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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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 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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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他有一套非常漂亮的瓷器却小气的不拿出来。”

隗明公主笑道:“在军中在野外,帝王和将士同吃同睡这是一个合格的帝王或者将军必须要做到的,在这里大家只有抱着团才能活下去,我不是一个从小就娇生惯养的人,颠沛流离的日子我过的可能比你还多一些。”

隗明公主说着话就很自觉地带着丫鬟去了大锅边上,装了一些米饭,又浇了一大勺子肉汤,西北的女儿家,只要不死,就要像野草一样艰难的活着。

饭菜出奇的可口,两个惊魂未定的丫鬟在吃了一碗饭之后,就偷眼看着公主,她们很希望能再吃一碗,隗明公主嫣然一笑,就带着丫鬟到大锅边上重新装饭,这是自己仅剩下的俩个自己人,不能慢待了。

云峥骑马回来的时候已经冻得说不出话来了,屁股很暖和,裤裆里也暖融融的,因为战马跑了一身汗,可是两条腿和手,以及前胸后背没了知觉,鼻子上的鼻涕流出来了,他自己都没有知觉,这时候只想把冻得发疼的手塞进裤裆里暖和一下,青谊结鬼章说的半点错误都能没有,冬日大战前夕,将士确实该把手塞裤裆里的。

没有弄出手套来,云峥觉得是自己最大的愚蠢,到大宋的时间久了,思维都已经变成大宋的思维了,不过现在还不能把手套拿出来,因为西夏和青塘人更需要手套这东西,一旦把这东西弄出来了,西夏和青塘的战士就不用把手塞裤裆里取暖了,云峥不会为西夏和青塘人增加一点战力的,他们天生就该把手塞裤裆里!

云峥缩着手还没有来得及把手塞裤裆里,隗明公主就捉住了他的手,很自然的把云峥的手放进她的小腹上,而且是贴着肉放的,同样骑着马回来冻得像乌龟一样的猴子,已经忘记自己该把手放在裤裆里取暖,缩着手瞪大了眼睛,怔怔的看着面前香艳的一幕。

云峥很想把手缩回来,大脑给双手下了好几次命令,那双手就是不愿意离开那个滑腻的身体,隗明公主轻笑着说:“这是西夏的规矩,战士的手是拿来握刀剑的,只有握得住刀剑的双手才能为妇孺弄来足够吃的粮食和御寒的东西。”

说完还掏出一方手帕帮着云峥擦掉挂在鼻子上的鼻涕,轻笑了一声,就按住云峥贴在自己肚子上的那双手缓缓地往帐篷里走。

看傻眼的不光是猴子一个,还有葛秋烟,她的眼睛也瞪的像铜铃一样大,这个西夏女人太不要脸了,亏她还是一个公主!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勾引人,一点都不避讳,想到自己这次去西夏的目的,她不敢想象自己做出这些事情的情景,一时间脸色煞白。

寒林瞄了一眼云峥,就在猴子的屁股上踹了一脚要他去灶台边上暖和一下,至于云峥,寒林对他很有信心,这是一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主,男人家么,偶尔倚红偎翠一次算不得什么。

进了帐篷,云峥以无上的毅力将双手抽了出来,指端依旧留着一种滑腻的感觉,不由自主的放到鼻子上轻轻地嗅了一下,刚才在大庭广众之下都落落大方的隗明公主,这一刻反而害羞起来,红晕布满了脸颊。

“我杀了秃发阿孤!是你的敌人!”

“你杀不了秃发阿孤,秃发阿孤就算是喝醉了,你也杀不掉,那是一个战场上的猛将,斩将夺旗的事情干了不止一次两次,而且,我闻过那颗头颅,他没有喝酒。”

“我真的杀了秃发阿孤,他的脑袋都是我剁下来的!”

“当然是您剁下来的,头颅上的刀口杂乱无章,您也浑身是血,必然是您剁下来的,那应该是在秃发阿孤无力反抗的情形下剁下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

“您会一点武功,可是这点武功杀不死秃发阿孤,如果是角厮罗砍脑袋,他不需要砍很多下,换了那间屋子里所有的青塘人,都不会砍成这样,所以只会是您砍的,至于出手的人该是角厮罗吧?也只有他才能在转瞬间杀死秃发阿孤。

我的随从都是阿里骨杀的,这是我亲眼所见,没有角厮罗的命令,阿里骨指挥不动大宅里的军士,所以,都是角厮罗的错。

至于您,只是一个可怜的替罪羊!”

隗明公主慵懒的靠在床上,身段很优美,马背上的女人都有一个很大的臀部,靠在床上的时候,显得更加的触目惊心。

说实话没人信,云峥当然不会说是秃发阿孤自己把脑袋凑过来要自己杀的,毕竟刀子已经被那个家伙按在自己的脖子上了,自己要做的就是把动脉挑开就行,那样的情形下,秃发阿孤的武功再高强也没用处,除非他会传说中的金钟罩铁布衫,看样子那个笨蛋没学会那些高深的东西。

打死云峥都不会帮着角厮罗辩解,在大屋子里已经说得很透彻了,角厮罗也知道自己的黑锅背定了,而且,角厮罗也不屑去解释,杀了就杀了,反正战争已经不可避免。

“我要是送你回去,会不会被你叔叔砍头啊?”

