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神掌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超神掌门- 第10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只是下一刻,方知乐接着道,“毕竟你们现在还没养肥,要把你们宰了吃,怎么也得养肥吧,不然不够塞牙缝啊。”

灵狐和大青牛大惊。

这主人太讨厌了,说话怎么一惊一乍的,简直是要吓死我们的节奏啊。

于是灵狐嗖的一声窜到大青牛的牛角上,大青牛低吼一声,举起两蹄,咚咚咚的以超速度前进。

没办法,谁让它们的主人吓到了它们。

最后,从温乡镇的入口到花满楼,约莫五百米的距离竟被牛魔王以短短的十几个呼吸搞定。

方知乐忍不住咧嘴直笑。

还真是牛皮不吹不大,青牛不吓不快。

这牛魔王奔跑起来的速度比起‘前世’的奔驰宝马不知要快上多少倍,简直和汗血宝马有得一拼,当然此宝马非彼宝马。

傍晚的温乡镇,落叶萧萧,狂风怒卷,一片寂寥。

虽说刚才还有众多百姓跑出来观看,可牛魔王的速度何等快,一下子就把他们甩在身后。更何况看多几眼牛魔王和灵狐,知道世上有这么两头灵兽后,倒也懒得再去理会。

凡事都有个新鲜度,一旦过了,接着就只剩下无趣。

觉得无趣的事情,自然就会散场。

可花满楼内还没有散场。

连不该散场的花戏在这个时候都散了,该散的却还留了下来,正在坐着喝酒。

这显然又要比看牛魔王和灵狐这两只灵兽来得有趣。

而在这样的一个傍晚,喝酒也许比不上玩*女人更有趣,但对一些人来说,此刻的酒比玩*女人可要有趣得多。

方知乐没有跳下牛背,直接驾驭牛魔王走到花满楼门前停了下来,抬起头看了一眼花满楼三个大字。

街道上,凉风阵阵,像一柄柄刀子刮过,在方知乐周身打旋,像要将他整个身子都冻僵,然后一层一层割碎。

方知乐深吸口气,凉气直透肺腑,再从牛背上跳了下来,伸手一指花满楼,咧嘴笑道,“牛魔王,开路。”

牛魔王欢*快应了一声,前蹄扬起,踏下时卷起一阵阵烟尘,轰隆轰隆直接闯入花满楼,最后在一张桌前停了下来。

方知乐尾随而进。

进入花满楼,一眼扫过去,立即看清楚四张桌子上坐着的人。

第一张桌上,两人对饮。

其中一名青年白袍袭身,另一人尽管是青年,却长着胡须,一副成熟稳重的模样,同时一身酒气冲天,连站得极远的方知乐都能在瞬间闻到,不由皱了皱眉。

另一张桌上,红衣女子妙眸一眨不眨地看着正在对饮的两名青年中的成熟青年,连方知乐是什么时候进来,又是如何进来的,完全不闻不问。

仿佛这个世上,除了那名男子,再也没有哪个男子值得她放在心上。

第三张桌子,坐着一名身材矮小肿胖的蓝衫青年,他嘻嘻笑着,笑容温和,平易近人,像是天下所有的人都是他的朋友,无论男女,见了面也必定笑脸相迎。

他笑起来的时候双眼眯成一条线,眸内仿佛时不时有道道精光闪过,如深夜的一片落叶,若不仔细去看只会看到一片普通的叶子,但若留心去看,会发现叶的脉络曲折蜿蜒。

像他的心一样。

见方知乐走进来,这矮胖的青年立即站起来,挥了挥手,笑意温煦,让人不忍拒绝。

最后一张桌子,仍是只有一名面容冷峻的黑袍青年坐着。

不同的是,在这青年的右手边,正放着一柄被油布包裹的刀,只露出刀柄,没有出鞘,自然不知刀的锋利。

只是若让这刀出鞘,必定像天上的星光一般,闪耀刺目。

可惜了,这世上已经没有多少人可以让他的刀出鞘。

出了鞘的刀,不杀人,绝不回鞘!

所以看过他的刀出鞘的人,也从来没有看过第二天的日出,只能在黎明时望着星光,陷入一生唏嘘的回忆中……

出奇的是,这般冷峻的青年本该一副谁也不理的样子,可他不是,不知是从方知乐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刀的极致意境,或者从方知乐的身上嗅到了同辈中人的气息,这冷峻青年竟出乎意外朝方知乐点了点头,没有笑,却比笑来得更让人感觉温暖。

特殊的时候特别的人就是这样,不笑的时候比起笑,更让人窝心,更让人感觉到——这个江湖不太冷。

显然,这名黑袍青年就是如此特殊时候的特别人。

第一百五十九章探花醉酒,状元倒酒

这个江湖的确不太冷。

有互相喝酒的一对怪人,有冰冷不近人情的红衣女子,又有笑容温和的胖子相迎,更有面容冷峻的青年点头示好,怎么会感觉冷呢?

