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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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 第6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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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某自认为已经做了能做的一且,但是战局依旧呈现了一面倒的局面,如果不是当地的羌人受我父亲大恩,在我们即将败亡的时候来援,种某恐怕活不到现在。

老夫至今都记得那些骑兵的恐怖,他们动如雷霆,静若磐石,只要开始发动攻击,就如同巨浪一般无休无止……”

何酬笑道:“庆历八年以前的战事不足为现今的大宋军队做注脚,自从庆历八年之后,火药出现,我大宋的军队南征北讨再无败绩。”

种諤大笑道:“确实如此,这也是云峥为何号称大宋军神,全军将士无一人出言反对的原因。

当初他为了他老婆炸飞了乘烟观,此事如今人尽皆知,但是没有一个人认为他当初不该炸,就连先帝都把此事模糊处理了,以至于现今此事被当做美谈传扬天下。

这都是火药的功绩啊!”

军中主帅说笑着并辔而行,军卒们也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的物资沿着草原上的古道向燕子城进发。

八月的张北草原美不胜收,大军缴获的羊群如同白云一般的在草丛中穿行,斥候的骏马奔腾,时而爬上高岗,时而大声的吆喝着驱赶着草丛中野兽四处狂奔。

此时正是天高气爽之时,芳草如茵,远处山峰如簇,碧水潺潺,虽是七月酷暑之时,在这里即可享受清凉的消暑之感。

微风拂面而过,清凉之感让种諤与何酬很快就消除了疲劳。

环顾四周,在茂密的绿草甸子上,点缀着星星般的野花。大片的白桦林,层层叠叠的枝叶间,漏下斑斑点点的光影。美丽的闪电河如玉带环绕,静静地流过身边。牛群、马群、羊群群栖觅食,西军粗犷的歌声和清脆的长鞭声,融合着悦耳动听的鸟声,更给朴实的草原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种諤忽然用马鞭指着远处的野狐岭道:“修之兄,我当在此建立一座城关!”

何酬笑道:“老夫只听说和尚,道士会穷搜天下美景,择其灵气充裕之地建造寺院道观,从而想要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种帅想在这里建造城关所为何来?

此地山不算高,地域也算不得宽广,更加算不得兵家必争之地,如果仅仅是为了贪恋这里的美景,老夫不认为有在这里建造城关的必要。”

种諤笑道:“迟早会用得上的,修之就权当我是为了一己之私想要在这里落地生根才要建造城关。”

何酬大笑道:“云侯将要远走海外,种帅难道也要在此手执牧羊鞭终老此地不成?”

ps:第二章

第七十二章恶毒的报复

种谔想要留在这里的想法不过是心血来潮而已,这是所有人都在犯的一种通病,喜欢收集美的,好的东西。

土地这东西不是物品,美人可以随时放在身边把玩,一张地契不足以完全证明这片土地就是你的,只有把房子建造在上面,整日里守着土地,才有可能被其余的势力认为这是你的东西,当然,这需要非常雄厚的实力做为后盾。

老虎,狮子,熊一类的猛兽会把气味留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过气味来告诉也想要这片土地的猛兽,这里是有主的地方,如果不想战斗就快些离开。

青涧城才是种谔的老窝,环州才是种谔的家园,他的祖辈就已经把气味留在那里了,容不得种谔抛弃祖产,来到这里重新建立自己的家园,梁园虽美却不是久留之地!

这就是种谔最后发出的一声感慨。

随父亲出征的种建淮见父亲多少有些失望,遂大声道:“父亲,如果您允许,就让孩儿来这里建城池吧。

当年祖父建造了青涧城,使的西夏狗不敢轻易过忘川,爹爹在横山建成横山城,让我大宋向西方拓地三百里,如果孩儿在野狐岭建城,定会让辽国胡虏不敢侧目南方。”

何酬鼓掌大笑道:“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种谔莞尔一笑,瞅着自己的长子笑道:“你且说说,想在那里建城?野狐岭缺少水源地,可不算是一个建城的好地方。”

种建淮昂着头大声道:“父亲,此地就非常不错,孩儿看过地图了,此地距离野狐岭不过三十里之遥,左面是大恒川。这里的地势虽然不高,却能提供足够多的建城石料,右边是闪电河,边上全部都是高大的树木,只要把树木砍伐掉供建城之用,就会有大片的良田。远处的草原还能作为放牧战马以及牛羊的好地方。

孩儿以为,此地为风水宝地,不可轻易放弃。”

种谔见身边诸将一起为大公子的远见卓识喝彩,遂对左右笑道:“纸上谈兵耳。”

悍将马原拱手道:“大帅,大公子说的极是,我西军本来就擅于守城,只要有城池,即便是面对敌人的千军万马都不怕。

有些话大公子不说,末将等人也要说。自从我大宋产马以来,虽说都是云帅之功,可是我们大家都是大宋的军队,即便是考虑到养马场是云帅一手促成的,可是在分配战马的时候,也不能有如此大的悬殊。

云帅此次北征,连托运辎重的牲口都大部分选择了马匹,而不是吃苦耐劳的骡子。

云帅军中骑兵极为稀少。可就是这样,他的军中配备的牲口足足有十五万匹之多。我们的人数比云帅少十万,可是战马却也少了足足十万,这是何道理?

