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血魂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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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血魂碑-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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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忙这番动作时,很是兴奋地抬头望着覃瓶儿说:“瓶儿,你的脸真漂亮,像熟透的红苹果!”天知道我怎么会说出如此俗气的话来,都是激动惹的祸啊!

覃瓶儿闻言一愣,睁着两只淡蓝色的眼睛,疑惑地盯着我,“你……你,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随之猛然醒悟,手一下子捂住自己的嘴巴,我听见她饱含惊奇的声音从指缝中漏出来,“你……你看得见其它颜色了!”

我兴奋地点点头。

“我以为是么子‘波依’事哩,原来是你那双狗眼看得见其它颜色了哈,不过,我相信你的眼睛里黄色居多。”满鸟鸟不以为然的撇撇嘴,依旧毫不客气地“日绝”我。

我懒得理他这头东西。不过想到那把锋利的巴王剑,我也是心痛不已,这么好的一件文物居然就这么从我眼前消失了。唉,消失就消失吧,正如寄爷所说,命里不应有,强求也无用,就让它呆在它应该呆在地方吧,我早就有预感,这样的东西不应该是我的,也不会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么一想,我心里轻松不少,懊恼很快被这阴差阳错的惊喜代替。我在想一个问题,我的眼睛是被什么东西治好的呢?我很快就找到了答案,花儿的血,肯定是花儿头皮上的血!这真是纵里寻它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功夫。

后来我在一次和寄爷闲聊过程中得知,寄爷当时说我的黑白眼并不难治,他准备用的药居然是花儿的尿液,谁知天可怜见,花儿的鲜血居然在巧合中治好了我的眼睛,免受了腥臭之物的摧残,这也算是我命中注定的一桩奇遇。这时后话,不提。

我的黑白眼终于正常之后,我在惊喜之余,内心不免忐忑不安,先前虽然只看得见黑白二色,倒没有近视的担忧,此时恢复如初,我又没眼镜,视线范围内的东西会不会再长出一圈“茸毛”呢?幸好这个担忧是多余的,我的视线看得很远,而且看得很清楚,近视眼居然莫名其妙好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打算把这个治近视眼的方法公之于众,并且还打算申请专利,奈何担心惹出麻烦,甚至害怕有人因为看见平时不能看见的东西而吓破苦胆,这个方法最终烂在我肚子里了。

眼睛恢复正常,我就看见绝壁上到处青枝绿叶——尽管那绿色是一种墨绿,绝壁所生的石蛋也并像我先前看见的那样雪白,而是一种莹白中略带淡黄,和真实的鸡蛋在颜色上差别不大。

“走噻!”满鸟鸟恨声喝斥一声,“还木在那里搓‘呢乌安’嗦?”

我此时心情大好,根本不与满鸟鸟交锋。抬着看见天光越来越明,显然距离岩顶不远了,于是赶紧把花儿绑在身上,力气大增,敏捷度也大大提高,也懒得去管那些狗屁石头蛋是怎么形成的了,双手双脚用劲,在岩壁上的岩孔岩凼间欢快地腾挪攀爬。

上面三人也加快进度,不再说话,闷着头一通猛爬。好在这一次再没发生其它意想不到的变故,我们很快在喘气如雷中抵达岩壁阳光能照耀的位置。乍一被阳光照射,我又像当初从安乐洞中逃出来那样极不适应,眯着眼睛好半天才敢睁眼。我记得当初我还作了一首丰常形象的打油诗,可惜此时诗兴全无,脑神经极度萎缩,再也作不出拿得出手的诗来。

当然,没有诗兴还有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还没达到。

我记得寄爷说土司王覃城就在太阳升起的地方,此时已经能清楚看见岩顶了,那颗心早就扑通扑通乱跳起来,满脑子都在想这个覃城,这个死了几百年的覃城到底怎样接见我们呢?怎么告诉我们有关血魂碑的秘密呢?会不会像安乐洞中那女阴魂亲口告诉我们一些事情呢?……总之,心情是极端的复杂,期盼是极端的殷切!

第四十七章 又见骏马(2)

思想指挥行动,胜利的曙光已现,我的手脚当然变得轻快起来,连声催促着头顶上的三人不要拖沓,“攒劲爬!攒劲爬!我们很快就能见到覃城了……是吧?寄爷!”我心里又喜又急,更不愿说那憋腔憋调的彩色普通话了!(攒劲:使劲)

寄爷没说什么,依然闷着头向上攀爬。

当最后一块蛋形岩凼被我踩在脚下之后,我纵身一跃,双手一抓,向上一挺,终于蹦上谷顶,抬眼一看,发现满鸟鸟和覃瓶儿把寄爷紧紧挤在中间,全都背对着我,一言不发,坐如钟站如松似的一动不动呆看着前面。

视线严重受阻!这可把我急坏了,顾不得花儿的两条后腿像两根锣锤在我屁股上一敲一打,几个箭步蹿到三人身后,双手用力一划拉,从满鸟鸟胳肢窝下面钻了过去。

我也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时间竟忘了站起来。

如果眼前是一座残存的古墓,我不会觉得惊奇;如果眼前出现一片茂密的丛林,我认为非常正常;如果眼前出现同样的绝壁,甚至还有更多的石蛋,我也做好心理准备……然而,这一切都不是!

