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不死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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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不死魔情- 第2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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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差点被呛住,在加拿大网站上市那肯定是在美国,能在美国上市的网络公司就代表着成群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乃至亿万富豪。这个看起来会被任何人欺负的丑女孩。居然是超级大富豪?
  该说是没天理还是该说运气不可捉摸?
  我道:“你应该拿钱去砸,你资产最少九位数,可以砸出一群魔法师为你效劳解决你的诅咒了。”
  “可是,那些大都是骗子呀,历史上,用钱很难找到真正的魔法师的。历史上不是有很多大帝国的君王为了找到真正存在的魔法,而动用整个国家的力量却一无所得。”
  想一想秦皇汉武,我必须要承认蕾娜丝说的是对的。实际上,对于魔法师来说,获得钱财并不是困难的事情。不过为了隐蔽自己的存在,太多钱对于魔法师来说并没有意义。
  根据我了解的资料。一个真正的魔法师,要获得更多的魔法力量魔法知识,甚至说要维持住自己身体中的魔法元素魔法回路要花费每天十六到十八个小时投入其中。并且需要长期保持冷静,来控制身体中不该存在于人类生命中的力量。
  我能够达成现在的力量,那是开始由九转空间这种一步步积累下的成就让我完成了一般人一辈子也未必能做到的突破,又在任务中经过了很多巨大的神恩机遇。虽然这里面有天定的神恩,有我第九圣人的位置,但这也是我如此努力才达成的结果。
  全部收拾完,我随口问道:“蕾娜丝,你是这里的本地人吗?”
  蕾娜丝点头道:“是的,这座城市以前是我母亲她们部落地土地,后来白人来了,他们才开始迁移。我上学的学校,就是部落以前的神庙。”
  “神庙?纪念什么神的?”
  “是不太为外人知道的神,按照父亲的分析,是原始的精灵崇拜时期建造的神庙。不过白人在来到之后。就一把火把神庙烧了,除了我们部落的人,一般人就是历史学家也基本不知道这里曾经有过一座神庙。神庙是祭奠弯月女神的,根据我们部落的传说,在人类诞生不久后。我们这里出现了一头赤龙。它非常邪恶,每个月要吃一名少女,还烧毁房屋,吃掉家畜。后来部落的巫师得到神谕,修建了一座连通神的塔的庙宇。鹰神和弯月女神就从神的塔来到人间,赶走了赤龙。不过弯月女神赶走赤龙后。鹰神却喜欢上了部落的一位少女。和少女私奔了。弯月女神气愤下,杀死了部落中所有的成年人。摧毁了神庙,离开了大地。后来鹰神的儿子回来,重建了部落,为了避免弯月女神再次报复,就修建了神庙,神庙中存放着弯月女神留下的神圣之杯。所以我们部落每一代会有一个弯月女神的女祭祀,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喝下圣杯中的血,然后杀掉她,用她的生命奉献给弯月女神来平息弯月女神的怒火。就可以让之后的岁月中,部落不遭受灾难。”
  “你是说圣杯?”
  蕾娜丝说道:“准确来说,是神杯,弯月女神和鹰神从神塔降临的时候,两人一人带着一只神杯。据说,只要在神杯中到满血,就能知道这个世界所有神灵的宝藏隐藏的地方。喝下神杯里面的酒,变化**类的邪恶精灵就会被烧死。不过这都是很古老的神话传说,在神庙被烧毁后,神杯就消失了。之后神杯被改名叫做神圣之杯,还留在部落的神圣之杯在一百年前,被人从部落中偷走了,之后也就再也没有任何关于神圣之杯的消息。”
  我大喜,原来如此,那个鹰神和弯月女神大概十有八九是异次元的战士。消灭赤龙应该是他们的任务,也许两人还是情侣。不过鹰神迷上了本地人,而弯月女神忌妒了,索性杀掉了大群人泄愤,然后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神圣之杯,也许是某种那个世界的珍贵道具。
  就如我当初从鬼盗船上得来的金山羊角之类的东西,也许是更宝贵的道具。也许是这个,吸引另外的战士来到这里的。这里的神话没有任何书记载,神庙也烧毁在几百年前,所以就是欧盈玉这样情报女王也没有任何此地的情报。
  但是很有可能,在神庙被烧毁的时候,圣杯没有被带走,而是留在了这里。而其他人,有某种探索的方法,所以才会聚集到这里来。
  不过对于我来说,关于神庙,神圣之杯更多的资料是没有的。蕾娜丝也只是听过一些部落遥远的传说而已。听到我想找神圣之杯,蕾娜丝建议找到诅咒自己的那个魔法师,他对于神庙神圣之杯好像有非常多的了解。
