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魂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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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魂重生-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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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因为子嗣稀少的原因吧,太上皇对其百般的不放心,虽把国家交给她,却也不能放手不管,还把辛无语带到身边管束,在辛无语还是五岁的时候便已经是朝中上下公认的皇位继承人了。
后来,太上皇病逝,文皇因为守孝而哀毁过甚,得了重病,坚持了不到一年,便也跟着去了。
那时候,辛无语约莫才有十几岁的样子,便登基成为了皇帝。
年轻气盛,又有着偌大的权力,再加上有那么一点儿好武的爱好,战争就成为了必然。
先是边衅轻开,作为武皇成名的第一战,那场战争的源头还能够算是自卫,只是后来才发展成了侵略。
武皇元年,有盗匪在边境掳劫,疑为潞国……武皇一怒,领军出征,战三月,夺下城池若干,金银若干……一战成名。
这一战在不少书中都有描写,对此歌功颂德无数,作为武皇第一个攻下来的国家,潞国也名列史册,其后,该国成为了辛国的附属国,年年都要上贡。这一战的意义深广,增大了武皇的信心,也发掘了她对战争的热爱,彻底拉开了武皇丰功伟绩的序幕。
辛无语在位四十一年,大小征战数十场,几乎是全胜,这样的战绩可以称之为辉煌了,也怨不得她被武将们崇拜如斯。
“……东征啊,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够少得了我呢?”听到这个消息,李成把查案打猎什么的都抛之脑后,从来不喜欢写字的人拿着毛笔准备起草奏折,申请出征的名额。
白雪在一旁看着李成的激动觉得有些好笑,这也是战争的狂热爱好者了,可是,想来皇帝不会同意她去的,知府才上任多久啊,皇帝东征的念头可不是一闪念,必然筹备了一段时间,不然宋天成他们也不会早早听到出征的消息。
虽然不太清楚,但白雪也知道上次唐家找宋天成不止是为了生意的事情,还包括给皇帝的“贺礼”,如同小商户给大商户送礼时候总是会多方打探一下,让自己的礼物不至于太重,也不至于太轻。
有了钱财,那位皇帝哪里还做得住?
“你不看看自己那腿脚,竟然还要去!”秦正夫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消息,带着人赶过来,一把扯走了李成写了一半的奏章。
两个小侍一声不吭地跟在秦正夫的身后,跟普通的侍儿没什么两样,垂着头,一语不发。
“拿来!”李成板着脸,伸出手去讨要奏章,表情有些凶。
“不给!”秦正夫说着把那纸给撕了,写奏章的纸比一般的纸更厚一些,质量更好一些,不太容易撕,他努力撕纸的表情与李成的凶针锋相对,四目对视,都要冒出火来了。
“你……”李成表情狰狞,却又坐下,重新拿了纸要写,“别的事你都可以管,唯独这件事,你拦我不得。”
白雪在一旁站着尴尬,这夫妻二人之间的事,自己杵在这里算个什么,早知道今天不过来了,她本来是想要问问案子查得如何,谁知道什么都没问,就被兴奋的李成拉着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行军打仗的事情,然后又……
“秦姐夫,姐姐也是……”白雪想要说些什么缓和一下气氛,她明显感觉到李成那句话一出,气氛凝滞。
可是,她不出声还好,一出声,秦正夫仿佛才发现了有这么一个人在,炮火转移了方向,“你们女子成天都想着上阵杀敌,骑马打仗,那有什么好的?就不怕刀枪无眼,再也回不来了?”
这关我什么事啊?白雪摸摸鼻子,她可从来没有想过去打仗,那种事,在她的观念里,还是男人最热衷的,轮不到她去往前凑。
“便是死,我也要死在战场上!”李成怒吼一声,盖住了秦正夫的声音。
白雪约略能够想到武者想要马革裹尸的原因,但也觉得李成现在有些太执着了,秦正夫也是的,这知府哪里是能够一年一换的,他们这才来了多久,还不到一年,那奏章便是写了,皇帝估计也不会准,何必非要在此时拧着?
“好、好、好……”秦正夫的身体微微颤抖,连说了三个“好”字,掉头走了,倒是没有再跟李成吵起来。
李成再拿起笔,奋笔疾书了两个字,突然把笔扔了,狠劲儿撕了那写坏了的奏章。白雪知道她心情不好,也不想触霉头,悄悄地从旁边的台阶上溜下来,寻榔头去了。
走出来,看到街上人流攒动,还有那设立在府衙旁边的招兵点,白雪面露狐疑之色,不是都说年景很好吗?怎么看着这报名当兵的都是面有菜色?
“榔头,你想不想去当兵?”
这时代都是女子好武,榔头一向最喜欢武事,若不是自己的缘故,她也许会去当兵吧?
