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女生(创刊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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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女生(创刊号-第二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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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以这样,绝对不可以这样!

米砂没有认过输的,不是吗?

这里的一切都和天中有相当大的不同,包括宿舍。宿舍很大,而且一间只住两个人,同屋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呆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我决定去做一件事。

一件我想了很久要去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做的事。

我要救自己于恍惚之中,这是必须的。

米诺凡,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2)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

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朵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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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至极。

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的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

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壳,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的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这一点,如今和我隔着一个鞭长莫及距离的你和醒醒,你们又是否明白呢?

所以,这个近乎真空的寒假恍惚过完以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向破除我的一切一样破除了和米诺凡有关高三一年和他彻底隔绝的诺言,因为,我迫不及待。

我如此想他。他到底过得好不好呢?

整整一个高三的上学期,他是否都没有想起过我一丁点?我仍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点果汁,他喝可乐。我不做声地吸光了一整杯果汁,才犹犹豫豫的对他说:〃我已经答应了爸爸,高考前,都不和你联系。〃

〃好。〃他仍然穿白色的T恤,答应的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感动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询问原因,而我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和盘托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甚至写好了这样勇敢又有些不知廉耻的诗句,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的口袋。可他居然如此信任我,连原因都不问。所以,我又有些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读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

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的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

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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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短信或者能打个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寒假我在家上网,每天都看天中的论坛。关于他的小资料,详尽程度也是惊人的。居然涵盖了他所处的班级位置和上课教室等等众多内容。

毕竟是同城,想要了解一个人,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24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

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渣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

我有点儿沮丧。

不过我发誓,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着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不认出我。他好像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只是微笑着,用略略提高的声调说:〃你来了?〃

那一刻,我的眼角有些泛潮,但我不想让他发觉。于是很用力的笑着走过去,说:〃是。你没有认不出我?难道我没有变得,更漂亮?〃我努力开着蹩脚的玩笑,情不自禁走上前替他接过他手中褪色的小猪饭盒。

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却不上来和我并排走。

我故意走得慢些,他好像走得更慢了。

我忽然又恨起来。我对他的想念,他其实一直就心知肚明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作一次普通的朋友的造访,因此,不值得大惊失色,不值得兴师动众?

这些小气兮兮的想法,我自己也知道很没有道理,可是,它们就像雪花一般在我的头脑里上下翻飞,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走着的路,是他们学校最主要的一条通道,道路两旁栽着的梧桐树,现在都掉了叶子,一切都是那么灰扑扑,让人打不起精神。我们的身边,也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学生经过,有的人甚至会大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嘿!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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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他在这所学校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名人呢。

〃路导?〃我轻声地、几乎是无意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笑了,居然有些腼腆:〃现在这个学校,也有个话剧社。我刚导的一个话剧,反响还不错。〃

是吗?也有一个话剧社?看来他的记性并不差,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起我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我看着脚尖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忙碌,一样受欢迎。〃

他却没有接腔。

〃下雪了。〃他忽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半年里我们的分别,并没有使这重逢的场面显得更加难得和感动。至少,我在路理的脸上,没有看到这种狂喜。又或许,是我太拘谨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很奇怪,已经是春天,天空居然又毫无征兆地飘起了细雪。我只穿着一件细羊毛的薄大衣,开始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伸出手,轻轻地把我衣服上连着的帽子拉上来,覆住我的头顶。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他仍然那么懂得照顾我,连拉帽子的动作都那么轻,末了还轻轻掸掉了我额前的刘海上的雪粒。我有些羞涩地张望了一下左右,幸好并无人注意我们。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大学里。我们并不需要害怕什么,不是吗?是啊,等我读了大学,我就可以和他拉着手去公园,去电影院,甚至去天中,我们再也不怕被人看到。

真是太棒了,不是吗?

想到这个,这些相思的苦简直算不上任何了。

他好像注意到了我兴奋的表情,提议说:〃去我那里坐坐?〃我想也不想就开心的点点头,然后,我一下子拉紧了他的左手。

有一刹那,他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但我宁愿认为这是幻觉,因为最终,他没有推开我,而是反抓住我的手,轻轻的,牵着我走出了校园。

就好像高二时暑假时,他曾在夜晚这样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散步一样。

我庆幸我没有问他为何不住宿舍。那种上床下架的该死的宿舍构造,我实在是太了解了。关于他的腿,我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时间久了以后,我能做到瞟也不瞟一眼。

甚至很多时候他提起,我也绕开话题。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说起这个话题,我的心就好像被什么小虫子咬掉了一小块,忽然要命的疼。

如果我都这样疼,何况他呢?