“会,一定会,不管你是不是冤枉的,我叔叔都会砍掉你的头,如果你送我去宁令哥那里,说不定就能保住你的人头,如果你现在立刻就带着我逃回大宋从此隐姓埋名,说不定能活到一百岁,你选哪一个?”隗明公主问道。

云峥吸溜着冷气无奈的说:“你叔叔能不能讲点理啊?”

隗明公主坐起来,拿手摩挲着云峥的脸说:“我从小就长在他的宫殿里,从来没有见过他和任何人讲过道理,包括他的母亲和怀孕的妻子,所以啊,你能不见我叔叔,最好永远都不要见,那是一个吃人的恶魔!”

ps:第二章

第二十四章令人绝望的差距

云峥咽了一下口水,还是走出了帐篷,两个守门的丫鬟就跑进了帐篷,看着衣衫整齐的公主笑着说:“那个年轻的公子傻乎乎的,公主这样的美人儿都不知道怜惜。”

隗明公主摸着两个伏在自己腿上的丫鬟脑袋落寞的说:“这是一个好人,一个不愿意趁人之危的好人,可是在这个世道上,好人注定活的比坏人短。

我其实很希望逃离银州,过一种普普通通的生活,不必嫁人,我们自己关起门来快活的生活,读书,绣花,种花,都是我极为向往的生活,很希望能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啊!”

“那怎么办?那个好看的公子到了银州就会被砍头的!”

隗明公主笑了一下说:“你们都能看到的前景,我不信那个人会看不出来,他为什么一定要去我们西夏呢?我们想逃离,他却有好生活不知道珍惜,或者他有自己的想法吧!”

想到要回到西夏,主仆三人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回去之后还不知道需要面对怎样的危机。

见云峥从帐篷里走出来之后,寒林的脸色就变得阴沉,隗明公主是自己这些人进入西夏的唯一护身符,如果云峥不能彻底的降服这个西夏女人,他对此次的西夏之行不报太大的希望。

云峥见寒林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着说:“你以为和女人上床之后就能让她乖乖地听话?算了吧,你这个孤苦了一辈子的老道难道也懂男女之情?

隗明公主是一个公主啊。她可不是一般的汉人女子,一旦贞操被夺就会死心塌地的跟着男人走,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适用在西夏人身上,**不过是笼络人的一个手段而已,你真以为我已经英俊到可以让一个公主见了一天就投怀送抱的地步?

醒醒吧,和公主打交道除非有共同的利益目标,如果没有,就算是枕边人她也会随时随地的出卖,抛弃,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她现在孤苦伶仃急切的需要一个保护自己的人。现在她认为这个人就是我,还认为可以控制我,我们就让她控制好了,当隗明公主成了这支商队头领的时候。我们就是天然的西夏人。还能一步跃升到西夏贵族的群落里。天下间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吗?

这些天我要装傻,装作被人家公主迷住,你不要乱动弹。告诉猴子憨牛,彭九和梁楫就可以了,陆管家带着三百人跟着彭安回成都,咱们两百人就闯闯西夏这个龙潭虎穴!”

寒林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拍拍云峥的肩膀说:“好样的,干掉西夏人的使节已经使你名扬天下,再去探探龙潭虎穴,如果能全身而退,对大宋军民的鼓励就不是一星半点,我大宋同样有好汉!如果必要,老道这条命你完全不用在乎,甘做你的马前卒,供你驱驰!”

云峥无所谓的说:“我想看看角厮罗和没藏讹庞的战斗,看看草原人的作战方式,好好地总结一下火药在这种作战方式下的应用方式,对将来很有帮助。”

“你不做文官了?”

“做梦都想,可是这事传回东京汴梁城,我想做文官的梦很可能就要付诸东流水,想要锦上添花的当正印文官,恐怕很难……“

不知不觉的两个人不再讨论这次西夏之行的生死,开始安排以后的梦想和生活,这是从成都出发之后俩个人第一次看见曙光……

葛秋烟不怀好意的看着云峥不断地从隗明公主的帐房里进进出出,嘴角带着一丝轻佻的嘲讽之意,已经三天了,云峥应该是食髓知味了吧?

