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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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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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胸脯的开扩与收缩,他的镂空花边的衣领也就上下起伏,他大踏步向左走,镀金的马刺在地板上走得铿锵响。软皮靴在脚踝处开了口。艾玛心里想,他的爱情一定用之不尽,取之不竭,所以才能滔滔不绝地流向观众。剧中角色的诗意侵入了她的心灵,她原来要贬低他们的念头,还没有见诸行动,就烟消云散了。剧中人物造成的幻像,使她对演员本人产生了好感;她猜想他如何生活,如何名闻远近,光彩夺目,不同凡响,如果机会凑巧,她本来也可以过上这种生活的。她本来可能认识这个演员,他们可能相爱!她可能同他周游欧洲各国,从一个首都到另一个,分享他的疲劳和骄傲,捡起抛给他的花束,亲自为他的服装绣花边;然后,每天晚上,坐在包厢里首,在金色栅栏后面,她会心醉神迷地倾听他吐露他的心灵,他只是为她一个人而歌唱的;在舞台上,他也会一边演戏,一边向她暗送秋波。她忽然弄假成真,认为他现在就在看她,而且是千真万确的!她真想扑到他的怀抱里,寻求他的力量保护,就像他是爱情的化身一样。她要对他说,要对他喊:“把我抢走,把我带走,让我们走吧!我是你的,我朝思暮想的,都是你呵!”

但是幕落下了。

煤气灯味和观众的呼吸混成一片;扇子的风反而使人气闷。艾玛想走出去,但是挤在过道上的人群挡住了路,她只好又在扶手椅里坐下,心扑通扑通地跳,连呼吸都吃力了。夏尔怕她晕倒,跑到小卖部给她买了一杯杏仁露。

他好不容易才回到座位上,因为他两只手捧着杯子,每走一步,胳膊肘都要撞人,甚至把四分之三的饮料,都泼到一个卢昂女人的肩膀上,那个女人穿着短袖长袍,感到冷水往腰间流,杀猪似地叫了起来。她的丈夫是个纱厂老板,对这个笨蛋大发脾气;在她用手绢擦干她漂亮的樱桃红绸子长袍的时候,他粗暴地说到要夏尔赔偿损失,付他现金。

最后,夏尔总算到了太太身边,气喘吁吁地说:

“天呀!我以为回不来了!到处都是人!……是人!……”

他又加上一句!

“你猜猜我碰到了谁?莱昂先生!”

“莱昂?”

“正是他!他就要来看你。”

他刚说完,当年荣镇的实习生就走进了包厢。他像个上流人一样不拘礼节地伸出了手;包法利夫人也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来,当然,她是顺从一个意志更强的吸引力。自从那个雨打绿叶的春天黄昏,他们站在窗前道别以后,她就没有再碰过这只手。

但是,很快她就想到,在目前的情况下怎样做才算得体,于是努力摆脱回忆带来的出神状态,又迅速又结巴地说:

“啊!你好……怎么!你在这里?”

“肃静!”正厅后排有人喊道,因为第三幕开始了。

“你到卢昂来了?”

“是的。”

“什么时候来的?”

“要讲话就出去!出去!”

大家转过头来望着他们,他们只好住口。

但是,从这时起,艾玛就再也没心听戏了;宾客的合唱,阿斯通和他的仆人密谋的场面,伟大的D大调二重唱,对她说来,一切都很遥远,仿佛乐器变得不够响亮,剧中人物已经退到慕后似的;她又回忆起了在药房打牌,去奶妈家路上散步,在花棚下读书,在炉边密谈,这微不足道的爱情,静悄悄,慢悠悠,小心翼翼,含情脉脉,但是她却完全忘了。那么他为什么要回来?难道是机缘凑合,又使他进入了她的生命?

他站在她背后,肩膀靠着板壁;她时时感到他鼻孔呼出的热气侵入了她的头发,使她微微震颤。

“你喜欢看戏吗?”他说时弯下腰来,脸离她这祥近,胡子尖都碰到了她的脸。

她心不在焉地答道:“哦!我的上帝,不,不大喜欢。”

于是他提议到剧场外去喝点冷饮。

“啊!不要现在去!待一会儿吧!”包法利说。“女主角的头发散了,看样子要出悲刷。”

但是发疯的场面不合艾玛的口味,女主角的表演在她看来太过火了。

“她叫得太厉害,”她转过头来,对正在听戏的夏尔说。

“是的……也许……有点,”他回答时打不定主意,到底是老实承认自己喜欢看,还是应该尊重太太的意见。

接着,莱昂叹了一口气说:

“这里太热……”

“真受不了!”

