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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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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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的倒是正契合了莘奴与姬莹的短处。姬莹犹自不服气地说道:“那妫姜你呢?又是在哪一项上失了分寸?”

妫姜微微一笑,自我解嘲道:“我三样都失了兴味,就是那混吃等死的而已。”说这话时,王诩与姜云君正往这边走来,那姜云君自从在高台上畅谈完了关于美食的独到见解后,便再没有得到佳人半个笑脸。如今没有听到前言,只听到她说的“等死”二字,登时那脸色微微一变,只走到妫姜的面前,咬牙说道:“你又在胡说些什么?那天的酒醉之言,我已经向你道歉,你还在那不依不饶吗?”

妫姜却是连看都未看他一眼,只是目光清冷地瞪着他抓着她衣袖的手,直到姜云君讪讪地放开手,眼看着佳人莲步轻移,翩然而去。

莘奴和姬莹也识趣地跟着妫姜一起入了后园去了,免得看那姜云君的尴尬。待得看见三位女子的背影消失在了围墙之后,姜云君懊丧地说道:“如今你们倒个个落得安稳,偏我被搅合到了你们这些个乱事之中。我已多日不曾与他亲近,再这般下去,便要练就一身童子的精功了。近日,拿重金来聘我刺杀你王诩的可不在少数,你若再不替我想些办法,莫怪我闲极无聊,接了这差事,与你死磕到底!”

王诩听了挚友的这一番肺腑之言,倒是悠然地长叹了一声,转身在府院一侧的角落里拾起了一把斧头,递给了姜云君。姜云君瞪着眼睛,有些不解他的意思,心道:这难道是王诩洗了脖子,用项上人头供他一娱不成?

王诩用看着一根朽木的神情看着姜云君道:“今夜你就用这斧头劈了那紧闭的房门,硬闯进去不就成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送达~~~~~~

第117章

姜云君不由得怪异地望向给自己出馊主意的好友。

王诩却是很认真的道:“当初是你要我牢记‘穷追猛打’四字,怎么如今自己倒是畏手畏脚了?她都已无聊等死,你还有何顾忌?”

姜云君听罢,顿时是豪气顿生,拎着斧头急匆匆而去。

王诩倒是不担心好友出了什么乱子,他与那妫姜纠缠得甚久却一直没有什么结果,大抵的原因便是诸事一直是由那妫姜主导的那缘故。那女子太聪慧又太冷静自持,凡事料想太多的后果往往是裹步不前,偏那姜云君这索命阎王面对这齐家的王女时,便是拿捏小心,手捧在怀,不知如何是好的无措,自然是要给他加一把劲儿,来点不是瞻前顾后的鲁莽……

不过同这些儿女情长相比,王诩心内想的确是方才与嬴驷还有张仪碰面时的情形。

让他不得不分神琢磨的是张仪这个弟子。

张仪在鬼谷中时,便是众位弟子中的佼佼者,当初在学堂辩论时,他便提出诸国中,唯秦能领袖诸国的看法。

当时王诩曾让他以此来写一篇文章,那文章里对秦的地理位置做了详细的剖析,更是大力赞扬了公孙鞅在秦的变法,废井田、开阡陌,改变了此地土地贫瘠而农产较少的窘境。更是赞颂了“徕民”政策。这样既可在短期内大量招徕其他诸侯国的流民百姓,极大增加了秦国人口,使周围诸国人兵源枯竭。

张仪认为既然有公孙鞅的变法,秦何愁不成为边陲强国,若车轮一般碾压中原?这也是他在出走鬼谷后,没有侍奉魏国而出走秦国的缘由。

在方才的会面时,也许是急于得到恩师的肯定,张仪的眸光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芒向王诩讲述着以后秦国当如何拓展疆域的宏图。

听得嬴驷也是频频点头,似乎是极为赞许的模样。

王诩不得不承认这位弟子还是很有眼光与见地的,然则秦国如今不过是光兴未艾,才刚有些起色罢了,离能一统天下尚远,尚远啊,那个张仪到底是有些性急了些,若是任他一味冒进,恐怕……

这般一时想得太入神,便径直走到了府院的菜地里去,因为刚刚下了一场秋雨,泥土沾染得鞋履上都是,连雪白的袜子上都沾上了泥土。

待得走了一圈后,他便举步来到了莘奴的房屋外。

此时莘奴也已经回房休息了,在醉人的夕阳中,屋内都拢上了一层霞光,丽姝换上了轻薄的睡袍,已经垂下了自己的长发,用一把玉梳轻轻梳拢着三千青丝,在房内荡起了另一层迷离的霞光。而在她起伏的长发下,可以看见微微隆起的小腹,那里正孕育着他跟她的孩儿。

天下大事的风起云涌令热血男儿迷醉,可是这屋内的软玉柔情才是支撑着他一路前行的根本……

这般想着,不禁又往前走了几步,莘奴微微转头,一双明眸正看着王诩的一双泥脚踩在新铺的楠木地板之上,不由得叫了一声:“这是踩到哪里去了,怎么一脚的泥汤?”

