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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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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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几个问题,”我说,“如何?”
她伸出一只肥胖的手臂。我把五块钱递给她,那张钞票迅速消失在她衣服的褶皱中,随之消失的还有她眼中的绿光。既然已经拿到了钱,她又变成一副无聊透顶的模样。
我问她:“科洛德尼在你这里住了多久?”
“六年,差不多。”
“之前他住在哪里?”
“科拉那边,那栋房子后来烧掉了。大部分时间他跟他妻子住在山里。”
“妻子?我不知道他结过婚。”
这不是一个问题,因此她什么也没说。
我说:“我到哪里能找到她?”
“墓地。死了,六年前。”
“她怎么死的?”
“在火中窒息而死,大家是这么说的。”
“那场火是意外吗?”
“在床上吸烟。她,不是科洛德尼。”
“她叫什么?”
“丽莎·霍斯曼。”
“这是个印第安名字,对吗?”
“纳瓦霍人【纳瓦霍族是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落,主要居住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和犹他州东南部。】。她是混血。”邓肯夫人一边说,一边撇了撇嘴,让我明白她对混血儿和跨种族婚姻的看法。
“她是维科斯塔夫当地人吗?”
“她父母在附近有个农场。”
“她跟科洛德尼结婚多长时间了?”
“他一来这里就结婚了,三十年代初。”
“他们有小孩吗?”
“没有。”
“她死了之后科洛德尼还住在那座死城吗?”
“死城,那是个笑话。”
“你什么意思?”
“你打算去那里,对吧?”
“是的。”
“你到那里之后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了。”
“他的确经常去那里?”
“当然。一星期去两三天。”
这就意味着他还是把科洛德尼城当成某种意义上的家,也许跟他妻子在世时的感觉一样。我继续问邓肯夫人,当地警察是否曾经来找过她,并检查过科洛德尼的东西——如果受害人在外地被杀害,又没有直系亲属,那么这是一种常规检查。
她说:“他们来过,但没什么东西可查的。”
“没有?为什么没有?”
“他放在这里的东西不多。”她说道,语气不快,好像不太想说出这个事实。显然,警察并不是唯一检查过科洛德尼放在这间屋子里的东西的人。“衣服,几本书,没别的什么东西。”
“警察也去科洛德尼城了吗?”
“我猜是这样。他们没跟我说。”
“我应该怎么去那里?”
“出城,往东走,走到刺木路,穿过丘陵。走一英里,在一条很旧的土路上能看到一个标志。那个老疯子在那里立了个牌子。”
“再问一个问题。这几天还有别人来问过科洛德尼的事情吗?”
“只有你。有个叫劳埃德·安德伍德的神神叨叨的家伙三四星期前打过电话,说自己是个通俗小说杂志收藏家。他听别的收藏家说起过科洛德尼,那些人买书时候曾路过这里。这正是弗兰克去旧金山的原因。通俗小说杂志。”她又撇了撇嘴。看来她认为这跟混血儿以及跨种族婚姻是一样的。
“此后就没人打过电话?”
“没有。谁会打电话?他什么朋友也没有。”
“为什么?”
“小气抠门,疯疯癫癫,这就是原因。娶了一个混血儿,不跟人交往,好像自己有什么秘密似的。你要是跟他说话,他会非常凶。住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还以为自己是个矿主。”她发出几声猪一般的喷鼻声,“矿主。那里早就没有金子了,五十年前就没有了。他在那里那么长时间,一百块钱也没赚到。不过他一直很有钱。”
“如果你这么不喜欢他,为什么还把你的房子租给他住?”
她看着我,仿佛我也疯了一般:“他每星期付我一块五。不然你觉得为什么?”