“你难受了?”包法利问道。

“是的,我闷死了;走吧。”

莱昂先生温存体贴地把她长长的花边围巾披上她的肩头,他们三个人就走到码头上,坐在一家露天咖啡馆的玻璃窗外。他们先谈艾玛的病,但她几次打断夏尔的话,说怕莱昂听了乏味;于是莱昂就说他来卢昂,在一家大事务所熟悉两年业务,因为在诺曼底处理起业务来,和在巴黎并不相同。然后,他问起贝尔特,奥默一家大小,勒方苏瓦老板娘;因为在丈夫面前,他们没有更多的话好讲,不久,谈话就谈不下去了。

有些人看完了戏,在人行道上哼着歌曲,或者拉大嗓门,怪声高喊:“啊!美丽的天使,我的吕茜!”于是莱昂谈起音乐来,表示他是个业余的艺术爱好者。他听过唐比里尼,吕比尼,佩西亚尼,格里西;比起他们来,拉加迪虽然声音宏亮,却算不了什么。

“不过,”夏尔插嘴了,他放下了小口啜着的冰镇果汁酒,“人家说最后一幕演得好,可惜没看完就出来了,我正开始看得来劲呢。”

“那不要紧,”实习生说,“不久还要再演一场。”

但是夏尔说,他们明天就要回去。

“除非,”他又转身对太太说,“你愿意一个人留下来,我的小猫?”

年轻人意想不到的机会居然送上门来,他马上见风使舵,说拉加迪在最后一幕唱得是好。简直是高人一等,无人能比!

于是夏尔又坚持了:

“你星期天再回去吧。好不好?你自己决定!只要你觉得有一点好,就留下来看吧。”

那时,周围的桌子都空了,一个伙计悄悄地站到他们旁边;夏尔明白该付帐了,实习生拉住他的胳膊,甚至没有忘记把两个银币克郎一声放在大理石桌面上,当作小费。

“真不好意思,”包法利低声说,“要你破费……”

实习生做了一个满不在乎的亲热姿势,拿起他的帽子:

“说好了,对不对。明天六点钟?”

夏尔再说一遍他不能留下来,但是艾玛……

“但是……”她结结巴巴地说,笑得有点异样,“我不知道……”

“不要紧!你想想吧,过一夜就有主意了……”

然后,他又对陪着他们的莱昂说:

“现在你回家乡了,我希望你有空就来我们家便餐!”

实习生说他一定来,因为事务所还有事要他去荣镇办。

于是他们在圣.埃布朗大教堂前分手,这时正敲十一点半钟。

第三部

第一节

莱昂先生学习法律,但并不是不去茅庐舞厅,他还得到了舞女的青睐,因为她们觉得他“与众不同”。他是最正派的学生:头发既不太长,也不太短,既不在月初就把一个学期的钱都吃尽花完。又和教授持很好的关系。他做什么事都不过度,既胆小怕事,又不好意思。

他在房间里读书。或者坐在卢森堡公园椴树下的时候,常常让《法典》掉在地上,艾玛的形象又回到他的心头。但是慢慢地这种感情就淡薄了,新的欲望压住了旧的欲望,不过并没有把它压垮;因为莱昂还不死心,隐约看见一线希望,在未来的岁月里闪烁发光,就像神话里的万绿丛中挂着一个金苹果似的。

现在,别离三年之后,再见到她,他的旧情又复燃了。他想,一定要下决心把她搞到手。再说,常与轻浮子弟为伍,畏惧心理早已消尽磨光,回到内地,他就瞧不起没穿过漆皮鞋、没走过柏油马路的人。如果是在一个身穿花边裙的巴黎小姐身边,在一个身戴勋章、家有车马的著名人物的客厅里,可怜的实习生当然会孩子一般战战兢兢;但现在这里是卢昂码头,面前是一个小小医生的妻子,他心中有数,预感到他会令人倾倒。心情的平稳是因地而异的:在底层说话和在四楼不同,阔绰的女人腰缠万贯,就像披甲戴盔似地保护她的贞操。

头天夜晚,莱昂和包法利夫妇分手之后,还远远跟着他们,看见他们走进了红十字旅馆,才转过脚跟回去,整整一夜,都在盘算怎样动手。

第二天下午五点钟左右,他走进了客店的厨房,喉咙紧张,脸色苍白,但是胆小鬼一旦狠了心,反倒更难阻挡。

“先生不在,”一个佣人答道。

这对他是个好兆头。他就走上楼道去。

她看见他来,心里一点也不乱,反而向他道歉,说是忘了告诉他下榻的地方。

“哦,我猜得到,”莱昂答道。

“怎么?”

