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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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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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开始跳得慢,后来越跳越快。他们转了起来,周围的一切也在旋转:挂灯、家具、墙壁、地板,就像绕轴旋转的唱片一样。跳到门口,艾玛裙子的下边蹭着对方的裤管;他们的腿,有时你夹着我,有时我夹着你;男方的眼睛向下看着,女方的眼睛向上看着;她忽然觉得头晕,赶快停住。他们又跳了起来;子爵转得更快,一直把她带到走廊尽头,她气喘吁吁,几乎要跌倒了,一下把头靠着他的胸脯。后来,他还是一直转,只是转得慢些,最后,他把她送回原来的座位;她头往后一仰,靠在墙上,用手蒙住眼睛。

等到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舞厅中央,已经有三个舞客,拜倒在一个贵妇人的小凳前面,求她跳华尔兹。她选中了子爵,小提琴又开始演奏。大家瞧着他们。他们转了出去,又转了回来,她低着头,身子不动,他也总是一个姿势,挺着胸脯,手臂弯成圆弧,下巴昂起。这个女人才算会跳华尔兹哩!他们跳了很久,一直跳到别人都累得跳不动了。

客人们还谈了几分钟,互相说过晚安,或者不如说是早安,才回房间去睡觉。

夏尔拖着脚步,扶着楼梯栏杆上楼,他的腿也站不直了。一连五个小时,他都站在牌桌旁边看人家打牌,自己一点也不懂。因此,等到他脱靴子上床的时候,他心满意足地叹了一口长气。

艾玛披上一条肩巾,打开窗户,凭着窗子眺望。

夜是黑的。下了几点小雨。她吸着润湿的空气,凉风吹着她的眼皮。跳舞的音乐还在她耳边响,她睁着眼睛想不打瞌睡,要延长这豪华生活转眼即逝的幻景。

天要亮了。她瞧着城堡的窗户,瞧了很久,她想猜猜哪些房间住着她头天夜里注意过的那些人。她真想知道他们的生平,深入了解他们,和他们打成一片。但是她冷得打哆嗦了。她脱了衣服,钻进被窝,蜷缩在睡着了的夏尔身旁。

吃早餐的人很多。只吃了十分钟;连酒也没有,使医生觉得意外。餐后,安德威烈小姐捡了一些奶油蛋糕碎屑,装进一个小柳条筐,带去喂池塘里的天鹅;别人去看花房的温室,那里有些奇花异草,满身长刺,一层一层地摆在花架子上,像金字塔一样。上面还挂着一些蛇窝似的花盆,盆边上垂下一些缠在一起的绿色枝条,好像蛇窝里挤不下的蛇。花房尽头是片桔林,有条林荫道通到城堡的下房。侯爵招待年轻的艾玛去看马厩,马槽像个筐子,上而有块磁板,用黑字写着马的名字。只要有人走过,栏里的马都会惊动,舌头发出嗒嗒声。马具房的地板也像客厅的一样有光泽。车马的用具挂在当中两根转柱上,马衔、马鞭、马蹬、马索沿墙排成一行。

这时,夏尔麻烦一个仆人为他驾好马车。车停在台阶前,大包小包都塞进车里;包法利夫妇向侯爵和夫人辞了行,就动身回托特去。

艾玛一路上不说话,只瞧着车轮滚滚向前。夏尔坐在长凳靠前的边缘,张开两只胳膊赶车,小马在宽阔的车辕当中,前、后腿一左一右地小步快跑。缰绳拉得不紧,打着马的屁股,浸在马身上的汗水里;捆在马车后头的箱子,不断碰撞车厢,发出有规律的扑突声。

他们到了蒂布镇坡上,忽然后面来了几个骑马的人,口里叼着雪茄,笑着跑了过去。艾玛相信她认出了子爵;等她转过头去看时,却只见远处的人头,随着马跑的节奏快慢而高低起伏了。

再走四分之一古里之后,马屁股上的绑带磨断了,不得不停下来,用根绳子接好。但在夏尔最后再查看一下马具时,发现地上有什么东西,掉在两条马腿之间。他捡起来一看,是个雪茄烟匣,边上镶着绿色绸子,当中有个家徽,像贵族之家的马车门上的一样。

“里面还有两支雪茄呢,”他说。“那正好今天晚餐后吸。”

“你怎么吸起烟来了?”她问道。

“只是偶尔有机会的时候才吸。”

他把捡到的烟匣子放进衣服口袋里,又用鞭子抽起小马来。

他们回到家里时,晚餐还没有准备好。夫人生气了。娜塔西居然顶了嘴。

“你给我滚!”艾玛说。“你这样不在乎。我辞掉你了。”

晚餐只有洋葱汤和酸模小牛肉。复尔坐在艾玛对面,高兴得搓着手说:

“还是回到自己家里舒服!”