“不想。”榔头白了那边儿一眼,一口回绝,目光中还有些艳羡,却思路清晰地说,“姜大姐都跟我说了,当兵的不是每个都能当将军,若是不做头儿,便只能够卖命,说不定死了都没人埋,哪里有我现在的生活好,更何况,当兵的那点儿银子还不够我一个月的吃喝,同样是卖命,何必去那里贱卖。”
出乎白雪意料之外的答案,那个叫做姜环的不是家将吗?原来竟也是个不爱当兵的。
招兵点只设置了半个月便走了,倒还带走了不少人,有想要混个好出路的,有想要跟着讨口饭吃的,也都是各地的流民居多。
广宁富庶,各地有个遭灾遭难的,便多往广宁城而来,这些人就成了广宁城的不安定因素,老实一点儿舍得下脸皮去干粗活当乞丐,不老实的则成了小偷无赖一般的人物,便是官府也不好整治。
这次招兵的来倒是刚好,不管想走不想走,最后统统都给拉走了,自然,也有良民被陷害拉走的。
也是招兵的走了之后,白雪才知道这里面还有不少的头头脑脑,首先是上头说这个地儿要招多少人分派下来任务,招到了自然是好,招不到则是抓壮丁充数,首先被抓走充数的便是年轻力壮的无赖和乞丐。
有了这等人打底,便可以知道兵士的素质不会太高。
李成的奏章最后还是呈递上去了,就如同白雪估计的一样,皇帝倒是好生劝勉了一番,没有采纳,让她继续安心做知府。
消息得到还没有两天,白雪便被李成邀去喝酒,她又纳了一房小侍,也算是喜酒了。
“……可怜秦正夫……”宋天成叹息一声,也没有阻拦白雪去,倒是玢儿在白雪耳边说了好多,都是说那李成是怎样宠侍灭夫,说到没遮拦的时候,连多少日子李成不去秦正夫屋里都给爆料了。
白雪听得冷汗直冒,都不知道玢儿这些事情是从哪里打听出来的。
“……哼,这世间女子……”玢儿说得尤嫌不过瘾,眼风轻轻扫了白雪一下,说,“小姐以后可莫要学那女人的样子,不然……”
眼神冷了冷,玢儿最终也没有说出“不然”如何,行走随风地去让下面安排车马去了,还不忘提醒榔头一步不离地跟着。
便是防患于未然,这也太早一些了吧!
一场酒宴喝得苦闷,白雪照老规矩,还是让榔头灌人,很快李成便醉了,榔头还是双目发亮,回去的时候,白雪嫌车中闷热,便在车边儿步行,榔头也不好自个坐车,跟着走起了路。
宽敞的大道旁边也有几个暗巷,当听到乒乒乓乓的打击声伴随着闷哼从一条巷子里传来的时候,白雪的眼睛一亮,有情况!
敢在府衙附近犯案,胆子不小啊!“走,去看看!”白雪一声令下,带着榔头和两个护院就往巷子里走去。


第六十八章 辞行
更新时间201129 16:00:03  字数:3030

 巷子狭窄阴暗,仅容两人并肩而行,榔头挑着灯笼大步走在前面开路,白雪在后面跟了两步便住了脚,退了出来,“你们进去看看,回来告诉我就成了。”
小手在鼻前扇了又扇,一股臭水沟的味道挥之不去。
一会儿,榔头背了一个人出来,“小姐,是那位黄姐姐。”
榔头乍说起的时候,白雪还没有反应,等到看了那人相貌,才想起来这不就是黄奉举么?
一提起黄奉举这个人,白雪就生气,两个人当初偶然相交,白雪倒是真的想要对她好,也算是报答一下她的肉夹馍,于是让她去那个口碑不错的济世医馆,她以师命为由,执意不听,去了广济医馆。
后来,白雪还专门去看过她一次,看到她明明指出了那个坐堂大夫的诊断有误,却还是被叱责,一时恼怒,上前帮忙,结果,被帮的人不但不感激,反而还说白雪不应该仗势欺人。
不就是推搡了那个坐堂大夫一把吗,她又没有怎么样,怎么就成了仗势欺人?
白雪当时气就不打一处来,觉得自己难得当一回好人,偏偏这好人心被人践踏了,索性撩开手不管,反正她早就给过了赏银,若不是看黄奉举这人忠厚,有那么一点儿意思,也不会一再照看。
“……这帮人打人倒是老练,没伤到脸,都是暗伤,一见人来就跑了……”榔头把黄奉举放在地上,也许是碰到了她的伤口,她闷哼了一声,眼睛却还是闭着的。
“活该!”白雪瞟了一眼,倒有些解气的意思,这人不知道又得罪什么人了,她那个性子,不得罪人还真是不太可能的。
“小姐,这怎么办?”榔头跟黄奉举喝过一次酒,也说过几次话,觉得这人还算不错,就是太不知好歹,执拗得像头牛,却也另有一种直爽脾气,很对她胃口。
白雪上前轻轻踢了一脚,黄奉举又闷哼一声,却还是在昏迷状态,没有其他反应,“这不还活着呐吗?找个地儿随便扔了就好了,又不是咱们打的,又没死,我管她做什么?”
