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配之我们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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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配之我们结婚了-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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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在这儿?”某人有些疑惑。

    “你是真不记得我了——”小翻译的眼神略有些哀伤,像是染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

    如果说一点不眼熟;的确是不可能。从中午小周把眼前的少年带到他面前说是新请来的翻译时;某人其实就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却又偏偏没有太深的印象。

    他料想不过是旧日的糊涂账,当时没有时间理会,谁知现在却被人直接堵在了停车场。

    洋娃娃一样的少年扁着嘴站在某人对面,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渴望地看向他,像是看向一支美好的冰激凌。

    “ives,我很想你——”少年的声音略有些委屈地说。

    要说眼前这人的样子,却是不错。只可惜某人眼下的心思早就飞到异国他乡去了,哪里还顾及得了旁人?

    “抱歉,我不记得。”丢下这句话,某人钻进车里,一脚油门,果断带着渣攻的光环飞驰而去。

    到了晚上,忙完善后事宜的林希终于打了电话回来。某人看到是国际号,自然是第一时间接了起来,听到对方的声音却又忽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就只是唤了对方的名字。

    林希的声音清晰地从话筒那一端传来:“事情都谈妥了,罗西夫人对你的设计十分满意。”

    “那你现在呢?”某人的关注点当然不在罗西夫人身上。

    “我在街边喝下午茶,终于可以放松放松了。这边的点心不错,尤其是savoiardi。”林希笑了笑,声音里带了几分怡然自得的意味。

    或许是意大利的下午太悠闲,或许是国内的夜晚太安静,某人贴着听筒的耳朵微微作痒,竟然有些许发热。

    “什么时候的飞机?”某人揉了揉耳朵,把手机换到了另一边。

    “九点,到那边要明天下午了,回去要多用2个小时。”

    某人默默算了算时差问题和航行时间,才说:“应该能赶上明天的庆功宴,到时一起热闹一下吧。”

    “好。”林希的回答像是暖风,想要追逐,却又捉不到。某人抿了抿唇:国际漫游什么的,本来就该让公司报销,多打一阵子也……

    第二天的庆功宴定在了离公司不远的一家火锅店,某人推门进去的时候,大多数组员都已经围着桌子开始涮羊肉片了,桌上烟雾缭绕,香气扑鼻。

    精英上司的形象深入人心,因而某人成功避开了迟到罚酒,被小周拉着坐下,刚要对于这群泥猴子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表达谴责和鄙视,就发现自己身边坐着一位完全没有参与到涮羊肉行动中的不知姓名的好少年。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位不知姓名的好少年虽然不是他公司的人,却也算是他认识的人。那天在停车场,眼泪汪汪地跑来演苦情戏的不就是眼前的这位吗?

    某人皱了皱眉,刚想问小周怎么小翻译会出现在这里,转而一想,小翻译那天也算是帮了忙的,一起吃庆功宴也没什么大不了。

    这么想着,还没等开口,小翻译倒先对他举起了杯子:“ives,这一杯我先敬你。本来我是一个外人,不应该来的,但小周说大家一起出来比较热闹,我也就跟着来了。这次的展示太精彩了,我都看得目瞪口呆了,谢谢你,给我一次这么难忘的经历。”

    某人觉得小翻译话里有话,却偏偏又挑不出刺来,碍于情面,也只有陪着喝了一杯,心里却在惦念:飞机怎么还没降落?也不知道是不是一路顺利。

    小周在一边说:“我说周冬,你就别纠结了,咱们一起打了那么一场漂亮的大战役,怎么能不算自己人呢?你说是不是,ives?”

    某人只能“嗯”了一声,暗自懊恼:如果知道这个叫周冬的小翻译在,自己一定要先去接林希。

    他原本是打算亲自去接林希的,车开到了半路,忽然觉得自己去接的理由怎么都不充分,越想越别扭,这才先来了庆功宴。

    趁着大家注意力都放在抢羊肉上,某人拿了手机问林希什么时候到,顺便把火锅店的地址给林希发了过去。

    事实证明,某人先来火锅店的决定还算英明。

    意大利的飞机严重误点,大家把桌上的鲍鱼、鱼虾、羊肉及各色丸子一扫而空,只剩下了一堆绿汪汪的青菜还没等到远赴意大利的英雄凯旋归来。

    某人看看泥猴子们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样子,只好决定先集体转战ktv,泥猴子们立时欢呼雀跃。

    某人扶正眼镜,事先约法三章:“不许飙高音,不许假装自己会唱日韩歌,不许唱最炫民族风。”