他们听见娜塔西哭。他有一点喜欢这个可怜的女仆。在他从前做鳏夫的时候,她陪他度过了多少个百无聊赖的晚上呵!她还是他的第一个病人,是当地认识得最早的熟人了。

“你当真要打发她走?”他到底开口了。

“是的。难道有人阻拦?”她回答道。

收拾卧房的时候,他们到厨房来取暖。夏尔吸起烟来。他伸出嘴唇来吸,不断地吐痰,吐一口烟,就往后仰。

“你要自找苦吃吗?”她带着蔑视的神气说。

他就放下雪茄,跑到水龙头前,喝了一杯冷水。艾玛抓起烟匣子,赶快扔到碗橱里首去。

第二天的日子真长!她在小花园里散步。在同一条小路上走来走去,在花坛前,靠墙的果树前、神甫的石膏像前,她站住了,简直不能相信,从前天天看着这些东西,怎么不厌烦:舞会似乎已经成了遥远的过去:前天早晨和今天晚上,怎么相隔十万八千里呵!沃比萨之行在她的生活中留下了一个大洞,就像一夜的狂风暴雨,有时会造成山崩地裂一样。然而,她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虔诚地把她漂亮的衣裳放进五斗柜里,就连那双缎鞋给地板上打的蜡磨黄了的鞋底,她也原封不动地保存起来。她的心也一样:一经富贵熏染,再也不肯褪色。

这样,对舞会的回忆,占据了艾玛的心头,每逢星期三,她一醒来就自言自语:“啊!一个星期以前……两个星期以前……三个星期以前……我还在跳舞哩!”然而,她记忆中的面貌慢慢混淆了,她忘记了四对男女合舞的音乐,她记不清楚制服和房间的样子;细枝末节消失了,留下的是一片惆怅。

第九节

夏尔不在家的时候,她常常走到碗橱前,从折叠好的餐巾中,拿出那个绿绸雪茄烟匣来。

她瞧着烟匣,把它打开,闻闻衬里的味道,闻到的是马鞭草香精加烟味。这是谁的?……是子爵的吧。说不定还是一个情妇送给他的礼物呢。这是在一个红木棚架上绣出来的,情妇把绷架当宝贝似的珍藏起来,生怕人家发现。

她在这上面花了多少时间啊!轻柔的卷发吊在绷架上,吊的是刺绣人的重重心事。爱情的气息浸透了绣花底布上的一针一线;每一针扎下的不是希望,就是回忆,这些纵横交错的丝线,不过是在默默无言、不绝如缕地诉说着情人的心而已。然后,一天早上,子爵把烟匣带走了。当烟匣放在宽阔的壁炉框上,放在花瓶和彭巴杜风格的座钟之间时,它听见子爵说过些什么话呢?现在,她在托特。他呢,他在巴黎,多么遥远!巴黎是什么样子?名声大得无法衡量!她低声重复这两个字,自得其乐;这个名字在她听来有如嘹亮的教堂钟声,印在香脂瓶的标签上也闪闪发光。夜晚,海鱼贩子驾着大车,走过她的窗下,口里唱着“茉荠栾”之歌,把她吵醒了;她听着铁轱轳出村庄,越走越远,在土路上,响声也越来越小。“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她自言自语。于是她的思想也跟着他们上坡下坡,穿过村庄,在星光下,在大路上奔波。不知道走了多远之后,总会到达一个模模糊糊的地方,于是她的梦就断了。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用手指在纸上划着路线,游览京城。她走上大街,每到一个街角,两条路交叉的地方,或是看到一个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块,她就停住。最后,她看累了,闭上眼睛,但在黑暗中也看见煤气灯光随风摇曳,听见马车在剧院的柱廊前,喀嗒一声放下脚踏板。

她订了一份妇女杂志《花篮》,还订了一份《纱笼仙女》。她贪婪地读赛马的消息、剧院晚场和首次演出的实况报道,一字不漏,她对女歌星初次登台,对商店开张,都很感兴趣。她知道流行的时装式样,上等裁缝的地址,森林公园和歌剧院每天演出的节目。她研究欧仁·苏描写的室内装饰;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在幻想中寻求个人欲望的满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带着她的书,当夏尔一边吃,一边和她谈话的时候,她就翻开书来看。她一读书,总会回忆起子爵。在子爵和书中的虚构人物之间,她居然建立起了联系。这个以子爵为中心的联系圈子越来越大,他头上的光辉也扩散得越来越远,结果离开了他的脸孔,照到她梦想中的其他脸孔上去了。在艾玛眼里,巴黎比海洋还更模糊不清,它在一片镀了金的银色空气中,闪闪发光。不过这熙熙攘攘的芸芸众生,还是可以分门别类的。艾玛只看到两三类人,就一叶障目,以为他们代表全人类了。第一类人是外交官,他们踏着闪亮的地板,客厅的墙壁上镶满了镜子,椭圆形的桌面上蒙着金丝绦的天鹅绒毯子。这里有长长的礼服,大大的秘密,微笑掩饰下的焦虑不安。第二类是公爵夫人的社交界,他们脸色苍白,睡到下午四点钟才起床;女人都是楚楚动人的天使,裙子下摆镶了一道英吉利花边;男人都是怀才不遇而毫无作为的平庸之辈,为了寻欢作乐,不惜把马跑得筋疲力尽,到了夏天就去巴德温泉避暑,最后,快到四十岁了,不得不娶一个有钱的继承人了事。第三类人是五彩斑斓、成群结伙的文人雅士,舞台明星,过了半夜,他们才来到酒店餐馆的雅座,在烛光下,吃喝玩乐。他们这班人,花起钱来像国王一样不在乎,雄心勃勃,往往异想天开。他们过的是高人一等的生活,在天地之间,在狂风暴雨之中,他们显得超凡脱俗。这三类以外的人,都失落在茫茫人海之中,在艾玛心中没有固定的位置,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且无论什么东西,如果离她越近,她越懒得去想。她周围的一切,沉闷的田野,愚蠢的小市民,生活的庸俗,在她看来,是世界上的异常现象,是她不幸陷入的特殊环境,而在这之外,展现的却是一望无际、辽阔无边、充满着幸福、洋溢着热情的世界。她被欲望冲昏了头脑,误以为感官的奢侈享受就是心灵的真正愉快,举止的高雅就是感情的细腻。难道爱情不像印度的花木一样,需要精耕细作的土壤,特别温暖的气候?月光之下的叹息,依依不舍的拥抱,沾满了泪水的、无可奈何的双手,这些肉体的热血沸腾和心灵的情意缠绵,难道能够离开古堡阳台的背景?只有在古堡里,才有悠闲的岁月、纱窗和绣房、厚厚的地毯、密密的花盆、高踞台上的卧榻,还有珠光宝气和仆人华丽的号衣。

