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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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倾城-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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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一阵大笑,说:“你这贫嘴儿,还知道什么叫礼数?哎,你呀!就是少不了那点酒。”接着大袖一拂,“都进来吧。早就备好了。”
三人坐好后,克什拿出一个非常精美的银壶来。他的居所及家用都很朴素,可这银壶一看就知道是价值连城的艺术品。上面的花纹极其生动细致、栩栩如生,乍一看,仿佛会动一般。
克什把酒倒入三个杯中。那酒一出壶,林嫣便知是极品。那种醇香,让她醺然如醉!酒呈碧绿色,透亮如玉,明净无比。倒入水晶杯中,隐隐现出七彩光华来,这光华还在缓缓流动,竟是华美难言。
林嫣本来想说她从来不饮酒的,可看到这酒如此诱人,这话便没有说出口来。只是一手拿着那杯子,不停地转动,欣赏个不休。
林嫣在这里把这酒当艺术品欣赏,那边米梭却暗自气恼。他端着酒杯,慢慢品来,眼睛却望向林嫣那杯。只待她一说自己不饮酒,便会立马出手抢来。可等了半日,林嫣不但没有说出此话来,反而端起了杯子,反复转动、观看起来。
第二部分 第十二章 忘机之友(4)
克什却把两人的所为都看在了眼里。米梭一抬眼间,便见他正笑眯眯地望着自己。他们两个非常熟识,一见他的笑脸,米梭便知他在嘲笑自己。笑便笑罢!米梭毫不在意,只不时地看林嫣两眼,等着她改变主意。
“对了,木雨小姐刚才所奏之曲是何人所作?如此闻所未闻的音乐能够让我听到,真是不枉此生啊!”见林嫣不答,他又说,“这曲句古朴简短,意境却深远之极。我真不知道世间还有这种音乐,还有这种词句!”
此言一出,克什连声称“是”,说:“老夫年岁近百,也是第一次听到此等仙乐。昨日初听之时,才发现人之一生实在太过短暂!不知有多少美妙之极的事物我无法亲自见闻啊!”
米梭笑骂道:“不知足的老鬼!你便全都听到见到那又如何?人世间之所以美妙难言,不正是因为它的遗憾无穷吗?如我现在这般模样,能够每日喝到你的酒,便觉得自己享受到世间最大的乐趣了。”说这话时,他不由又向林嫣手中的酒杯望了一眼,咽了下口水。
却听林嫣“扑哧”一笑,把酒杯放在他的面前。取笑道:“前辈放达之人,想喝这杯酒,明说就是,怎地如此别扭做作?”
她说完这话,那米梭不但不恼,反而欢喜得大笑起来:“说得甚是。听小姐琴中之声,便知小姐是洒脱旷达之人,倒是我过于小心了。”说罢把酒端了过来,轻抿一口,闭目片刻,摇头晃脑,陶醉不已。林嫣看他那样子,还真如品尝世间最美味之物一般。
三人喝酒的喝酒,饮茶的饮茶。
克什忽然说:“对了,米梭小子,趁木雨小姐在此,你不妨说说你的病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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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梭眯着眼品了一口酒,说:“我原来就患有心痛之疾,已有十数年光景了。到了近几年,不知怎么回事,又增加了足痛,这足的痛法又与常人不同。我这足是缩着痛,就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紧紧地往回扯我的肌肉。真正痛起来可难受得紧,有时还怕冷想吐。现在啊,我整个就成了废物了!我啊,这一生是完了。”说罢叹了一口气。他听过林嫣的医名。不过他本人也是个饱学名士,熟读各种书本,对医学也略通一二。这心疾可不是小毛病,患了多年后又增足痿之症,除非林嫣真是神仙,不然的话怕也是无能为力的。
林嫣沉思片刻,说:“此病药物之力怕已不足。不过我曾看到一种说法,觉得很得心意,且说与两位听听,再做参考不迟。”
听到林嫣如此说,两人都有了兴趣,齐向她看来,认真听着。
“人身上的肠胃就如同一个仓库。平日我们家中存储粮食、财物的仓库,如果有一个月没有打扫,就会到处是灰尘。如果一年没有打扫,那就更是蛛网遍布,所有物品上灰尘密布了!更别提角落之处蟑螂成堆,各种各样的虫类不可尽数!
“而我们的肠胃呢,它的形状是弯弯曲曲的。这个弯弯曲曲的仓库,有生之年中,哪一天没有各种各样的食物进入其中?哪一天没有各种各样的饮品进入其中?
“可我们清扫过没有?没有吧?那些地方我们特意打理过没有?更是没有!你们想想,经过这几十年的积累,我们肠胃那些弯弯曲曲的所在,难道就不会生出类比于各种蟑螂、蜘蛛之类的虫类来?难道不会灰尘遍布、垃圾成堆、又脏又臭?
