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搜奇·萌萌小志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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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搜奇·萌萌小志怪-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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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西郊有一亭,人不可止,止则有祸,邑人宋大贤以正道自处,尝宿亭楼,夜坐鼓琴,不设兵仗,至夜半时,忽有鬼来登梯,与大贤语,聍目,磋齿,形貌可恶。大贤鼓琴如故。鬼乃去。于市中取死人头来,还语大贤曰:“宁可少睡耶?”因以死人头投大贤前。大贤曰:“甚佳!我暮卧无枕,正欲得此。”鬼复去。良久乃还,曰:“宁可共手搏耶?”大贤曰:“善!”语未竟,鬼在前,大贤便逆捉其腰。鬼但急言死。大贤遂杀之。明日视之,乃老狐也。自是亭舍更无妖怪。
荒郊野外,夜半亭楼,一位公子却在这雾色凄迷中弹琴,却不知是为自己壮胆,还是弹给鬼听?正如传闻,鬼来了,长得丑不说,还凶巴巴的。大贤公子不理他,鬼便丢来一个死人头,大贤淡定地说:“太好了,我睡觉正缺个枕头!”鬼不甘心失败,不知是不是去找了别的鬼商量怎么吓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吆喝一声“敢不敢来跟我干一架?”大贤痛快答应,一出手就照他腰揽去,鬼大喊一声“死!”就败下阵来,原来却是一只老狐狸,于是这里再也没有妖怪来吓人了。
人胜鬼的故事在志怪小说里并不多见,因此总是令人印象深刻,故事里,鬼怪总是以各种恐怖幻象吓人,而主角大多正气凛然,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唐朝志怪中一位住在鬼屋的定州刺史郑宏之就说:“行正直,何惧妖鬼?吾性强御,终不可移。”多么淡定无畏的气魄啊!要知道被魏晋时代列入文人耍酷指南的第一项就是淡定,《世说新语》里特地扩了一篇专门说这个,比如某某大学士在写字,突然一个雷劈下来,把他衣服都烧坏了,他屁股也不挪一下,这样的淡定无疑被世人盛赞。
后期人斗鬼的故事里还添加了许多通过坑蒙拐骗把鬼害得惨兮兮的元素,最有名的当推《宋定伯捉鬼》,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宋定伯不但捉鬼到集市上去卖,还吃了很多鬼变的畜生,有鸡,有羊……看来老百姓在推崇邪不胜正,打败恐惧的同时,也不忘了要大撮一顿啊!这还真是喜闻乐见、大快人心的情节啊!
此类故事的逻辑便是:遭遇重口味,你要比它更加重口味!遭遇变态,你要比它更加变态!如此,才能无往不利!
邛都县下有一老姥,家贫,孤独,每食,辄有小蛇,头上戴角,在床间,姥怜而饴之。食后稍长大,遂长丈余。令有骏马,蛇遂吸杀之,令因大忿恨,责姥出蛇。姥云:“在床下。”令即掘地,愈深愈大,而无所见。令又迁怒,杀姥。蛇乃感人以灵言,嗔令“何杀我母?当为母报雠”。此后每夜辄闻若雷若风,四十许日,百姓相见,咸惊语:“汝头那忽戴鱼?”是夜,方四十里,与城一时俱陷为湖,土人谓之为陷湖,唯姥宅无恙,讫今犹存。渔人采捕,必依止宿,每有风浪,辄居宅侧,恬静无他。风静水清,犹见城郭楼橹畟然。今水浅时,彼土人没水,取得旧木,坚贞光黑如漆。今好事人以为枕,相赠。
从前,有一个寂寞的老奶奶,养了一条长角的小蛇当宠物,这条蛇越长越大,后来闯祸了,咬死了地方官员养的一匹好马,官员抓不到蛇,就把无辜的老奶奶杀了。蛇顿时怒了:“你为什么杀我干妈?我要报仇!”于是连着一个多月每天都兴风作浪,搞得百姓不安宁,某天夜里,这座小城陷落,成为一个巨大的湖泊。邛都县就此消失了,只有老奶奶住的地方保持着原样。
“汝头那忽戴鱼”这显然不是汉语,据考证,这是壮族语,当时居住在邛都的正是古滇国的少数民族,史书记载“邛都夷者,武帝所开,以为邛都县。无几而地陷为淤泽,因名为邛池。”可见这个故事是从少数民族对自然灾害不可解的敬畏和蛇崇拜中衍生出来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广异记》中有一个类似的故事,书生路上捡了条小蛇养起,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檐生”,谁知它越长越大,只好放到大泽去。四十几年过去了,书生经过这个大泽,当地人阻止他说,那儿有一条食人巨蛇。
书生心想,没事,现在蛇在冬眠呢。于是便走了进去。“行二十里余,忽有蛇逐,”他远远地就认出了那条蛇的花纹:“你不是我的檐生吗?”
这条船一样的巨蛇温顺地垂下脑袋,良久才离开。
遇见蛇却没死,这个书生很可疑。于是县令把书生抓了起来,判下死刑。书生在牢狱中愤懑不乐,檐生啊檐生,我养活了你,却要因你而死!
