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空辗转,恰似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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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空辗转,恰似安年-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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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娇媚的女孩儿 ,常常牵着我的手,笑的比日光都灿烂。
我看着她,心脏一点一点柔软下来。
突然有一天她约我去喝咖啡,然后告诉我她怀孕了,是任远之的孩子。
我惊讶,问她:“你们在一起了”
她回答:“没有,那天我们都喝多了,远之不知道这个孩子的事,但是我决定生下他。”
眉眼间都是初为人母的慈祥,美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后来分开之后便许久未见,我以为她会去告诉任远之,任远之因为萧北的原因一直没有和楚鱼雁在一起,她以为是任远之不喜欢她,但是她这样美好的女子,怎么会有人不喜欢。现在她有了孩子,两个人在一起,不是皆大欢喜吗。
但是几个月后,却收到任远之订婚的请柬,女方不是楚鱼雁,那个女子站在任远之身边,远不及楚鱼雁的风姿绰约,我打电换给楚鱼雁,她在那边说:“安安,我很好呀,你看,其实我很勇敢。”
傻姑娘,若是勇敢的话,你为什么要哭呢?
又过了几天,传来楚鱼雁出国的消息,我以为她打掉了孩子,去寻找新的生活了。
然而她没有新的生活,也没有生的希望,那是风雨交加的夜晚,我接到一个医院打来的电话,护士冰冷的声音在那边说道:“请问是楚鱼雁小姐的家属吗,请您马上来一趟xx医院,楚鱼雁小姐早产,需要马上手术。”
赶过去的时候楚鱼雁已经昏厥过去了,医生把手术同意书递给我,明确告诉我产妇有先天性心脏病,并且怀的是双胞胎,很有可能撑不过手术,在我犹豫的时候,楚鱼雁醒过来,由于阵痛,她的面孔都微微扭曲,那双漂亮的手擎着笔,在手术同意书上落下一行歪歪斜斜的字。
半夜的时候,手术室的门推开,医生告诉我,楚鱼雁想见我最后一面。
她生下的是一对龙凤双胞胎,但是却只活了一个。
“安安,我把宝宝托付给你,你好好照顾他们行吗?”
我点头,那时候,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宝宝已经有一个先她一步离开这个世界了。
“男孩儿叫任桀,女孩儿的名字你来取好吗?你和行之那么好,就让他们做你和行之的孩子好吗?远之要结婚了,我不想我的宝宝叫别人妈妈。”
晶莹的泪顺着她的眼角滑落,那让我羡慕不已的好皮肤现在像纸一样苍白,她已经瘦的像一把骨头架子了,却那样坚强。
“大家都以为我在国外,我写好了几封信,到时候你帮我寄给我妈妈,告诉她我已经在国外结婚生子,再也,再也不回来了。。。。。。”
“安安,你瞧,我多勇敢,他们,他们还说我像个孩子……”
“那个女人漂亮吗?她配得上远之吗……”
我没有落一滴泪,看着这个在生命最后一刻终于长大的女子缓缓瞌上双眸,她还是那样美丽,长长的睫毛卷而翘,像是一双黑色的蝴蝶。
这翩翩美丽的蝶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走出手术室的时候,医生告诉我存活下来的是一个男孩,很健康。
先天性心脏病,男孩遗传的机率是50%,而女孩遗传的机率则是100%。
楚鱼雁捐献了器官,我拿到她的骨灰的时候只有小小的一团,和着那个未曾谋面的女婴的骨灰,被我埋进了苏州郊区的公墓。
墓志铭上,我留下这样一句话——勇敢的女孩儿,伟大的母亲,楚鱼雁。
这真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儿,自己孤单死去,让爱她的人们,都知道她得到了幸福。
我遇到楚鱼雁的那年,她的父亲刚刚去世,身为家中独女的她,并没有学会怎样经营一个偌大的家族企业,所以她转手了那个公司,得到的遗产多半存进了她母亲名下,剩下的那部分,她告诉我是宝宝们的生活费,她留下一盒名贵的首饰,说是给女儿嫁妆,但是很遗憾,她的女儿不会长大,也不会有机会结婚生子,那盒首饰,永远沉睡在她女儿的墓里。
那个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女孩,我取给她的名字是——任楚楚。
“安安,安安!”
任远之在电话那头粗暴地打断了我的回忆,我立即回答:“我去找小桀,一定能找到,你等我消息。”
我终归还是没能把任桀当自己的孩子养大,彼时我才大学三年级,带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告诉萧北,他把那个孩子抱去给了任远之,他说,孩子的母亲已经不要他了,总不能连亲生父亲都不在身边。
那双好看的凤眼中,尽是哀恸。
我没有告诉他楚鱼雁已死,他们都以为是楚鱼雁从国外回来,扔给我这个孩子又匆匆离去,从此再无联系。
后来我把那几封信寄出去,他们都知道那个美丽的女孩儿有了新的家庭,有了新的幸福。
大概她在天国,也是幸福的吧。
其实我应该感谢楚鱼雁,若是她临死前见的是萧北,那么她便会活在他的心里一辈子,做他心里一辈子的雪莲花,然后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再走进他的心里,包括我,包括宋以姗。
在光福机场找到了任桀,小孩子趴在长椅上睡的正香,眼角尚挂着眼泪,一个安保人员坐在他旁边,一脸的焦急无奈。
我跑过去,安保人员问我:“你是这孩子的家长?”