“肠胃变得如此脏臭后,我们又怎么可能会不生病呢?有俗话说:病从口入!在我看来,人身上绝大多数的病,都是由于肠胃中的种种脏臭得不到清理而得来!
第二部分 第十二章 忘机之友(5)
“米梭你的病情亦是如此!我这里有一方,可以彻底清理肠胃,如同把仓库打扫得干干净净一般,更可以让你的病痛一治而愈!只是这个方法用来极为苛刻,怕你难以做到罢了。”
米梭一听有方可用,立刻大喜过望。说:“我现在已经饱受双足之残的苦痛,更何况当初也是从死人堆里走出的人物,世上哪里还有事情我不敢做的?你且说来听听。”
林嫣听得他如此说,便说:“也罢,我便说与你听听,做不做随你。
“这个法子是:取黄公牛肥壮的大腿上的精肉二十斤,用长流水(也就是河,湖泊等流动的水)把它煮得糜烂。这个时间大概要一天左右,记得中间不可加水。然后你用一块干净的布料,滤过渣,只把净肉汁再放入锅里用小火慢慢熬,直到它变成琥珀色为止。
“然后那天晚上你就不要吃晚饭了,只在不通风的密室里,温服此药一杯。等到觉得肠胃对药汁有了反应,再慢慢地服用两杯。这三杯一定要慢慢喝来。然后需要连续不断地服上七八杯,这期间不可断,实在喝不下,也得强行喝来。等到你喝了十几二十杯时,你就会有想吐、想拉肚子的感觉。这就表示你的身体起了反应,肠胃开始清理垃圾了。
“如果你上面有病,就会吐,下面有病,就会拉肚子,中间有病的话,就会又吐又拉的。
“这些不难,真正难的是,接下来这整整三日之中,你口渴了只能喝自己的尿!这就叫做喝轮回酒。
“记住,不能喝任何别的东西!饿了吃这牛肉汁,渴了喝自己的尿,连服三天!这三天里不能出门,什么事也不能干,就是躲在密室里,喝牛肉汁,喝轮回酒。
“三天后,你就可以睡个一天一夜。直到饿得不行,才能吃稀粥青菜。大约半个月后,你就可以恢复正常饮食了。
“我的建议是,人到中年,一定要用一到两次这个方法。这样就可以百病全消,健康到老了。像米梭你,什么心痛足残之疾,用过此法后,我包你一个月内痊愈!”
听过此言后,米梭沉思良久,想到要喝自己的尿三天,实在是难以接受。不过看了看自己明显萎缩的双足,想想心疾袭来时那种濒临死亡的痛苦,他咬了咬牙,想:也只是喝自己的尿而已!当年逃亡在沙漠的时候又不是没有喝过,怎么过了十多年,反而越活越是胆小了?如此瞻前顾后真正可笑。
他抬起头来,对林嫣笑道:“就如木雨小姐所说,我且试试。那么还请小姐多留数日,让我心里也宽待一些。”
米梭倒是直言不讳地说出了自己心里有不安。克什大笑道:“好小子,果然还有三分胆量在。来来来,我再给你倒上一杯碧玉冰魂,提前替你庆祝大病痊愈!”
一听到还可以喝上那酒,米梭眼睛一亮,说:“妙妙妙!要能天天如此多喝两杯,那让我再喝三天尿也是无妨!”
克什笑道:“你倒真是不知足啊。”
林嫣听到那酒原来名叫“碧玉冰魂”,只觉这名字取得真是好听,那酒也是当之无愧!
“对了,刚才听到木雨小姐的演唱,深为触动。不知小姐可否再奏一曲?”米梭嬉皮笑脸地说。本来此时克什应该习惯性骂他两句,不料米梭等了半晌也没有听到。转头看去,见克什也是一脸期待地望着林嫣,显然所想与他相同。
林嫣轻轻一笑,从手镯里拿出古琴来。这空间手镯虽是罕见之物,不过在魔法界也有一些用空间魔法所制成的器物,因此两人并没有露出惊讶之色。
第二部分 第十二章 忘机之友(6)
林嫣双手放在琴上调了一下,便唱了起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仿若听到了来自九天之外的仙乐,两人如痴如醉,连那个侍立在旁的青年人,也现出了一脸的向往与失落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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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词写得极好,放达洒脱中又有着飘逸空灵。加上这琴声高雅,歌声清冷,配在一起,实有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妙处。克什不由想道:昨日那几首虽然好听,比之此曲却还是差了一点。少了什么,具体他也说不出来,至少是没有了这种让人飘然欲仙的感觉。
林嫣想道:可惜文化毕竟有所不同,他们还是无法理会这词中深奥的韵味所在!虽然如此,但琴声和歌声是没有界限的,更何况是这种无与伦比的美妙音乐!
