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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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双燕-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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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什么来什么,还不快将东西捡起来?”
“酒都没了还要这些碎片做什么?”我看着地面,同样不解地问道。“说你是没见识就是没见识。”那名太监一听,就急得快眯起眼睛:“这百花佳酿是上好的玉壶装盛,一块碎片也价值连城,卖了你你也赔不起,祸是你闯的,你不捡起来给娘娘赔罪,动了娘娘的胎气,你该当何罪,上次可是你走运,这次你可没这么好运气了。”
我看后方淑妃一眼,她斜眉高高挑起,甚为得意,那个太监推我一把,手掌心竟然全都是栗子一般的老茧:“快啊。”
好汉不吃眼前亏,况且淑妃的确身怀六甲,我又搞不清楚炎薄到底在想什么,不得不蹲下身就去拾碎片,不过是几片而已,很快就可以了事,我一边捡,一边胡思乱想,手不经意触到玉石的边缘,没想到竟然锋利至极,我的手指就这样浅浅一碰,竟然割破出血,一阵刺痛传来。“哈哈。”身后淑妃一众人见我的模样,竟然都笑了起来。“你看看你?”那名太监戳着我的头,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架势,像是我亲爹一般:“你干什么都不行,你会做什么,回去找块豆腐自己撞死吧。”
“发生何事?”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炎薄出现在走廊末端,身后还跟着叶秋与齐王。“大王。”淑妃一见炎薄,顿时变了一个模样,上前揽住炎薄的手臂,一脸委屈看着我:“臣妾本想与大王品尝百花佳酿,可是她故意打碎玉壶,坏臣妾与大王好事,百花佳酿乃是臣妾数年的心血,大王爷曾经赞不绝口,如今一碎,恐怕又要等上好几年的时间。”炎薄只对淑妃的话语置若罔闻,他踱步走上前来,淑妃拉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炎薄的手从自己手中滑脱,我感觉头顶上的光亮被遮挡住,抬头一看,炎薄的眼眸,带有温柔的怜悯,他竟然蹲下身来,与我平视,口气宛如要将人溺毙一般:“手痛不痛?”
“不痛。”我被他这样一看,竟然心慌起来,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还说不痛?”炎薄抓过我的手,方才流血我没有注意,竟然已经红了一片,炎薄低下头,将我的手指送入口中,轻轻吮吸,宛如鸟雀轻啄,后方齐王瞪大了眼睛,话在口中活生生咽了下去:“王?”淑妃瞪大了眼睛,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比看到太阳落下来还吃惊,炎薄口中带着温柔的热度,滑过我的手指,他最终抬起头来,眼眸仍然盯着我的手指,宛如那才是最最紧要的事情一般:“跟本王回去。”
“大王。”淑妃脸上一阵发白,她身躯狠狠一震,不可置信地唤道。炎薄回转头,看向淑妃,放开我的手,走到她面前,淑妃眸中刚滑过一丝喜色,炎薄比她高出许多,伸手掠过她的头顶,却从她头上拔下一支五彩流转,做工极为繁复的金钗,凤凰的眼睛是晕染开的粉色,高高翘起的尾翼似有百鸟相互争逐,淑妃一见就吓得跪倒在地:“大王,此是太后赏赐给臣妾的,大王三思啊。”
