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我其谁: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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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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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不喜欢或者弄不懂经济理论,是一件有意味的事。因为一生动不动就喜欢祭出科学这面大旗的他,却对社会科学里最亟亟于挤进“科学”行列的经济学进不了门。无论如何,胡适对韦莲司说他“最讨厌抽象的思考方式”。这是一句非常重要的夫子自道,这跟他终于离开唯心论大本营的康乃尔,以及他一生鄙夷唯心论、形上学有很大的关系。
胡适为什么会作这样子的“选择的记忆”,或者,更确切地说,“选择的陈述”?他的目的就是淡化他哲学的背景,在挡将、谢绝世人给他的“哲学家”的称号。要达成这个目的,还有什么比他亲自出面,用夫子自道的方法来扫清所有误解和瞎说更有效的呢?于是他就搬出了他大学毕业时有三个专业的“事实”;故意漏掉他选的历史课,却又常称自己是一个“历史家”;然后再故弄玄虚地说:“我已经六十六岁半了,但我到今天为止,还不知道我的专业是什么。”这个“选择的陈述”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撇清他跟哲学的关系,这跟他预先为后世定好自我的标签是相连的。胡适说他从来没有自称为“哲学家”,这是不符事实的。他说过,甚至到了1940年代还再说。重点是,胡适从1920年代初期开始,有过一段对哲学极端排斥的阶段,在1929、1930年,他在诸多场合还说过“哲学破产”、“哲学取消”等语惊四座的名言。他的“哲学破产”论是他从实证主义哲学,以及他对杜威的哲学重建论里寻思演绎出来的。杜威如果知道他所演绎出来的结论,一定会斥为荒腔走板。但这是后话。
转到文学院以后,胡适所选的课,就是依循着这个人文教育的传统,而且完全符合他写给章希吕信上所说的三个大方向:哲学、文学、旁及政治。文学方面,他继续研修从大一开始就喜欢的英文系的课。1912年第二学期选了“英文二:十九世纪散文”(Nineteenth Century Prose),这门课他得了86分。“英文38b:十八世纪英诗”(Eighteen Century Poetry),主要读的诗人包括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16881744)、詹姆斯·唐森(James Thomson,17001748)、汤姆斯·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奥立佛·高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17301774)、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17591796)。英诗这门课,胡适得了83分。
“演讲术A”(Public Speaking A)是胡适在1912年暑期班所选的一门课。它虽然不能算是英文系的课,却是胡适英文教育里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胡适为什么会选“演讲术A”这门课呢?这跟他在旖色佳及其附近城镇的演讲活动是有关的。我们在第四章描述胡适为什么转系的时候,提到胡适说辛亥革命以后,由于美国人好奇,想要多了解中国的事物,他被中国留学生当中的演讲大师蔡光勚物色为他的接班人。胡适是一个好强、做事认真的人。为了作好演讲,他去选了演讲术的课。有关选修“演讲术A”以及初上这门课时所犯的怯场惊风症(stage fright),胡适在《口述自传》里有一段非常精彩的回忆:
我还没学如何作公开演讲以前,就开始演讲中国的事物了。所以,我在1912年夏天决定选一门演讲术的课。我的教授,艾佛瑞特(G。A。Everett)教授,是一个很好的老师。暑期班七月开始。第一次被叫上台去作演讲的时候,我居然浑身发抖。我在那以前虽然作过几次演讲,但这是我第一次在演讲课上对大家作演讲。那是一个燥热的七月天,我却觉得其寒无比。我的脚抖得我必须用手抓住一个小桌子,才有办法去想我准备好的稿子。艾佛瑞特教授注意到我的手紧抓着桌子。所以,下一次轮到我演讲的时候,他就把那个桌子给搬走,强迫我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倚靠的情况下想我的稿子。我想着稿子,就忘了我冰冷的脚,也就不再发抖了。这是我受过训练以后的公开演讲生涯的开始。'6'
结果,“演讲术A”是胡适在当年暑期班所选的课里成绩最好的一科,得了87分。
