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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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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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和元山强盗的势力范围,这是最危险的一段路。

云峥躺在毯子上却没有半点的睡意,这里的气候太复杂了,高高的山上甚至能看到皑皑的白雪,想来那里一定很冷,但是山下面的峡谷里,却热的好像地狱,山腰上在下雨,自己这里却是艳阳天。

猴子躺在云峥的身边小声说:“过了蒸笼峡就能看见元山了,元山很大,也很高,走一天时间就能到蒸笼峡,现在元山的老大估计会是华马蜂,彭六子斗不过华马蜂的,因为华马蜂长得比较好看,黑虎的老婆一个月有一大半时间是和华马蜂在一起的,所以彭六子是斗不过华马蜂,山上有一个黄先生,他就说过一句话:得花者得天下。这个花就是黑虎老婆,叫小花。长得漂亮极了,甚至比那个梁家闺女还要好看。”

说到这里的猴子竟然咕咚一声咽了一大口口水,云峥没好气的在他脑袋上拍了一巴掌,怎么对一个半老的徐娘都这么痴迷。无声的笑了一下,就侧过身子就继续睡觉。

对这个女人,云峥和笑林有过一次长谈,笑林认为这个女人似乎也在瓦解元山,她似乎也在想办法引起元山强盗的内斗。

对这件事情云峥不置可否,主弱臣强的情形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权臣互斗,只有这样自己这个首领才能坐稳,后金的国母大玉儿早就把这一招用烂了,为了儿子能够登基,委身于权臣都义无反顾,挑拨离间算得了什么,这是一个聪明女人的本能。

一旦攻破元山,想要除根云峥认为第一个该杀的就是这个女人,只有武力只能为害,当武力配上智慧之后,就成了祸害。再加上美丽的面容,这简直就一个完美的蚁巢模式,不快快的清剿掉,白莲圣母就等不到宋朝南迁就会出现。

没想到会休整一天半,到了第三天,星星还挂的漫天,赖八就要求大家启程,匆匆忙忙的吃了早饭,云峥就深一脚浅一脚的跟着驮队走进了蒸笼峡。

以前听赖八和猴子,憨牛说这里很热,云峥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如此的热,只穿着犊鼻裤,汗水就像小蛇一般的浑身乱窜。

峡谷里到处都是乱石滩,有的石头跟房子一样大,散乱的分布在河滩里,小河边上一根草都没有,带着硫磺味的淡黄色河水,冒着热气汹涌的往下流。

道路边上还有一些高大的树木,不过赖八不许大家靠近树木,云峥随着猴子的手指望去,不由得毛骨悚然,低处的树叶子上爬满了嗅到汗臭气息想要吸血伸长身子的蚂蝗,赖八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一只活着的兔子随手扔到树荫下,就看见树上的蚂蝗雨点般的落在那只兔子的身上,一瞬间的功夫,那只兔子身上就爬满了蚂蝗,无论兔子怎样挣扎跑跳都甩不脱身上的那些吸血鬼,最后发了狂的兔子一头跳进了滚烫的河水里,河水只不过溅起来一朵小小的浪花,就把兔子彻底的吞没了。

赖八得意的看了正在吃惊的云峥一眼,吆喝一声就赶着牲口继续快速地往前走。

“这里蚂蝗多,就是没有毒蛇,那些蛇闻不得硫磺的气息,所以整条峡谷里都没有毒蛇。”憨牛用香头烤着一条掉在牲口身上的蚂蝗尾巴,那只蚂蝗立刻就松开吸盘掉了下来,憨牛一脚踩在上面,有血花溅出来。

“这东西不能用手拔,这样会把蚂蝗的身子拔断的,头钻进肉里面就麻烦了。”憨牛给云峥解说完,就忙着去烧烤别的牲口身上的蚂蝗,那些牲口已经明显的感到不安了。

云峥对蒸笼峡的险恶,满意极了,这才是真正的天然屏障,有时候上苍也会有意识的用自己的力量将两个不同的物种分开,比如懦弱的豆沙县百姓和强悍的雄鹰部牧民。

在蒸笼峡里没有哪一个地方是安全的,躺在巨大的石头上睡觉就像是躺在烧热的铁锅上,看到赖八他们跳进热水里洗澡,似乎非常的舒服,云峥小心的把脚伸进去试探一下,立刻就惨叫一声,那里面太烫了,不知道赖八他们是怎么适应的。

人不如牲口值钱,牲口全部站在旁边的一个水坑里,因为那里是整个蒸笼峡唯一的冷水坑,虽说那里的水温比较舒适,云峥也不愿意下去,因为水底下好像有好多的动物骨骼,不用说都是一些贪凉快的动物最后生生的死在了那里。

喝水,然后流汗,然后再喝水,再流汗,为了保持自己体内有足够的电解质,云峥让每个人都喝淡盐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持体力。

走了整整两天才走出了蒸笼峡,按照赖八的说法,如果是回程,就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了,因为好多货物都变成了会走的货物,人就会轻松好多。