出现在眼前的,居然是一个方形的水潭,水潭中的水碧绿剔透,光可照人。而更让我看得不愿眨眼睛的是,潭上居然有石雕的九曲回廊。当然,更让我震骇不已的是,那弯弯曲曲的回廊形成的图案居然是土家的虎形图腾,双虎图案的最中间位置,也就是那个X形的交叉之处,居然伫立着一个三层楼高的鸟头。那鸟不知是什么鸟,但可以清楚看见它的嘴大张着,而嘴里居然是……居然是……两匹提腿欲飞的骏马!

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难道这里就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地?可,土司王覃城究竟葬在哪里?放眼一望,视力所及范围根本没见任何坟堆,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同时我的心也渐渐沉入谷底。

看了半天,我才终于看明白这个地方的形状。这是一个类似平底锅的地方,但远比我当初在安乐洞中遭遇“嫁血”那个地方大,直径大约在一百米左右,“锅”底是一个水潭,水并不深,可以清晰看见水底地毯一般的碧绿水草,以及游弋其间的水生动物,比如透明的大约半寸长的虾子、两只眼睛鼓得比肚皮还大的青蛙、飞一般从水草中蹿过的斑斓水蛇……其中大多数水生动物的体形我以前从没见过;水潭之上大约十厘米的地方就是那弯曲的回廊,回廊之上杂草丛生,使回廊本来的面目变得斑驳陆离,几不可寻;无名鸟头之后,是一棵枝干虬节的参天大树,树荫浓密,冷气森然,无巧不巧刚好把鸟头遮得严严实实,如果从上面看,是绝对不会看见这个隐蔽的所在;水潭的周围,是一些挤挤挨挨的苗条的狗骨头树,这狗头骨树我并不陌生,小时候打柴经常砍他,生性脆弱,长得很直,一般来说长不高,但眼前这些狗骨头树却偏偏高而且大,而且最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是它们的树顶无一例歪向鸟头,无形中形成一个类似圆顶锅盖的把这个水潭、曲廊、鸟头盖在其下,疏落的阳光从枝桠间硬挤下来,投射到水潭上,水潭中便万千金蛇游,晃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看过仔细,我恍然大悟,妈那个巴子,刚刚我还在怀疑这个世外桃源怎么没给人发现,即使普通人根本达不到这个地方,总应该有飞机之类的东西发现它吧?现在想明白了,正是这些密密麻麻的狗骨头树和潭底碧绿的水草,为这个环境披上了一件隐藏真面目的外衣。

寄爷毕竟老辣得多,见过的世面也不少,见我们三个年轻人持续着最初的姿势,首先醒过神来,活动活动手脚,长吁口气,说:“这里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了!”

这声并不洪亮的话语把三个看得瞠目结舌的伙计从梦中惊醒。我抹抹嘴角的口水,咂咂嘴随意接口道:“您家啷格晓得呢?”

“你没看见鸟嘴里的两匹骏马吗?”寄爷指着鸟头说,“你们看看,它们有什么特点?”

覃瓶儿眼尖,首先惊奇地叫道:“那两片马与我们在罩面亭看见的那两匹很像呢!”

听覃瓶儿说得肯定,我把目光从打量周围环境转向那两匹骏马。尽管我现在的视力与往日不可同日而语,但与覃瓶儿的视力相比,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加上有一些蔓延的枝桠挡住了我的视线,所以那两匹马我看得并不是特别清楚。“真的?”我只得向覃瓶儿求证。

“你不是说你的狗眼好了吗?啷格还看不清?瓶儿说得没错,那两匹马确实和墨氏夫人雕的那两匹马很相似,罩马亭那两匹马简直就是它们脱的壳儿呐!只不过,这两匹马看上去还非常完整,比罩马亭那两个伙计帅多了!”满鸟鸟迫不及待“日绝”我两句,然后一本正经我形容那鸟嘴里的两匹马,中间用了几个自以为俏皮的词汇。

“鸟鸟说得对。看见这两匹马,我们不难想像,它们肯定与墨氏夫人相关,既然如此,那肯定也与我们要找的土司王覃城有关。”寄爷补充道。

“但是,那鸟嘴里除了两匹马,并没得坟堆、棺材之类的东西,那么土司王覃城究竟葬在哪里?”我虽然赞同寄爷的观点,但心中任不免疑惑万分。

“血魂碑上那八个字是啷格说的?”寄爷反问了一句。

“‘欲解血魂,宜寻覃城’啊!”我不解,不晓得寄爷为什么明知故问。

“这八个字是你根据那首藏头藏屋诗猜测的,原话中根本不是这几个字……”

“您家是么意思?”寄爷话未说完,我隐约猜到寄爷接下来会说什么,冷汗唰地下来了,心里想道,难道我当初的猜测根本就是错误的?——这可比狠狠敲我一棒还要厉害万分!