那天晚上,范县一夜之间陷为大湖,只有监狱留下,书生幸免。
蛇在中华民族的信仰中被认为是龙的前身,当一条蛇年纪够大的时候,就会长出角和脚,然后飞到天上去,拥有行云布雨的能力。
科学证明,蛇原来也是有脚的,不过在漫长的历史中退化掉了,但是人能长出尾巴,蛇偶尔也会返祖,因此长脚的蛇也不乏目击者。而长角的蛇确实存在,生活在北非沙漠里的角蝰蛇头上就有两个角,可以用来遮太阳,中国南方的角原矛头蝮十分稀少,但说不定就是传说中的这条宠物蛇呢?
这两则故事最令人感慨的是,为了一匹马就杀死无助的独居老年人,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要杀害书生,看起来讲情义的畜生确实比狡猾自私的人类更可爱!
清代《耳食录》里也有这么一个类似的故事:有位丧夫无子的老太太,晚年凄惨。没有人同情这个讨饭婆,愿对她伸出援手。给她养老的,却是一只……老鼠!
这只善良又可爱的老鼠精自称东仓使者,不但给她送钱送粮,还送衣服送被子,但当村民们发现自家的东西被变到老太太家里去时,顿时勃然大怒,东仓使者成了一棵招风的大树,最后不幸被村民请来龙虎山张天师的雷法灵符劈死了。
人们对弱势群体不但态度淡漠,还看不惯帮助他们的人,使为善者受到排挤。人们打死了东仓使者,却自以为降妖伏魔,为三界除害,成为了正义的代表。他们不允许自己的小利益受到损害,却忍心让老太太就这样继续过着悲惨晚年。在中国传统哲学的世界里,善与恶没有明确界限,也不追求惩恶扬善,人类有时候自以为做了好事,但那真是好事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面对现实世界,作者无法力挽狂澜,只能以纸笔抒发,以讽刺世情冷淡。

第三章 诗人都爱鬼故事《搜神记续》(陶潜)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大诗人的田园诗可谓无人不晓,但他写过志怪的事,恐怕很少人知道了,究竟是不是出自陶潜之笔,也有人提出过疑问。实际上有许多人借着《搜神记》的名气写了续篇,也就是伪本,现在称为同人作品,其中最负名气的就是这部《搜神记续》,它搜集的多是魏晋当代流传的小故事,多关于神仙和妖怪,还有些极富浪漫色彩的人鬼恋。试看东晋的版图,大概分布在长江以南,所以这些故事基本都带着浓郁的南方风情,比如水獭就是典型的生活在云南一带的动物,关于故事的真实性,如果到如今西南山中那些与世无争的少数民族中去问问,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晋孝武世,宣城人秦精,常入武昌山中采茗。忽遇一人,身长丈余,遍体皆毛,从山北来。精见之,大怖,自谓必死。毛人径牵其臂,将至山曲,入大丛茗处,放之便去。精因采茗。须臾复来,乃探怀中二十枚橘与精,甘美异常。精甚怪,负茗而归。
“身长丈余,遍体皆毛”,这不是野人么?宣城、武昌山,都在安徽省,这么看来并不是只有神农架才有野人嘛!进山采茶的小哥遇见了野人,差点儿吓尿了,由此可见,野人放到古代也是一样稀罕的,长相也是一样吓人的,最吓人的是,从古至今就流传着野人会吃人的传说,据说它“会紧紧抓住人的双臂,并高兴得笑晕过去,醒来就要吃人”,所以,神农架当地的村民上山一定会带着相应的防护用具。
毛人的真实存在,现代依旧有科学家致力研究,然而众多研究最后只能以“大概见到的是熊或红猩猩”来告终。就在2011年,俄罗斯发现了类似毛人的雪人的巢穴,他不但用稻草给自己铺了床,还用树枝做了一个陷阱,这样聪明的生物,还能把它当猩猩看待吗?三千多年前《山海经》里记载枭阳国“人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它们或许只是与人类共存在一颗星球上的类猿人生物。
又害怕,又好奇,又半信,又半疑,这就是所知甚少的人类对于这样的未知物种的态度。野人真有人们想象中的残暴吗?受中国影响,日本也有类似毛人的传说,有称为“山男”的,也有直接当成山神的,江户时代的《北越雪谱》记载,越后有一个叫竹助的男子给了野人几个饭团,这个野人就帮他背行李。而《搜神记续》里的这则故事则颠覆了大家的认识,我们见到的,是一个守护着茶林,并将它指引给有缘人的可爱生灵,秦精采茶之后,这个毛人还送了二十几个橘子,仿佛在说:“这么好的茶,我也享用不完,你采茶辛苦,一定口渴了,吃点橘子吧!”