“是,给给您添麻烦了。”
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百元大钞,我心疼地塞给那人,心里想着等任桀醒了非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他推辞着不收,嘴上却教训着:“这孩子怎么也不肯告诉我他家人的联系方式,非说要等他妈妈来,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给丢这儿了,要是出意外怎么办?”
“孩子跟家里闹脾气,这前您拿着喝茶,您也不容易。”
安保收了钱走了,我拍醒任桀,孩子看见我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安姨,你说我长大了妈妈就会回来的,我都这么大了,妈妈怎么还不回来?”
我过去抱紧这孩子,心里止不住的难过,任桀去年问我他妈妈在哪儿,我告诉他妈妈去了国外,等他长大了就会回来,还顺便拿了地图指给他看,说他妈妈会从福光机场回来。
然后他缠着我带他来过几次机场,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
“因为小桀还是太小了啊,等再大一些,安姨带你去见你妈妈好吗?”
我微笑着抚摸孩子软软的头发,把他抱坐到我的膝盖上。
“真的吗?”
“真的,好了,现在可以告诉安姨你为什么离家出走了吗?”
“爸爸让我叫那人妈妈,可是安姨那说过,我不能叫别的女人妈妈。”
“小桀做的对,但是以后不可以离家出走了知道吗,要是爸爸难为你,就给安姨打电话。”我微笑着说,但是心里却在吐槽任远之,果然男人的话都不可信,当年信誓旦旦向我保证绝对不会让任桀叫别人妈妈,这才几年就变心了。
“安姨,我可以叫你妈妈吗?”小孩子抱着我的脖子,委委屈屈地说。
“小桀,你妈妈叫楚鱼雁,是一个非常美丽,非常伟大的母亲,迟早有一天你会知道你妈妈有多棒。”
但是任桀没有听我说他的妈妈到底有多棒就睡着了,小孩子扒着我的肩膀,鼻涕眼泪都蹭在我的衣服上,我给任远之发了消息——宝宝找到了,但是先留在我这里,你反省到自己哪儿错了再来接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第二天一早,任远之揪了萧北来我家敲门,彼时我和任桀都还在睡觉,敲门声中我艰难地睁开一只眼睛,任桀赖在我的怀里不肯动。
“宝贝儿,松开安姨。”
“不要。”
软软诺诺的嗓音,小孩子变本加厉的埋进我的怀里,他说:“安姨,还没有人这么抱着我睡过觉呢。”
心脏瞬间便柔软下来,等安抚好任桀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打开门,任家兄弟都顶着一对黑眼圈蹲在门前抽烟。
“把烟掐了再进来。”
萧北一进屋就立刻转变了立场,拎着手上的东西对我笑的奸诈:“安安,我买了早点,你要不要吃?”
不等我发话就躲进厨房去了,看来只能找任远之出气了,我斜倚在沙发上:“说吧,意识到哪儿错了没?”
很遗憾我穿的是睡衣,破坏了好不容易积蓄起来的气势。
“我不认为我错了,我只是想给小桀一个正常的家庭。”语毕,便坐去了旁边的小沙发上。
我惊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
他坐在沙发上,长腿交叠,黑色的西裤完美地勾勒出他的好身材,藏蓝色的衬衫熨贴在身上,这真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不得不承认,楚鱼雁的眼光相当不错,可是这个男人,却不知道她的辛苦。
“小桀六岁了,楚鱼雁一次都没回来,一眼都没看过这孩子,她说不让小桀叫别人妈妈,是不是太自私了。”
这句话,让我瞬间炸毛:“你说鱼雁自私?她辛辛苦苦怀着小桀的时候你在干嘛?忙着讨好你的新未婚妻吧!”
声音尖利,连我自己都觉得刺耳。
楚鱼雁都没来得及看孩子一眼就去世了,那个时候,这个男人怕是在和新女友你侬我侬,连楚鱼雁是谁都忘了一干二净吧。
卧室里传来小桀的哭声,我瞪了一眼任远之跑去卧室,小桀坐在床边扯着喉咙大哭,眼角却一滴泪也没有。
我气笑了:“小屁孩,倒学会装哭了。”
“安姨,你不要和爸爸吵架好吗?”