炎薄置若罔闻,大有那种山中狼,无情兽的漠然,淑妃跪在地上,忽而就哭出声来,泪水如同晶莹雪霜,炎薄将金钗插到我头上,仔细看了看,对我说道:“这只百鸟朝凤钗,乃是宫中珍品,只需见到本王与太后,你才需行礼,无人敢怠慢,无人敢轻视,如今本王戴在你头上,没有本王的手,谁也不许将它摘下来。”
“不用了。”我一听东西这么贵重,又看后面这么多人看着,实在也不知道为何炎薄要对我这么好,连连摆手,觉得极为尴尬。“回去寝宫,本王给你包扎。”炎薄拉起我的手,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对叶秋吩咐道:“把淑妃身边这个多嘴的太监,拖下去,狠狠地打。”
“属下遵命。”叶秋抬起头,有些迟疑:“不知大王要责打他多少杖?”“打到死为止。”炎薄淡淡地说道,那个太监吓得一下瘫软在地,口中不断哆嗦:“大,大王,饶,饶命啊。”我被炎薄牵著手,向前走去,我回头一望,我看见齐王复杂的脸色,叶秋伸手去将那个太监从地上拎起,淑妃面色发白,宫女跑到她身边不断安慰,那个太监呼天抢地,一众宫人仍然是跪在地上,瑟瑟打抖,不敢起身。不知炎薄今后回想起这一幕,是不是会后悔至极,他心心念念以为的金石良缘,不过只是一段木石前盟。纵然今后也有举案齐眉,始终心意难平。爱到极致,即使无情,也是动人。


第六十七章
更新时间2014513 12:40:04  字数:4522

 待到炎薄转身离开,我立马一溜烟地跑出大殿,去找宋明轩,被人知道他是同谋,不知会不会将他五马分尸,若是如此,还是通知宋明轩让他早走早好。“宋明轩,宋明轩。”我不断地敲门,门一开,却是叶云站在眼前,手中还拿着刺绣,见我心急火燎,不解问道:“什么事啊?”
“出大事了。”我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急急忙忙道:“宋明轩人去哪里了?”
“他一大早就出宫办事了。”叶云见我的模样,不明所以:“我也不知道啊。”“
“唉。”我见问叶云也问不出究竟,拔脚就往宫门的方向跑去。炎薄许我令牌,从不限制我的自由,让我可以随意进出宫中,又恐宫人多嘴烦心,只是每日命人定时送上饭菜热水,干净衣衫,他这样不露痕迹地心思,让人实在周身不舒坦,我总觉得自己是他供在神台上的神牌,点心鲜果,香烟缭绕,每日唯恐怠慢。明明就是转身就阴冷无常的人,在我面前,他却很多时候都是温文儒雅,细腻体贴,似清淡的兰花,芳香淡雅,器宇轩昂,临风摇曳。一开始只觉得诚惶诚恐,细品之下却觉得光彩温婉,那种淡淡的微笑,渐渐不带一丝做作狡诈,从容的步伐,更能看出他铁蹄四踏的见多识广,我还没有想到他除了会打仗,竟然学识渊博,手拾万卷书,纵横豪致,给人满怀激情的感觉,他就好似张扬的向日葵,热力澎湃,洋溢不休,与骄阳共舞。我待在他身边,却始终看不清楚自己的心,总觉得朦朦胧胧,说不清楚自己对他到底是何感觉。大街上人流如织,车马粼粼,官员骑着马,前呼后拥,在人从中穿过,女子则坐着小轿,轿旁跟着规规矩矩的丫鬟,纷纷扰扰,熙熙攘攘之间,有人挑担,有人驾车,有人使船,有人在城门口楼旁,凭栏悠闲地看水,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却是到处都看不到宋明轩,不找他的时候他到处都是,找他的时候,他却半天都不冒泡。城门口贴着不少衙门发放的官文,上面挥出的男子个个蒙面,眼眸却各有不同,下方的奖赏极为丰厚,好事的百姓围在一起议论纷纷,我觉得有些像是当晚那个刺客的装束,停住脚步,想看个究竟。