这个故事后被载入《茶经》,在老百姓中广泛流传,野人又被替换成菩萨、神灵和各种其他生物。男主角,始终是个淳朴的采茶民;而茶,始终是珍宝一般的存在,上天的恩赐。
无论是野人,还是茶,都是大山里的故事,自然的回响。希望大家喝茶的时候不要忘了,在很久很久以前,想要喝上一口好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每一片茶叶都是有人辛辛苦苦翻山越岭摘下的,为了这口甘美的茶,他可能差点被野人吃掉呢。
会稽盛逸,常晨兴,路未有行人,见门外柳树上有一人,长二尺,衣朱衣朱冠,俯以舌舐叶上露。良久,忽见逸,神意惊遽,即隐不见。
柳树上的小仙人,穿着朱红的衣服,戴着朱红的帽子,每天清晨都要舔舐柳叶上的露珠,一不小心被行人发现,就马上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这或许是一个精灵目击事件,小仙人惊慌的表情,想必也是十分之可爱的。
大名鼎鼎的汉代博物家东方朔在《神异经》中有过类似的记载:“西北荒中有小人,长一分。其君朱衣玄冠,乘辂车马,引为威仪。居人遇其乘车,抓而食之,其味辛,终年不为阙所咋,并识万物名字。又杀腹中三虫,三虫死,便可食仙药也。”
同样是谜样的小人,东方朔只是把他当成一味药材,直接抓来咔嚓咔嚓吃掉,味道有点儿辣辣的,但是吃下去就能拥有神通,还能灭三虫,而这三虫,正是得道的障碍,人生而俱来的种种恶欲,从而走向通往神仙的高速公路。
“终年不为阙所咋,并识万物名字”,这说的不正像是东方朔吗?说不定东方朔就吃过这样的小人儿,不然也不会连滋味都写得头头是道,真是个十足的狠角色啊!
为了当神仙,把这么可爱的小仙人啊呜一口吞到肚子里,你舍得吗?
倒还不如一起舔舔柳叶上的露珠,古人传说中上天的恩赐,既然在仙人的食谱上,想来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再说了,古代的空气那样洁净,即使是熙熙攘攘的会稽大道旁的柳树,清晨的露珠也是十分清甜,所以汉武帝才不惜花重金造了个承露盘,以此体验仙家的生活。而如今呢?那些凝结了汽车尾气的露珠,还是算了吧,不要怪小仙人不现身,只怪露珠的质量不靠谱啊!
园客者,济阴人也。貌美,邑人多欲妻之,客终不娶。尝种五色香草,积数十年,服食其实。忽有五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桑蚕焉。至蚕时,有神女夜至,助客养蚕,亦以香草食蚕。得茧百二十头,大如瓮,每一茧缫六七日乃尽。缫讫,女与客俱仙去,莫知所如。
一位神秘的美公子,不娶妻,不食人间烟火,一心修仙,终于打动上天,派下一位神女助他一臂之力。一则短短的神话,充满了东方特有的传统审美情趣:美食的至高点,不是多好吃,而是吃了能成仙;人生的至高点,不是荣华富贵,而是能成仙;高富帅择侣的最高标准,不是凡间美女,而是仙女啊。
那么,这位仙女,为何又和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呢?要知道,在男耕女织的时代,女子必备的技能就包括纺织和女红,既然农耕方面的祭祀普及全世界,那么纺织方面也必然有着丰富的信仰文化。原本七夕节是少女们向天上的织女祈求灵巧的双手和美满的姻缘的节日,而蚕神虽有着各种各样的形象,但无一例外全是女性。
鉴于中华民族有把崇拜的人物神格化的习惯,这篇神话的还原性可想而知,而服食草药来辅助养生和修仙的行为,在这个神灵泛滥的年代也是十分正常的,而每个苦苦求登仙籍的人都盼望着某个寂寥的夜晚有一位神女光临寒舍来点化他。
“仙女啊,快来把我带走吧!”——这是古代许多男子日日夜夜的内心期盼,煎熬成无数看上去很美的神话。
至于“仙去”,也是一个充满了东方特色的结局,欧美的神话里,顶多就是“公主和王子结为连理”,或者“某老汉平和快乐地度过了下半生”,甚至“某女子突然被神临幸了,生下了一个儿子”之类的,只有中国会频繁地出现“仙去而不知所踪”这样的结局。这个桥段被用得过于泛滥,以至于苏东坡也忍不住在他的微博语录体作品《东坡志林》里写道:“吾昔谪黄州,曾子固居忧临川,死焉。滿人有妄传吾与子固同日化去,且云:‘如李长吉时事,以上帝召他。’时先帝亦闻其语,以问蜀人蒲宗孟,且有叹息语。今谪海南,又有传吾得道,乘小舟入海不复返者,京师皆云,儿子书来言之。今日有从广州来者,云太守柯述言吾在儋耳一日忽失所在,独道服在耳,盖上宾也。”
东坡居士不过是去旅游出差稍微久了一点,京城就有大片传言说他得道升仙了,还编得神乎其神,有如亲眼见到一般。他的郁闷心情,想来大家可以理解吧?就是那种其实没中大乐透,可满城的人都说你中了的那种心情。看了东坡居士的吐槽,我们也应该知道,神话不过是神话,只不过,对神仙的憧憬,依旧作为美的代表,扎根在每个国人的心中。
秦时,南方有“落头民”,其头能飞。其种人部有祭祀,号曰“虫落”,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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