我转身离去,没费工夫说声谢谢或是再见。在酷热难当的空气中,我艰难跋涉回到街边,衬衫后背和腋下几乎全都湿透了。可是那个女人的脸上或是胳膊上却看不见一滴汗珠,她的衣服跟沙漠一样干燥。单凭这点就让我非常讨厌她。
回到车里,我打开灰扑扑的空调,吹干自己身上的汗。我重新开回主干道,向东拐上穿城而过的东西向大路。街上车不多,除了火山岩浆石和高大的仙人掌之外,一路没什么风景可看。天空白乎乎的,太阳看起来仿佛一颗得了白内障的眼珠。这幅景象加上高温,再加上道路两旁可怕的静谧,让人毛骨悚然,宛如置身异界。我的阴阳魔界【阴阳魔界(Twnight Zone),上世纪六十年代著名的惊悚奇幻片名。阴阳魔界指的是一处时空交会的诡异世界。】之旅。
我把邓肯夫人跟我说的事情和我已知的有关科洛德尼的消息拼在一起,这与我事先推论出的前因后果非常契合。三十年前,科洛德尼带着梅格南电影公司支付的巨款来到这里,买下那座死城、娶妻、定居,追逐他的金矿矿主梦,二十五年来远离尘世。他妻子的死,也许再加上年纪渐老,让他备感孤独。这就是为什么过去六年他在维科斯塔夫待的时间更长,为什么他同意参加通俗小说大会、与通俗小说帮成员重聚,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想跟西比尔·韦德上床。
他把大部分物品放在科洛德尼城,这是一个重大发现。如果他还留着从前在纽约时留下的任何罪证,比如说《迷雾》剽窃事件中合作伙伴的身份证明,或者西比尔跟我说过的那张让人脸红心跳的照片,那么这些东西很可能就在那里——除非当地警察已经找到并没收了这些东西。如果我的运气这么差的话,就得立刻去找警察要那些东西。
不过我希望,即使他们找到了一些东西,也不要包括那张照片。那张照片不该被人看见,包括我在内。如果找到那张照片,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闭上眼,烧掉它。
我顺着公路一直向前,直走差不多五英里之后,前方出现一个十字路口。近处有个牌子,指明往东南方向的那条狭窄的双车道公路就是刺木路。远处出现了丘陵,火山熔岩越来越多,巨大的岩石一块摞一块布满整个山坡。山上长着猫爪草、乔利亚仙人掌、风琴管仙人掌,上面开满粉色、白色和紫色的小花。再往上看,石灰石构成的山崖立在那里,黑压压一片,映衬着惨白的天空。
刺木路曲曲折折穿过这片贫瘠的旷野,有时上坡,有时又下到浅浅的谷底,途中经过山后一座孤零零的、看起来不怎么富饶的农场,还经过一片片带刺的灌木,这条路正是由此得名。从汽车里程表来看,行驶了大约一英里多,右边岔出一条没有铺过柏油的崎岖土路,伸向更高的地方。路旁一颗岬豆树上挂着块牌子,正是邓肯夫人跟我说过的那块。牌子是用破旧不堪的木板条做的,写着掉了色的黑字:科洛德尼城,居民两人,非请莫入。
我拐上那条土路,随即不得不减慢车速,几乎变成了蜗牛爬行。行驶在这样的道路上,你需要一辆吉普,而达斯特汽车和吉普实在相差太远。汽车颠簸不停,底盘不时刮到突起的石头。我觉得其中几块石头简直会撞穿车底,最起码也得扎破一两只轮胎。我可以想象出自己被困于此,周围空无一物,只有蛇、毒蜥……还有天知道住在这片乱石岗里的什么东西。不过这些事并没有发生,只有两次我的头撞在了车门框上,疼痛不已。
道路曲曲折折,先往山上走了一段,又转向旁边走了一段,再顺着一道石灰石崖壁走了一段。山路一边的悬崖非常陡峭,我尽量不往那下面看,因为我一到高处就心慌气短。随后,道路朝下经过好几个陡坡,几乎呈Z字形。很快,道路平缓下来,我开到了一块空地,不算太大,不能称之为峡谷,不过已经足够安置下科洛德尼城。
眼前并非我所期待的景象。提起死城,人们通常会联想到开阔的空地,残垣断壁,杂草丛生,一座破败的酒吧矗立其中,栅栏门肆无忌惮地歪在一边,拴马杆、马食槽,破破烂烂的标牌在风中摇摆。但这只是好莱坞电影中的场面,科洛德尼城并非如此。现在我知道为什么邓肯夫人会说:“死城,那是个笑话。”因为这里根本不能说是一座城,除非四栋挤在一起、周围环绕着小片仙人掌和石块的房子可以被称做城镇。
这几栋房子全都是涂着石灰的破烂土坯房,其中三栋房子的窗户上都没装玻璃,第四栋房子的窗户上装着生锈的铁栏杆,好像监狱一般,里面还横七竖八钉着几块木板。这是最大的一间,可能有四十平方英尺,屋顶前高后低,成斜坡状。四周别无他物,除了屋子旁边的一口井,井上的辘轳破烂不堪,原木做成的水闸箱子也残缺不全。周围的山壁说明当年这里的确曾经开挖过金矿——上面散落着下脚料,还有已经封死的入口,曾经通向至少两个小矿井。不过,从这些废墟判断,这里并非一个富矿,曾经在矿上工作的工人也没在这里待多长时间。
我开着汽车缓缓前行,直到脚下的道路消失在岩石与仙人掌之间,这里离最近的那栋房子还有二十码左右的距离,离最近的山崖则有六十码。我下了车,仿佛踏入一片真空世界,周围一片死寂。不是那种屏息凝神带来的安静,而是彻头彻尾没有一丝声音,就像月球上那样。白乎乎的天空下,热浪逼人,空气中充满尘土的刺鼻味道。我又开始汗如泉涌。
我小心翼翼走向最大的那栋房子。阳光穿透薄雾,给破破烂烂的石灰墙面增添了一份光泽,就像一块硬邦邦的酥皮点心上挂的一层糖霜。屋子正面的墙上歪歪斜斜地开了扇门,走近了我才发现,屋门是用沉重的木板做成的,还用了许多锈迹斑斑的铁箍来加固。门闩上面有个搭扣,用来挂门锁,旁边土墙上也有个门环,门锁可以锁在这上面。不过现在并没有上锁,搭扣松了,挂在门上。门边的地上躺着一把重的耶鲁牌门锁。
我弯下腰,捡起那把锁,吃惊地发现门锁是被锯断的,而且是最近刚被锯断,断口依然闪闪发亮。是当地警察过来的时候把门锁锯断的吗?还是其他人也曾经来过这里?
