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战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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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战天下- 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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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复杂的再看了看,苻朗掉头出屋,不想一头撞到跟进的王国宝身上,苻朗慌道:“醉了,不想误入相王内室。”

王国宝一把扶住,“侍郎果然醉了,这里本来就是厕室,侍郎大人请稍待。”

说着,王国宝进了屋,也不顾苻朗还在,当中一站,两个婢女捧过宛如羊脂般洁白的玉桶,跪下去,一个撩开他的宽衫,褪下裤去,纤纤玉指掏出那话来,“哗哗”的水声中,另两个婢女向苻朗走去,苻朗见状,顿时心里一阵羞愧,方才自己根本不懂这里的规矩,只是自己撩起衣襟,胡乱地尿完了事。两相一对比,一度让苻朗都有些自卑。好在,那俏丽的婢女,并不歧视自己,反而甜甜微笑。

原来,会读人家的书,会写人家的字,根本算不得什么,难怪人家还是瞧不起自己,就说这如厕,比起来,苻朗就觉得自己简直是山野村夫了。

一度苻朗甚至觉得,难不成就是人家这样奢靡的,甚至是腐败的生活方式,才是打败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原因?

苻朗方便完毕,早有婢女将桶抬到门外,由小厮转到别处去了。一侍婢捧了铜盆,让他盥洗,苻朗净了手,见那边王国宝没有动,一个梳着双鬟髻,俏丽的婢女用轻灵的香舌为他tian弄那话,继而套进去,品咂有声,那话悄然勃了起来。

苻朗一皱眉,心想这也太龌龊了吧,遂急步出屋,只听王国宝喘息道:“你们两个去床边,撅起臀来。”

“嗯,三公子,可要快些。”

不一会,室内传出女人销魂蚀骨婉转的嘤咛声。苻朗不屑一顾地道:“龌龊!人面狗心!”

苻朗回座中,众人还在酣饮,直到日色西沉,掌上灯烛,徐邈见众人都已大醉,知道这帮王孙公子还不知道要出什么节目,遂向道子告辞而去。

苻朗这个外族人走了之后,司马道子冲服侍的小厮们叫道:“你们这帮奴才,还不把门关了,谁也不准溜走,不醉不归。”

大家轰然应诺,因为古往今来,其实夜里才是好节目的时间,这一点不会变的。而这些贵介里头,就以司马道子最会玩,最能玩出花样来,大家都很期待呢。

烛火通明,众人继续肆意畅饮。只听王国宝于座中歌道:“天地无穷极,阴阳转相因。人居一世间,忽若风吹尘。愿得展功勤,轮力于明君.”

众人见他吟得慷慨,尽皆颔首。座中一人闻歌而泣,哭声呜咽,众人看去,那人却是王国宝之弟王忱,小字阿大。

王忱弱冠知名,与王恭、王驹俱流誉一时,现在是司马道子骠骑府长史,算是核心幕僚了,因为这个年代,长史一职权势很重,在府中除了东主是第二号人物。日常事务,基本是长史直接处理了,可以说是司马道子的左右手。

王忱似已沉醉,撑几而起,哭唱道:“薤上露,何易唏!露唏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王忱唱得乃是古诗《薤露》,薤露是丧歌,也称做挽歌,本来出自田横门人,汉高祖灭齐国,田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作悲歌,是说人生苦短,如韭上之露,太阳一出,很快就消失。

而大概是因为国破家亡的缘故,江南官民,对于这挽歌,都是心有戚戚,大概是寻欢作乐的时候,唱唱挽歌,就能让他们稍微心里能安,毕竟他们还是有家国之恸的人,不会没心没肺,这样好歹也能平衡一些,可以心安理得。

也因此,挽歌在江南兴盛,竟成风尚。众人听了这番唱词,多半落泪,至于真假就不知道了,反正这个景还是得应。王忱沉醉,歌罢,抚案而睡,竟不省人事。

已至子夜,谢石、王献之、苻朗等或托沉醉,或托行散,各自去了。王国宝、王绪等与其它贵介子弟尤自轰饮。

虽是半夜,建康的夏天郁热沉闷。司马道子脱了衫子,赤裸着上身,依旧禁不住浑身燥热,心知石发了,便起身快步的踱着。

魏晋士人,多服用五石散,它是用石钟ru、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五味石药合成的一种中药散剂。此方子最早见于东汉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用于治疗伤寒,到了晋朝,正始名士何晏,因身体虚弱,常服五石散,由于药性猛烈,何晏改进前人的方子,一服之下,竟神明清朗,体力转强,也就大力推广。京师争相效仿,成为一种时尚。自晋一朝,名士多服用此散,不过服用此药以后必须以吃冷食来散热,因此又名寒食散。要寒衣、寒饮、寒食、寒卧,却要饮温酒,凭酒劲以发汗,来散发药性。

此时王国宝、王绪诸人散发裸身,王国宝赤裸着身体,引一个人过来,此人身材雄壮,穿着缚裤,胸膛赤裸,灯光映照下,身上的肌肉一块块的鼓动着。王国宝是司马道子的舅子,在王府走动惯的,而且和司马道子长期交好,因此司马道子也就早下了吩咐,让上下把王国宝当做自己人,他带着客人回来,也是常有的事情。

王国宝对司马道子说道:“相王,此人乃钱唐捕吏茹千秋,江浙一带的名捕。”

司马道子瞧了一眼满脸腴笑的茹千秋,干巴巴的“嗯”了一声,江左高门瞧不起武人,更何况是一个微末小吏,只是碍于王国宝的面子,他还是“嗯”了一声“相王”王国宝神秘地笑着,手指茹干秋道:“他可是一个大宝藏呀!”

