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作家大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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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作家大比拼-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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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桥的毛病,就是觉得有点磨叨了,建议下次本着“新概念”宗旨,把这些作为背景资料绕过去。呵呵。还是再说一些吧。生命是个时刻充满意外的历程。谁都不知道有什么人、什么际遇在前面等着,就像“新概念”之于我。我越来越感觉到人与世界与万物之间都有一种奇妙的联系存在,那种我们平常称之为“缘分”的东西。第一眼看到,就知道它是属于你的。至少与它的瓜葛不可能完全开解。  “缘分”这种东西很难用科学道理来一是一二是二地解释。我在知道有“新概念”这码事之前写下了我的参赛文章《高三与我的交易》。那时我的高三生活才刚刚开始。一直到我凭那篇文章进入了复赛并最终夺取了一等奖的时候我都没想通,自己怎么会突发奇想地以那样一种方式,在没人督促和催逼的情况下,写下一篇发乎情而勉强止乎理差不多是纯粹发牢骚的文字。而且看到“新概念”的启事是在一张过期了好几天的《中国青年报》上,比豆腐干大点的那么一块。我鬼使神差地寄去了那篇歪打正着的文章,顺利进入复赛。跟老爸到上海的第一个晚上天突然飘起了雪,浪漫没觉得,就是穿得少了,特冷。都不知道老天想营造什么悲壮气氛,上海有多少年没下过雪了?第二天下午我空着肚子吃了两片“百服咛”,昏昏欲睡走进考场,写那个著名的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整件事的高潮是我在青松城那间大会议室里,差不多是最后一排,听到自己的名字在获得一等奖的人中,并且接着得到保送资格,从理科重点班一步登天进入南开中文系。思前想后,我也说不出“新概念”是怎么跟我发生了诸多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并最终改变了我的人生走向的,所以我只能用这个很俗的“缘分”来解释我和“新概念”的关系,也因为这样我更加体会到生命的神秘性。  “新概念”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这句话我在很多场合都说过,实际上我心里也确实是这么想的。离我参赛已经有五年时间过去,我在文字铺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渐渐地已经无法唤起当初沉浸在理科工整严谨的气氛中,自己曾经惶惶不可终日的心情,就好像“新概念”之前所有读书、写作的铺垫都是为了胸有成竹地等待那个转折的发生,好像我早就知道它必定会发生。这件事让我感觉太古怪了,如果说每个人都不过是井底之蛙,我竟然在众多蛙兄蛙弟中很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头顶上的井口是大的,偏偏我的运气实在好得不像话,分到了第一年那四千多分之七杯羹的七分之一,对不起大家,好多人因此被饿着了。  记者:你这样轻描淡写你的新概念获奖经历,的确要被那些“饿着”的人狠批啦。但是最终能得奖的人,靠的还是自身的实力,靠的是对文学的领悟和把握,能不能介绍一点文学上的经验给大家啊?  王越:呃……文学(看天),呃……(看地)。呵呵。  照理说在大学中文系里生活了四年,图书馆里一大通耳濡目染,自己兴起的时候也浪费过不少笔墨纸张,时不时还在像《萌芽》这样的纯文学杂志上露露脸以免被大家遗忘,现在甚至摆出了一副做学问的架势把自己往高级知识分子里提升,提起文学我应该侃侃而谈,一说三天都不带打嗝的才是。可我现在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也许,也许是因为我正在成长中吧。参照系总在改变,对其中事物的认识就难免有些虚,而文学相对我们这么年轻的人来说显然站得太高,让我们几乎不可能很快看穿它的本质。有很多文学作品,以前热爱过的现在腻了,有些曾由于种种原因浅尝辄止的如今疯狂迷恋,有些在某个时间段被奉为圣经的到后来被嗤之以鼻,当然还有以前就不喜欢的,现在仍然不喜欢,都可以理解。不过根据事物螺旋上升的发展规律,进步应该还是有的。  

王越:人云亦云无聊,自说自话可耻(2)(图)

    

