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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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太多-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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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不怕老

看过我在这里谈〃齐柏林飞船〃重组的消息之后,有一个朋友传来短讯:〃原来你也喜欢这些老鬼,你不觉得他们只是一帮狂捞一笔退休金的老不死吗?〃。我懂他的意思,正如那句著名谚语所说的,摇滚从来都被认为是种年轻人的专利,对〃齐柏林飞船〃这三个60岁的家伙来讲,他们不止对摇滚来说太老,甚至还过了〃去死又嫌早〃(Tooyoungtodie)的年纪。 

然而,事实一:他们在伦敦的这场演唱会虽然掀起了极大的热潮和宣传效应(五六百万人在网上订票,进场的不过两万),但它是个慈善演唱会,目的是满足〃亚特兰大〃唱片公司创办人的遗愿,设立一个音乐教育基金。他们一直拒绝搞完再搞,不想再用〃齐柏林飞船〃的名义赚新来的钱(光是老歌精选就够了吧)。 

事实二:兄弟,〃齐柏林飞船〃可不是什么摇滚乐队,他们根本就是摇滚乐。正如一个评论者在听完那场没人不拍手掌的音乐会之后所说的:〃我们在这天晚上全都想起来了,正是'齐柏林飞船'把'重'加进摇滚里的。〃他们和后来一切重金属与重型摇滚最不同的地方不在于速度,也不在炫技式的表演(例如JimmyPage的双把吉他和他那专门用来拉吉他的弓,又如JohnPaulJones用脚玩贝斯的能力),而在那深深的蓝调功底。且听听他们最新精选《母船》(Mothership)里的每一首歌,有哪一支乐队拥有这么多充满味道而且令人难忘的吉他riff?那都是蓝调正统嫡传的表现。 

事实三:摇滚乐队会老,但摇滚是永生的。拜手机和互联网的功德,我看到这场轰动世界演唱会的一些片段。他们是慢了,但他们没有像其他老人乐团那样,故意玩得比以前更快以掩饰自己的衰老,结果反而显得急躁,变一团虚火。他们很有自信地放慢速度,把30年前的经典演奏得更沉稳更扎实。他们依然充满力量,看那场上粉丝手中无数的〃空气吉他〃就知道了。 

摇滚的问题从来不是太老,而是太有钱。大家都觉得有钱人是配不上摇滚的,而成名的摇滚乐手多半都又老又有钱。所以他们要是还不肯离开舞台,那就说明他们很爱钱,因此也很不适合摇滚了(比方说绝大部分的摇滚乐迷现在都很鄙视的〃滚石〃)。 

可悲的是,摇滚竟然成了过去几年中国流行乐坛招徕消费者的旗帜,恨得许多人要死命区分真摇滚和伪摇滚。于是去年又开始流行〃朋克〃(punk)了,似乎只有换个名堂才能彻底告别伪摇滚,保住反叛而且坚持贫穷的摇滚精神。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据说一向迷倒万千少女也一向被认为是伪摇滚的某乐队最近也趁势改行,说自己其实是朋克。他们甚至宣称:〃朋克颠覆了流行乐,我们比朋克更颠覆,因为我们流行〃。坦白讲,我并不介意他们说自己摇滚,更不介意他们名成利就,只要他们有〃齐柏林飞船〃一半的水平。否则他们的存在只是证明了摇滚未必不适合老人,年轻更不一定是好摇滚的充分条件。


为一部小说配乐

我的偶像之一格拉斯答应为电影《时刻》(TheHours,内地译作《时时刻刻》)配乐,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就是《时刻》小说原著的作者迈克尔·康宁汉(MichaelCunningham)了。因为康宁汉是格拉斯的乐迷;更因为康宁汉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他耳里听的是格拉斯,心里飘浮的也是格拉斯那反反复复、绵延不绝的曲调。 