林嫣当真便在克什的小草房里住了下来。每到晚间,她都可以看到天上湖里两个月亮争相辉映,满天星河也是天上、湖中都有,真是美不胜收。当然,山林深处会传来阵阵乌鸦叫声和一些不知名的鸟类的惨啼。但这些并不会让林嫣感到害怕,经历了那么多,这些反而让她感觉到自己真真实实地存在着。而不是像无数次浮上心头的那般:认为这只是一场梦而已!梦醒了她依旧还在若虚观!
每到此时,她就会弹奏古琴,或者吹箫。琴声高雅、箫声呜咽中,另有一番深沉的落寞之感。娓娓道来,仿佛在诉说着千百年来的岁月变迁、花开花落!
林嫣实是很喜欢弄琴吹箫的这种感觉。以前没有这种自由,现在可好了。四面尽是湖山,还有一个绝世高人相伴,她自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弄。而这些,克什也是求之不得。自从听过林嫣的演奏,他就觉得以往所听到的种种都实在不配称之为音乐。那种差距,何止只是天差地别?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级别,就如同天上的明月和地上的萤火虫发出的光亮一样。怎配相比?
于是,每当月明星稀的晚上,一个白发飘飘的老头便在夜风中悄然而立,听着那来自遥远的、仿若另一个世界传来的箫声。他喜欢听箫声,箫声让他想起以往的许多事情,也让他领悟了一些往常没有悟到过的生命真谛。听了几回,他发现自己的斗气增进了不少!这可是近十年来第一次突破瓶颈!
林嫣也喜欢吹箫,箫声中有种深沉的神秘感,颇合道家的心境,总让她想到那似乎近在眼前,又似乎远在九天之外的天道。
米梭家她去过一次,便再没有去过。他行为放浪,妻子也不是个理家之人,一个好好的家乱得像个猪窝。那些骑士们都是大男人,不知为了什么也不找个侍女来理家。再加之他正是在密室用药的当头,妻子又不擅长于待客。林嫣待了没多一会儿,便跑回来了。
今天是第十六天,是米梭过了半月禁忌的第一天。林嫣和克什一起荡舟上了岸,向米梭家走去。米梭家在当地实是名门,他还有贵族爵位。可惜的是他太没有贵族风范,贵族圈子的人看他不起,不屑于与他往来。而他对那些迂腐可笑、又做作愚蠢之人更是白眼相加,便成就了今天的浪荡之名。
林嫣两人来到米梭家门口时,见外面围了一些人,正在那里指指点点,取笑不休。克什心想:不好,这小子又闹什么大笑话了!
第二部分 第十二章 忘机之友(7)
穿过众人一看,林嫣一阵目瞪口呆:一个澡盆大的盆里,发出阵阵酒香,那米梭正扑在那里低头猛喝!这不是可笑之处。可笑的是,不知哪里来了三四只猪,也正围在那个盆子旁边,低头猛喝!
世上还有这种与猪争喝酒的事?克什已经走到他面前,想去把他扯起来。林嫣听得旁边一人说:“这米梭大人,一年不闹几个大笑话,就不叫米梭了。我一大早就听他对他家女人和几个骑士说,他的腿大好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就是半个月没有喝酒,也没有吃点美味的食物,实在是馋得慌。于是要他的女人带着骑士们到市集去给他买些来。
“不料他们前脚刚走,他后脚就不知从哪里就弄出这些酒来。还说小杯不过瘾,于是拿出了家中装物什的大盆。就这样伏在地上就喝。后来的事,就是眼前所见的了,你们都可以看到:不知从哪儿跑来了几只猪,闻到酒香,居然和他一起喝了起来。
“米梭也不知是醉了还是不在意,居然不但不赶走那些猪,还大大方方地和它们争起酒来。你看,你看,就是那个样子!”
克什伸手想拉起米梭,不料他酒性上来,竟是死也不肯起来。只是被克什稍微拉开了一点地方,一头猪趁机挤了过去,占了他的位子喝了起来。米梭一怒,用力一推,那猪不动!他一气之下,便用整个身子向猪撞去,终于把猪撞了开来。这才又伏了下去,准备再喝。
克什刚才没有使用斗气,见他如此行为,心下一怒,暗运斗气,伸手硬生生地把他提了起来,便向房内走去。那米梭醉眼醺醺地望着克什,看了半天,想是认出来了,揪着他的白胡须,说:“老头,可有带酒来?”
林嫣看着,不禁又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再看看克什被他揪住胡须那痛苦的样子,再也忍不住,和众人一起大笑起来。
这时,一个人笑道:“去年也是这个时候。米梭大人不知怎么想的,忽然心血来潮,跑到城东的乞丐窝里,穿上他们的衣服,拿上他们的烂碗,混在中间乞讨起来。那时我正好经过,他居然跪在我面前叫道:“大爷行行好,给点吃的吧。”我正要把他喝骂开来,一眼看去怎么恁地眼熟!再仔细一看,那不是米梭大爷吗?长相有相似之人,可他那锁骨之上那颗长毛的大痣总骗不了人吧?
“那时他的腿行动不便,也不知他是用了什么法子让下人把他送到那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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