    我眼里的文学就是那些能从本质上引起人共鸣的东西。张三从李四的经历或情感中看到王五,看到赵六,看到自己,看到所有在自我的生活中沉沦而自觉或不自觉的人们,侧面或者全部。文学是人文艺术中最基本的一种,因为它和我们平常使用的语言纠缠不清,让我们很难辨认文学作品和现实生活的分别,这也是它的力量所在。我们的生活五光十色,每一秒都没有重复,然而这只是表层的,浮泛的,如果没有文学为我们揭示本质,可能从头至尾我们都只能在懵懂迷茫中消耗我们自己。有很多天气阴沉惨淡的下午,捧一杯黑咖啡读张爱玲或者严歌苓,常常感觉周围在无声无息地暗下去,心里有无数杂乱无章的片言只字在回激荡,有种找不到出口的怅惘:人原来是这样。我想真正的文学应该如此吧,想要别人愿意听,那我们总得说出点什么,而我们明白了自己是怎么回事,才能够说出来。更何况语言本身是有限的,所谓言不尽意,让我们感触最深的东西往往最难用语言来表达,所以真正的文学其实是艰难的,也不讨好。  我喜欢那些能让自己沉迷的文字。虽然知道沉迷不好,起码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然而没办法。大多数时间我是自己的奴隶,在一种惘然的情绪里等待某种拯救,要么就干脆再来一通疾风暴雨般的痛砸,让我更找不着北一些。我迷信文字有它的重量,害怕又渴望跟那种沉甸甸硬梆梆的文字相遇。读亨利米勒的时候,他在《北回归线》的开头说:“这是无休止的亵渎。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踹上的一脚。”我于是合上书,很长时间没有力气继续读下去。  记者:的确,你关于那些对文学作品态度的变化很能让人理解,大部分的人都在不同的阶段喜欢不同的东西。这种不同,是否也会体现在你的创作之中?  王越:应该会吧。关于写作,有时我会强迫自己忽略真正的感受去与外界达成一种认同,到意识到这样可能导致的丧失自我的危险时,又矫枉过正走向另一个极端,过于执著于自己的内心,写成喃喃自语,然后再发觉这似乎又是个误区,再拼命把自己拔出来。总之到目前为止,我常常因为自己的无所适从而不胜其累。这倒算是探索的必经阶段,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现在很多把自己的私生活添油加醋再流水账一样长篇大论的作品竟然得到大肆追捧。个体是通向人类共同精神的途径,但不是每个个体生活都有考究的必要和价值。如果大家都对那种暴露癖和窥私癖的愿打愿挨的互动游戏乐此不疲,我觉得就有点不对劲了。无论如何,我想人云亦云固然无聊,自说自话同样可耻。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还不知道到什么时候,自己才能修炼到那种能通过很独特的形式来沟通生命原动力的境界。  记者:如果要达到那种境界,我想需要对各种艺术形式都进行必要的修炼和提升,到最后,似乎追求“美”的过程和“美”本身成为了最终的两个目的。那样挺难,也很有挑战,对吧?  王越:作为一个天平座的人,星座学说是被金星维纳斯守护的,我一直对所有美的东西有种超乎寻常的直觉和热爱,有时候甚至仅仅身处音乐厅或者美术馆都会感到热血上涌,浑身起满激动的鸡皮疙瘩。请注意鸡皮疙瘩的定语,呵呵。我眼里的音乐、美术和文学其实是一样的,它们是人类从生命本质中迸发出的感触、需要和梦想的不同形式的表达。它们直接绕过人的思想、经验、智慧以及逻辑,搏动人身体最深处的神经,使愉悦成为最最基本的生物学活动,成为条件反射。我喜欢古典吉他,钢琴,小提琴。喜欢莫文蔚和王菲的音色。喜欢肖邦和路易阿姆斯特朗。这些似乎不太搭调,但都是感觉上有些矛盾的,欢快的时候兴高采烈,抒起情来又一咏三叹,时而慵懒或者淡淡感伤,很情绪化,可是不肤浅。其他有些很流行的POP MUSIC当然也不错,如果想图个热闹,还有现在的情歌最大的好处在于好多赤裸裸说不出来的话,用歌唱出来就不用担心会显得太不含蓄了,huhu……  

王越:人云亦云无聊,自说自话可耻(3)(图)

    