佛子的旨意就在自己的怀里,同时送过来的还有六颗极乐丹,算算时间云峥该向自己哀求讨要极乐丹了,她很想看看云峥像狗一样跪在自己面前的模样。

手握生死大权的感觉让葛秋烟非常的愉快,不管云峥在做什么最后都只会替圣教做了嫁衣裳,对这一点,葛秋烟毫不怀疑。

邈川城开始加强备战了,一队队的骑兵从远方过来,而后穿过邈川城源源不断的向河湟进发,马上的骑士没有任何的惊恐之意,反而各个兴致勃勃,青塘的战功收获最是丰厚,只要有大战,这是青塘牧人最喜欢的敛财活动。

彭安带着阿里骨走了,也带走了云峥的商队,留下来的两百人也被云峥全部武装成了骑兵,不过这支骑兵明显的和青塘骑兵没有可比性,最多只能算作骑在战马上的步兵而已。

云峥的骑兵站在路边就是在接受人家的嘲讽,好多青塘骑兵风一样的从队伍里钻出来,战马奔驰到云峥队伍的跟前才勒住缰绳,让战马前蹄扬起,吓得马上的甲子营军士从马上掉下去乱成一团这才罢休。

云峥不以为忤,笑嘻嘻的看着这一幕,任由自己的士兵被人家挑衅,羞辱,这在云峥看来很正常,战场上高明的战士才是王者,才是战场的主宰,他们有权力骄傲,有权利向任何人展示自己的强大,除非你可以把他从马上打下来,或者彻底的击败他,否则,你就只能默默地接受羞辱,在战场上,弱者连生命权都没有,还提什么尊严!

这番话云峥对每一个部下说过,这两百人其实就是甲子营中精锐中的精锐,只有让他们通过这次严酷的斗争中锻炼出来,日后自己才会有一支如臂使指的军队。

因为有将主的话垫底,甲子营军士每一个都强忍着怒火,被人家弄得掉下马,就再爬到马背上,被人家打掉了帽子,就跳下马捡起来扣到头上,再上马,云峥对这次的观礼很满意。

隗明公主不这样看,在她看来这是没有血性的表现,在不知不觉中对云峥的评价就低了一个档次,在西夏,狂傲如李元昊者也只能杀死战士,而不能羞辱战士,她忽略了厢军和青塘精锐骑兵之间巨大的鸿沟。

角厮罗过来的时候淡淡的对云峥说了一句离开青塘,就被亲卫簇拥着向河湟挺进,他的话就是命令,至少在邈川这个地方是这样的。

董毡和青谊结鬼章身上都披着厚厚的皮甲,面孔也笼罩在头盔里,董毡看着云峥说:“活着回来,我总觉得你会是我将来最大的对手!我不希望在我击败你之前你就死掉!”

云峥很认真回答道:“是不是对手很难说,但是我一定会活着回来得!”董毡点点头就策马向前,青谊结鬼章哈哈大笑的用手在云峥的胸口上捶了一下道:“和你打仗一定很有意思,我都有点等不及了,不过你放心,只要我抓到你,一定不会杀你,直到把你打服,打怕为止!”

不等云峥说话,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拍在云峥的手里,哈哈大笑着离开,转瞬间就消失在长长的队列之中,云峥打开布包,里面赫然是一个白色的暖玉发簪,以及一面暖玉配饰,入手温热,这是青谊结鬼章的体温。

“日后你我如果真的战场相见,饶你三次不死!”

默默地说完这句话,云峥拨转马头,朝自己的队伍大喊:“出发!目标西夏银州!”

骑在马上的隗明公主愣了一下,因为云峥的这句话喊的有一股子豪迈的意味,这和之前猥琐的神态大不相同!

孙七指手里的鞭子一抖在骡子的脑袋顶上炸开了一个鞭花,为首的骡车立刻就向东奔去,浪里格身子和战马似乎已经融为一体,随着战马的颠簸上下起伏不定,手里的缰绳松松垮垮,但是战马却很自然的跟随着队伍不紧不慢的前行,他的马不需要多加控制。

寒林只要能坐车就绝对不会骑马,云峥见过寒林骑马,不亚于青塘骑兵,但是这个老家伙宁愿坐在马车里偷偷的打量队伍中的每一个人也不愿意自由的在马背上奔驰。

骑兵,就是骑马骑出来的,这是寒林说的,隗明公主也这么说,所以,云峥打算连续在马上坐三百里再说,自己需要早一点赶到喀罗川,那里是没藏讹庞和角厮罗预设的战场,小规模的战斗已经开始了,云峥很想隔着黄河看看古代十万人的大战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场景。

西夏和角厮罗的战斗发生过不止一次了,双方太熟悉,已经熟悉到了计谋没有用武之地的地步了,双方在进行了大量的小规模试探之后,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大规模的会战,都是半农耕,半游牧的民族,根本就负担不起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而喀罗川那是唯一一块容得下十万人会战的地方。

骑马三里是一种享受,骑马三十里是一种负担,骑马三百里就绝对是一种巨大的痛苦,难怪古人说行百里者必厥上将军,从日出时分走到傍晚的时候不过才走了一百五十里,这已经是龟速了,冬日里天黑的早,日照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五个时辰,这个速度比步行快不了多少,强悍的青塘马还能坚持,但是骑在马上的骑兵,已经摇摇欲坠了。

云峥还好,尽管大腿已经麻木了还能坚持,保住自己将主的颜面,风度最好的当然是浪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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