《时刻》在港被译作《此时此刻》,在台湾则是《时时刻刻》,其实都捉不住英文里TheHours的真正意义。康宁汉是当今英语世界里首屈一指的作家,曾经得过英国文坛之中地位最崇高的布克奖,果然选题都胜人一筹。他这本小说的真正主角是英国现代文学的祖母伍尔芙(VirginiaWoolf)和她的名著《多洛维夫人》(因为另外两位女主角都被《多洛维夫人》改变了她们的命运)。而《多洛维夫人》,伍尔芙原来为它设定的题目正是《时刻》。在伍尔芙笔下,多洛维夫人的那一个下午虽然就只是一个下午,但却因为意识的纷纭多变和世事的空白虚无,仿佛漫长得如同一生。时刻,这一刻就已经是永远了。 

康宁汉准确捉住了这个基调,把它变成三个女人的隔代因缘。格拉斯为这部电影配乐,的确不作第二人想,因为这部相当忠于原著的电影,也把那种潜藏在意识底下的无尽时刻拍了出来。而这种沉重至极反倒轻盈起来的悲惨基调,正是康宁汉写作时在格拉斯的音乐里面听到的。 

在《时刻》的电影原声唱片里,康宁汉写了一篇很漂亮的文章,谈他的书写跟音乐的关系。每一个作家都有他的书写仪式,有人要喝茶,有人得抽烟,甚至还有人要先拿热毛巾擦一遍桌子才觉得舒服。康宁汉的仪式就是听音乐。他什么都听,摇滚爵士古典前卫。仿佛为电影配乐似的,写不同的片段听不同的歌,让音乐去为笔端制造节奏,用音乐指引手指的律动。就像我们看书,也要懂得用音乐制造气氛。看张爱玲听白光,自然是天衣无缝的怀旧氛围;读毛选听邓丽君,就有点超现实的荒谬况味了。 

《时刻》的电影配乐如此出色,不是选对了作曲家,而是康宁汉的小说根本就是脱胎自那尚未存在的配乐。格拉斯的旧作启发了她的小说,改编自她的小说的电影又成就了格拉斯的新作。康宁汉说:〃听着格拉斯的配乐,我的脑海里又有下一部小说的雏形了。〃多美妙的循环,多幸福的作家。我常在写文章的时候听巴赫,但我不会期待巴赫为我的稿子配乐。当然这也牵涉到真正的好作家和一个文字工兵的分别,康宁汉听格拉斯写出来的是《时刻》,我写这篇文章时听的也是格拉斯,可你看得出来吗?

忘记电影,我们去看小说1

有这么一个定则很难被打破:你喜欢一部小说,就千万别看改编自它的电影:因为有九成九的机会,你将失望而回。但是又有一种常见的现象:你喜欢一部小说,明明知道一条定律的存在,但你还是忍不住去看它的改编电影;因为你实在太想知道那些向来只存在于脑海之中的面孔与风景一旦具体化成视觉上的形象,会是个什么模样。 

我去看宫崎吾朗导演的动画电影《地海传说》,理由之一是他乃宫崎骏之子。正所谓虎父无犬子,虽然宫崎骏一直不想让儿子学他走上动画之路;但是幼承庭训,耳濡目染,功夫想必差不到哪里吧? 

更何况这部电影改编的是娥苏拉·勒瑰恩(UrsulaKLeGuin)的经典名著。这一部全六册的《地海传说》(EarthseaCycle)和《魔戒》(LordoftheRing)、《纳尼亚编年纪》(TheChroniclesofNarnia)并称奇幻文学三大巅峰,一直是畅销书,不只小孩爱看,更迷倒了许多口味最挑剔的文学评论家。宫崎骏一直想把它拍成电影,如今有子代父出征,怎能不看。 

可是电影才看到一半,我就明白为什么宫崎骏观赏试片的时候要中途离场一小时再悄悄回座,也明白何以娥苏拉·勒瑰恩会对宫崎吾朗说:〃这不是我的小说改编,它只是你的电影,可是拍得还不错。〃(多么言不由衷!) 