  而我调查那个魔法师,却发现他用的是化名,而且是每隔几年就使用一个新的名字。
  他就是在巴黎布置结界的那个魔法师。
  我打电话给白狼公主,查询那个魔法师得更多资料,总算是有了收获。
  那个魔法师,最初的名字叫做离弦怒箭,是美国印地安人。他懂得转换身体的秘法,可以制作和真人一样的人偶,将灵魂转移到人偶身上,所以可以长生。他并不是一个野心家,如果是,那就是对知识的野心。他渴求各种魔法知识,黑魔法,白魔术、巫术、玛雅神咒、埃及的亡灵呼唤、非洲大陆的巫毒术,无不在他的研究范围内。为了实验各种魔法,他往往会做各种试验。因此在全世界得罪了不少人,所以对自己的行踪很注意,很难找到他的。
  我让欧盈玉帮助我找人,我则决定,留在这所校园内,看能不能找到神庙留下的遗迹。
  当晚,我和蕾娜丝来到庭院中。我先在房子周围制造了一场雾气,只要大量蒸发水,在控制空气的流动就轻松做到。我让蕾娜丝脱去衣服,盘膝坐在自己面前。蕾娜丝犹豫了片刻后,对于魔法的渴望压倒了羞耻心,脱去了所有衣物,的背对着坐在我面前。她的身形毫无美感,排骨条,驼背的后背颜色有些发青。遍布密密麻麻的伤痕。包括抽大的和烟头烫伤等。这大概都是这么多年来,被人欺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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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她长得比较丑,比较像贞子加上钟楼怪人的混合体,所以应该并未受到性侵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蕾娜丝有些担心害怕。我让她净心,调整呼吸,舌根抵住上鄂。我燃烧小宇宙,这就和人斗表一样,我在用我强大的小宇宙发动我的生命磁场进行侵略和影响她的生命磁场,同时我用血神大法清洗她身上的血液,据说很多诅咒都是在人的血脉里面,蕾娜丝只觉的洪大的热流就像迸发的熔岩一样。包容了她的全身,剧烈的疼痛从每一根神经滚过。蕾娜丝张口,却发不出半点声音,就如离开水面流浪到沙漠的蛤蟆,只能无声的呻吟。她身体中的水分完全被蒸发了,整个人体形缩小了超过三分之一,干瘪的皮肤看起来完全是木乃伊。
  我用血神大法维护着蕾娜丝的生命之源。让她保持着清醒,然后就如超精密的仪器,开始以内功真元将蕾娜丝体内的神经线开始改变连接方法。不知道是不是蕾娜丝出生前就被诅咒的原因,她的神经线中先天就有常人没有的回路。
  中国修练有句话叫做,顺者为人,逆者为仙。魔法书中也提到过,由死亡而诞生才是魔法的力量。修行者不管是练习魔法还是修行仙术,都是要改变自己的身体,令身体可以直接吸收自然界的元素,在体内聚集成能量。然后利用咒语法阵等,形成瞬间的爆发,引发宇宙原本就有的力量。
  要得到这样的神经过程是缓慢而痛苦的,魔法多使用血统遗传,用同样具备魔法回路的人结合。这样子孙诞生出具备更多更有效魔法回路的人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往往这样数代乃至数十代,形成魔法师地家族体系,来传承魔法。
  这个过程之中,为了获得更好的魔法师血脉,魔法师家族往往会让血亲结合,以达到更纯粹的血统。
  而东方修真的仙人则以收集灵药秘宝。乃至无休止的猎杀成精的妖物。夺取内丹作,来炼制珍奇丹药。用来给弟子打通经脉,得以修行。也因此,人类世界的妖怪精灵几乎被猎杀殆尽。侥幸生存的,也尽可能的躲藏起来,以避免杀身之祸。
  在远古时代,人和精灵妖怪魔兽可以和平相处,但是后来这世界只有人类独霸,十有七八是因为如此。后来精灵灭绝,妖怪无踪,那些修行者就开始互相猎杀对方,因为人身上产生的回路也是可以移植入药的。
  


杀场只是开始 第45章:虫袭
  我收回手,过多的耗费功力让我出了一头大汗。一般来说,我是不会替人做这样的事情的。毕竟我并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我现在阅女算上够多,而且多是顶尖的大美女,相比起来蕾娜丝实在是丑了那么一点点,也就是不化妆拍好莱坞恐怖片的水准。
  这样的她,我实在很想看看她摆脱诅咒后的效果。我的功力现在已经算得上足了,又有一定的魔力,不要小看我的魔力,相较而言,那是可以媲美次等神灵的巨大的如同火山大海一样的巨大魔力。是一般魔法师数千年也无法积攒的庞大能量。所以一点的浪费,也算可以接受。
  我打开草坪上的喷水管,给半昏厥的蕾娜丝从头到脚的喷洒着清水。蕾娜丝贪婪地喝着,经过这一次近乎地狱的过程,她才知道这世界最美好的东西就是清水,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没有水。
  等到蕾娜丝终于喝够了水,清醒了过来,我让她重新按照魔法书使用一些小的魔法。
