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宝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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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美利坚-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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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嘲笑,乔伊也顾不上了,另外一只原本应该放在桌面下的手,甚至都顾不上违反规则,而握紧了桌沿,开始借力,他这时候可是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

而周围一帮拿着酒瓶子看热闹的看客,原本还有几个喊着加油打气的话的,可是这时候却一个个都目瞪口呆的神情,这不科学啊!

乔伊明明比那亚洲人粗壮了两圈不止,可是为什么就是掰不动那个家伙。

金沐晨淡淡一笑:“就这点力气了吗?我要发力了哦!”

在场的人这时候都已经是大脑当机了,都这时候了,这小子还有力气说话!!!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那只细了两圈的手臂突然动了,而且几乎就是一瞬间,就以几乎绝对的优势,把那只粗壮的胳膊压倒在桌面上。

那把剔骨尖刀,不偏不倚,刚好扎穿了乔伊那螃蟹钳子一般的小臂。

一声惨叫,几乎震破了所有围观者的耳膜。

看着手和餐桌钉在一起不断飙血的乔伊,金沐晨竟然感觉到一种奇怪的满足。

他起身冷冷的扫视了一圈乔伊的同伙,一帮五大三粗的汉子,这时候竟然没有一个敢和他对眼,他的目光扫过,那帮家伙就如同是幼儿园躲避老师目光的小孩,一个个全都低头或者转过了脸。

乔伊捂着被扎穿的小臂惨叫不止,而他的同伙,竟然被金沐晨那犹如刀片一般凌厉的目光瞪得没有一个敢乱动的,酒吧里陷入了一阵沉寂。

“带着这只pussy赶紧给我滚!”

一句话仿佛让对面的几个壮汉,还了魂,立刻七手八脚的把乔伊从地上拽起来,往酒吧外面走去。

不过就在他们走到酒吧门口的一刻,金沐晨在后面喊道。

“对了,你们记住,下次提醒他,吃完了大便之后,一定要记着刷牙。”

金沐晨的声音,让那几个家伙身形都为止一顿,然后马上就屁滚尿流的滚出了酒吧。

“这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端着雷明顿的桃瑞丝来到了约翰的身旁,约翰也没回头,声音很是低沉的回答道。

“是啊,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不过接下来,他可能有麻烦了。”

桃瑞丝的胖脸上却微微一皱:“没什么麻烦的,乔伊的哥哥还在蹲监狱,他的手估计残废了,你以为他的手下会服从一个残废的笨蛋吗?”

“好像确实是这样?”

约翰转过脸,不过脸上已经明显带上了笑意。

“可惜了我那一张桌子,还有两把餐刀。”

老太太看着门口,喃喃自语的说道,约翰接过话茬。

“算我账上。”

“算了,我会让乔伊那个笨蛋还给我的。”

老太太冲着约翰挤了挤眼睛,然后转身回到了吧台后面。

经历了这么一场风波,整个酒吧的气氛全都变了,原本一些不认识金沐晨的粗汉们,看着他的眼神也全都变了,充满了敬畏的神色。

时不时有人往这边偷偷瞥上两眼,可是也不敢和金沐晨的目光对视。

而保罗更是拉着金沐晨一个劲的喷个不停:“嘿,伙计,你可不地道了,你知道刚刚,我有多担心你吗?你赶紧给我老实交代,你小子是不是练过,是不是会功夫?”

保罗有着黑人特有的粗大神经,伸手在空中比划着,嘴里还哼哼哈嘿的配合着。

而其他的工友们,这时候也都伸长了脖子,今天这个金沐晨可是带给他们太多的意外了。

金沐晨倒也没太张狂,只是搔了搔头,然后嘿嘿了两声表示默认。

“嘿,伙计,你教教我怎么样?我拜你为师。”

说着保罗这个傻大个,还真就扑通一声跪在了金沐晨的面前,双手抱拳,怪模怪样的说了一声:“湿父…”

引来大家一阵哄笑,原本紧绷的气氛猛地一下子就松弛了下来…

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大家喝的都有点多,所以很多人都没有开车,不过他们住的里这里都不远,所以有的选择走着回去,有的则是选择叫朋友过来接。

金沐晨一一和新认识的同事们告了别,然后慢步往公交站那边走去。

他住的弗莱布街,位于布鲁克林的最南端,而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在布鲁克林的最北端,所以现在他回家有点困难。

他没有车,至于公交就更别提了,有些路线晚上八点就停运了。

金沐晨准备再往前走几个路口,然后叫出租回去,尽管这里的出租车价格贵的让人肉疼,但是总比在布鲁克林区夜行要强。

眼看就要走到下个路口的时候,身后车灯一闪,一辆不知道多少年历史的福特水星,停在了他的身旁,然后车窗降下,露出了里面那张精致的漂亮脸蛋。

“嘿,今天谢谢你,你去哪?我送你?”