可方知乐偏偏还是感觉到了几分冷。

这冷不是身体上传来的冷,四周冷风虽然冻骨,但比起他经历过的人心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而且还能感觉到几分暖意。

真正让他感觉到冷的,是心冷。

世上也没有什么比心冷更让人感到寒冷。

此时此刻的方知乐就是如此。

按理而言,自来到这个世界经历了一系列离奇并且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尤其在杀了三个人后,他本不应该再感到心冷。

因为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人或事值得他感到心冷。

可偏偏世事就是如此难料,总会出乎人的意外。不会感到心冷,偏在这一刻感到心冷。

那么唯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

高手。

在座的五个人,全都是高手。

而且每一个都是超越少林派空健老僧般的高手,内劲绝不在两甲子之下!

只有这样才能让方知乐感到几分心冷。

心冷,并非是心灰意冷,而是寒冷之下藏着一座火山般的心冷。

只要揭开那层冷膜,让炙热的火山爆发出来,绝对是——摩诃无量!

方知乐感到心冷同时,他的整个身子也像要燃烧起来,血液沸腾,全身的细胞都在欢呼雀跃,想必是寂寞了已久,如今终于找到对手,必须要庆祝一下。

这一刻,方知乐心中也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隐隐明白了‘前世’江湖中那位为求一败而不能的剑魔独孤求败的心情。

高处不胜寒。

放眼江湖,举世无敌手,这种寂寥到想要自杀的感觉真他娘的可怕。

非常庆幸,方知乐不会如剑魔独孤求败般郁郁终生,他找到了敌手,而且一下子出来五个,这怎能不让他感到激动?

两甲子的内劲,那就是武者二重天的境界。

方知乐如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随便来一趟花满楼,竟然都能撞见如此多的高手,看来这次即便没有救回小妮子,也不虚此行了。

这世上也没有什么比和敌手过招更有趣。

因为方知乐实在寂寞太久,太久了。

自从他传承了九阳之术,得到两甲子的内劲后,除了仅有的一次和少林派空健老僧拼个两败俱伤,便只有他虐别人的份,哪里有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情况发生?

现在一下子出现了五个两重天的高手,看来这江湖果然是卧虎藏龙,水真不是一般的深。

收回目光,方知乐对笑脸相迎的蓝衫青年微微一笑,朝黑袍青年点点头,径自朝第一张桌子走去。

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人。

这个人也许是他想见面期待了很久的人。

只不过究竟是不是那个人,还需要观察观察。

因此方知乐毫不犹豫选择了第一张桌子。

红衣女子秀眉一皱。

又是一个不开眼的人,去哪里不行,偏偏要过去他那张桌子?

十步……八步……六步……红衣女子心里默默念道,暗想若是方知乐走到那张桌子只剩下三步的时候,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出手,直接将这个一声招呼都不打的陌生人格杀。

状元举杯喝酒的手微微一顿,感觉到有人前来,而且是冲着他这张桌子而来,脸上非但没有露出一抹怒意,反而微微一笑,笑容温和,仰首喝尽杯子里的酒,轻声自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乐乎,乐乎。”

李探花再一次醉了。

这一次醉比状元来的时候更加沉醉,头一歪,直接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

事实上,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任何的酒可以让李探花喝醉,可偏偏他还是醉了。

这一醉,像是永远醉了下来,要醒来都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酒不醉人,人自醉。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有朋自远方来。

李探花醉的也不是酒,是朋友。

但凡可以让他一醉的人,都可以当作是他生命中的朋友。

只要是他的朋友,趁他醉酒大睡时,都能够轻易拿走他的一条命。

一条如今悬赏在整个大罗王朝高达一万两黄金的命!

红衣女子眉头皱得更紧。

五步!

不,四步!

他距离他只有四步,只要再前进两步,甚至是一步,到了自己所能忍受的最低底线,一定会直接出手。

方知乐不知道红衣女子心里的想法,又向前踏出一步。

红衣女子瞳孔猛地一缩。

三步!

他竟然真的敢再踏前一步,距离他也仅有三步的距离!

三步的距离能做些什么?

对一个杀手来说,完全可以在一瞬间秒杀毫无防备的人。

这也是她决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周身三步的原因!

红衣女子香肩一动,正想冲向方知乐,杀了这个对他不敬的人,妙眸忽地一亮,停下身子,冷冷盯着方知乐。

方知乐不知什么时候停下了脚步。

他仿佛预料到什么,停下脚步的一刹,朝红衣女子看去,微微一笑,旋即将目光落在白袍男子和李探花的身上。

红衣女子内心骤然升起一股寒意。

她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刚才的一举一动全部都落入对方的眼中,甚至对方知道她的想法,这才会在距离他只有三步的时候停下。

能猜出自己内心想法,又能算计自己的人,这世间有吗?