大公子今日把话说开了,末将以为公子说的好,只要我们能在这里建造城池,我们西军也就有了自己的养马地。不出五年,我们需要的战马就会自给自足,再也不看京西军的眼色。”

种谔皱眉道:“马原慎言!”

种建淮纵马跑上不远处的高坡大声吼道:“父亲,您看看这片草原,这里的水草丰茂。乃是一等一的养马地,我西军儿郎本来善于骑射者就多,困扰我们西军的不就是战马吗?如果我们有了足够的战马,十数万骑兵在草原上纵横岂不快哉!

父亲有了这座城池,我们就有了万世根基!”

看着英气勃勃的儿子,种谔正待假装训斥两句,监军就在这里,这孩子口口声声的“我西军”“万世根基”的,到底是年轻人,也不知道避讳一下。

他还没有张嘴训斥,脸上却布满了惊骇之色,只见一张满是血污的狰狞面孔,正出现在高声宣示自己志向的儿子背后,狞笑着把斑驳的长矛尖刺狠狠的向种建淮的后心……

“不——”

种谔肝胆欲裂绝望的大吼出声,但是那柄长矛依旧无情的穿透了没有任何防备的种建淮的身体,直到胸口透出半尺长的矛尖,脸上才出现绝望的神色。

李清抖一下手里的长矛,全身甲胄的种建淮就如同一个破碎的玩具一般被他挑于马下,哈哈大笑一声,就上了种建淮的战马,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就沿着缓坡向远处的密林狂奔。

等种谔上了山包,李清已经跑的只剩下一个背影了,马原带着亲兵追杀了下去,种谔却站在山包上,脚下就是儿子已经没有生机的身体。

抱起儿子的身体,那张俊秀的脸上依旧充满了绝望,就在刚才,这个孩子还准备在这里大展宏图一番,转瞬间,万事成空。

种谔根本就不相信自己英气勃勃的孩子已经死了,拿手捂住汩汩冒血的伤口,却怎么也捂不住……

他不认识李清,只知道这是一员侥幸从刚才的战场上跑掉的西夏人,等儿子的身体变得冰冷了,他的理智也回到了身体里。

钟家死在战场上的亲人,种建淮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如果种建淮死在了刚才的战场上,种谔一滴眼泪都不会掉,战死沙场是每一个种家儿郎最好的归宿。

死在这里,种谔心中不甘。

原本准备退回燕子城的大军重新散布在了草原上,不捉住那个该死的西夏人,种谔不准备收兵,他准备亲自割下那个西夏人的人头给自己的孩子复仇。

李清知道自己捅了马蜂窝,不过他的心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害怕,只有宣泄怒火之后的欢快,战马掠过青草在草原上狂奔,面前是一张无垠的巨大绿毯子,这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一种回到西夏,在沙湖边上狂奔的感觉。

战马狂飙到了极致,后面跟着一大群咬牙切齿的宋人,这样别开生面的赛马,李清是不担心的,一群南蛮狗和自己这个马背上长大的西夏人较量马术,根本就是找死。

不过那些宋人每个人都携带着三匹战马,他们在狂奔的战马背上不停地跳跃,只要时间一长,自己的战马一定会感到疲倦的。

他能听到自己胯下的战马在喘粗气,不过这是一匹非常好的战马,千里挑一都不为过,种谔看样子很是看重自己的儿子。

想起种谔那声凄惨的叫声,李清就不由得心旷神怡,现在该是给战马放血的时候了,否则这匹战马就会被滚烫的血液给烧死。

短刀子刺在战马的屁股上,战马的速度猛地上升,温暖的风从脸颊吹过,李清知道的很清楚,只要自己跑进了那片林子,就可能活下来,种谔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诺大的林子全部包围,不过,自己的时间还是不多了。

强弩不断地从背后飞过来,听风辨位的本事李清还是有的,长矛格挡掉了一些想要伤害战马的弩箭,不过终究还有疏漏,战马的速度明显的降了下来,不过树林就在眼前了。

当战马被树根绊倒的时候,李清把身子蜷缩成一个肉球,滴溜溜的在空地上滚了几圈之后,就闪身钻进了树林。

树林里的满是枯叶,被李清慌乱的脚步踢得乱飞,身后有呼喝声传来,在顺风的情况下他不认为那些宋军能在密林中找到自己。

马原看着已经钻进树林的李清,冷笑一声,就从身上解下一枚火药弹,这枚火药弹呈奇怪的红色,点燃之后丢进树林就轰的一声爆裂开来,一大团火光炸裂,星星点点的火苗就四处飞散……这是一颗恶毒的火油弹!

ps:第一章

第七十三章时也,命也!