    因为喝了酒,不能再开车去接林希。某人给机场打了查询电话,确定只是误点,没有别的问题,也就只有原地等待。

    站在包房外给林希打电话,对面始终是关机状态。某人皱了皱眉,只好又把ktv的地址用短信发了过去,顿了顿,又加了一条:如果太累,就先回家。

    回到包房,泥猴子们已经点了一长串的歌开始鬼哭狼嚎了。某人推了推眼镜,习惯性地打算找个角落坐,却发现自己的老位置被某位不速来客抢先侵占了。

    “ives,你不打算点歌?”周冬笑着问他,因为喝酒的关系,白净的脸上微微泛红。

    某人果断抛弃了自己中抓小曲库的名号,义正言辞地表示自己不会唱歌,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五音不全,完全不在调上。

    开玩笑!要是真在唱歌时碰上一个混中抓的人,次元墙就要倾塌了。

    谁知,周冬十分执着,又缠着他问要不要唱,似乎对于他会唱歌这件事十分确定。某人心里警铃大作,就试探性地问了几句。

    周冬涨着通红的小脸说:“在加拿大的时候你就唱过,现在又说自己不会。”他本来就喝了酒,包房里的音乐声音又大,很快把他的话淹没了下去。

    饶是如此,某人却不免疑惑:加拿大?这少年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自己的?那时候的自己……应该不会……那么渣的吧?

    久等林希不到,某人本来就心烦,坐在角落里多喝了几听灌装啤酒,索性对上来拼酒的组员们也开始来者不拒了,一时间被长期压迫的泥猴子们一个个跃跃欲试地冲了上来。

    等回过神来,面前已经堆了不少空的罐子,肩头还有些沉……咦,什么时候周冬那小子睡着了,而且还是趴在他肩上睡着了?

    某人皱着眉伸手去反搭在周冬的肩头,打算借力把他放到沙发上。刚伸出手,就感觉门似乎开了,随即唱歌的人停了下来,用刺耳的声音大叫道:“林先生终于来了!”

    某人眯了眯眼:不会这么巧吧?这么想着,被酒精严重麻痹的大脑却依旧支配着自己延续了把手搭向周冬的动作。等到熟悉的身影走近,某人头脑僵硬,忽然不知道是该迅速松手让周冬继续靠在自己身上,还是接着在林希面前完成搂着周东向沙发倾倒的动作……

    林希瞥了他一眼,转身对大家说:“不好意思,飞机晚点了,让大家等了这么晚。”

    组员们早就跟林希熟悉了(虽然某人极其坚决地否定,亲民程度其实早就被反超了n多百分点),知道他连续坐飞机,再加上倒时差,当然不会计较迟到的事,反而都劝他早点回去休息。

    某人呆坐在角落里,脑子里煮着热气腾腾的一大锅浆糊,眼看着自己等了好久的人来了又走,熟悉的身影已经到了包房门口。

    林希忽回身,扫了一眼他面前的那堆空酒罐说:“我看ives的酒也喝得不少了,不如我顺道送他回家吧。”

    某人怔了怔,努力消化对方的话。

    “还不走?”林希站在门口问。

    某人这次终于完全理解了对方的话,借着酒劲猛地站起身来,原本趴在肩上的某位少年顺势滑落,在沙发边软着陆失败,最终倒在了地面上。

    酒醉中某人自然是无暇顾及这些事(其实醒着时也不会管),径自跌跌撞撞地追着林希的脚步扑了出去。

    包厢门刚刚关稳,寂静的门外了无人影。某人揉了揉眼睛,开始怀疑刚才的一切都是自己酒醉后的幻觉。

    直到把身后的人一把拉住,按在墙边。他忽然安心了起来,想要说些什么,要说的话却被对方吞噬在唇间,只能发出无意义的音节。

    相隔了40多个小时的热度慢慢升腾到全新的高度,林希松开他,伸出手:“钥匙。”

    回家,一把钥匙的含义。

    作者有话要说:qaq你们……真的木有分清开玩笑的话么……(不要拦着我,我要……好吧,我真的不会乱改的嘛)【泥垢,不许再假装混淆视听了!

 第53章 迷失

    回家的一路;某人都躺在后座上;一时清醒,一时迷糊。刚下飞机的那人在前面开车;只有抬头时才能透过椅背的缝隙看到笔直的背脊和紧握在方向盘上的修长手指。

    已是午夜时分;车窗外的景物在霓虹的闪烁间疲惫地迅速后退,车窗内的某人脑昏脑涨;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也就闭着眼躺了下去,新换的羊毛坐垫松软温暖,果然舒服。

    车停在路口等信号的时候;林希脱下自己的外套;默不作声地向后丢了过去。某人迷迷糊糊地拉过外套;在心里给林希补了一个“傲娇”属性,然后心满意足地把衣服拉在身上,瞬间昏睡了过去。

    回到小区楼下,某人被林希连人带外套一起拉了出来,深夜的风气势汹汹地扑了过来,某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恍惚间见林希又打算回车里,不免打了个哆嗦,声音略带委屈地唤:“林希——”那声音,不同于平时的冷静或散漫,多了一分温软,足以催化人心。

    林希回头看了他一眼,声音清冽:“披上衣服,进去等我。”随即上车,关车门,从某人面前趁着夜风消失了。

    某人抱着衣服等在门口,等到秋末的风吹痛了骨头才昏昏沉沉地披上怀里的衣服。

    那衣服,除了皂角的味道,分明还有熟悉的味道。某人这才觉得有些暖意,恍惚间又闭上了眼,脑子里的浆糊越熬越稠,咕嘟着小泡泡。

    此情此景,怎么好像是什么时候经历过一样?

