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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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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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延佑六年,置河南田赋总管府,秩从三品。隶内史府。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正品。统领一百九十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带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棉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蓟州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元典章》管领怀孟等处人匠打捕达鲁花赤,从七品。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棉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周王常侍府。秩正三品。常侍七员,中尉四员,咨议、记室各二员。打捕鹰房总管府设官六员,断事官八员,延福寺、饮膳署各二员。延佑三年置。是年,复置断事官二员。后罢。

诸王傅。秩正三品。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各设王傅、傅尉、秩正三品。司马秩正五品。三员。傅尉,惟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秩正四品。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多至三员者。齐王又独设王博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常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管勾一员。正八品。至元十一年,初置断事官。秩正三品。十八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从二品。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都护府。延佑二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为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至元十一年,立建都宁远都护府,兼领互市监。其省罢年分末详。

崇福司。秩从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_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六年置。延佑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升正二品。七年。复为司,降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

卷六十一·志第二十八

卷六十一·志第二十八

○百官七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都城宫禁,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尚方供张及门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正八品。部役兼壕寨一员。至元八年,至元二年置宫殿府,秩正四品。罢宫殿府行工部大少府监。二十一年,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元典章》:大都留守词达鲁花赤兼少府监事正二品,大都留守正二品。知当时有达鲁花赤,其何时裁省则不可考。是年,又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并少府监人留守司。皇庆元年,复立少府监,隶留守司。延佑七年,罢少府监,以本司兼监事。至正十八年,置大都分府四。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工匠。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五品。直长五员,正八品。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中统二年置其属曰: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中统二年置。

曰: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曰: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曰: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曰:装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曰: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俱秩从八品。

曰: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曰: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及诸正邸异巧工作,修禳寺观营缮。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元典章》祗应司都监,正九品,世祖建大都、上都宫殿,始置属。其属曰: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髹漆。中统元年置。

曰: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曰: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曰:裱槽局。提领一员。掌装裱之工。中统二年置。

曰:烧红局。提领二员。掌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及一切寺观公廨之管缮,凡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皆掌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置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七年,改器物局,其属曰: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掌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曰:减铁局。管勾一员。掌造御用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曰: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及系腰。中统四年置。

曰: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曰: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至元十八年置。

曰: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曰: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贝佩刀。中统四年置。

曰: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木器。中统四年置。

曰:银局。提领一员。掌御用金银器盒。中统四年置。

曰: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木植鞍子诸物。中统四年置。

曰:采石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掌营造石材。至元四年置。曰石局总管。至元十一年,拨采石夫二千余户,常任工役,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罢,立采石局。

山场。提领一员。管勾五员。后改为总管。

大都城门尉。秩正六品。尉二员。正六品。副尉一员。从六品。掌门禁启闭管钥之事。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刺哈赤为之。二十二年,增诸门尉、副各一人。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有一门,曰:丽正、文明、顺承、平则、和义、肃清、晏贞、健德、光熙、崇仁、齐化,每门设尉二员,副尉一员。

犀象牙局。秩从六品。大使、副使、《元典章》象犀牙局副使,正七品。直长《元典章》正八品。各一员。掌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中统四年置。至元五年,增副使一员。其属曰:

雕木局。提领一员。掌宫殿香阁营缮之事。至元十一年置。

曰:牙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象牙龙床之工。至元十一年置。

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大都窑场大使从八品。旧志从六品,当是讹字。掌营造自琉璃砖瓦。至元十三年丘。其属曰:

南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曰:西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曰:琉琼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元典章》:大都铁局大使、石局大使均正八品。旧志无此二官。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置。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金银宝器二千余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热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元典章》:上林署,令正八品,直长从八品,直长一员。掌栽花卉,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碟炭以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上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果。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灯烛张设之事,及门户锁钥,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椎,洒扫掖庭,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三员,正八品。都目一员。至元十一年置。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官,又别立仪鸾后,设官同。延佑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宦者为之。其属曰:烛刺赤提领大员、提控四员,水手提领二员;针工提领一员;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理断婚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元典章》大都人匠副总管,正五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管匠官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正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大使一员。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治二年,以应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正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节令司。《元典章》:覆实司达鲁花赤,从五品;同提举,正六品。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元统二年罢,复立覆实司。《元典章》都成所提举司达鲁花赤,从五品。上都同。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戎器,兼司受给。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从八品。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从八品。承发架阁库管勾,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箸角翎毛等官。至元五年,改军器局为军器监,秩正四品。《元典章》:监知事正八品。照磨从八品,经历从七品。十年,以各路弓矢甲匠并隶军器监。十九年升正三品。二十年,立卫尉院,改军监为武备监,秩正四品。隶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司,与卫尉并立。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正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其所辖属官,则自为选择匠户之能者任之。泰定四年,复设武备寺,同判六员。

寿武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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