驿站的小伙计每天早上来刷洗母马,大木头套鞋践踏着走廊,罩衫上还有窟窿,光脚丫穿着布鞋。有这样一个穿短裤的小马夫也该知足了!他干完活就走,因为夏尔回来,会自己把马牵进马棚,卸下马鞍和马笼头,女仆会抱一捆草来,放进马槽,她也不会干别的了。

娜塔西泪如泉涌地离开了托持之后,艾玛找了一个十四岁的样子很乖的小孤女来干活。她不许小姑娘戴软帽,教她回话不要用“你”,而要称“太太”,端一杯水要用盘子,进来之前先要敲门,教她烫衣浆裳,饲候她穿衣服,想把她培养成贴身的女仆。新来的使女很听话,不发牢骚,以免被女主人辞退;因为太太经常不锁橱子,费莉西每天晚上偷一小包糖,做完晚祷之后,一个人躺在床上吃。下午,她有时也去对面驿站找马车夫闲谈。太太待在楼上的房间里。

艾玛穿一件领子敞开的室内长袍,上身带披肩的翻领之间,露出了打褶的衬衫,上面有三粒金纽扣。她腰间系一条有大流苏的腰带,脚上穿一双石榴红小拖鞋,还有一束宽带子摊开在脚背上。她自己买了吸墨纸、一支笔、信纸信封,虽然没有通信人;她掸掉架子上的灰尘,照照镜子,拿起一本书来,然后,心不在焉地让书掉在膝盖上。她想旅行,或者回修道院。她既想死,又想去巴黎。

夏尔不管下雨或是下雪,都骑着马到处奔波。他在农家的餐桌上吃炒鸡蛋,把胳膊伸进潮湿的床褥,放血时脸上溅了病人喷出的热血,听垂死的病人发出嘶哑的喘气声,检查抽水马桶,卷起病人肮脏的衣衫,不过每天晚上回家,等待他的总是温暖的火护,准备好的晚餐,舒适的家具,还有一个打扮考究的妻子,她身上有一种魅力,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芬芳味,是不是她的肉体使她的内衣也变香了?

她做许多小事都能得到他的好感:有时在蜡烛托盘上放一张新花样的剪纸,有时给他的袍子换一道镶边,有时给女仆烧坏了的普通菜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夏尔就津津有味地把它吃光。她在卢昂看见过一些贵妇,表链上挂了一串小巧玲珑的装饰品;她也买了一串。她在壁炉上摆了两个碧琉璃大花瓶,不久之后,又摆上一个象牙针线盒和一个镀银的顶针。夏尔越不懂这些名堂,越是觉得雅致。它们使他感官愉快,家庭舒适。这是铺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他身体好,气色好,在乡下已经有了名气。乡下人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他抚摸小孩子的头,从来不进酒店的门,他的品行使人相信他靠得住。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胸部炎症。夏尔非常害怕病人死了和找他麻烦,实际上,他开的药方不过是镇静剂,或者偶尔来点催吐药,再不然就是烫烫脚,用蚂蟥吸血。他并不怕动外科手术;给人放起血来,就像给马放血一样痛快,拔起牙来手劲大得像“铁钳子”。

最后,为了“了解情况”,他收到了《医生之家》的征订书,就订了一份这种新出的刊物。他晚餐时读上一两页;但是房里很热,加上食物正在消化,他读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就这样他双手托着下巴打盹,头发像马鬃毛一样松散,遮住了灯座脚。艾玛一见,只好耸耸肩膀。

她怎么没有嫁给一个好点的丈夫?起码也该嫁个虽然沉默寡言,却是埋头读书直到深夜的人,那么到了六十岁,即使是得了风湿病,他那不合身的黑礼服上,至少也可以挂上一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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