1912学年度的第一学期,胡适第一次没选他一向最喜爱的英文系课程。事实上,胡适注册时选了一门英文写作课。只是他在9月27日去上第一节课的时候,失望地发现这门课所教的,并不是他想学的论说文习作。他在《留学日记》里说:“英文课。予初意在学作高等之文。今日上课,始知此科所授多重在写景记事之文,于吾求作论辩之文之旨不合,遂弃去。”'7'一直要到1913年的春季班,胡适才又选了英文系的课:“法文一”,他得80分;“英文41:到1642年的英国戏剧”,他得96的高分;“英文52:维多利亚文学”,他得88分。
1913年的夏天,胡适又选了三门暑期班的课,这三门课的成绩都很好。第一门是“教育学B:教育史”。这是一门教育通史的课,从古希腊、欧洲一直到当代美国教育的思潮和制度的演变,包括福禄贝尔、蒙特梭利等新教学法。这门课胡适得85分。第二门课是“演说与写作C:即席演说”。这门课胡适得94分。第三门课是“英文K:莎士比亚悲剧”。在这门课堂上,学生精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以及《马克白》。胡适这门课得94分。'8'
胡适最后一次选英文系的课是在1913年秋天。他在那学期选的是:“英文52:维多利亚文学”,这门课是给高年级以及研究生上的课。由于当时胡适已经是研究生了(详见下文),而且这门课主要是给研究生上的,所以不打成绩,而只是注记:“通过”(OK)。
胡适在康乃尔大学的第二个专业是政治经济。他第一次选政治经济方面的课是在1912年的春天:“政治学51:经济学入门”,其实是经济学。这门课是康乃尔大学那位后来活到103岁的经济学教授威尔恪思(Walter Wilcox)教的。胡适这门课得75分。'9'该年夏天的暑期班,胡适选了他的第二门政治经济方面的课:“财政学F”。这门课,他得77分。看来,胡适经济学学不好不能全怪艾尔文·约翰逊教授。他上其他教授经济学的课,成绩也不算好。
胡适在1912年秋天选了两门政治系的课。这两门政治学的课原来是预定由精琪(Jeremiah Jenks)教授开的。精琪教授是货币专家,他在1904年作为美国政府的币制改革专使,到中国和清政府谈判,要中国从银本位改为金本位制。因为精琪教授在1912年转到纽约大学任教,康乃尔大学就在该年秋天新聘了山姆·奥兹(Samuel Orth)教授来担任精琪教授的课。由于课程表早在六月就已印就,奥兹教授又是临时上阵,我不能确定胡适那学期成绩单上所列出来的“政治学53a”以及“政治学62”,是不是就是该年六月印就的课程表里所列出来的精琪教授的课:“政治学53a:政治制度”以及“政治学62:企业管理原理”。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说他选了奥兹教授的“美国政党”(American Political Parties)的课。美国政党这门课,在1915学年度以后所印的课程表都是列为“政治学60:美国的政党制度(The American Party System)”,讲授者就是奥兹教授。1915学年度的“政治学53a:政治制度”也是奥兹教授教的。因此,我假定胡适在1912年秋天所选的两门政治学的课都是奥兹教授教的,而且,我进一步假设他成绩单上所列的“政治学62”,应该就是后来的“政治学60:美国的政党制度”。
胡适在《口述自传》里提到了奥兹教授,他说:“我记得我是在那个令人难忘的1912年的夏天,选了他的‘美国政党’那门课。”'10'必须指出的是,胡适选这门课的时间,《口述自传》的原稿上是正确的,也就是1912学年度。但胡适后来用笔划掉,改成“令人难忘的1912年的夏天”,变成了是暑期班的课。胡适之所以会称那是一个“令人难忘的1912年的夏天”,可能因为美国的大选一般说来都是在民主、共和两党之间决胜负。但那年六月下旬共和党在芝加哥举行的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却造成了该党的分裂,致使1912年美国的总统大选戏剧性地变成了一个三雄角逐的局面。共和党分裂,是因为当时的现任总统塔伏特取得了共和党的提名。失败的老罗斯福则另组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作为第三党候选人。民主党的候选人则是威尔逊。胡适把他选奥兹教授的课的时间改成该年的夏天,也许是一时的笔误,手中提的笔应该写的是选课时间,心中想的却是共和党提名大会的戏剧性结果。这一改就把时间给改错了。胡适是在该年秋天,也就是奥兹教授开始在康乃尔大学教书那一学期才选这门课的。无论如何,胡适回忆奥兹教授第一堂课的开场白倒是鲜明有趣的:
今年是大选年。我要每个人都订三份报纸(三份纽约的报纸,不是旖色佳的地方报):《纽约时报》支持威尔逊;《纽约论坛报》(The New York Tribune)是支持塔伏特(Taft);《纽约晚报》(The New York Evening Journal)(我不能确定是否属于“赫斯特”(Hearst)系统的新闻系统'注:确属“赫斯特”系统',该报不是一个主要的报纸,支持老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我要大家订这三份报纸三个月,会打折的。在这三个月内,读所有跟选举、竞选有关的新闻。每个礼拜作一个摘要交上来。这是第一个规定。第二个规定,是在期末交一个报告,比较四十八州的“竞选经费透明法案”(Corrupt Practices Act)'1911年制定,是现行“选举竞选法案”的前身'。”'11'