正是之前酒吧堪比抖奶超模的那个女招待,金沐晨也没客气,直接拉开车门就上了车。

“你好,我叫坎迪斯,你呢?”

典型的盎格鲁-萨克森女郎,金发碧眼,身材修长,线条更是火爆的能让人眼珠子撑破眼眶,性格也是大方开朗,。

“我叫金沐晨,很高兴认识你。”

金沐晨笑呵呵,和金发女郎轻轻的握了握手。

女郎抽回手,握紧了方向盘:“你家住哪?”

“在弗莱布街,布鲁克林大桥下面。”

“我知道,在大西洋百货旁边那条街,嘿嘿,话说回来,你住在哪里,怎么可能没有车?”

坎迪斯轻轻的踩下油门,水星出了这条街,拐了个弯,往布鲁克林的南端驶去。

“我之前有辆车,不过卖掉了。”

“这样啊!对了,刚刚的事,我还没和你说声谢谢你。”

“别客气,都是应该的。”

“对了,你知道吗?以前我见过你。”

“哦?是吗?”

金沐晨转过头看了一眼女孩子,坎迪斯正在专心致志的看着前面的路面,她的脸也就巴掌大小,看起来很精致,很漂亮,不过金沐晨总是想不起来,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孩子。

“就在哥大商学院的大楼前面,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你忘了?我和你借过打火机。”

坎迪斯说道,这时候金沐晨才想起来,确实那天考试之前,他去得很早,考试开场之前,他只能在大楼前转悠,当时坎迪斯和其他几个女孩子,站在大楼门口抽烟。

清一水的漂亮妹子,其中以坎迪斯和另外一个金发女孩子最为耀眼,正所谓是秀色可餐,当时自己就在他们不远处的长椅上,偷偷打量他们来着。

后来其中一个女孩子直奔自己过来接打火机来着,而坎迪斯这么一说,那个和自己借打火机的女孩子的形象,和坎迪斯渐渐的重合起来。

“哦!我想起来了。”

“哈哈,想起来了吧,这么说,咱们还是哥大的校友呢!”

既然是校友很快两人就熟络了起来,气氛也不再想之前那么夹生。

十点过后的纽约城,街道没了白天的拥堵,很快就到了弗莱布街,来到了金沐晨租住的那座公寓楼的前面。

第5章因祸得福

金沐晨下了车,坎迪斯降下车窗,露出一张明媚的俏脸,带着几分笑意:“那么我们就学校见喽。”

说完也不等金沐晨回答,福特水星一个漂亮的u型转弯,向着街角一路狂奔而去,而金沐晨则是嘴角带着苦笑,站在楼前的台阶上。

“学校见,呵呵…”

也不知道,自己再回哥大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带着几分苦涩,金沐晨落寞的上了楼。

上三楼,打开了房门,这是一套一室一厅,每周的租金是二百美元,环境还算不错,主要是离布鲁克林大桥很近,方便去曼哈顿上学。

房子是一年前他和马凌一起选地方租下来的,只不过现在他人还在,房子也还在,但是马凌却已经不在了。

金沐晨来至于一个北方的三线小城市,父亲是市里设计院的工程师,母亲则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加盟连锁药店,家境还算殷实。

两年前的金沐晨在国内就读一所二流大学,可眼看着国内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差,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觉着金沐晨在那所大学里继续念下去,也是浪费时间,将来出了社会也不会有太强的竞争力,为了将来金沐晨的路能够更好走一点,父母就把金沐晨送到美国来留学。

在预科打了一年基础之后,他也算是给父母挣了一把面子,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并且钓到了后来的女朋友马凌。

马凌是一个水灵灵,有着明星脸的漂亮妹子,当年他能够在学校里,摘得这么一朵鲜花,可是羡煞了不少班里同样来自国内的官富二代们,那时候的他是何等的春风得意。

而这上了大学的一年多以来,金沐晨却明显的感觉到了压力,来自马凌方面的压力。

他条件放普通人里算是不错,可是如果要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人圈子里,那就真的只能算一般了。

现在美国,一点不夸张的说,到处都是中国人,尤其是在大学校园里。

而这些中国人,也就分成那么两个圈子,一个是在国内就是学霸,倒了美国依旧是学霸,拿奖学金的那么一群人。

另外一群,就是国内出来的壕门子弟和官宦二代们,原本金沐晨自认还算不错的条件,在这些人面前,可以说什么都不算。

论才华,他没有那些学霸有才华,说钱,和那些豪门子弟比起来,那就更是没法比。

而狼多肉少,一直就是美国大学华人圈子里男女方面的窘状,而像马凌这样的漂亮妹子,那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优质资源。

