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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我想起了一个问题,就是尹孜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要是他回来,那就成我杀人的巨大干扰了。我必须把他支开,免得妨碍我,他不是我要杀的人。他究竟什么时候回来呢?我恨不得马上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看看时间,已经一点过了,还是不打了。我何不先去看看那几个储物柜?
这时,突然听到对面床上响动,把我吓了他妈一大跳!天哪,我真他妈太容易受惊了!当你沉浸于某种思想时,猛听到一点什么响动,你也会吓他妈一大跳的,我敢打赌。我竖起耳朵细细一听,没什么混账大不了的,就是对面金以恕这两个狗娘养的在干那事,这应该是今晚的第二次交火吧,我想。我几乎一秒钟内就恢复了原态,不以为意。我心情是那么激昂,竟然忍不住笑了起来,老天!
“金老弟!”我笑道,“高潮迭起啊?第几回合了?”
那狗娘养的没理我。沈优子倒是突然浪声叫了起来,好像是在回应我,——这种回应方式也太他妈别具一格了。
我起床下来,打开台灯,就过去打开那几个储物柜看看,容积真他妈大,一个柜子装一个鸟人实在绰绰有余,只不过得把身子缩起来。我恨不得钻进去体验一下缩在里面的美妙感觉,想来可能没有躺在棺材里那么舒坦吧,哈哈,我总算没钻进去,这种乐趣不能在这时候体验。我关上柜门时弄出乒乓的一声,声音很他妈响。
“你他妈半夜三更去开那柜子做什么?”金以恕这鸟人问。
“研究一下,说不定哪天用得上。”我说。我恨不得说:“我提前给你找个葬身之地,老弟!”
我回来自己桌边,心情激昂得不行。沈优子好像是响应我的心情,叫得更他妈尖厉了。我甚至觉得她故意叫得那么响,想让我好好领略一下她的尖嗓子。
“老弟,要不要我为你伴奏,来他妈一曲?”我笑道,点了一支烟。我现在特想叫他“老弟”。
“你他妈真像个疯子!”这鸟人一边说,一边马不停蹄——应该是鸟不停蹄。
“你想弹琴?来一曲那什么《斗牛士》吧?”沈优子喘了一口气说。这妞还真他妈有兴致,想听《斗牛士》,哈哈,我差点乐死。
你可能觉得这种情境下的这种对话有些荒唐,可是我对上帝发誓,这是千真万确的,对于417宿舍来说,实在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妙不可言!”我叫道,“看在你是我混账老乡的份上,我就来一曲《西班牙斗牛士》吧。”
“怕不怕吵到关亨?”那贱人问。
“吵个鸟!他连自己的呼噜声都没听到,《斗牛士》算个鸟!”
我说着就从衣柜里拿出吉他。稍微调了一下弦,就真来了一曲《西班牙斗牛士》,哈哈,真他妈气势磅礴啊。哇,你真该身临其境想象一下,当两个鸟人在床上疯狂的时候,另一个鸟人在床下弹《西班牙斗牛士》,这种情景绝对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绝无仅有的第一次。我弹琴的时候,这两个鸟人如同有人在助威,叫得他妈更畅快淋漓了。弹完一曲,他们还在你追我赶,搞得那铺鸟床起伏跌宕,像风浪中一条混账小船。不知怎么的,我情绪昂扬得好像要飞起来了,控制不住说话的欲望。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说,几乎有点像唱歌。“我跟某一个女人,在我这张鸟床上,也干得他妈热火朝天,叫得也像你们现在这样,哈哈,……历历在目啊!”
那贱人听我这话,心里肯定他妈七上八下。不过她做爱做得正疯狂,可能顾不上紧张。这当儿,金以恕“呀”一声大叫,冲到终点了。八秒钟后,一个安全套甩了下来,差点没撞到我脑袋上,就掉在我脚边,啵的一声……那情景我就不说了,你自己想象吧,反正就是一囊混账液体掼到地上,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老兄,没砸到你啊?哈哈……”那鸟人笑得真他妈浪啊。
“要是砸到算你他妈有福气!”我说。
过几秒钟,一团卫生纸又从上面飞将下来,碰到了我吉他的琴头,才又掉落下去。我坐这里都快成他妈垃圾桶了。换是平时,我肯定会警告这鸟人一句,可这时候我反倒觉得真他妈好玩,好玩得要命。
“哎,老兄,”那鸟人说,“哪天我两个来一个游戏,怎么样?”