    音乐是我的另一种成长。在音乐中我不断迷失,又不断找到出路。我常常会无端梦到一段无头无尾的很美的旋律,醒来后在追忆中陷入茫然。或者仅仅听到某一首歌的其中一句就情不自禁流出眼泪。这样的情况还会发生在赏画的时候。我的家庭虽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书香霸气书库,但在书画方面有一定的积淀和氛围。外公是位小有名气的书法家,在我小的时候也有让我继承衣钵的打算。可惜毛笔字对我来说太隔膜了,启蒙只让我具备了基本的常识,写出的字不至于拿不出手,再有就是让我得以初窥这类艺术的门径。我对颜色的感觉也比较敏锐和挑剔,颜色搭配不和谐会让我觉得不自在,有从这些颜色中逃离的愿望。我常常很长时间盯住夏加尔的《恋人》,在清新的色调里面,在跟那些半空漂浮着的人既幸福又带着一点淡淡惊悸的对视中,感到一种疲惫的安宁。能激起我类似感觉的画家还有凡高和莫奈。也许是我这人太浅薄,不爱用所谓深度啊解读啊什么的给自己找堵,毕加索这等大师的作品我看得很少,充其量也就看个热闹,还被那些支离破碎的夸张变形搞得很头晕。记得我们范曾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挺逗的,说毕加索说了,他画的那种粗陋不堪的正在小便的女人就是他心目中的美女,可是他找女人的时候并没言必行行必果专找那样的来。这点挺有意思,我想毕加索可能有点老不正经,利用自己的名气拿大家开涮来着。不管是审美还是创造美,总得从人性出发,这是最起码的,背离人性的东西我实在不敢期待能有什么美感。同时,可能是我自己过于吹毛求疵吧,我总觉得把变态、残暴、下流、猥琐、脏等所有恶心的感觉不加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就塞进艺术里的人有点欠扁,每次跟这种人这种作品相遇总能激发出我所有的暴力倾向。呵呵,好了,这个话题到此打住先。:)))  记者:你前面提到了你的成长问题,能不能进一步说说你在成长道路上的一些小故事?年少时候你想长大以后最大的理想是什么?  王越:我始终认为自己的成长健康正常,偶尔有些小小的离经叛道,可是都无伤大雅。对于人生观,大家都是边走边说的吧。有个读中学的女孩曾经问我,你最大的理想是什么?我想了半天,回答她,做一个活得有意义的好人。也许这么回答太空洞了一点,不过至少我是真诚的。很庆幸到目前为止我的理想已实现了一半,就是做好人的那半,虽然偶尔我这个好人会做得很滥,比方说把兜里仅有的一块零钱放进沿路乞讨的老头手里自己揣着一百块钱走三站路回家,或者明明知道自己受了欺骗还在骗人者面前装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帮他把戏做圆。有人说我太奋不顾身,为了理解别人的苦衷不惜牺牲自己,可我想,人,总有自己的不得已吧。我一直是个这样的人,很倔强,认为世界是好的,人是善良的,就算在夜路中也坚信自己是在走向亮的地方。这样去想让我很快乐。至于什么才是有意义的,我说不清楚,只希望自己的人生不是浮光掠影,而是真的能为别人做点什么。  记者:你长得那么漂亮,一定有很多男孩子追求吧?嘿嘿。能不能透露其中的一点小秘密?开个玩笑,我想问的是,你对爱情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王越:啊?还有这个?!那我得用唱的,《电台情歌》:“关于爱情,我们了解得太少。”“爱情”这个词含义太丰富,可以用来赞美人性,也可以作讽刺用途。我还没闹明白,没什么可说的,借别人的一句话来说吧:“生命如此美好,我们终其一生也看不尽。”爱情,似乎得在琢磨透了生命之后才能轮得到端上台盘让我正儿八经地去思考,总得讲究个主次分明吧。再说了,你琢磨爱情,爱情真来的时候,你琢磨的,能有用么?  记者:看来你的心态还是放得很平的,但是现在至少你在一定程度上成名了,成名以后生活上有什么变化么?顺便说一句,你长得比那些美女作家还要漂亮,照理说很能在图书市场火一把呢!  

王越:人云亦云无聊,自说自话可耻(4)(图)

    

    王越:我很困惑成名的定义究竟是什么,或者说知名度达到什么程度就可以算“成名”了呢?我走在大马路上从来坦坦荡荡,不用戴墨镜遮遮掩掩避免引起围观什么的,我倒喜欢戴帽子,不过那纯粹是从装饰的考虑出发,从这个方面说我应该还不算名人,名人最起码也得混个脸熟吧。可是在“新概念”获奖之后,我们同学说,在他们老家连县城里卖早点的师傅在知道他跟我一个学校后都问他认不认得我。其实我在公共场合还是保持了一种比较低调的姿态,并不想借着“新概念”获奖者的名头来哗众取宠,但“新概念”的影响力太大了,所以身在其中抛头露面也是难免的。好在能把我的名字和我本人联系起来的人基本上只限于我周围有限的生活圈子,这样既满足了我引人注意的那点小虚荣心,也使我不至于产生时时刻刻处在监视之中的焦虑感,算是避重就轻,一举两得。  不过成名后确实有件事让我很郁闷。当然我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像《甲方乙方》里徐帆演的那女明星那样,自个儿折腾自个儿。像我们这样通过“新概念”展示自己实力出名的比炒作自己隐私或者狗咬狗一嘴毛那种形式的出名踏实多了,也理直气壮多了。出名带来的影响在处理得当的情况下绝对是有百利而很少害的。关键问题在于,当一些人能把我这人和报纸上书上的“王越”联系起来的时候,他们就不管你乐意不乐意,给你乱扣帽子。我都统计不过来有多少人叫过我“美女作家”了。我特别憋火,可又不能表现出来,人家是一片好心,以为那是恭维你呢。可是真要给不了解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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