所以自从进了哥大之后,金沐晨很快就察觉出那帮家伙对马凌是虎视眈眈,而马凌好像也开始变得三心二意起来。

前些日子,家里突然发生了一些变故,刚开始母亲还一直瞒着他,可是他硬是靠和母亲通电话时母亲的三言两语,察觉出了不对劲,于是给舅舅打电话才问出了一些真相。

家里生意出了意外,资金链出了问题,于是金沐晨就一股脑的把自己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都邮了回去,甚至把车子也卖掉了。

没了这些钱,他将来的学业,甚至生活都很成问题了,甚至为了这,他的女朋友马凌还和他分了手。

不过金沐晨并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因为让他光顾着自己在这边逍遥快活,却眼看着地球另外一边的父母受苦,他做不到,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马凌会翻脸这么快。

他没了学费和生活费,就不能继续学业,那就相当于是自毁了前程。

他长得算是小帅,可是也还没帅到,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刷脸吃饭!

大学不能毕业,怎么正正经经的找工作,怎么能搞到那张绿卡?

靠打黑工,哪能挣多少钱?那点钱怎么养活,马凌这样的娇滴滴的大美女?

而那张绿卡对那些壕门子弟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这年头有钱走到哪里都是大爷,没钱你就是拿了火星身份,你也一样是个孙子!

所以马凌被那些人民币战士抢走,也就不能算是意外了。

更何况马凌本来就是一个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女人?

no-money-no-honey!no-cash-no-ass!

现实就是这么简单!

金沐晨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直奔浴室,冲洗了一番出来之后,来到了镜子前。

镜子里出现一个身材高大,全身肌肉线条刚健优美的男人,二十多的年纪,挺直的鼻梁,鼻头微微上翘,眉毛细密清秀,长睫毛,大眼睛,唇红齿白,还算有一副好皮囊。

金沐晨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也有一百八,不过几天前,他身上的可绝对看不出这样棱角分明的肌肉,而且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四百多度的近视眼。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身上的肌肉线条刚劲有力,原本的一块腹肌,也变成了八块棱角分明的小馒头,这些变化就发生在短短几天前。

那天马凌从公寓里搬走了之后,金沐晨心情郁结,就借酒浇愁,同时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自己和家庭从现在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爷爷留给他的传家宝,一条红线串起来的三只玉葫芦项链上。

这条玉葫芦项链,是他们家的传家宝,颜色各异,分为红色,橙色和紫色,雕工精湛,圆润饱满,色泽光润。

建国前,他爷爷就是做古董生意的,家境是相当的不错,多年的积累可是收藏了不少的好东西。

建国后,又是破四旧,又是闹运动,那些年他爷爷可没少被批斗,家里的古玩更是被砸被抢了不少。

三只玉葫芦就是当年保存下来完好的传家宝之一。

那天金沐晨就琢磨着,是不是把这三只玉葫芦买了,换一笔钱来帮自己和家里摆脱目前的困境。

后来喝醉了酒,失手打破了酒杯,还划破了手掌,当时他只记得,自己受伤的血是浸满了那三只玉葫芦,然后在醒来的时候,三只玉葫芦就不见了。

而自己的脖子上,却多出了三只葫芦的纹身。

那纹身形态古朴,一串从脖子后面延伸出来的到胸前的藤蔓,而这藤蔓的上面刚好挂着三只拇指大的小葫芦,而这三只小葫芦,从颜色和形状上看,刚好就和他头天晚上打算卖掉的那三只传家宝的玉葫芦一模一样。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他不是很清楚,不过他清楚的是,自从他脖子上有了这三只葫芦的纹身之后,他的身体就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原本平凡普通的身材,一下变的浑身肌肉,力气也大的惊人,自己那张大床加床垫,上百公斤的分量,以前两人一起抬都费劲,现在他一只手就可以把那张床平端起来,而且能保证平端半个小时一点都不觉得累。

而原本四百度的近视镜也甩掉了,视力,听觉,更是远超常人。

只要屏气凝神,集中精力,连窗外,树荫里那只欢叫的麻雀的羽毛颜色,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听觉也变得非常的灵敏,甚至能够听到楼上那对夫妇,在一起滚床单时候极力压抑着的声音,甚至他可以根据他们发出的声音,在脑子里自动模拟出,那两口子在楼上的招式和动作,这样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金沐晨结结实实的消化了好几天。

甚至连心境也和以前大不相同,最主要的就是自信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把内裤传在外面,就是超人。

可是伴随而来的副作用,却让他是挠头不已。

身体素质变化惊人,好像是陡然进入了一个二次青春发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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