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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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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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七指摇头道:“没有那个必要,喀罗川是我们进入西夏的必经之路,只要等到两支军队离开,我们就能去捡拾破烂,这时候战场的风吹草动,甚至是一具尸体位置不对,都会被斥候发现,不要怀疑,浪里格就有这种本事。”

怔怔的看着战场的梁楫忽然说:“他们不收敛尸体吗?”

孙七指叹了口气说:“鹰嘴,狼腹就是他们的棺材。”

准备了三个月的战争其实就打了一个上午,黄昏的时候,地平线上冒起了浓烟,那座雄伟的寨子在猛烈的燃烧,火焰将微微发暗的天空都映红了,没藏讹庞丢弃了自己的营寨离开了喀罗川,孙七指和浪里格愤怒的指着远处的没藏讹庞大吼,战争没打完,没有分出胜负,那点损失对西夏五万大军算不得什么,为什么会自认失败?

云峥知道里面的诀窍,但是他不打算对浪里格和孙七指说明,没藏讹庞来到喀罗川其实就是来打败仗的,即使他能打赢,他也会故意打败的,他不是对角厮罗有好感,故意放水,理由很简单,李元昊输给了角厮罗,如果没藏讹庞打赢了,回去之后他的处境一定会更加的糟糕。所以这场仗是一场为政治目的打的仗,而不是为军事目的打的,这两者差别太大了。

没有好戏看了,角厮罗和没藏讹庞的目的都达到了,都在欢天喜地的收兵回营,无遮无拦的喀罗川不是一个好的屯兵地。

云峥在黑山的哨卡上又过了一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浪里格正在摆布六具尸体,都是青塘人骑兵,浪里格的神态认真的就像是在雕花,还不停的在尸体的某一个部位喷一点水,或者用自己带着铁钩子的手在尸体上抓一把,最恐怖的是他竟然会用铁钩子剜出来冻得硬邦邦的尸体的眼睛,不过被他摆布之后,那些尸体更像是被野兽糟践了一番。

孙七指把昨晚的灰烬用布兜子小心的移出火塘,又把前天的灰烬倒进了火塘,大力的抖动一下手上的布兜子,整个哨卡就变得灰蒙蒙的。

“不能让人以为我们来过这里,这样程度的伪装,应该足够了。”孙七指朝云峥挥挥手,六个人就依次下了山,牵马的时候,云峥发现原来的六匹马身体上有好多伤口,上山的时候还没有发现有伤口。

“这些人是不小心弄灭了火塘,没了火种被活活冻死的。其中有一个人跑下来喝了好多马血,因为不敢擅离职守,又跑上了哨卡,结果也被冻死了……”

“没有火种会死人?据我所知,钻木就能取火……”

“那是你以为!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浪里格蛮横的打断了云峥的质疑。

ps:第二节

第三十章吹牛的隐患

回到背风的山坳里,云峥就带着两百人开始真正的享受生活,荒寂的山岭里到处都是飞禽走兽,尤其是这片暖和的山坳里,更是热闹非凡。

当浪里格告诉云峥大黑山哨卡的死人已经被别的哨探埋掉之后,他就越发变得快活,角厮罗的大军退守黄河北岸,还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军邈川城,所以云峥也只能窝在山坳里不能动弹,要是被角厮罗抓住,他就会立刻想到自己死掉的六个部下不是被西夏人干掉的,而是被云峥干掉的,手上有了人命,就不用去见李元昊了,角厮罗就会把他碎尸万段。

牛筋做的套子很容易就抓到兔子,不过云峥不喜欢吃兔子,这东西的肉没有自己的特点,而且土腥味非常的重,和鸡炖在一起就是鸡肉味,和猪肉炖在一起就是猪肉味,除非拿重酱腌制红烧,要不然云峥是不碰的。

想吃鸡就要靠浪里格了,那家伙的箭术简直神了,每一只被他射死的嘎啦鸡,伤口只会出现在细细的脖子上,抓到的时候嘎啦鸡还能不停地蹦跳,等到这家伙把血甩干净之后,那肉的滋味,简直都无法诉说。

隗明公主已经不太喜欢吃旱獭了,老是顶着一个旱獭的脑袋去抓别的旱獭时间久了也就了无趣味。她现在喜欢吃嘎啦鸡,尤其是云峥红烧的嘎啦鸡和兔子,她认为这是无上的美味。

“你们宋人的食物都是这么精致吗?”隗明坐在云峥的边上,边吃饭边问云峥。这些天以来,她的心情好了许多。

云峥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饭碗怜悯的看着隗明说:“可怜的人啊,我们现在吃的东西都是最粗俗的东西,在大宋根本就上不了台面。