有!

眼前这人就是其中一个。

红衣女子也不得不正式打量起方知乐,看着这个猜出她想法同时又暗中算计了她一步的男人,脸上冷容收敛几分,多了几分兴趣。

她更加清楚,若是刚才自己选择了出手,也未必能赢得了眼前的这个男子,更不要说将他格杀。

这显然又是一位绝世高手。

既然是绝世高手,料来很是在乎身份,也就不会更不屑去做江湖中那些暗杀的行径。

可她的一颗心还是悬着。

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有真正看透一个人的时候,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将会付出一条命的代价。

即便真正看透了一个人,因局势而变,最后还是会付出一条命的代价。

所以在这世上,在她心中,除了此刻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探花,再也没有谁值得她信任,再也没有谁能够让她完全放松警惕。

方知乐看着眼前的两人,注意力主要放在睡在桌上的李探花,沉默着,没有开口。

白袍男子脸上露出一抹轻快的笑容,放下酒杯,朝方知乐说道,“既然来了,犹豫什么,坐下来吧,喝几杯酒再说话。”

红衣女子目中寒芒一闪,正想开口说话,白袍男子似预料到她的心思,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轻声说道,“他不是来杀我们。”

我们……

红衣女子身子一僵,面色微红,娇颜红得像一朵玫瑰,当然是带刺的玫瑰。

方知乐笑了笑,抱着灵狐,在白袍男子的对面坐了下来,喝醉酒的探花正睡倒在他的右手旁。

换杯为碗,白袍男子斟了一碗酒,递给方知乐,再为自己斟了一碗酒,举起酒碗,朝方知乐一笑,仰首饮尽。

方知乐端起酒杯,同样没有任何犹豫便喝了下去,末了,赞道,“好酒!”

白袍男子目光骤然一亮。

酒的确是好酒,珍藏至少五十年的女儿红,可这酒再好,又怎么比得上从远方而来为同道中人的朋友?

没有说话,白袍男子为方知乐和自己再次斟了一碗酒,继续先干为敬。

方知乐这次也没有半分客气,举起碗一口喝完。

白袍男子继续倒酒,方知乐继续喝……

一碗又一碗,两人就这般对喝着,也不知多少碗酒下肚,两人自开始说了一句话,之后便再也没有开口,非常有默契的碰碗喝酒。

好像在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比喝酒要来得更有兴趣。

朋友喝酒,也不需要说任何的话,你一碗我一碗,喝完继续倒,这样对饮才是最痛快…

豪饮。

不过如此。

方知乐怀里的灵狐眨着眼睛,看着对面继续倒酒的白袍男子,露出一些狐疑的目光,像是不清楚这人在干什么。

不仅是它不清楚,其实连它的主人都不清楚。

有朋自远方来,敬酒可以理解,可似这般连续敬酒,而且没有一句话说,便会让人感到莫名其妙。

红衣女子同样感到奇怪。

这个世上值得状元亲手倒酒并且先干为敬的人,只怕五个手指都能数过来吧?

探花,绝对是其中一个,甚至有可能位居第一。

可眼前这个家伙也值得状元亲手斟酒?

红衣女子不屑一顾,状元未免也太看得起这家伙了?以自己的眼光,他除了有些实力和心计外,哪里还有其他出众的地方?

不可理喻。

真是不可理喻。

也不知道状元到底是怎么想的,身为堂堂一个王朝的状元,竟然为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倒酒,难道是疯了不成?

可紧接着,红衣女子的眉头一皱。

她清楚状元是个怎么样的人,绝不会无缘无故为人倒酒,能值得状元亲手倒酒的人,并非是那些大富大贵的人,而是那些值得他拉拢的人。

为谁拉拢?自然是当今王朝的天子。

第一百六十章高手过招

当今的大罗王朝,天子最大,其次是谁?

这话若放在二十年前,王朝众官,甚至连江湖中人都不例外,一定会一口回答,风浩然!

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风浩然。

现今风家的家主,更是二十年前的一代文武状元。

虽仅是状元之位,可掌握的实权并不在宰相之下,更曾助天子一扫西凉荒蛮,浩然大将军一名,如今依然震动朝野,轰动三军。

北莽风家,在整个大罗王朝也属于极为特别的一个世家,既属于官宦,又属于江湖,更是一个文武兼修的世家。

若仅是这样,还不足以让王朝众官每每提起风家必定面露恭敬崇拜。

事实上,风家一门三代,文武状元同出,从来没有拱手让人。

但凡大罗王朝选举文状元或是武状元,整个王朝中的官员,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夺取状元,只有去考虑如何拿下榜首或探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