很多人嫌《地海传说》的画面不如宫崎骏电影那么丰富多彩,觉得儿子的笔触也没有父亲那么细致,魔法场面没有奇观,叙事结构不够曲折。这一切我都可以原谅,毕竟拿刚出道的儿子首作去和纵横画坛数十年的老爸比较是不公平的。我觉得宫崎吾朗的风格与宫崎骏截然不同,例如它在绘画上采取的是一种较为粗放的手法,喜不喜欢实是见仁见智。 

我无法接受的是,很多观众看完之后觉得莫名其妙,不懂一个大法师怎会如此窝囊,三两下功夫就给邪恶术士收拾得束手无策;而一个小女孩又怎么会突然变成一条飞龙;还有更多朋友说这部电影说教,总是唠叨着什么世界〃平衡〃〃有死才有生〃这类大而无当的道理。在戏院里的时候,我尽量假装自己没看过原著,发现这些评论都说得很有道理。难怪事后我告诉朋友原著小说有多精彩,他们都不愿相信,也提不起兴趣去亲自证实一下。我不能接受的是,宫崎吾朗就这么用一部电影毁了一本更多人应该认识、应该欣赏的绝妙佳物。

忘记电影,我们去看小说2

《地海传说》到底有多好?我愿以自己的信誉向各位保证(如果你觉得我有的话):它要比《魔戒》好太多,更不用提其实相当平庸只适合小孩学英文的《纳尼亚编年纪》了。当今最博学也最保守的文学评论大师哈劳·布鲁姆(HaroldBloom)曾经盛赞娥苏拉·勒瑰恩在奇幻和科幻这两类通俗小说的范畴上达到了无人能及的境界;又把她捧得比知名的严肃作家苏列辛(DorisLessing)还高。 

事实上娥苏拉·勒瑰恩绝不简单,她是个道家哲学的追随者,曾经亲自英译过一部老子《道德经》。而且早就拿过村上春树最近获得的〃卡夫卡大奖〃,这可是许多人心目中诺贝尔文学奖的前哨站(顺带一提,村上春树也是个勒瑰恩迷,曾经把她的作品译成日文)。 

《地海传说》通俗易懂,但有一种独特的道家哲学贯穿其中,后三卷又格外突出了女性主义的激进视角。娥苏拉·勒瑰恩凭着这两条思想线索,颠覆了长期以来奇幻文学和魔法世界的许多固定元素。比方说大的法师,为什么一定要是个手持巫杖身材高大的白发老男人呢?故事里最伟大的法师格得本来也是这种造型,但他最后却成了一个平凡的农庄老先生,而且无怨无悔,也永不恢复那神奇的能力。因为比起用魔法呼风唤雨,日常的耕种劳动才是最自然的大道。老子不早就教大家要放弃奇技淫巧吗?而他舍却禁欲生活,与女子同居结伴,也是认识到了:如果男性法师如树一样高大耀眼,到底还得植根于大地那神秘绵长的阴性力量。 

而这一切,都在高度浓缩的电影里变成了无解的谜题甚至无谓的点缀,可惜。 

宫崎吾朗这部《地海传说》唯一叫人看了觉得好玩的,是那个男主角王子犯了弑父之罪,这本是小说所无的情节,会不会也是导演自己的心路呢?宫崎骏会不会就是在这一幕很不安地离场?待他回座,说不定正好看到王子终于修成正果,返家请罪。父子之间,总有这种奇妙矛盾的情结。

美丽岛

去年一群来自华文世界不同地区的媒体人到龙应台教授的家里闭门座谈, 

他们谈着艰苦的过去,说起微弱但存在的希望;虽然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香港与广州的局限难以比较,但大家还是能够感到很特别的共同感:未来,不是不可改变的。 