波光潋滟的一双眼睛,我叹了口气,伸手搂过那孩子。
幸福的家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任远之接走了小桀,并保证不会强迫小桀做任何他不愿意做的事,萧北端出他买的早饭放在我一直当成餐桌的茶几上。他看着我,目光有些悲戚:“小安,鱼雁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停顿好久,我回答:“是。”
声音回荡在客厅里,我忽然觉得有些冷。楚鱼雁死了,可是她却会永远活在萧北心里。
早上九点,我们站在楚鱼雁的墓前,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我在萧北身后撑着一把印花的雨伞,黄色的伞面上绘着精致的兰花,我抬头看天,目光从不锈钢的伞骨滑到那个天堂伞的标志,尔后便是被一片黄色取缔的天空,由于半个身子露在雨伞外面,那件白色的雪纺上衣已经湿透了,发梢也被雨水浸透,一缕一缕黏在脖子上。
墓前放着一束鲜花,萧北亲自去挑的,百合配上娇艳欲滴的白玫瑰,满天星打底,都是楚鱼雁喜欢的花儿,一如她的人一样娇媚。
“安安。”
“嗯?”
“你爱我吗?”
“不爱。”
“呵呵,你个口是心非的丫头,走了,我们回家。”
“萧北哥哥,你不难过吗?”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她不后悔,我也就没必要难过。”
萧北脱下他的西装外套披到我的身上,犹带体温的衣服驱散了满身寒气,心也一点一点回暖。
行程真的是被一拖再拖,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任瑾瑜的邀约,他说,安安,明天是我的生日,你能不能来陪陪我。
我心想,你生日关我什么事啊,姑娘我又不是特殊职业者,你说让我陪就陪啊,所以尽可能的用我想到的最委婉的语气拒绝了,但是那个大男孩儿语气低落的说,安安,爸爸去世了,爸爸临去世前一直是你陪在身边,所以,所以你和我说说爸爸的事儿好吗?
好吧,我一向吃软不吃硬,所以我很没骨气的答应了。
大少爷什么都不缺,所以我到外面的蛋糕店跟店里的师傅学做了一个蛋糕,很普通的样式,但是我觉得这大概是我能想到的送给那个大少爷最好的礼物了。
第二天,我在衣柜前踟躇半晌,为了配合任瑾瑜,我还是换了一身比较休闲的衣服,穿上一双平底布鞋,对着镜子左照照右照照,我很遗憾地发现自己的身高一直停留在高中时代,而且,好像还有在变矮的趋势。
约在一家算是中档的餐厅,任瑾瑜果然是一身休闲装,像是还未成年的娃娃,他收到我的蛋糕时欢呼一声,真像是一个孩子,那种纯粹的快乐,让我也不自觉地弯了嘴角。
“安安,我觉得你无所不能。”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天边的星子。
“那岂不是女超人?”我抿嘴笑。
“差不多吧,总之很棒就是了。”他手里捧着蛋糕,一脸餍足。
“我才不要做女超人。”
“为什么?”
“男人婆一样,嫁不出去。”我笑的促狭,存心逗逗这个大孩子。
“怎么会,像安安你这样的女孩子。”他瞪大眼睛手舞足蹈地说,尔后忽然停住,半晌才小声说,“会有很多人喜欢啊……”
他后面还说了什么,但是我专注于盘中的鱼,没有听清楚,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再问,他却缄口不语,脸颊泛起可疑的红晕。
谈话中知道任瑾瑜还在读书,他比我小一岁半,研究生毕业在即,这个斯文俊秀满身孩子气的大男孩读的是数学,谈到他的专业的时候整个人都像是在闪闪发光,那种兴奋劲根本不能用语言来表述,谈到激动处他还用筷子蘸着酒在桌子上写下一长串我根本看不懂的方程。
“安安,你不知道那种成就感,付出再多的努力也值得,我不后悔选择这个专业,它让我找到了存在的价值。”
最后他用这句话来总结,整个人都洋溢着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光芒,我突然很羡慕他,那样完完全全地热爱自己的专业,那样毫无顾忌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事情里,是我从来没有过的。
他和我说,当初为了选专业的事儿和他母亲大吵了一架,离家出走了半个月,最后由他母亲的妥协而告终。
我们相谈甚欢,大概是因为年龄相近的缘故,连喜好都差不多。
比如喜欢各种名牌车,当然,我是垂涎,他是收集。
“爸爸去年送了我一辆保时捷,是我软磨硬泡了好久才卖给我的,他总说做人要节俭低调。”
“保时捷,好棒!”
“那有时间带你去兜风,我们找个车辆少的地方给你试手怎么样?”
“好呀好呀,说定了,不许赖账。”
再比如喜欢甜食,各种糖果,各种蛋糕,各种小点心。
“我记得我老家那边有一家蛋糕店,做的超级棒。”我吹嘘着,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经常去的那家店是否还在。
“真的吗,比你做的还好吃?”亮晶晶的大眼,晨间树林里的小兽一样懵懂可爱。
“当然,我这点手艺和人家根本没得比,有机会请你去吃。”
“好,一言为定。”
纯洁干净的像是一张白纸一样的男孩子,我忽然有一种拥抱他的冲动,无关□□,只是因为他的干净,那种让人心疼的干净。
当你失去了某些东西的时候,那些东西便会显得弥足珍贵。
忽然手机铃声想起,我摸出来,是萧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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