司马道子眯着醉眼道:“什么宝藏?怎么说?”

王国宝捅了一下茹千秋说道:“还不拿出来?”

“哎!”茹千秋应道,取出一个盒子,王国宝道:“相王可令熄去灯火。”

司马道子摆摆手,灯火尽灭,天上的弯月闪在云层之中,园林中马上变得黑暗。

茹千秋将盒子在案几上放定,缓缓打开它,一个硕大、翠绿、浅蓝色的明珠散发着淡淡的、柔和的光泽,晶莹剔透,慢慢的越来越亮,散发出神秘绮丽的光芒,远远看去,就如同晴朗天气里高悬在空中的一轮明月,照得四周清晰可见。众人仰望云间滑动的弯月,它的光辉竟被这明珠的光泽盖过。

司马道子惊讶地张大嘴,叹道:“好大一颗夜明珠!我从未见过如此绚丽的明珠。”

茹千秋一脸谀笑,道:“相王,此非夜明珠,乃是佛陀舍利,由天竺传来,佛祖涅盘时,引出三昧真火,瞬间化出八万四千多舍利子,这是迄今东土见得最大的一枚。”

司马道子先是一愣,顿时晓得此人的目的了,他也不去管这么一个寒微的人为什么会得到这样的珍宝,这个不重要,他只知道,他一定要得到这夜明珠。

看了看王国宝,得到了王国宝肯定得眼神后,司马道子狡黠的一笑,道:“你有何求?”

茹千秋笑得越发谄媚,轻声道:“只求得一官半职,也好光宗耀祖。”

有这个想法的人,也很正常,这个年代,人分士农工商,士人哪怕是穷困潦倒,面对富可敌国的商人,依然有很强的优越感,而商人们多半也很自卑,很希望求的一官半职来保护自己。

如果能够转变家族的身份,比如从商人提到官职,那么他的下一代,就是士族了,那比起挣了再多钱,还要光耀门楣,这样,整个家族,整个乡党,都会崇拜自己的,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们可都会愿意的。

正因为晓得了这一点,司马道子大笑,道:“凭你的孝心,你就在我府中任咨议参军吧!等有机会发你个外任。”

茹千秋跪倒在地,边叩头边道:“谢相王!谢相王!”

众人个个喝得眼饧口滞,继续宴饮,王国宝见司马道子有难奈之色,心知那司马道子的寡人之疾,又犯了,便拍拍手,十二名姿容俏丽,发髻高耸,明妆艳媚,身着轻纱的妙龄少女,翩翩若飞鸿地舞进园中,长袖轻舒,绿裙款摆,曼舞妙姿,教诸人心神为一荡。

司马道子很是奇怪,好象这些女子并非是自已府中的歌妓,不过,每个少女都是绝色,轻盈优美的舞姿若空谷幽兰,若天外神仙。

王国宝笑道:“这也是茹千秋从浙东给相王选的歌姬,怎么样?可都是少女,相王满意吗?”

司马道子有点神魂颠倒,语无伦次地说道:“好!很好!不错!”他哪儿都好,只是一看见美女,原本的精明也好,克制也好,就都不见了。

少女们身上薄薄的轻纱在狂舞中悄然滑落,裸露出玉雕般迷人的胴体,是那样的荡人心魄,神秘的阴影在舞动中若隐若现,又是那样的销魂蚀骨。

皎洁的月光轻轻的覆盖着潺潺溪水、玉杯残酒、佳人红润的双颊和司马道子等人越来越燥热的赤裸身体。

醉倒在石几上的王忱鼾声已起。

享受着少女出色地口舌服务,王国宝心中暗叹,这个茹千秋,还真是个妙人啊,自从认识了他,大把钱财,随便支取,无数美女,随便享用,还能拿来讨好司马道子。

而这个茹千秋花了这么大代价所要的,不过是面子,不过是官职,这些,对于王国宝,司马道子这个阶层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容易了,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

王国宝心中还暗叹,也许这个茹千秋永远不知道的是,他们这些人,是要论血统,论出身的,你的爹是谁,你家过去籍贯是哪,这些是很重要的,难不成你买了个大官,你爹就不是商人了么?你就不是一个小地方来的人了么?