王诩不但没有停下,反而故意又往里走了几步,并使劲地在地上蹭了几下。

莘奴气得眼睛瞪得溜圆,却无法开口斥责王诩的无聊。

自从刁奴入了府,莘奴便对“埋种结果”有了更深彻的体悟。现在的王诩时不时便要逐一演示一遍她以前的种种顽劣。

就拿着满脚的泥巴来说,也是有一段典故的。

记得有一段时间,王诩不知为何,不大肯理睬自己,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自己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诸如偷了他正看的书,在他的水杯里放肥大的青虫,还有一次便是下雨天时,披着小蓑衣挂着满脚的泥巴来找寻他。

进屋后,便是蹦来蹦去,将他屋内干净的地板踩踏得一塌糊涂。然后便赖在脸色铁青的他的身边,声音软糯地一声声叫着“诩哥哥”。

王诩却压根不理她,只是冷声让她将地板擦了。这样的粗鄙事情她哪里愿意去做,只撅着嘴,用抹布擦拭了几下后,便又拿抹布去蹭王诩的脸,立意要在少年英俊的脸上画出几撇猫胡子来……

莘奴此时终于体味了当初自己的顽劣,很是敬佩王诩的心胸,当时为何没有提起她的小衣领扔甩到屋外的大雨中去。因为她现在很想把赖在自己的膝头,横躺着的男人扔甩出去。

“还不快起来洗一洗脚?”王诩却只是将泥袜剥掉,拿在手里晃啊晃。

看得莘奴却是一阵心惊,暗自心内发誓,他若敢拿这臭袜子上的泥巴也给自己画胡子,她绝对会尽忘了二人剩下的那点子情谊,只一板儿车,便将他发卖得远远的……

幸好这王诩还算没有疯透,只将脏袜子扔甩到了一旁,继续舒爽地躺卧在美人膝头,对着莘奴道:“给我梳一梳头吧……”

莘奴觉得自己与姬莹渐有同化之势,面对俊逸的男子皆是有些回拒不得。看着这一向成熟的男人难得露出孩子气,在懊恼无奈之余,竟然鬼迷心窍地觉得他这般竟然甚是可爱?

于是便接了他的玉冠发簪,解开满头的青丝,替他一点点地梳拢着长发。当长指伸入了长发,抚摸到了头皮时,才发觉那头皮下的血管似乎微微的突出……这是用脑过度,血脉绷涌之症……莘奴在妫姜的身边耳渎目染,多少也通晓些医理,当下轻轻问:“可是觉得头痛了?”

王诩被美人长指抚弄得舒服,高挺的鼻子微微哼了一声。

莘奴干脆放下小梳,用长指细细地按摩着他头顶的穴位,小声道:“不过是见了秦国的公子罢了,这又是动了什么歪脑筋,居然想得都头痛了……”

王诩没有说话,似乎快要睡着了,直到很久,才慢慢轻语道:“大治需大乱,惟愿有强国铁腕,实现一统……到时,你可会伴我左右?”

莘奴慢慢放缓了手指。

他是个从不屑于同人讲述自己想法之人。她以前觉得他操控成瘾,无论是弟子还是天下皆是他消遣的玩意罢了。

可是后来,当她成为鬼谷的弟子,虽然修习的是商道一学,可是也隐隐体会到每个鬼谷弟子,从入谷的测试,到出谷的志向选择,都是围绕着一点而进行,那便是在这礼崩乐坏的年月中,究竟哪一个侯国能力挽狂澜,终止天下这无休无止,频发的战乱。”

王诩成年后曾经出谷云游,他那时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触动他成了后来培育出无数鬼谷贤才弟子的鬼谷子?这也是莘奴不得而知的。不过有一样却是确凿无疑的,这个男子所思所想,远超过天下那些追逐钱利的碌碌众生。所谓高处不胜寒,在许多人的眼中,王诩便是个阴险狡诈的阴谋家,可是莘奴却不知为何,渐渐的有些懂了这个卧在自己膝头的这个男人。

年少时的他,孤独的立在林中静听虫鸟清鸣;而如今的他,依旧孤独立在高处打量这个烦扰纷争的红尘。

只是年幼时的她,凭借着无知者无畏的憨傻,一路纠缠着他,妄图驱散他的孤独冷意。而如今,他紧握着她的手不放,可是她却早就没有了当初的勇气……

不知什么时候,男人已经微微响起了鼾声,沉沉地睡过去了。莘奴轻轻抚摸着他的长发,低头凝视着他许久……

待得第二日时,莘奴早早便起了床。收拾了一番后,便去找寻妫姜。王诩昨日犯了头痛,实在不能不令她担忧,这男子是不是细思过度,损伤了根本,倒是要用什么药物来贴补一下身子?

妫姜在邺城租了一间院落独自居住,也算清净自在。

她饮食起居极为自律。以往这个时候,便要早早起来,饮水食用早饭。就连一日三餐的饮食,也是以清淡为主,讲究的是养生之道,而不追求口舌上的享受。

说实在的,莘奴真是很难想象那个不羁浪子一般的姜云君真的迎娶了妫姜后,两个饮食起居性情皆是不同的男女该是如何朝夕相处?难道是一方大鱼大肉,一方清粥小菜?