如果你是大宋的公主,现在享受的东西是你根本就不能想象的,我不说那些宫廷大菜,只说街边小巷里陋食就足够让你眼花缭乱。

每到夜幕降临,三元桥上的店铺就会打出幌子,为首的一个伙计大吼一声鬼市开。整条街就会灯火通明。各种各样的精美食物被装在藤篮里展示出来,光是糕饼就有上百种之多,什么桂花糕,绿豆糕。槽子糕。花糕。枣糕等等等等,一眼都望不到边,这些都是甜食。最是受女眷们喜欢,这时候你就会看到从两边的高楼上垂下无数的小篮子,里面放着铜钱,一个小丫鬟大声的和市井里的小贩争辩着价钱,商量好了,小贩就会用银器装着各色的甜食放到小篮子里,再被小丫鬟提上去。我总觉得那一段街道是用蜜蜡铺成的,只需要走过去,身上就会沾满甜香。”

说到这里云峥闭上眼睛,似乎在回忆东京的繁华,梦呓一般地说:“这个时候还会有挑着担子的人在贩卖米粉,黑芝麻糊,角子,索饼,焦碱水锥,浮团子,油条,小浑和蛋炒饭,不用全吃,每样只吃一小口,就会让你撑的没法子走路。

还有好多打扮的很美的妇人在胳膊上托着一个大木盘子,上面全是签菜,烧烤的乳鸽,切好的白斩鸡,抽掉骨头的鱼,扒掉皮的小鸟,拿砍刀砍开的巨大棒骨,总和起来也有百十种。知不知道,大棒骨吃起来最是美味,上面的肉不多只留下好多脆骨和筋,最有嚼头,吃完这些,如果拿着一根芦苇管子插进砍开的骨头里,里面的骨髓你只需要轻轻地一吸,就满口奇香……

乳猪被烤的金黄,摆成憨态可掬的模样,嘴里还叼着一颗红色的果子,看到了就想咬一口,我们常吃的羊肉,在那里的做法也不下几十种之多,烤的,蒸的,煮的,烧的,油炸的,好多时候你都不知道自己吃的是羊肉,

我最喜欢在夏日里站在街边端着一个瓷碗,吃一碗加了冰的乳酪,微微有点酸,好在有糖霜调和味道,软软的乳酪流进喉咙,打一个冷颤暑气全消,最过瘾的是含着满满一嘴的冰,边走边嚼,嘴里的冰被咬的嘎嘣乱响,一张嘴都有白色的冷雾出来……(靠,把我自己写馋了。我果断是一个著名的吃货)

如果你看到有吃蝎子的一点都不要奇怪,过油之后里面的肉芽最是细嫩,拿着牙签一点点的挑着吃,高明的家伙吃完蝎子肉,还能保持蝎子原来的状态……“

云峥说的非常入迷,其实这都是他自己对东京汴梁城的还想,梁琪去过东京,好多地方都是她告诉云峥的,再加上云峥的幻想,一个玲琅满目的世界就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的脑海里。

云峥的身边挤满了人,虽然一个个都端着碗,碗里是大家最喜欢吃的肉食,可是这时候好多人都不吃饭了,光知道流口水。

隗明公主看着碗里的红烧鸡肉和兔肉也觉得不像刚才那样好吃了。脑子里全是云峥给他描绘的美景,穿着纱衣的美丽女子,散发着甜香的糕点,衣着干净的小厮陪着笑脸,青衣的文士穿街而过,帽子后面长长的发带飘飘,天啊,那该是一个怎样美丽的世界。

葛秋烟纳闷地说:“三眼桥我也去过,怎么就没有你说的那么美?卖吃食的倒是非常多,你说的还少了些,我最喜欢三眼桥上的鹅肝羹,不过没吃过加了冰的,听说那样吃味道更好。”

云峥吞下去一块没骨头的鸡肉笑着说:“游览的时候心境最重要,心境好了眼前是荒漠也觉得美好,心境不好,你就算身在蓬莱仙国也不会觉得舒坦,我敢说你去东京一定心事重重,当一个人哭不伤心,笑不开怀,活着跟死了没有多大区别。

葛秋烟头一低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碗里的饭菜,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仔细地数数自己活过的日子,发现在山坳里的这些天,才是最舒心的日子,刚开始云峥逼着她学习厨艺,她的心里抵触无比,但是时间长了,她竟然爱上了做饭这种事,厨艺也突飞猛进,或许这是一个女人本来就该干的事情。

云峥给隗明公主端来了一碗粳米粥,这些米都是淡绿色的,装在白色的瓷碗里,美丽的就像是一幅画。

云峥笑着说:”好好地补补身体,两百人到了西夏就指望你活命呢,可不敢出了出了毛病,要是你变瘦了,你叔父一定会把我们砍头的。”

隗明公主的眼睛从迷茫恢复了清明,大口的喝完粥之后斩钉截铁的对云峥说:“想要活命,我们就不能直接去见大王,必须先去见我堂哥宁令哥,他是大王最喜欢的儿子,只要他肯帮我们求情,我们都可以活下去。

可是没藏讹庞这一关也不好过,对他,我没有半点把握!”

云峥笑着说:“交给我就好,难道你不知道我是青塘草原上鼎鼎大名的神医吗?喀罗川一战,军中的士卒一定死伤惨重,而我最擅长的就是伤科,你带着我们去给军士治病,没藏讹庞总不会拿我们开刀吧,据我所知,在西夏最受尊敬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治人的大夫,一种是治牲口的兽医,现在这个时候,大夫比兽医重要吧?”