晚饭以后,龙教授为大家放一张唱片,台湾来的朋友一听,脸上就泛起一种奇异的光芒。来自其他地方的行家尽管见多识广,尽管也能欣赏那些歌曲纯朴的力量,和歌者历尽沧桑仍不失悠扬与亮度的歌喉,但是他们并不明白这些歌对台湾人的意义。直到龙应台介绍:这首歌就是《美丽岛》,大家才醒悟过来:〃原来这就是《美丽岛》〃。 

对台湾政治稍有认识的人都知道,〃美丽岛事件〃是台湾历史的里程碑,知道《美丽岛》杂志集结了当年国民党对外运动的精英,知道黄信介、施明德、张俊雄、吕秀莲等〃美丽岛〃中人后来是民进党的创办者,更知道陈水扁当年就是为这批〃叛乱犯〃辩护的最年轻律师。但是《美丽岛》最初并不是一本杂志,也不是一场政治反对运动的名称,而是一首歌。 

整个台湾音乐工业的源头就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展的〃校园民歌运动〃。那时候的台湾和香港一样,许多青年学子跟上了风靡一时的欧美嬉皮运动,喜欢歌颂爱与和平、自由和青春的民歌。温和一点的喜欢JohnDenver,激进一点的就沉迷BobDylan和JoanBoez。因为民歌的器材太简便了,只要一把吉他加上一具口琴,你就可以带着它到处走。所以很多黄皮肤黑眼珠的年轻人也学起英文演唱的民歌,甚至登上酒吧的舞台演唱。后来成为台湾流行音乐骨干的李宗盛和罗大佑都是这股民歌潮流的学生和参与者。 

1976年,有一个叫做李双泽的年轻人在台北淡江文理学院的〃民族演唱会〃里,突然上台砸烂了一瓶可口可乐,然后质问在场的学生:〃为什么喝美国饮料唱美国歌?为什么不唱自己的歌?〃跟着他当场抱起吉他,唱了几首时髦洋化的青年们既不屑也不理解的台湾乡谣。 

自此之后,〃唱自己的歌〃成为一股风潮。李双泽和他的好朋友胡德夫、杨祖珺不只翻唱土味十足的乡谣,还开始写自己的音乐自己的歌词。 

1977年,才28岁的李双泽在台北淡水为了拯救一个美国人而意外溺毙。胡德夫和杨祖珺在丧礼的前一天才发现好友原来还留下了写在纸上的九首歌。其中一首就是《美丽岛》:〃我们摇篮的美丽岛,是母亲温暖的怀抱。骄傲的祖先们正视着,正视着我们的脚步。他们一再重复地叮咛,荜路蓝缕,以启山林。婆娑无边的太平洋,怀抱着自由的土地。温暖的阳光照耀着,照耀着高山和原野。我们这里有勇敢的人民,荜路蓝缕,以启山林,我们这里有无穷的生命,水牛、稻米、香蕉、玉兰花〃。 

来自山地〃卑南族〃的胡德夫本身也是传奇,他唱了许多歌颂原住民文化和悲怜他们被压迫的歌曲,改变无数汉人自以为是的心态。他为李双泽这首遗作加了最后一段:〃我们的名字叫做美丽,在汪洋中最瑰丽的珍珠,Formsa、美丽、Formsa〃。像是要和好友隔着生死应答一样,没错,他们要唱自己的歌,唱出这小岛的美丽。 

我们可以把〃唱自己的歌〃这场运动的参与者分成两种人:一种乖,一种不乖。乖的就像李宗盛那样,谱写清纯无害的情歌,然后唱片出了一张又一张,房子也越搬越大。不乖的就像胡德夫这样,从一个舞台跑到另一个舞台,从一个乡村走到另一个乡村,在党外集会上唱着人民的歌;然后一半出于自愿,一半出于政治压力,30年间一张唱片都出不了。 

可是《美丽岛》这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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