别说你一个商人了,刘牢之天下良将,悍勇无双,麾下北府军几乎无坚不摧,可是,就因为他出身不够好,一样被这些人瞧不起,你的出身,比起刘牢之还差,而且人家刘牢之多少还是有本事的,他们还需要刘牢之,刘裕这样的人,抵抗外敌,看家护院,你茹千秋,不过是一只大肥羊罢了。

当然,王国宝是不会把这些告诉可怜的茹千秋的,因为他还需要茹千秋的财富。事实上,茹千秋那个捕头,也是他花了大价钱买的。现在么,王国宝只管享受就好了。

而茹千秋既然能够想到通过结交权贵的法子,来改变命运,当然是很知趣的人,他也不可能在这里看着这些贵族们放lang形骸,因此很自觉地告辞了。这更让司马道子觉得,茹千秋这个人真是知情识趣,心情大好,连胯下那话也坚挺了不少,倒让那个服侍的少女娇嗔不已。

从后门出了王府,穿过巷子,上了自己的小轿,茹千秋才松了口气,有礼仪限制,商人就算再有钱,过去其实连轿子,马车都不能做,只能坐驴车。后来,还是因为财政困难,急需用钱,才特意给了恩典,允许他们坐两人抬的小轿,单是这个,就哄骗的很多商人拿出大笔钱财来,可见商人们对于自己地位的自卑了。

上了轿子后,茹千秋直接吩咐小厮抬着就走,等到出了司马道子的范围,茹千秋才压低声音,对着轿子里早就坐在角落的人说道:“刘先生,事情办完了。”

坐在阴影处的人淡淡一笑,道:“不错,茹老板,你干的很不错。”

茹千秋有些后怕的抹抹额头的汗,道:“我说,办这个事情,我倒是能给你们办,花点钱也无所谓,反正这个钱,总是得花,可是你们手笔也太大了吧,那样的夜明珠啊……啧啧。”

显然茹千秋是识货的,那么一颗夜明珠送出去,他可是很心疼呢。

刘先生微微一笑,道:“如果我告诉你,那样的夜明珠,我们能论箱子装,你会说什么?”

第二百二十八章 闪转腾挪求新局(12)

刘先生,不是别人,正是刘国。

当初段业从士卒里边寻摸出来并且第一时间提拔的几个人里,段平冷静,理智,战场上悍勇无比,因此常常在打仗的时候冲锋陷阵,和平时候维护治安。张猛这个人看起来咋咋呼呼,但是其实思维缜密而细致,所以情报工作很多是他管。

而刘国这个人,看起来貌不惊人,和街边任何一个路人,都很相似,一点不引人注意。偏偏这样的人,其实最适合走南闯北,四处折冲。加上他还有一副好口才和很快的反应速度。因此段业就派他周旋于各地。在相继去了河北和长安之后,他来到了建康。

来到建康之后,因为一个机缘巧合,他遇见了茹千秋,这个一心光宗耀祖的人。茹千秋前半辈子由于找到了铜矿,可以说是富可敌国,如今,他已经有了娇妻美妾,也算是儿孙满堂,偏偏父母早就过世,他的这一辈子,早就没了别的念想,除了光宗耀祖。

但是说起来,茹千秋的父母,其实本来也是商人,当年积累的财富也不少,只是后来被奸人所害,茹千秋已经给父母报仇了,所以这桩事情已经算了了。既然父母本来就是很有钱的人,那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管茹千秋赚再多的钱,也无法达到光宗耀祖的目的,他只能做到父辈们做不到的事情,才行。

而父亲当年在世的时候,最想的事情,就是能够让他们茹家脱离商人的阶层,进入士族,哪怕是散尽家产,也在所不惜。对此茹千秋深以为然,因为茹千秋其实自己也算是读书读得很好,上马也可以骑射格斗,但是就是因为出身,他根本就没法做官,也不被那些士人看得起。后来还是因为攀上了王国宝,才算混上了一个捕头的职务。

当捕头,其实对于茹千秋这种人来说,实在是大材小用,因为茹千秋再怎么说,也是个商人,从小受的教育很好,也算是吃着山珍海味,穿着绫罗绸缎长大的,可是自己手下的捕头们呢?他们有的是工匠之子,有的是渔户的侄子,有的甚至祖上是盗贼,虽然在那些士族们看来,他们都差不多,都算下等人,可是再怎么茹千秋心里还是不能平衡,他坚持认为自己既然有钱,就理当应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能够聚齐这么巨大的财富的人,当然不会是笨蛋,王国宝以为茹千秋真的是那种想官想疯了的人,只是茹千秋当然晓得,诸如王国宝这样的纨绔子弟,不会真的看得起他,和自己结交的主要目的,其实就是从这里骗取钱财,这么简单的事情,精明的茹千秋难道还能不知道?

可是,他有选择么?他没有。如果不是王国宝等人,他根本连那个圈子都进不去,他的头顶上,有一块天花板,不管他怎么去冲撞,也根本没有机会看看上面是什么,除非有人帮助他。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看起来面相普通的汉子找到了他,一语道破他的心事和企图,并且很明白的告诉他,能够帮他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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