陡峭,山脚是森林,而山上却没有一棵树,都是荆棘灌木覆盖,杨思恩攀在最前面,刘简紧随其后,杨元庆在第三,尉迟惇却落在最后,他是鹰奴,虽然武艺不高,但必须要跟去。

夜幕中,他们默默地攀登山脉,谁也没有说话,刘简经历了白天的突厥女人事件后,显然格外沉默,但偶然看杨元庆时,眼中却会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感激。

他第一次克制住了自己,这对他来说,就仿佛一次重生。

他们用一个多时辰翻过了山顶,向西面下山,西面的山势比东面更陡峭,杨元庆纵身跳下一块陡峭的大石,这里是绝壁尽头,下面已经无路,是一段长达数里的绝壁山崖,脚下非常狭窄,稍微过一点点,就会坠入深不见底的石缝隙中,非常危险,杨元庆把手伸给尉迟,“拉住了!”

尉迟惇迟疑一下,握住他的手,跳了下来,险些没有站稳,吓得他一把抓住杨元庆的胳膊,惊呼一声,“好险!”

杨元庆却感觉他的手很细腻,指节圆润、光滑似水,完全不像一个士兵的手,他心中微微愣了一下,就在这时,右前方传来杨思恩的低低呼喊声,“火长,看到了!”

杨元庆心中大喜,他已经顾不上尉迟惇的异常,几步便窜了上去,伏在杨思恩身旁的大石上,探头向下望去,只见下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山坳内星星点点,俨如天上星辰,无边无际,旁边一根黑黝黝的山体石柱,俨如宝剑,直刺天穹,康巴斯没有骗他们,下面果然是突厥主力大军的营地。

作为隋军斥候,他们的任务并不仅仅是要找到突厥主力在哪里,他们还要侦查敌军人数、装备、士气状况,以及突厥主帅情况,在黑夜中是无法探查这一切,他们只有等待天亮。

一夜无话,天渐渐亮了,杨元庆第一个醒来,发现尉迟惇依偎在他身旁,头歪枕在他肩上,睡得很香甜,杨元庆忽然想起昨晚握他手时的细腻感觉,他心中一动,低头细看他,尉迟惇本来长得就像女人,身材、皮肤都很女性化,这也并没有什么问题,很多男人就有点娘娘腔,所以刘简才会在背后议论他是兔儿爷。

但杨元庆和他相处了近二十天,确实发现他有些异常的地方,比如他睡觉总在营帐最里面,从未见他上过厕所,大家在草原上大大咧咧撒尿时,他总是有别的事情,晚上睡觉时,他会借口照顾猎鹰而离去,还有昨天突厥女人之事,刘简骑女人身上撕扯衣服时,尉迟惇明显有些失态了,那种只有同类才会有的愤怒,难道他真的是.

都说睡觉中会暴露出平时隐藏的秘密,杨元庆仔细观察他,越看他越像女人,杨元庆慢慢伸出手,拨开他总覆盖在耳朵上的一络头发,竟然是青丝,不是男人的粗发。

果然,他发现了尉迟惇的秘密,他的左耳垂上有一个小眼,杨元庆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怎么如此大胆,混迹在男人军队中,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替父从军,家有长姊幼弟,可是她姓尉迟,并不姓花。

杨元庆忽然感觉自己多了一个负担,他不由苦笑一声,他干嘛要发现尉迟的秘密,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和他无关了。

虽然这样说,但尉迟很信任他,他其实也是替父从军不久,天天和一群粗鲁男子睡在一顶帐篷内,他的压力可想而知,估计他也是疲惫之极,居然靠在自己身上睡着了,这也说明他内心还是比较信任自己,这种信任使杨元庆觉得负担又变成了责任,使他一阵头痛,唉!以后再说吧!

‘嗯!’一声,尉迟惇醒来了,他发现自己竟靠在杨元庆的肩头,吓得他连忙坐起身,理了理头发,掩饰自己的失态,“火长,现在什么时候了?”

“五更左右,下面被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见,得等太阳出来才行,你再睡会儿吧!”

“不睡了,都快冻死了。”

尉迟惇见杨元庆将一颗朱红色的丹丸用酒服下,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那是什么丹丸?”

“这是我练功的丹丸,每天都要服用,一早一晚,可惜这里没有河,否则我还得去水底练刀,尉迟,你怎么不学武?”

“谁说我不学武,只不过没有名师罢了,我和哥哥一起跟村子里的一个退伍军士学了几年,只会一点简单拳脚,不像你,还要服用丹丸,火长,什么样的丹丸,给我瞧瞧?”尉迟惇很好奇。

杨元庆取出一粒丹丸送给他,“服用这丹丸后就不怕冷,你冷的时候掰一小块嚼碎,可千万别全服下,你会热得穿不了衣服。”

尉迟惇脸一红,他掰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咀嚼后咽下,片刻,他点点头笑了起来:“身体内果然热了,火长,这可是冬天的行军宝贝啊!”

杨元庆心中一动,他确实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倒有点道理。

“火长,雾气好像开始散了!”悬崖另一边,杨思恩也醒来了。

卷二百战黄沙穿金甲第十二章血战突围

更新时间:201261410:35:34本章字数:5430

“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雾气变得稀薄,已经渐渐消散,勉强可以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但对于目力敏锐的杨元庆和杨思恩来说,则没有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精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色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色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杨元庆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杨元庆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杨元庆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火士兵中,只有杨元庆和胖鱼识字,杨思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火长,你的字好工整!”尉迟惇在身后低声赞道。

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火长!”

刘简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能不能也教教我,我琢磨着将来当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别被人坑了。”

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色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你爹爹也是府兵吗?”旁边刘简好奇地问。

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色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杨元庆忽然想起被他射死的那只鹰,心中感到了一丝后悔,射死一只雄鹰,最后只拔一根羽毛,太暴殄天物了。

他们四人返回山洞时已经是下午,喝几口水,吃点干粮,又休息了片刻,该出发归营了,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他们再继续跟踪,他们归心似箭,一时一刻都呆不下去。

“火长,这是张锦缎的骨灰!”

赵明胜将一只陶罐递给他,杨元庆默默点头,接过陶罐,杨素治军极严,却不乏恩情,所有阵亡将士的尸骨都要送回家乡,文职官员须撰写事迹,若有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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