这一看不打紧,下方的银两我怀疑自己看错,仔细一看,居然当真是上千两白银。“臭乞丐,臭乞丐。”一群人追打着一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人出酒楼。那个乞丐的裤子残缺到膝盖,小腿上满是伤痕,青紫不一,更像是被藤条鞭打的痕迹,酒楼老板一脸气愤:“你再敢来,我就找人打断你的腿。”“滚。”后面跟着的几人作势要打,那个乞丐急忙从地上爬起来,却左腿受伤,身躯直不起来,他一手捂住腿,一边不停地往前挪动,像是老翁一般蹒跚,酒楼的人见他离去,一挥手:“没事了,没事了,看什么看?”看热闹的人见没有再打下去,失望一轰而散,那个乞丐走过我身边,一双尘土包裹的脚,能数清楚一根根的骨头,一股怪味刺鼻而入,我往后一退,他抬眼看我,眉目震得人心中一闪。我看着他有些面熟,注意到他的右手,手上满是皱纹和老茧,宛如落在森林之中的老麻栗树皮,他看到我,却是瞪大了眼眸,显然像是认识我一般,明显一惊,耳朵肥厚宽大像是张开的蒲扇,而他的面上满是污垢,几欲辨认不清,我再仔细一看,认出他就是之前那个宋明轩救出皇宫,而之后又被炎薄挑断手筋的刺客。“你?”我迟疑抬起手,他却像避如瘟疫一般,猛地向前冲去。“喂。”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何人,发生何事,急忙拔脚追上前去,他跑在前方,踉踉跄跄,猛地抓起一个白菜摊上的竹匾,朝我挥动砸来,十几株白菜从天而降,落在我眼前,最后一个大大的竹匾落在我头上,我被砸了好几下,急忙伸手将竹匾拿下来,大街上却再无他半点身影。“搞什么?”我也不明白他为何要躲我,沿路急忙追寻着而去。“臭乞丐,臭乞丐。”我拐过两条街,听到后巷的呼声,定睛一看,竟然几个人又在追着他打骂。那个刺客腿受了伤,手又不能动,只能委屈缩成一团,护住自己的头与腹部,打他的老妪虽然身材肥矮,却气势汹汹,大有巾帼不让须眉之势,三寸金莲不住地往他身上招呼,身旁的几个男子也是一脸鄙夷,不住地打:“叫你天天来偷酒喝。”“住手。”我一声大喝,急忙追进后巷。“你来做什么?”老妪一转过身,竟然额头上已经打出了汗水:“关你什么事?”“不管因为什么事情,你们拿了银两,赶快走。”我懒得理她,只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在哪里都能行得通。果然几人一看我手中沉甸甸的元宝,都气焰顿时如同浇了水一般,消失无踪,佝偻着身躯,连连赔笑,老妪将元宝放在口中一咬,更是眉开眼笑,像是唯恐我反悔一般,带着几人急忙离去。“叫你不要走你偏要走。”我没好气蹲下身,满满都是抱怨的口气:“跑得比我快还不是被人打?”
“你不要过来。”那名刺客粗哑着嗓子,往后退了几步。“你们来皇宫做什么,宋明轩是你什么人?”我朝他问道,巴不得他能告诉我所有的真相。他本是趴在地上,忽然窜起身,沿着后巷堆积的杂物,几步越过墙头,纵身翻了过去。我没想到他被人打得半死,居然为了避开我,有如此决心,待我爬到墙头,见他已经一瘸一拐一路跑去,一边跑,一边跑还回头看我,那种眼神像当我是洪水猛兽,避之不及。我见此情形,觉得自己多半追上去,他也会继续跑,还是就此作罢。我在大街上东逛西逛,赌坊**全都绕了几个圈,始终没看见宋明轩的身影,也不知他是飞天还是遁地去了。“臭豆腐,臭豆腐。”街边小贩不住地叫卖,声声作响。金黄色的豆腐在油锅中,哗啦啦作响,我想起以前在八宝善安镇,爷爷会选用上好的黄豆,制成的豆腐放入干冬笋,干冬菇,豆鼓的卤水中浸透,直到我与他几天之后去看,豆腐表面生出白灰,颜色变灰,臭气扑鼻时,爷爷便将其取出,放入油锅之内,慢慢煎炸,那种灰色一直会变得很黑很黑,豆腐在锅中像是十月怀胎一般,慢慢膨胀,浓香诱人。