  蕾娜丝念完魔法咒语之后,身边微风流动,一颗拳头大的火球凝聚在手掌中。她大喜的惊叫一声:“成功了。”可是情绪一激动,手掌中的火球澎的一声,将蕾娜丝手臂点燃。我一弹指,她着火的手瞬息被消除。
  我道:“傻丫头,动用魔法口力量如果不能保持均衡,魔法就会失控反而伤害到自己。你现在就像一个刚学了开车的人,可不要跑到引跑道上去送死。”
  蕾娜丝惊魂未定,连忙点头。
  我又道:“不过最艰难的一步已经迈出来了,今后你只要平时注意运转魔法回路,吸收空气中的元素转化成魔力储存在自己的身体中,令魔法回路神经运转的更流畅更迅速,就能使用更多的魔法。当然,你也要学习更多的复杂的咒语,魔法世界的知识你才是刚刚入门。那可是一个无边无际的大海。”
  之后几天,我一直细心的帮助蕾娜丝掌握各种魔法,这个过程中,我自己也学会了颇多非战斗用的魔法咒语。这些魔法中,对林德最有用的就是魔法卷轴的制作。
  一般来说,魔法卷轴是用羊皮作为储存工具,用混合黄金的特制魔法药水写出的魔法咒语,这个过程中,魔法师会将自己身体中的魔力注入卷轴。魔力越强的魔法师越能制作富含强力魔法的魔法卷轴。
  魔法卷轴是魔法师战斗的必备用品,因为相对于东方修行者更注重自身的力量发挥,利用步法手势乃至内气发挥储存在身体中的能量,魔法走地则是利用咏念咒语来发挥力量。这就导致,具备威力的魔法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才能完成。而且咏念时的节奏音调等细微处都不能错误,导致魔法师在很多情况下根本不可能真正念完咒语。比如感冒发烧咳嗽的时候,咒语大都会失去作用。也有的咒语。复杂的如背诵一本小说的长度,对魔法师来说,要想使用魔法就要每天都背诵这些咒语,因为很容易忘记如此复杂繁琐的咒语。如果在使用时,咏念一半突然忘词或者记忆错误,使用不出魔法还算是小事,使用错误魔法、或者被未完成的魔法伤害使用者才是大事。
  而魔法卷轴就能解决掉这个问题,不过制作魔法卷轴,会将魔法师所有储存的力量完全损耗。哪怕是制造一个简单的火球术地卷轴,一位大魔法师也要损耗全部的储存魔力。而一般的魔法师。则根本无法制作复杂的魔法卷轴。
  所以魔法卷轴对于魔法师来说是非常珍贵的。
  但是我不同,我的魔力并不是单纯的元素之力。而是比那更强劲的黑暗元素力量,我可以连续制作几十个中等魔法卷轴。而且我损耗的魔力恢复起来快的惊人,就算是耗空了身体,我只要休息几个小时,利用燃烧小宇宙催发我的生命磁场就可以恢复到巅峰状态。
  所以,魔法卷轴对我来说,是可以批量生产的东西。
  我巧妙的从蕾娜丝那里了解到颇多魔法知识,蕾娜丝自小研究,对魔法知识了解不少。就像是一个瞎子,别人告诉过他无数的关于景色的形容词,但是在获得视力之前,这些词他都无法明白。任何颜色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三岁小孩也比他明白。
  我用血神大法,让蕾娜丝的身体变得和我相似,加上她体内的魔法回路,这样她就是一个天然的黑魔法师,并且在精神共震之后,她的精神力也是进步神速,在学习那些黑魔法的这个过程中,蕾娜丝自己的魔法能力突飞猛进,由于我的帮助和她的天分。她练习一天,比别人学习一年的魔法进步还要大。
  我让欧盈玉给我准备了制作魔法卷轴的材料,我决定制造一批魔法卷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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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种魔法卷轴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两种。一是封印卷轴,这是包含了封印魔法,空间储存魔法。精神控制魔法于一体的高端魔法卷轴。如果使用者能够将目标的精神体。也就是灵魂直接从身体中拉出,就能将这个精神体封印在卷轴中。只要经过足够的时间。这个精神体原本的记忆就会被彻底地抹杀,变成使用卷轴地人的忠诚奴隶。而使用时,打开卷轴,这个精神体就会作为灵体,为主人工作。只要使用者手拿卷轴,就能够永远指挥这个灵体。不足之处是,由于只有灵体,被封印地灵魂能力会比原先低下太多,大多只能作为灵子炸弹使用。封印的灵魂原本能力越强,变成灵体后威力就越大。
  而如果使用者还懂得制作魔偶人造人之类的,还可以将封印的灵体作为灵魂灌入,令人造人由呆板的机器奴隶,变成懂得思考的强力仆人。而如果懂得死灵魔法的魔法师,甚至能够直接将封印灵体注入死尸中,制造梦魇骑士,那是过去魔法师对抗神灵的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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