隗明公主仔细的看了云峥一眼说:“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云峥想了一下说:“好像是这样的,我还会缝衣服,会做饭,会看病,会酿酒,会提香,会做生意,还能偶尔打个小仗,不过这些本事都是被逼着学来的,我有一个弟弟,为了把他养大,我不会这些都不行。”

隗明公主很粗俗的把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干枯的荒草上,天上飘着几朵云彩,很高,跑的还非常的快,河湟这地方冬日里的云彩就是这样干巴巴的,没有一点水气,来的也急,去的也快。

“我想去你说的三眼桥吃东西,我最喜欢甜食,可是西夏的蜂糖很少,有时候会有一点蜂糖给我,却舍不得吃,只有馋极了,才会拿簪子挑一点闻闻味道,最后一点点的舔舐,知道不,我能把挑过蜂糖的簪子含一整天。

我也想去你说的蜀中看遍青山,你说那里四时有开不败的鲜花,我也想去闻闻,云峥,你去西夏绝对不像你你说的那样无害,我是西夏的女儿,虽然不够聪明,但是我知道一个道理,你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去西夏,绝对不会只为了那点银钱。

不过,我不管,你伤害不到我那个残暴的叔父的,我只有一个要求,你回大宋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我,你很聪明,一定有法子瞒天过海,让所有人忘记我的存在,我想当一个普通人,去大宋快活的活着,没有人管,早上去看看鲜花,晚上去吃遍天下美食,不管如何,你要答应我这个条件,否则你就死在银州吧!”

云峥凶狠的捶着自己的脑袋,忽悠的有些过份了,竟然让隗明公主产生了私奔的念头,这就是一个大麻烦啊,早知道给她描绘一个差不多的世界就算了,女人心,海底针真是不可测度啊。

抬起头干笑着说:“好吧,假死的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ps:第三章

第三十一章葛秋烟的恐惧

站在大黑山上,眼看着角厮罗的骑兵一队队的过了河,河上的浮桥也被拆掉,云峥想要立刻去喀罗川,却被浪里格阻拦住了,又等了五天,百十个人从喀罗川的四面八方向渡口会合,结伴渡过了黄河,浪里格这才同意商队向喀罗川进发。

通过这件事,云峥晓得了一个道理,两军交战,如何的小心也不为过。

角厮罗拆掉了浮桥,但是这里的渡口还是完好的,这里原本是一个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但是在大军到来的第一时间里,所有的人就躲进了群山,看样子冬天不过完,他们不打算出来。

渡口上有船,不算大,却没有船桨,很有点野渡无人舟自横的味道,一条铁链横跨黄河,上面似乎刚刚被涂抹了油脂,想过河的人只要把绳子拴在一个铁环上,就能将船拉过黄河,设计的很合理,这样的一条铁链,当初也是费了无数的人工才拉起来的,青塘人需要的青盐,就是从这里运过来的,关系到民生,不管是西夏人还是青塘人都不会去故意破坏这里的任何设施,毕竟一个需要卖盐,一个需要买盐。

战争是暂时的,交易却是永恒的,因为有了利益,人们才会花大价钱在这里水流平缓的地方修建渡口,拉上铁链,也就有了这个著名的盐津渡。

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在黄河刚刚进入黄土高原的时候,它依旧清澈。水量也不大,娟秀的就像是一个少女,不过当它劈开黄土高原,冲出峡谷之后,娟秀的少女就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泼妇,疯狂的蹂躏着中原大地,以至于东京汴梁的河堤需要修建的比城墙还要高。

浪里格作为第一组到达对岸的人,在船靠岸之后,就立刻骑上自己的马消失在河岸上,其余的还需要等待。直到浪里格确认对面已经安全之后才会继续前进。

有一个铁鹞子的好处就在这里可以谨慎的避开未知的很多危险。自从看到青塘人在地上挖坑设计西夏人之后,云峥就对憨厚的青塘人这句话有了新的认知。

云峥踏上对岸的土地,站在河堤上看到的第一个动物是一匹狼,一匹青狼。同一时间。狼也看到了云峥。于是就仰起脖子吼了一声,然后整个荒原上都是狼的嚎叫声。

对狼来说,这里的食物非常丰富。对天上的苍鹰来说也是如此,狼的眼珠子是红的,云峥很担心这头狼得了狂犬病,不过在看到那头青狼下到河滩里舔水,这才确定人家是吃饱了之后感觉有点渴,毕竟人肉是咸的,吃多了就会嘴巴干。

狂犬病的一个征兆就是怕水,既然不是狂犬病,云峥就果断的用强弩想要射杀这头狼,就要扣动机弩的时候,一个只有三根手指的手掌就盖在机弩上,不许云峥发动。

“狼吃尸体没错,要不然到了开春,很容易有瘟疫出现!”孙七指小声的对云峥说,俩个人眼看着这位荒原的清洁工喝饱了水之后,摇晃着肚皮走上了高坡,临走的时候还鄙视的瞅了云峥一眼。

“荒原上的狼难道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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