“OK!什么鸟游戏?”我问。
“换妻搞一搞,哈哈,”这鸟人笑了起来,“我喜欢你那妞的屁股,真他妈有味道……”他还没说完,沈优子就跟他在床上你揪我扯,噼里啪啦打了起来。
“这主意如何?”那鸟人忙乱中抽空问了一句。
“妙!妙!妙不可言!”我笑道,“我两个都Noproblem,就看女方是不是同意了。”
“你那妞同意吗?”他问,他还真他妈来劲了呢。
“嘿嘿……”我笑得真他妈阴啊。
“你同意吗?”他问沈优子。那贱人又跟他打了起来,那床上简直就像在打擂台。
“沈优子嘛,我想应该问题不大,是吧,沈妹妹?”我笑着问,我笑得真他妈阴啊。你要是听不出我的话外之音,那你真是糊涂透了。
“你,什么意思?”那贱人也他妈阴阴的问。
“嘿嘿嘿……”天哪,我笑得真他妈阴!
那两个鸟人不打了。空气突然有点微妙。我们沉默了大概一分钟,这期间只听到关亨的混账呼噜声。
“你他妈真是个疯子!”金以恕又蹦出一句,语气全他妈变了。
我没有回答他,代替回答的是我肚子里一阵咕噜咕噜叫——我饿了。我想出去找个地方吃东西(你知道我还没吃晚饭),喝酒,而且要喝他妈个痛快。然后去北门广场草坪上弹吉他,吼他妈一阵。
“老弟,恕不奉陪了!我要出去弹琴高歌喽!”
我穿上鞋子,把吉他装入琴套。出门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李白的一句诗,忍不住吼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我是那么激昂,连门都顾不上关了。
“你他妈把门关上,疯子!”金以恕叫道。
61
我在学校附近那条混账巷子一家麻辣烫吃东西,喝了四瓶啤酒。只要我愿意,我还可以再喝四瓶;但我不想喝太撑,我还要去北门弹琴,吼他妈一阵。
我来到北门已经两点过了。还有那么一些鸟人在转悠,即便世界末日到了,这地方也有人在转悠。我懒得多看,径直到草坪上坐下,弹琴咆哮。我实在是想咆哮一番,发泄一下体内汹涌的意志。我先弹《花房姑娘》,这首歌真他妈过瘾,唱起来简直就是在呐喊。要命的是,我心情是那么激昂,还把这种呐喊发挥到了极致,有一种要命的穿透力,你听来绝对毛骨悚然。记得以前我在家弹这首歌,那些小孩子围过来听(我家就在幼儿园旁边),都说我唱歌像吵架,哈哈,你真该听听。我要是放怀喊起来,那真够吓人的,每一声叫喊都有八百斤重,绝对掷地有声,不骗你!
我还没弹完一遍,就看到一个瘦高瘦高的鸟人向我走来,老远就边走边鼓掌,就好像他在欢迎什么混账外宾似的。等他走到我身边蹲下时,我正好弹完一遍,停了下来。我刚才唱得那么卖力,嗓子都有点哑了。
“兄弟弹琴真过瘾啊!”这鸟人说,“来,抽根烟!”
他丢根烟给我,还帮我点火。看得出这鸟人兴致蛮高,好像对音乐有点那个意思,年龄比我大不了多少。我还来不及问他,他就自我介绍说他在一家什么混账公司做市场推广的,就住在这附近,晚上闷了出来消遣消遣。
“你还是学生吧?ZS大学的?”他问我。
我笑了笑,算是回答。
“我一看就看出来!”这鸟人说,哈哈大笑。我真搞不懂他为什么要哈哈大笑,不过这时候笑倒是挺符合我的心情。
“我脸上写着字吗?”我笑问。
“你气质摆在这嘛!”他笑道,“学吉他多久了?”
“蛮多年了。”
“再来几首最拿手的!”他说,“妈的,在这半夜能听上这么过瘾的琴声,怎一个爽字了得!”
说真的,我还蛮喜欢这鸟人,喜欢他的热情,别的不说,这股子热情很对我现在的心情。我接着又弹了几首民谣。嗓子实在有些沙哑了,就弹弹曲子。在我重弹《西班牙斗牛士》时,又过来了一个鸟人,在我旁边坐下,看我弹琴,不说话。这鸟人年龄也差不多,留着八字须,显然是故意留的,只有那些想显示出一种成熟气质的鸟人才会这样留胡子。但要我说,他再怎么留胡子,即便留他妈一米长,也无法掩盖他脸上的幼稚。这鸟人一句话不说,闷声闷气坐在那里,也不鼓掌。倒不是说我渴望掌声,而是我觉得在我激情高亢的时候,来这么一个不声不响的鸟人,我觉得不爽。我停下不弹了。
“老弟,”我问那鸟人,“你是干什么的?”
“没什么,”他有些惊慌,显然我问他的语气有点突兀了。“我是不是干扰到你了?”