不是没有听出榔头的言外之意,但是白雪最讨厌的便是这人的不知好歹,既然已经决定不管了,便是死活都不管。
白雪上了车,在车子要行进的时候又道:“等等,把她扔到广济医馆的门口去,别脏了别人家的地方。”
榔头扬声应了一声,就知道小姐还是心善。
第二天,白雪便从榔头口中听说了黄奉举被打的原委。
要说这人也真是个呆子,一户人家请她去给自家公子看病,结果她给诊出一个有孕,要知道那家的公子虽然订了亲,但是还没有成婚,哪里来的有孕,便是真的也要说不是啊!那户人家在广宁城也算是有点儿脸面的,便赶了她出去,说她医术不好,却也给了她封口费,让她不要乱说。
可这人一根筋,非要说自己的诊断没有错误,这一闹,把人家本来想要遮掩的丑事给宣扬开来,那家公子的婚事也黄了,怎能不让人深恨,只是找人下黑手,打她一顿,实在是算轻的了。
“哼,愣头青,这种事也就她这样的人才能够做的出来,都不动脑子想一想,若是真的什么好差事,轮得到她出头吗?”
黄奉举自到了广济医馆就一直被排斥着,出诊这样的事情诊金多,本来是轮不到她的,她也没留意,就这样被人一说跟着去了,结果惹出这个纰漏来。
“小姐说的是,如今她在广济医馆也待不下去了,管事说要赶她走呐。”榔头在一旁补充说明,“她干了这么久也没拿过工钱,这次被撵走说是连钱也不给了……”
话说到这里,突然顿住,榔头看着白雪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暗自缩了缩脖子,没有说下去。
“她没钱也是自找的,与我何干?”白雪勾起一缕黑发在手指上绕啊绕的,轻声说,“你当你家小姐真的是管闲事的?还是你以为你家小姐是开善堂的啊?嗯?”
榔头的意思很明显,无非是想要让自己帮黄奉举一把,然而白雪的意志更坚决——她不帮。
“凡事可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再四,我给过她两次机会,她都不抓住,那么有今日,也是她自找的,我不会落井下石,但还是很乐意旁观不听我的话,她会怎样惨。”白雪面带笑容,犹若阳春三月的柔和,却让榔头看着发冷。
榔头敛容,再不敢为旁人想那些有的没的,她本来就不善于求情,当下什么也不说了,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好。
盗匪的事件就像是偶然发生的一般,官府那里是再也没有了下文,宋天成这里倒像是查出了一点儿什么,蓝儿回来了一趟又走了,应该是又有事情要去做。
事实上,白雪一直很好奇蓝儿那张面瘫脸是怎样查到消息的,难道他都是直接上前问人家,然后得到消息吗?想也不可能,而若是他笑脸迎人,白雪还真的想不到那是一种怎样的情形。
某日,就这个问题询问玢儿,玢儿捧腹大笑,戳了戳白雪的脑袋,说:“你呀,成天都在想些什么,蓝儿哪里会是问人的人,他只不过把大公子的吩咐带下去,然后再把各处的回复带回来罢了。”
“那也就是信鸽了?”白雪若有所悟。
“信鸽?呵呵,差不多吧!”玢儿笑了笑,倒也没否认。
这时代的信鸽确实有,但多是军中才用,那么一点儿的信鸽也就能够传递小一点儿的纸条,再重了只怕都飞不起来,更何况,这种鸟也是认地点的,又不认人,不是说你想要传给谁就能够传给谁的。
中间还要有种种不可测的因素,比如说信鸽被人打下来了,被鹰捕食了等等,若是再加上天气因素,想想看,即便是鸟,它也是小生命吧,若是被暴雨啊雷鸣啊什么的弄得一个心理素质不好,迷路了,飞丢了,消息的延迟和丢失就成了很正常的事情。
于是,真正意义上的信鸽,如果是传递重要消息,不仅需要一次多弄几个“备份”,还要用密语写消息,不会让什么人一看到就懂。
这样一来,跟培养信鸽的花销一比,就知道并不划算了。
为此,大家族的人一般都不会用信鸽传信,多也就是让心腹之人送送信什么的,不管快慢,首先更为稳妥。
蓝儿充当的便是信使一样的工作,只是经过他手里的消息更有可信度,更加让大公子相信罢了。
弄懂了这个,白雪心里对鸿雁寄书的浪漫想法彻底没有了,想想看,若是你写一封情意绵长的情诗,结果收到的不一定是你想的那个人,然后……
过完年,宋大公子便准备启程回奂州,跟秦正夫道别的时候,两人依依不舍,就差执手相看泪眼了。
白雪在一旁看得眼睛发光,这情景,怎么那么耽美呢?
话说,一个女的娶一堆男的,难道就不怕他们在后院成双成对吗?
思想滑到一个诡异的角度上去思考,连带着眼光也有些诡异莫测,宋天成感觉出了后背的灼热,回头看到白雪的眼光,微微皱眉,那是什么眼神?还不等他说,已经有人先把大手拍在了白雪的肩上。
“妹妹得空了可要常来看看,弓马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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