本以为妫姜已经起床食饭完毕了,可是今日莘奴来此时,妫姜的贴身女仆却一脸难色地说:“妫姬尚未起身呢!”

莘奴立在府院门口,一脸惊诧地看着明显是被利器凿开的大门,还有一地狼藉的碎屑,惊疑地问道:“这是怎么了?可是昨日遭了盗贼?”

可开口询问后,那女仆犹犹豫豫地道:“昨日姜云君来拜会妫姬,可是姬下令闭门,于是……于是那姜云君便拎了斧头将府门劈开了……”讲述当时的情形时,那女婢两手紧捂着胸口,似乎是被吓坏了,到现在都没有缓过神儿来。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是狂仔犯头痛了……伸手能摸到头皮的血管脉络……这该死的脑血管痉挛,医生居然说没啥治愈的办法,一会去做个头皮刮痧……话说年轻时用脑过度,以后会不会老年痴呆?

第118章

莘奴听闻了这等骇事不由得有些瞠目结舌,接着问道:“那……姜云君现在是在何处?”

婢女小声道:“与姬……好似还未醒来……”

妫姜与姜云君乃是纠缠不断的孽缘,就算二人起了什么口角,也不是莘奴这个外人能参与其中的,此时主人尚未起床,而她若是再在此处见证姜云君与妫姜一同晨起,便是三个人大眼瞪小眼的尴尬了。

于是便转身离开了府宅,可是刚一出门时,却碰巧看到了一辆马车也朝着这里驶来,那车在妫姜的府宅门口停下,只见张华撩起车帘,要从马车上下来时,一抬头看见了正要上马车的莘奴,不由得惊喜地叫道:“莘奴姐姐,原来你也在此。”

说着,她便要挽着莘奴的手一同进去。莘奴哪里好让她进府撞破了妫姜的尴尬?于是连忙说道:“妫姬身有不适,需要静养,总是不好去打扰她,莫不如我们一起去城中新建的汤池去消遣一番。”

张华踌躇了一下,望了望那府宅的大门,似乎也是想到今日恐怕了病重的妫姜也说不得什么要事,便终于点头同意了。

莘奴所说的那汤池,其实便是她自己开设的一处新产业。得益于在齐国临淄经营燕脂铺的经验,莘奴心知了这赚取贵妇金钱的便利。加之她在吴越一带游历,当地天气炎热,当地人都爱沐浴,所使用的器具与中土地区大为不同,于是突发奇想,开设了一间汤池。

邺城虽小,却是枢纽要城,南来北往的士卿与家眷不在少数。出门在外,最诱人的莫过于绵软的床榻,以及舒爽的热汤沐浴了。

而莘奴的这家汤池也甚是讲究,严格遵循沐为濯发,浴为洒身,洗为洒足,澡为撒手的规矩,一次沐浴下来,便是四道工序。用来洗头发的,便是吴越之地盛行的草木灰。这在大多数没有去过江南的中土的人看来,是从没有过的新鲜事物。而莘奴也是加以改良,除了洁发的草木灰的基础上又加入了有乌发作用的草药。加上汤池侍女的巧手按摩,旅途的劳顿顿时全消。

沐,都这般的讲究,其余的浴、洗、澡,更是器具精致而濯洗得舒缓解乏。

是以这汤池开设后,男池便被男客爆满。不过让莘奴郁闷的是,原本准备大赚一笔的贵妇们却寥寥无几。看来在女子看来,沐浴这等私事还是在家中进行最为稳妥。

不过这男客的金也是不少赚取,在快要入冬的寒冷日子里,能泡上加入了姜片与参片的热汤,就算是多花些圜钱也是值得的。

所以这家汤池自开业以来,着实为莘奴赚了不少,起码能够了养那位费金的娇奴了。

在欣慰之余,莘奴竟然全然没有发觉自己也不过是重复着在出逃前做的事情——那便是殚精竭虑地赚钱养着不事生产的前任家主……

既然女池清净,莘奴便干脆用来款待了同窗。因为她有孕在身,只单选了沐而已。她与张华各自躺在特制的牙床之上,由手巧的侍女用铜制小勺舀水洗涤着她解开的长发,然后再用加入了香料的草木灰揉洗除掉头发的污垢与油脂。

这一时按摩得舒爽极了,莘奴不由得想起了王诩以前为她洗发时的情形,嘴角竟是不由自主轻轻弯起。

一直侧身留意着她的张华,见此情形也笑着开口道:“姐姐现在倒是比较着先前在谷中时,要暖意温情了许多。”

莘奴听闻了她的话,倒是起了些好奇问:“怎么,以前的我很冷不成?”

张华笑道:“姐姐以前有时甚至一天都没有笑样子呢,哪里像现在,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可见恩师是多疼爱姐姐,却不知你与恩师要何日成婚?也不知能不能赶在我与公子疾的婚礼之前?”

莘奴的笑意渐渐消失,自从自己与王诩在邺城再次相逢以来,他虽然提及自己的母亲曾经与她私下有过婚约,却从不曾开口向自己提及过成礼之事。

其实他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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