马原没有追进树林,他也是一个百战悍将,知道逢林莫入的道理,那个西夏人很显然是有目的的进入树林的。

自己带来的百十个亲兵,如果没头没脑的钻进树林天知道会死多少人才能捉住那个家伙。

因此,他选择了最粗暴的办法,那就是放火,百十个亲兵散开之后站在上风位毫不犹豫的就把火油弹给丢进了树林。

如今,放火堪称宋军最拿手的本事,自从火药弹出现之后,云峥对它的杀伤力很是不满,为了寻找一种杀伤力更大的武器,云峥的弟弟云钺在将作监又把火油给提纯了。

放火何其的简单,更何况是在草原上,这里的松树大部分都含有油脂,在炎炎烈日下大火很快就形成了燎原之势。

如果是辽国牧民,即便是自己的杀父仇人逃进了树林,他们也不会选择放火,如果是西夏人,他们也不会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不在乎人命,却对大山和林木有一种法子内心的崇拜。

马原等待大火彻底的燃烧起来,对自己身边越来越多的宋军道:“包围树林,老子去树林的另外一边等他。”

宋军立刻就沿着树林的边缘开始戒备,一些持有响箭的宋军立马在高出,警惕的看着树林,每一个人都知道大帅今天是何等的震怒。

李清听到了大火燃烧声音,在草原风的协助下,大火着的很快,不大功夫他就感到脊背上一片灼热。

想顺着风跑赢山火这没有任何的可能,前面有一个浅浅的泥浆池子,李清一头钻进了池子,等他从池子的另一边钻出来的时候。浑身上下已经挂满了淤泥。

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李清决定向闪电河所在的方向突围,事情发生了变化,留在树林子里面绝对会变成烤猪。

透过茂密的树枝,天色还非常的亮,想要太阳落山。至少需要再等一个时辰,现在是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时候,这片树林算不得大,绝对支撑不到落日时分。

噼里啪啦树木燃烧的声音就像是一个索命的无常,逼迫着李清像一只兔子一样的在树林里狂奔。

随着他一起狂奔的还有无数的丛林生物,一头巨大的野猪一嘴拱翻了一头害事的黄羊,然后巨大的蹄子就无情的踩在黄羊的身上向前突进,在它开好的道路后面,不论是野猪。还是豹子,或者野狼,亦或是一些吃草的野鹿,它们紧紧地跟随在那头野猪的身后狂奔,至于那头被野猪拱翻的黄羊,早就被踩成了肉泥。

李清自然也随着野猪一起逃命,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是一头毛色斑斓的母豹子。母豹子嘴里还叼着一头小豹子。

此时,人和野兽相处的极为融洽。逃命的时候谁也顾不上对谁有什么敌意了。

宋人为了加快树林的燃烧,开始向还没有着火的地方用弩炮投掷火油弹,这就加剧了燃烧的进度,而树林里的野兽变得更加惊惶。

李清不能让那头愚蠢的野猪把逃命大军带去树林的中心位置,那里虽然现在没有着火,大火很快就会蔓延到那里的。

如果没了这群野兽。自己根本就没有办法逃过宋人骑兵的追杀,于是这支逃亡队伍就需要一个新的领头人。

李清越过那头嚎叫不已的野猪,成为了逃亡大军最前面的一头动物,那些被野火吓坏了的野兽想都不想的就跟着李常向闪电河方向狂奔。

在树林中,李清多年的狩猎本领终于派上了用场。他在树林里钻行的速度奇快无比,只不过这一次不是为了狩猎,而是为了逃命。

树林外面战马的蹄声雷动,闪电河就在距离树林不远的地方,只要能跑出五十丈远的间隔,就能悄悄地钻进闪电河,这是自己唯一的逃命机会。

他很想再拖延一点时间,可惜他的那群野兽难友在发现自己已经逃出火海了,一刻都不愿意在树林里停留,怪叫着越过刚才还认为是首领的李清,嚎叫着向草原跑去,如果不是李清闪避的动作快,那头被踩成肉泥的黄羊就是他的下场。

打头的就是那头彪悍的野猪……

野猪才逃出树林,就变成了豪猪,它的身体上插满了弩箭,一队身着铁甲的宋军骑兵,冷冷的站在树林边上将那些逃出来的野兽一一的射杀在树林边缘。

母豹子也死了,她嘴里已经没有那头小豹子的踪影了,为了加快逃命的速度,求生的本能战胜了作为母亲的职责,它丢弃了那头小豹子。

如今那头小豹子就蜷伏在李清的旁边,“嗷嗷”的张嘴呼唤自己的母亲。

可能觉得母亲回来的希望不大,小豹子就果断的把身子卧在李清的身边,还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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