更有意思的是,奥兹教授规定每一个学生都要选一个他们自己会支持的总统候选人。他说:“读这三份报纸,同时选定一个候选人作为你支持的对象。这是唯一能使你自己忘我地全神贯注在这个选举的方法。”此外,奥兹教授还规定他班上的学生必须参加旖色佳地区的每一场政治活动。胡适说他乖乖地听话,选了进步党的老罗斯福为他支持的总统候选人,每天出入都佩戴着代表进步党的“野鹿”(Bull Moose)的徽章。同时:
我1912年去参加了许多政治活动,包括老罗斯福跟进步党纽约州长候选人奥斯卡·斯特劳斯(Oscar Straus)联袂出席的演讲会。我在旖色佳参加的活动里,最令人难忘的一次,是老罗斯福被刺的次日所举行的一场活动。那颗子弹不能取出,留在他的胸腔里。我去参加了这次的活动。许多教授也参加了。我很惊讶大会的主席居然是史密斯楼(Goldwin Smith Hall)的清洁工人。文学院大部分的系所都在这座大楼里。我真佩服了这种民主的精神,工友可以当大会的主席。这次大会,为本党的领袖的康复而祈祷,并通过了一些议案。这是我所参加过的政治活动里,毕生最难忘的一次。'12'
这段回忆,又证明了回忆的不可靠。第一,老罗斯福该年并没有到旖色佳去作政见发表会。奥斯卡·斯特劳斯到旖色佳作政见发表会,也只有一次,是在该年10月9日。胡适在当天的《留学日记》记说:“山下有美国进步党(罗斯福之党)政谈会,党中候选纽约省长Oscar Straus过此演说,因往听之。”'13'如果老罗斯福也去了,胡适的日记不会不记,康乃尔大学的学生报也不会没有报道。胡适在《留学日记》里记他第一次听到老罗斯福演讲是在1914年10月22日,'14'也就是1912年大选过后两年的事。总之,奥斯卡·斯特劳斯到旖色佳作政见发表会五天以后,也就是10月14日,老罗斯福就遇刺受伤了。老罗斯福遇刺以后第一次复出的演讲,是在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 Square Garden),时间是在10月30日。当天晚上,奥斯卡·斯特劳斯跟进步党的副总统候选人当然联袂出席了。但胡适当天不可能去纽约参加这个盛会,因为他在日记里记他当天去上课。同时,那场盛会的一张票可以卖到一百美元,相当于今天的两千三百美元。'15'其次,旖色佳为老罗斯福祈福的活动也不像胡适所回忆的,是在他被刺的第二天举行的。他在14日遇刺,旖色佳的祈福活动是在17日举行的,而且地点也不是史密斯楼,而是在旖色佳镇上的溜冰场。胡适在当晚的《留学日记》里有一段话:“夜往听此间进步党演说大会,有Judge Hundley of Alabama'阿拉巴马州的大法官亨得利'演说,极佳。”'16'第三,当晚的活动也不是由史密斯楼的工友主持的。根据《康乃尔太阳日报》的报道,主席是康乃尔大学土木工程系的李蓝(O。M。Leland)教授。'17'胡适接着说那年另外一个令他难忘的政治活动,是一场辩论,哲学系的克雷登教授代表民主党,法律学院的海斯(Alfred Hayes; Jr。)教授代表进步党。'18'其实,这个回忆也不是很正确,胡适漏掉了代表共和党的物理系的许勒(J。S。Shearer)教授。'19'
如果胡适在1912年秋天这学期所选的“政治学62”确实就是“美国的政党制度”,他所得的成绩很好,是88分。他“政治学53a:政治制度”的成绩也很好,是82分。'20'年春天,胡适继续选了“政治学53b:比较政治学”,得85分。'21'胡适在1913年秋天选的是“政治学87:经济理论史”。这门课是艾尔文·约翰逊教授教的。根据课程大纲的说明,这门课:“追溯的是从重商主义到当代的经济理论。着重点在十八世纪法国英国个人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其经济社会的基础;古典经济理论的巩固;以及其受到历史、社会、政治批判以后所作的修正。”'22'我们在上文引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自谦的话,说他听了艾尔文·约翰逊教授“两年的经济理论的演讲,却一点收获也没有”。事实上,“政治学87:经济理论史”这门课他得了85的高分。胡适在1914年春天继续选了“政治学87:经济理论史”下学期的课。由于当时他已经是研究生了,他这学期所得的分数是:“通过”。胡适在康乃尔大学所修的最后一门政治经济的课也是艾尔文·约翰逊教授教的:“政治学88:价值与分配”。根据课程大纲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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