云雾在半山缭绕,透过云雾的间隙,被太阳照耀成金黄色的山峰在熠熠生辉,夕阳下的元山如此的美丽,这让云峥暗暗地叹息,用不了多长时间,这里就会成为一个血肉屠场。

赖八的表情从未像现在这样凝重,即使在蒸笼峡里也没有这样担忧过,因为在蒸笼峡遭到折磨的只是身体,在这里生命几乎不值一文钱。

所有人都嘴里咬着一根木棍快步的行走,牲口的嘴里一样有这东西,赖八甚至创造性的给牲口的嘴上捂上了一个麻布袋子,这样牲口就连响鼻也打不出来了。

头顶上非常的喧闹,山脚下却异常的安静,只有牲口蹄子踩在碎石路上发出一点细微的声音,马蹄子上也扎着厚厚的麻布。

云峥眯着眼睛不断地看着这座山,想象着这座山上的人,他们会是一种怎样的生活状态?

感谢大家,非常感谢,

大宋在第一天就进入了起点书库的精品小说行列,这是大家的骄傲,也是我本人的骄傲,在这里我唯一能说的就是感谢大家,非常的感谢。

还要感谢那些对大宋这本书打赏的书友们,我唯一能回报给大家的就是用心,再用心的写好这个故事。让您在经历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能得到片刻的放松和休息。

如果能达到这个目的,我的努力就没有白费,文学作品本来就是娱乐大众的,从我们的四大名著到网络小说都是如此,我会加强这本书的可读性,为此我将不懈的努力。

大宋的首订已经过了四千,这就说明有四千位朋友了解过这本书,感想如何,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请在书评区宣泄出来,除了水军,我不会删除任何书友的发言,也没有这个习惯。如果您觉得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请加入唐砖群,我们一起哈拉一下。

贺坚强拜上。

第三十五章元山巨头

就像猴子说的那样,这座山从来没有平静的时候,谋杀,抢劫在这里几乎每一天都在进行着,一个没有管束的世界正在肆无忌惮的宣泄着自己的野性。

彭六子早就想干掉华马蜂了,不光是因为这家伙的贪婪,更多的是出于对这家伙那张相公脸的不满,只要见到这家伙那张假笑的脸,彭六子就想把自己的斩马刀砍在这家伙的脸上。

刀柄被他捏的吱吱作响,最后还是慢慢松开了刀柄,摊开手一步步的走出了华马蜂的宅院,元山上能让他主动退让的,唯有那张苍白而又充满担忧的俏脸。

退出华马蜂的狗头山,看到自己的兄弟守在山下,恨恨的招招手,就带着手下回到了老爷岭,都是江湖经验非常丰富的悍匪,那里还会不知道自己的老大今天吃了一个很大的暗亏,按理说今天应该拿到自己的那份钱粮,但是老大却空着手回来,群盗立刻就围着彭六子鼓噪起来。

“我迟早要杀了这个卖屁眼的相公,今天先忍忍,钱粮咱们老爷岭并不缺,上次从豆沙关带回来的钱粮我们还有很多的剩余,足够我们支用一段时间的,花娘专门给我们做了账,按照账本走半年之内我们衣食无忧。

现在我们只能想一个法子,彻底的把这个相公干掉,一统元山。”

彭六子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否则也不会从上千名强盗中脱颖而出成为两位副寨主之一,从一个憨厚的农家少年逐渐成为强盗中的领袖。他为此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隐忍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好的时机,他不相信华马蜂能一直留在狗头山不出来。

华马蜂冷笑着见彭六子退出了自己的狗头山,嘿嘿一笑就回到大厅坐下,一个梳着坠马髻的白衣妇人带着媚笑从内宅走出来,伸手给华马蜂倒了一杯水娇笑着说:“你又克扣了人家的钱粮,小心人家带着人杀上你的狗头山,将你的这颗狗头拿了去。”

华马蜂一只手接过杯子,另一只手要去摸妇人的手腕。却被妇人灵巧的躲了开来。光洁的手腕再一次隐没到白色的长袖下面。

华马蜂讪讪的说道:“黑虎那个死鬼已经死了这么久了,你还是在为他披麻戴孝,那就是一个短命鬼,你还是把这身孝衣脱了。我们立马成亲。也好双宿双飞啊。”

妇人坐了下来。苦笑道:“你们干的都是没本钱的买卖,这条命朝不保夕的,谁敢和你们在一起图个长久。命不值钱,但是总需要有人能记住吧?我虽然是黑虎抢来的,从十六岁跟着他,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早年间的仇恨也消的差不多了,这十年里,他对我算得上是有情有义,我给他守孝一年,守节一年,就当是还他的恩情。

一年时间到了,该还得还清楚了,我也就彻底的自由了,马蜂,记得活长久些,我不想再还你一次人情。”