“我的意思是,这句话中的‘覃城’也许不是一个人,或许真如陈老所说的那样,是指的‘覃姓城池’,又或者,土司王覃城根本不是采用的普通安葬方式——哪个告诉你埋人一定会有坟堆或棺材?”

“那您家的意思是,覃城用的火葬?”我不太相信“覃城”这两个字指的是“覃姓城池”这个意思,所以仍然固执地认为覃城是一个人,是土家历史上最后一个土司王,而不是其它。

寄爷不答,向那两匹马瞄了好半天,说:“是与不是,我们先去那两匹那里看个究竟再说。”

我虽然明知寄爷这个提议是当前的唯一选择,不知何故,我心里总有一种极不踏实的感觉,总认为前面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在等着我们,可心里真正去搜寻到底是什么让我产生这种感觉时,却又无迹可寻,兴奋中有忐忑,像做梦一样的感觉。

“狗日的,这里恁个安静,连个鸟儿都见不到,真他奶奶的古怪。”满鸟鸟不失时机地冒出一句。我恍然大悟,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复杂的情绪了。此时看太阳,估计是早上八九点钟的样子,天气不热,身上甚至产生一种凉丝丝的感觉,换在平时,换在其它地方,各种鸟儿肯定已叽叽喳喳闹成一团麻了,而在这里别说鸟叫,甚至那从树上落下来的露珠都不曾发出一丁点声响,整个环境显得格外静寂而诡异。

寄爷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极其异常的现象,盯着鸟头默默静立一会,低沉着声音说:“豆腐多哒是水,我们现在说么子都没用,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那两匹马的位置一定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地。”

第四十八章 流动的白银(1)

寄爷这个说法我百分之百赞同,除了去那里,我们还能去哪里?那个鸟头已经是我们能达到的最高点了。那些将鸟头遮掩得严严实实的狗骨头树低眉顺目,把巨大而苍劲的鸟头紧紧搂在怀中,在碧蓝如洗的苍穹中留下一抹鲜明亮丽的剪影。

我对这个地方的好奇如潮水涌起。硒都虽然地大人稀,但真正完全不通人迹的地方并不多见。哪怕地方再偏僻再凶险,总有一些勤劳的土家人出于生活的需要而印下自己的足迹,真正做到绝无人烟几乎不可能。当然,硒都地下为数众多的天坑和溶洞除外。而这个地方明明暴露在蓝天白云之下,怎么看起来从来就没有人来过呢?至少,这里完全没有近代人留下的印迹,单从水潭下面那些奇形怪状的动物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

寄爷摇着八幅罗裙,两手分握司刀和八宝铜铃,当先顺着潭上的回廊向前走去。覃瓶儿和满鸟鸟依次跟在后面,我背上的花儿也蹦了下来,身先士卒蹿向水潭中央的鸟头。

而我,因为上面的问题,脚步显得很迟疑。我此时倒不急于去看那鸟头和鸟嘴中的骏马了。我历来有个习惯,当快要达到目的时,心情总是很放松,一般会尽量花更多的时间去享受那种手到擒来之前的快感。此时我的心态正是如此,仿佛那鸟头是我小时候千寻万觅的蘑菇,很快就会是我的了。

“你们先去,我去看看退路。”我远远地朝寄爷他们的背影喊了一声,接着从水潭边密密麻麻的狗骨头树丛钻了出去,放眼一望,我的个老伯伯,怪不得这个背时地方了无人迹了,原来脚底下是光滑如镜、寸草不生、陡峭险恶的岩壁,沿着岩壁边缘走了几个来回,我骇然得知此地居然是一座孤零零的山峰,形状和一支竖立的毛笔相当类似,顶上的狗骨头树以及一些杂树杂草就像蘸满墨水的笔毛,其险恶程度与天脚山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试想,这么一个奇峻险拔的山峰,又高耸如云,普通人怎么会爬得上来呢?

山峰东面就是我们爬上来的那道峡谷,身处其中,人就显得特别渺小,所以看不清这座山峰的全貌非常正常,况且当初我们哪还有闲暇心思去仔细打量周遭的环境呢?此时一览众山小,才得知那条峡谷是由这座笔形山峰与另一座更大的山峰两山对峙而成。这个情形有点类似两根伸得很直并且挨得很近的手指。

等我惊奇着踅摸到笔形山峰西面的时候,眼前的一幕更让我目瞪口呆——下面正是朱雀山、白虎山、青龙山、玄武山围成的那个盆地,土司皇城的遗迹在绿树掩映中历历在目,玄武山上那些全部朝东的坟墓从高处看起来居然并非杂乱无章,而是一种什么图案,有点像一张城市的平面图,完全把玄武山那片巨大的斜坡点缀得有棱有角,而处于斜坡中央那道闪耀着亮光的东西居然是“妃子泉”!

因为此地很高,所以下面的景致看得不是十分清楚,房屋、楼群等看起来显得十分隐约。相反,那些坟墓因为灰白色石碑的缘故,给人的感觉反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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