他说是靠本能,也靠机会凑巧。她微微一笑。他立刻弥补漏洞,说是找了她一上午,问遍了全城的旅馆。

“你决定留下来了?”他加了一句。

“是的,”她说,“其实真不应该。手头的事还忙不完,寻欢作乐,搞惯了怎么办……”

“啊!我想……”

“不!你想不到!因为你不是女人。”

但是男人也有男人的苦恼;于是谈话就带上了一点哲学意味。艾玛大谈世界上感情造成的痛苦,天长地久的与世隔绝,心就像活埋了一样。年轻的男子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价,或者看见别人忧郁,自己也要天真地装得忧郁,就说自己学习时无聊得要命。诉讼手续令人厌烦,他想改行,母亲的信不断使他苦恼。他们分析痛苦的原因,越谈越细,推心置腹,越谈越来劲。不过他们也并不是无话不讲,有时也要字勘句酌,婉转达意。她闭口不谈她对罗多夫的恋情,他也不说他曾把她忘了。

也许他不记得舞会之后同装卸女工吃过消夜;她当然也就忘了和罗多夫的幽会,忘了一大清早跑过草地到情夫家去的事。他们听不到城市的喧闹;房间显得特别小,好让两颗寂寞的心靠得更紧。艾玛穿一件凸纹条格布的罩衫,发髻靠在一把旧安乐椅的椅背上;在她后面,黄色的墙纸好像是衬托她的金色背景;镜子照出了她紧贴两髻的黑发和中间的白缝,耳尖却露在髻发之下。

“啊!对不起,”她说,“我不应该老是诉苦!恐怕你听都听腻了!”

“不会,不会!”

“要是你知道,”她接着说,同时抬头看天花板,眼睛里还滚着一滴眼泪,“我朝思暮想的是什么!”,

“唉!我也一样!我也很痛苦!我常常出去。拖着疲倦的身子在河岸上走,嘈杂的人声使我头昏脑胀,但却摆脱不了纠缠不休的烦恼。大马路上有一家画店,挂了一张意大利版画,上面画了一个文艺女神。她穿了一件宽大的长裙,眼睛望着月亮,散开的头发上插了勿忘草。不知道什么东西不断地吸引我到那里去,我一去就是几个钟头。”

然后,他声音颤抖地说:

“女神有点像你。”

包法利夫人转过头去,免得他看见她嘴唇上的微笑,她感到笑意已经涌上嘴角,再也按奈不住了。

“我时常给你写信,”他接着说,“写了我又撕掉。”

她不回答。他继续说:

“我有时想,偶然的机会也许会把你带来。我有时以为在街角上碰到了你:只要马车门口露出一条披巾或者纱巾,有点像是你的东西,我就跟着马车跑……”

她似乎打定了主意让他说,自己并不打岔。她的两臂交叉,眼睛朝下,瞧着拖鞋上的玫瑰花结,偶尔脚趾在缎鞋里稍微动动。

到底,她叹了一口气:

“最可悲的,难道不是像我这样虚度了一生?如果我们的痛苦对别人有点好处,那作出牺牲还可以得到一点安慰。”

他也开始说道德和义务的好话,尤其是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他自己就令人难以置信地需要献出一片赤诚,但他的需要却得不到满足。

“我很愿意,”她说,“在医院里做一个看护病人的修女。”

“唉!”他接着说,“男人就没有这种神圣的使命,我在哪里也找不到什么神圣的事业……也许只能作作医生……”

艾玛轻轻耸了一下肩膀,打断他的话头,埋怨自己生了一场大病,几乎死去。多么倒霉!一死,她现在就可以不痛苦了。莱昂立刻说,他也羡慕“坟墓中的安静”,有一天晚上,他甚至立下了遗嘱,埋葬的时候,要把她送他的那床条纹毛毯盖在身上。

因为他们生不能同衾,死不妨和对方的遗物同穴。哪里晓得:语言是一架压延机,感情也拉得越来越长了。

但是听到他捏造的毛毯事件,她问道:“那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踌躇了一下。“因为我爱你呀!”

莱昂心中暗喜,总算跨过了这一道难关,于是斜着眼睛看她的脸。

她的脸好像风吹云散后的天空。忧思愁云离开了她的蓝眼睛,脸上立刻容光焕发。他等着。她到底回答了:

“我早就猜想到了……”

于是他们谈起过去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他们刚才已经用一句话总结了其中的苦乐。他想起了挂铁线莲的架子,她穿过的袍子,她卧室里的家具,她的那所房子。

“我们可怜的仙人掌怎么样了?

“去年冬天冻死了。”

“啊!我多么想念它!你知道吗?我常常看见它像从前一样,在夏天早上的太阳照着窗帘的时候……我看见你的两条光胳膊,在花丛中穿过来,穿过来。”

“可怜的朋友!”她说时向他伸出了手,

莱昂赶快用嘴唇吻她的手,然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说:

“那个时候,你对我来说,是一种无以名之的神秘力量,使我的生命成了你的俘虏。比如说,有一回,我到你家里去;你当然不记得了?”

“记得的,”她说。“你讲吧。”

“你在楼下的前厅里,正要出门,已经走下台阶了;你戴的帽子上有蓝色的小花;你并没有要我陪你,我却身不由己就跟着你走了。但是我每时每刻,都越来越感到自己是在干蠢事,不过我还是陪着你,既不敢走得离你太近,又舍不得离开你太远。你走进了一家铺子,我就待在街上,隔着窗子的玻璃,看你脱掉手套,在柜台上数钱。后来,你在杜瓦施夫人家拉门铃,大门开了,你一进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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