我把门锁扔回地上,伸手推了推房门。门开了,发出微弱的吱呀声,就像从前的广播剧《心灵胜地》【《心灵圣地》(Inner Sanctum Mysteries),讲述神秘恐怖故事的广播剧,共五百二十六集,于一九四一年一月首播,一九五二年十月结束。每集都以嘎吱作响的惊悚开门声作为开始和结束,此声音遂成为该广播剧的标志。】中的开门声。一开始我什么也看不清,眼前一片昏暗,除了透过窗户上的木板缝隙射进来的几束微光。我走进门,眨了眨眼,好让眼睛适应屋里的昏暗。慢慢地,屋内陈设逐渐在眼前呈现。这是一个大开间,屋顶低矮倾斜,房梁横穿而过。我看了几分钟,发现第二件让人吃惊的事。或者说,第二件和第三件让人吃惊的事,因为眼前的场景展现了两重事实。
一是房间的装饰风格。我以为自己会看到那种矿主居住的简朴居所:双层床、老式煤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类似这种东西。结果,眼前的景象却仿佛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妓院陈设。屋里堆满了酒红色的丝绒长沙发和坐椅、洛可可风格的桌子、装有玻璃外罩的橱柜、罩着蕾丝床帐的四柱床、一个漂亮的镀镍高柜炉子,甚至还有一个看起来好像罩着蒂梵尼灯罩的煤油挂灯。地上铺着酒红色的地毯,虽然破烂不堪、积满灰尘,但仍然看得出这块地毯当年一定价值不菲。科洛德尼当初移居此地时也许的确是来到了一块不毛之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要过得一穷二白。他把纽约的生活品位也带了过来,在这里为妻子和自己打造出一个舒适奢靡的私人世界。
而另一个让人吃惊的事实就是眼下这里一片狼藉。有人为了找东西把屋里翻了个底朝天。床单和垫子都被撕成了两半,床帐支离破碎,地毯上扔满了精装本和简装本图书,这些书原本都放在玻璃橱柜里。抽屉全都拉开了,里面的东西都被扔了出来,炉子里的煤灰和木炭碎片也被清空了。壁柜的柜门敞开,里面的东西扔得四处都是。墙角一摞四英尺高的通俗小说杂志是屋里唯一没被破坏的东西。
科奇斯县警察绝不会做出这种事情。那么,会是谁呢?杀害了科洛德尼和米克的凶手,《迷雾》剽窃事件的同谋?看起来合乎情理。而他要找的和我要找的应该是同样的东西:能够证明他是剽窃者的证据,足以毁了他的证据,足以确定他的杀人动机的证据。现在,重要的问题是,他找到了吗?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就在这里,不亲自动手搜查一下这间屋子,我也不会离开。严格意义上来讲,我是私闯民宅,但是科洛德尼和他妻子都已经去世了,也没有直系亲属,所以没人会起诉我。这次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稍微改变一下自己的准则,不必受良心谴责。
就算屋门大开,屋里依然非常昏暗,到处都笼罩着阴影。我没带火柴,也不想点燃那盏煤油灯,所以开始搜查之前我得去把汽车仪表盘上挂着的手电筒拿进来。我回到大开的屋门口,重新走进屋外灿烂的阳光里。我站了一会儿,眯着眼睛,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让眼睛重新适应阳光,然后朝汽车走去。
刚迈出第四步,一个东西从我右肩上方嗖地飞过,擦过我的耳朵,打在我身后的石灰墙面上,声音清脆。几乎同时,对面的岩石堆里响声骤起,远处传来雷鸣般的回声。
是枪声。
有人朝我开枪!
我连忙躲闪,做出下意识的反应:转身低头跃进大开的屋门,而第二发子弹就在这时呼啸着飞过我的头顶,击落一片石灰墙皮,砸在我的背上。岩石堆里又响起一声巨响,仿佛《圣经》中世界末日的雷霆。

第20章

我前臂着地,扑倒在大门内粗糙的木地板上,随即又往前爬了两步,把屁股也挪进房门里面。第三发子弹飞进屋内,从我头顶上方高高飞过,打到了屋子尽头的什么东西。我翻了个身,滚到地毯上,躲开从大门斜射进来的那片阳光,藏进了阴影中,随即双膝跪地直起身子,抓住门边使劲摔上了门,用力之大,使得门框一阵乱颤。
我双腿颤抖着站了起来,跌跌撞撞走到墙边。门上没有锁扣,也没有弹簧锁,不过上面钉着一对角铁,墙上也钉着一对,地上则放着一根沉重的铁棍,大约四英尺长。我捡起铁棍,插进角铁。一旦插紧铁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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