他住的地方,其实离学校不远。我们一起走过一条七歪八拐的小巷,在一栋小居民楼的一层,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他掏钥匙的时候,也顺便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上仍然留着他手的余温,这一次,我机灵了不少。在他打开门之后,我就轻快地跳进屋内,自己给自己先搬出一张椅子来,就放在他的写字台前另一张椅子旁边,准备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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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费力地跨进门槛,顺便带上门。

我转移视线,环顾着四周。这间小小的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干净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话,我好奇地凑近看看,一边问:〃你还是不用手机?〃

〃嗯。〃他点点头,似乎因为我忽然搅乱了他私人空间的平静气场,显得有些不安。我不管那么多,继续四下打量,让我诧异的是,在整洁的书桌上,除了电话、书、碟片和他的DV,居然,还摆着一只烟灰缸!那只烟灰缸里,居然,还剩着几只抽完的烟蒂!他居然,学会抽烟了吗?

〃那,不是我的。〃注意到我的惊讶,他有些尴尬地急步走近,伸手把那只烟缸推到了一排书的后面。

〃哦。〃我轻声说。敲门声在这时候响起来。

〃我去开门!〃我几乎是跳起来。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莫非,米诺凡一直在跟踪我?

事实证明了我的神经过敏。门外站着的,是一个女孩。

我是迟疑了一秒才断定她是个女孩,因为她穿着宽松的灰绿色格子的大衣,剪着比男孩还要短的短发。只需要一秒钟我便判断出,她和我不是一个类型的。她皮肤虽然很白,可身材比我还要高一点,蹬一双蓝色帆布鞋,有些男孩子的帅气。

特别是一双眼睛,居然有点像孙燕姿。和她一比,我那一直没空修理的长发,倒显得老气横秋起来。

〃路理,来客人了?〃她一说话,声音却出奇的细弱,完全和她的长相不相符,一双大眼睛弯成两片细长的柳叶,温柔得让我想咬一下自己的舌头。我看着她径直走到房间一角的饮水机旁,轻车熟路地拿起一只纸杯,弯腰接水。

〃喝杯水?〃她端起杯子,对我伸出长长的胳膊。

我摇摇头。其实,我是觉得有些渴,但是看她对这个地方的熟悉,还有那种自然而然把自己当作了主人的神气,都让我的心里,有些小小的不爽。

〃你是米砂吧?〃她忽然叫出我的名字,吓了我一跳。

看得出,路理也有些诧异。

〃你们认识?〃他问。

〃哪有。〃这个女孩自己仰头喝了一口杯中水,在我给自己搬的椅子上坐下来,缓缓道来:〃因为,我去过你以前高中的论坛,在你们学校的论坛上看见了你和这位米砂小姐合演音乐剧的剧照。仅此而已。〃

说完,她一仰头,把杯中水喝尽,又用亮晶晶的眼神看我。

不知为什么,我不喜欢她看我的眼神,于是很自然地别过头去。

她没有强求,连尴尬的时间都没有,就低头在随身背的大大帆布包里翻弄起来,掏出来一卷裹得严严实实的塑料袋,对路理说:〃我给你送带子来了。〃她没有等路理接,就把带子随手放在了书桌上,这样一来,她就看到了书桌上那个烟灰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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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端起它,口中轻轻地〃哎呀〃了一声,一脚踩在桌子底下那个脚踏式垃圾筒的开关上,把它倒了进去。

这一连串的动作说明了两个道理,第一,那是她留下的烟蒂。第二,她对这里不是一般的熟悉。

我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已经偷偷侵占了我的表情。以至于那女孩转身来看着我时,表情有些抱歉。

〃我叫陈果。是路理的助手。认识你很高兴。〃她诚心诚意地对我微笑,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脸色很难看。

我伸出手,慌乱的握住了她伸出的手。〃你好,我是米砂。〃我好似背书一般说。

〃陈果,〃路理终于说,〃你要不要再坐一下?我把我们拍的东西给米砂看。〃谢天谢地,虽然他说〃我们〃,但是他还是要赶她走。我的心里忽然一下子冒出这莫名其妙的无礼想法,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

〃不了。〃她仿佛洞悉得穿我的思想,果断地站起身来,把自己的帆布包重新背好,摆着手说:〃你们老朋友聊,再见。〃

那句〃再见〃一定是同我说的吧,不然为何她对我挥手道别。

最叫我心悸的是,她好像是故意露出一截胳膊,那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文身,等等,是只蟹子?我注意到了。

路理是巨蟹座!

我也伸出手,大脑一片空白地对她挥了两三下,看着她在门口低头点燃一支烟,匆匆离去。

她终于走掉。转瞬之间,这间小屋里,又只剩下我和路理两人。

我的心里立刻升起一团一团的怀疑和千万个为什么,但我把它们通通压了下去。我望着门口很久,才终于练出一个完美的微笑。

我似乎能听见自己不安的呼吸,可我庆幸我笑着:〃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我嘟嘟囔囔地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说起这个话题,〃作为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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