    刚入社团的时候,某人曾跟恶魔洛可可搭过一次cp。那是一部原创的全一期剧,剧本是社团里的妹子特意为两个人量身定做,所以两个主役的名字也就被随意地定为了陆青和小可。

    全一期的剧本没有复杂的剧情,最有看点的一场戏就是因为误会,陆青喝醉了酒,一路冷着脸跟小可回家,却因为醉酒说不清地址,最后两个人去了宾馆,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大家喜闻乐见的事。

    当年的小恶魔还是纯情的孩子,而他刚入圈,没配过尺度太大的东西,也还没有妹子们口中的“渣攻殿下”的名号。两个人都不好意思表现得过多,一直僵在那里。后来还是当时的策划妹子让两个人单独拉桌,小恶魔放开了顾忌,掐着嗓子先念了一遍受的台词,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玩到后来,就变成了两个人争先恐后地抢小可的台词,一会儿变攻一会儿受,到了最后才终于录了出来。

    第一次的字母戏(大家当然知道是哪个子母)通常都会成为cv的黑历史,然而某殿下和小恶魔的那段戏却配得尤其的好,甚至被称为“中抓字母戏范本”,被后来无数刚入圈的cv们一次次循环播放,反复模仿。

    在成为渣攻殿下的漫长岁月里,某殿下曾无数次在现场演绎过那个小片段,当然,一次比一次更没节操,也同样一次比一次尺度更大。甚至没人搭戏的时候,他也自攻自受地念过整个剧本,以至于后来闭着眼睛都能背出那串没有实际意义的台词来(其实并没有实际的台词,所谓的剧本片段也就是各种拟声词的排列组合和重复叠加)。

    这个寒风凛冽的晚上,某人靠在墙边,不知怎的,半睡半醒间就想到了那部剧来。

    同样是晚上,同样是喝醉了酒的时候,他配的陆青站在门外等小可,对方来的时候,他冷声说了一声:“怎么才回来?”然后不由分说地拉着小可回家,声音极冷,却分明能听出藏在其中的关切。

    现在这样相似的一个晚上,他是不是也有机会说这句台词,紧接着顺理成章地场景转换,然后一夜春水向东流?

    然而,某人终究没有幸运地把握机会说出那句台词,因为不听使唤的大脑处于半死机的状态,渐渐进入了休眠模式,重启无效。

    去车库停车再回来,原本不过是5分钟的事,等到林希回来,却看见醉酒的那人不仅没有听自己的话进屋去,居然靠在大楼外面的墙角又睡了过去。

    墙上的壁灯洒落一抹幽暗的光线,不偏不倚,刚好落在某人的唇间。他本只打算把某人拖去坐电梯,见到眼前的情景,目光却也柔和了些,不似刚才那么清冷。

    他走到某人身边,盯着那被自己刚才在走廊上弄得略有些红肿的嘴唇,笑了笑,才伸手轻拍那张被冻得些许发白的脸:“醒醒,怎么睡在外面了?”

    某人本自飘飘忽忽地做梦,朦胧间桃花眼半睁,偏还顾念着那句台词,盯着眼前的人看了半晌,嘀咕了一句:“才回来?”

    “什么才回来?不过是去停车,能用多久?”林希怕他喝了酒在外面又贪睡会冻病,拉着他向室内走。

    某人不大情愿地跟在后面,任凭对方拉着自己,暖意一点一点地从一个人的掌心蔓延到一个人的胸口。

    进了电梯,某人就又耷拉着脑袋歪在镜子边,像极了面壁思过的宠物,头轻轻地向下一晃一晃,显然是在打盹。

    林希本来因为他下午没去接机,自己去ktv找他,又看到他跟一个不认识的少年牵扯不清,一路上憋着一肚子的火,恨不得将他立时就地正法。此时见他此等情状,也不免神色软了软,几乎要伸手去触他头顶松软的发丝。

    某人家住15层,不高不低,电梯的运转声在两个人耳边参差不起地响着,然后铃声响起,林希刚要伸手去扶,靠在镜子边的某宠物低声嘟囔了一个名字:“小可。”

    那声音不大,趁着寂静得可以听到针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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