华马蜂那张英俊的脸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轻声说道:“现在我们都是靠着这点微不足道的情义活着,这山上不缺女人,就缺有情义的女人,老子自从杀了老师,外面的世界就再也容不下我,这些年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搏命,就是想把这条命保的长久一些,也好,还有三个月,九个月的时间我都忍了,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的。

不过彭六子这个人不能在留了,需要尽快下手,原本想着今天激怒他,让他先出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能忍得住,算他命大,元山上能用的人手不多,火并对我们没有多少好处,暂且放他一马,只要找到机会,就彻底的干掉他,元山不需要两个寨主。”

妇人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水,抱在手里幽幽的说:“男人啊,总是这么喜欢打打杀杀的,现在这样清净的过日子也不错,何苦么。”

华马蜂摇摇头道:“最近那个该死的道士总是出现在元山周围,听说刘大巴的人头已经被他带走了,我必须小心些,黑虎那样的霸王都被人家斩了,我小心些没有大错。想要杀彭六子必须要等到老道走了以后,我就不相信他能在荒山野岭待多久。”

妇人见华马蜂露出了疲态,起身走到他的身后,轻轻地揉捏着他的肩膀小声说:“我总觉得事情不太对,以前这个老道也会到元山来,可是每次最多一个月的时间,这一次却不依不饶的留在这里半年,你就不觉得奇怪吗?总觉得他好像别有用心,可是我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华马蜂笑道:“有什么难想的,黑虎在豆沙关造的孽太狠了,死伤的人不下五百,整个豆沙关才多少人啊,那个老道又自命英雄,所以这一次死死的咬着也没有什么,不就是想抽冷子杀一两个人吗?让他杀,一旦落进我们的圈套之中,要他有来无回。”

妇人眼波流转不知道在动什么心思,手上不停,继续帮着华马蜂揉捏,指尖好几次都轻轻地掠过华马蜂的颈侧,长长的指甲像极了锋利的刀片……

云峥没有见到老道,或许说是老道不愿意见云峥,驮队轻易地穿过了元山,又走在了那条翠绿的山路上。

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暑气渐消,代之而起的是一股微微寒咧的感觉,山路两边的阔叶林也逐渐变成了耐寒的针叶林,灌木在逐渐的减少,山林里也不再一头密密匝匝的藤蔓植物,一座大山将南北两面变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直沉默寡言的赖八变得活泼起来,居然找了两片薄薄的树叶叠在一起吹起叶笛来,声音很怪,一会像是鸭子叫,一会又像百灵一样的婉转。

就在出山的时候,赖八得意洋洋的从怀里掏出一支牛角号,呜呜呜呜的吹起来,喇叭状的山口起到了扩音的作用,将牛角号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不一会草原上也隐隐约约的传来了牛角号的声音,赖八得意的说:“你看着,马上就有雄鹰部的人过来接我们,这一次我们的货物多,足够在天湖边上举办一个村噶的,哦,就是集市,哈哈,你们说不定能在遇到美丽的吐蕃少女。”

说起这事,其余的大汉就一起猥琐的大笑起来。

“猴子,憨牛跟着我,晚上住在自己的帐篷里,不许去吐蕃人家居住。”云峥立刻就对猴子和憨牛下了严令,屁大点小孩,钻进去找女人算怎么回事。

憨牛和猴子远比云峥想象的成熟,对这些事情好像早就见识过,和那些粗汉说起荤话来没有半点害羞的意思,也是,指望强盗窝里的少年郎纯洁,就像指望狼窝里的小狼不吃肉一样难以办到。

果然如同赖八所说的那样,草原上不一会就有黑色的小点快速的向山口接近,走进了才发现其中一个背上还背着一个小旗子,看来这位是属于官方的人士,朝赖八招招手意思就是跟着他走,别的牧民见到这位骑士,就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即使身边的空马上拖着牛皮等货物,也没有要过来交易的意思。

云烨悄悄地观察着这些骑士,不一会就有了答案,这个是一个强大的部族才是,他们对牧民的约束是威严而有效的,自由散漫惯了的吐蕃人并不是一个喜欢遵守规矩的民族,否则,这个民族也不会分裂两百多年依然不能统一。

云烨终于有机会骑马了,这里的战马才是真正的战马,不像是矮个子的滇马小的就像驴子一样,如果骑在马上两脚能垂到地上,这样的马打死云峥也不会骑乘的,不够丢人钱,骑驴子也比骑着滇马威风。

汉地没有好马,这和汉人总喜欢性格温顺的阉马有关,据说历史上鼎鼎大名的赤兔马就是一匹阉马,越是好的战马就被阉割越快,只有不好的战马才会逃脱被阉割的命运,所以上千年来战马的品质在不断地退化,最后就变成比驴子大不了多少的东西。

以前在羌塘草原骑过马,所有云铮对骑马并不陌生,翻身就踩着马镫上了战马,猴子和憨牛因为踩错了脚,上了战马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把脸朝着战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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