到时爷爷便会将其捞出,浇上辣椒,香油,一吃芳香松脆,外焦里干,八宝善安镇的人都会寻味而至,宋明轩在一众小孩中,往往跑在最前面,笑得张牙舞爪,那时他的娘亲已经过身,他却没有丝毫感受到世态炎凉一般,眉宇间悸跳的热情,纯真荡漾,总给人一种亦正亦邪的感觉,当时我就想,即使是太阳落下来了,他被砸死了,也一样都会照笑不误。我刚走到豆腐摊满前,背后响起一阵马蹄声,一个黑影在油锅上投射出长长的影像,抢在我前面开口:“老板,给我来十块。”我听得声音有些耳熟,回头一看,真是踏破铁鞋无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黑马上正是那个瘟神宋明轩,一身白衣,似寒冬腊月的梅花,凌霜傲雪,孤然绽放,纵然世事崎岖,人生坎坷蹉跎,亦是一身凛然正气,挺立天地,他一见到我,明显吃了一惊,好像我才是真正的瘟神一般,我一把勒住马缰绳,拉住他那匹与他同气连枝的黑马:“不准走。”
“你都在这里,我去哪里啊?”宋明轩哭笑不得,坐在马上面没有下来。“我找你半天了。”我气得瞪向宋明轩,止不住地埋怨他关键时刻没有人影:“你一整日去上吊去了吗?”
“别在这里吵。”宋明轩翻身下马,动手拉我:“我们去僻静处谈。”
“谁跟你去僻静处,你想做什么?”我甩开宋明轩,更加大声:“你这样鬼鬼祟祟做什么,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我哪日没有做亏心事?”宋明轩哭丧着一张脸,不知他今日哪来这么好的脾气。“这是什么?”我一眼看见,宋明轩的马背上,竟然还敢挂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喂,不要。”宋明轩见我扑上前,急忙拉住我,眼神中全然是规劝之意:“这东西可千万碰不得。”“什么东西?”他愈加是这样说,我愈加是怀疑。“你要什么我都答应。”宋明轩一副息事宁人的表情,连连摆手:“你就别在这里闹了。”
“那好。”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回宫。”宋明轩似乎是松了一口气,他刚一转身,我一把将马背上的包袱夺过,迫不及待打开:“我看你偷藏的什么东西?”
包袱里面渗出血丝,我一打开,宋明轩急忙按过来,将包袱外面重新束起,几乎是牙齿缝中迸出的声响:“都叫你别看了。”“这?”我舌头有些打不直,刚才莫非是我看错?“宋总管。”一群侍卫巡逻至此,见我们两人,停住脚步,见我们搭在一起的手,颇有几分调笑之意:“放着家中**不顾,这么快就有新欢了?”“哈哈。”宋明轩笑得无比勉强,手却不曾放开。“宋总管打哪里来,要去哪里啊?”那人仍然是没觉察出异常,追着问道。“这不是秦家大小姐吗?”他身后居然有侍卫也将我认了出来。“回宫。”
“喝酒。”我与宋明轩两个声音发出来,两个人似乎都无比紧张,对看一眼,宋明轩一把揽过我的肩头:“回宫喝酒。”“这是什么东西啊?”那个侍卫与我好奇心同样强烈,打量着手中的包袱。他这一弯腰,其余人都看过来,侍卫边看边问:“怎么还有红色的东西?”“没什么,没什么。”宋明轩心虚将包袱挡在身后:“看什么看?”“宋总管有好东西千万别吝惜嘛。”侍卫绕着头,左看右看:“前几日你与哥们几个打赌要找血奶酒,你是不是偷偷找来了,想给哥们几个惊喜?”“什么?”其余几个侍卫顿时围上来:“就是传说中雪豹的奶与人的血混合酿成的美酒吗?”他们一拥而上,急不可耐,我被挤开几步,宋明轩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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