“干扰个鸟!我看你闷声闷气的,随便问问。”
“刚在这草坪上丢了一个手机,回来找就找不到了,妈的!”他说。
“噢!”我笑了起来,“这点事算什么鸟!我去年也在这里丢了一个手机。”
“不是说丢了手机怎么样,”他解释说,“最近心情也他妈……有点……烦!”
“烦就发泄出来嘛!闷在肚子里做什么?”瘦高个说,“抽根烟吧?”
那闷家伙接过烟,点着吸了起来。他自己有火机,显然也是个烟民。
“你是做什么的?”瘦高个问。
“销售,”那闷家伙说。
“销售?哈哈!同行同行!我搞市场推广的。”
这两个聊了起来,当然还是瘦高个说的多。我在一边为他们伴奏些曲子,都是轻音乐,《绿袖子》《罗密欧与朱丽叶》《爱情故事》之类的。两个边说边听我弹,兴致越来越浓,浓到必须换一种发泄方式不可。那瘦高个提议去吃消夜,他请我们。要我说,这正合我意,虽然我刚吃过东西,但还是兴致高涨。
“我刚吃过东西,喝了四瓶啤酒——”
“不算什么!”瘦高个叫道,都没等我说完。“再去喝他妈个一醉方休!难得像今晚这么尽兴!我们三个半夜三更遇到一起,也算他妈的缘分,是吧?”
要我说,我还真蛮喜欢这瘦高个,是个性情中人。我们就在江边烧烤摊那围着个小方桌坐下,叫了一箱啤酒,一大堆烧烤。在这烦闷的夜晚,几个鸟人偶然碰到一起,喝酒,聊天,弹琴,大笑,随意望望那混账珠江两岸霓虹闪耀,大声大气侃话,任着性子啐唾沫,到树丛里尽情撒尿,这一切真他妈是一种享受。
我们三个彼此告知了姓名,还记下了电话。鉴于这两位在本书中只是匆匆而过,我不打算透露他们的大名了,——就叫瘦高个为“瘦老兄”好了,另外一位就叫“闷老弟”吧,我相信他们会原谅我这么叫。考虑到后面的内容,他们甚至认为我这种做法很英明呢,真的,等会儿你看了就知道。
那闷老弟酒量不怎样,喝过三瓶就有点醺了。酒一醺,就像换了个人,话多了起来。他说起最近感情上的事(也就是失恋),说到动情处,突然哭了起来。天哪,他哭得真他妈难看,嘴巴向两边撕开,那混账八字胡一耸一耸的。我和瘦老兄劝了几句,禁不住大笑起来。你要是看到一个人哭得那么难看,而且挺有那么回事,你也要笑。我和瘦老兄一直笑得要打滚,真的,实在太好笑了。我说不出为什么好笑,可就是想笑得要命,简直非笑不可。闷老弟哭了一阵,也他妈笑了起来。
“他妈的!女人都是贱的!”闷老弟说,总结出了一个最刻骨的真理。“我觉得还是我们男人之间的兄弟感情过得硬!”
为了奖赏同时也是庆祝闷老弟这一句至理名言,瘦老兄举杯道:
“来!来!来!干他妈一杯!”
三个杯子碰在一起,响出清脆的一声,溅出不少泡沫,然后各自一口干掉了。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瘦老兄也感慨道,“女人算个屌!”
接下来我们各自发了一通感慨。详细过程我就不多说了,一来没必要,二来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说,——我把这两位写进书中主要就是为了引出后面的事。我们喝完那箱啤酒后,飘飘欲仙,但还觉得不是很他妈过瘾,意犹未尽,以至于必须再换一种发泄方式不可,用瘦老兄的话说是“换个节目”。于是,瘦老兄想到了一个新节目:他要带我和闷老弟去个地方走走。在这种时候,我是说在三个性情中人喝酒飘飘欲仙之时,还要去一个地方走走,这种地方除了去寻花问柳外,还能是什么呢?如果你也是个性情中人,你肯定猜出来了。
62
看到这儿,你可能会想起那句老话:酒会乱性。但我要说,酒不会乱性:酒并不能给人添加一种人原本没有的东西,酒不过是让人心里平时的警戒放松,使一些平时不易流露不愿表白的东西袒露出来,如此而已。要不是酒能激发心灵深处美妙的情感,李白能写出那么逸兴飞扬的诗吗?还有闷老弟,要不是喝酒喝到了醺醺然,他会一吐胸怀,大哭大笑吗?我想说,酒其实是呼唤力比多(libido)的强效药,是强力意志的兴奋剂。你要是愿意,完全可以说酒的作用就是强力意志本身。我真正喜欢的就是这种作用——醉感。如果你以为我真正爱的是酒本身,那就错了。我承认我爱喝酒,酒滑下喉管、润入肠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