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知道我爱你 by 风过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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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知道我爱你 by 风过无痕-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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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不会,你这么疼我,果果不敢欺负我的。”方臻开心的直想大叫万岁,扑在林老太太怀里嘴甜的直叫,“我就知道妈妈对我最好了。” 
…… 
林果从飞机场接到得意洋洋冲出来的方臻,沉着脸接过他的行礼,头也不回的朝门口走去。 
“果果,你看这是什么?”方臻得意洋洋的抬起手腕,上面不伦不类的挂着一只金色的手镯,“这是妈妈送给我的,我也见过姐姐了,看你以后再不带我回你老家过年。” 
“我知道,我妈打电话给我的。”林果转头狠狠瞪了方臻一眼,“你这个家伙做事情真是顾头不顾尾,哪有你这样横冲上门的?要不是我妈心脏够强,早就被你活活吓死了。” 
“可是,你二哥和袁大哥的事她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方臻一脸的不以为然,“我当然是打听清楚了才过去的,不会吓到妈妈的啦。” 
“哎呀,你一口一个妈妈叫得倒是很亲热嘛。”林果真是被方臻的厚脸皮给活活气死了。 
“是呀,下次你还要到我家见我妈和我爸呢。”方臻踮起脚,凑到林果耳朵边,笑着说,“我告诉你哦,我家的大哥,二哥,三姐,四姐,一听说你要到我家去,全都吓得面无人色,真是笑死我了。上次你肯定把他们骂得很惨吧!” 
“我哪有骂他们骂得很惨呀?”林果想起以前的事,脑子里只留下一个淡淡的印象,“我连有没有骂过他们都不记得了。” 
“哈哈!果果,你真是太强了!” 
两个人就这么说说笑笑的出了飞机场。完全没有发现身后另一个出口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石化般的愣在那里。 
…… 


第二十一章 
入夜,方臻穿了一件白色真丝的睡袍站在阳台上,风吹着他的衣服下摆,轻轻的飘动,衬得两腿修长的大腿,性感而迷人。 
“你半夜不睡觉,起来发什么疯?”林果恨恨的把一件厚睡袍扔过去,把方臻包了个严实,好像自从认识方臻之后,他做的越来越多的动作就是“包”他。 
“嘻嘻。”方臻微笑着放松身体向后靠,直到整个的偎进林果温暖的怀抱里,这才安心的叹了口气,“好舒服。” 
“还没说你半夜不睡觉起来干什么呢?”林果把下巴搁在方臻的头下,死劲的磨了磨,用以惩罚。 
“好痛,”方臻伸出手托住林果的下巴,求饶的解释,“只是太高兴了睡不着罢了,顺便也看看果果会不会来找我嘛。” 
“你真是欠揍!”林果双手抱着方臻,就着这个动作把他往屋子里拖,“给我睡觉去。” 
回到屋子里,方臻转过身,反手抱住林果的脖子,眯起眼睛看着他,“果果,你知不知道,我真的是很开心啊。” 
“是呀,你连我老妈都用上了,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林果举起方臻的手,看上面还挂着那只不伦不类的金镯子,忍不住笑出声来,“拿下来吧,反正给了你就是你的了,这么戴着,很难看的。” 
“不要,再让我戴两天,我再放进保险箱。”方臻做了个鬼脸,得意洋洋的笑了起来,“有了这个,果果一辈子就是我的人了。” 
“懒得理你。”林果挑了挑眉毛,没有再理他。 
方臻拉过林果的左手,翻开他的手心,手指在上面轻轻的划动,“果果的感情线又深又单一,这说明果果心里只会有我一个人是不是呀?” 
“是你个头。”林果举起手掌放到灯下,发现自己的感情线真的是一根到底而且纹理十分的清楚,便嘴硬的回了一句,“这种迷信的东西,怎么可以做得了数?” 
“谁说不准的?”方臻微笑的伸出自己的左手,先紧紧的贴上林果大了他一圈的手掌,再慢慢松开,移到林果的面前,“果果你看我的!” 
伸在林果面前的那只手掌肌肤细腻润白,手指纤细修长,指甲修得整齐圆润,可以说无一不美,可是林果注意到的还是在那白里透红的手掌心中,一条一根到底且纹理清楚的爱情线,与自己手中的几乎没有两样。 
“我的心里也只有果果一个人,也永远都不会变哦!” 
“你……” 
林果说不清楚此时此刻自己的内心是欢喜多一些,还是感动多一些,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传出“月亮代表我的心”的和弦音乐。 
“手机响了。”林果看着方臻。 
“不要管他了。”方臻拉下林果的头,轻吻上他的唇。 
“也有可能是你的电话哦?”林果拉过方臻加深这个吻。 
他们两个人的手机型号款式全都一模一样,只不过一只是宝蓝,另一只是银灰,方臻说这叫情侣手机。选用的音乐也是方臻统一安排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所以,两只手机放在一起,的确搞不清楚是谁的电话。不过,方臻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效果。 
“那更不用管他了。”方臻勾起嘴角,手指轻轻的摸上林果的扣子,从缝隙中钻进去,似有若无的轻触林果的肌肤,“我们离开那么久了,不知道房间的那张床是不是有点寂寞了?我记得我们第在学校的时候,稍微动一下,那个床板就响得像要散似的,我房间的那张床,家具店的老板说,就算在上面舞狮子也不会有声音。我们再去舞一下好不好?” 
林果恨恨的低下头,狠狠的吻住方臻的小嘴,此时此刻他脑子里除了“舞狮子”的念头之外,哪里还有可能管得了茶几上那只手机呀? 
于是房间的门被关上了,只留下宝蓝色的手机独自在那里一遍又一遍的唱着“你问我爱人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 
“表哥!哥伦布表哥!你回来了!”方臻笑得你阳春三月的阳光,“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好让我去机场接你呀?” 
“我不是打你手机了吗?” 
哥伦布是葛伦的绰号,第一是因为谐音,第二是因为他小时候一心想学哥伦布发现个新大洲什么的,所以方臻一直叫他哥伦布表哥。 
葛伦微笑的看着方臻,看似漫不经心的问,“其实,我在机场看见你了,你好像也是刚从外地回来的吧?有个男孩子和你一起。你朋友吧?” 
“是果果啦!”方臻笑得甜蜜而温柔,“表哥,我有爱人了哦。” 
“爱人吗?”葛伦轻声反复的念着这个词,低下头皱起眉头,等他抬头的时候,脸上又是一脸的温暖笑容,“是吗?那真是恭喜你了。我的小臻长大了。” 
“我就知道表哥会这么说,你一向最疼我,无论我有什么选择你都会支持我的,对吧?”方臻得意的笑着,“昨天你打我电话的时候,我和他在一起。所以没接,表哥不会怪我的吧?” 
“当然。”葛伦微笑着,脸上还是一脸的温柔,“表哥什么时候怪过你?不过,你也应该让好好的介绍你的‘果果’给我认识认识吧,毕竟……”他低下头,声音之中不由的透露出一股似有若无的恨意,“他抢走了我最可爱的小臻,这个要求不过分的吧。” 
“那是肯定的。果果他呀,好得不得了,表哥你肯定会非常非常喜欢他的。”方臻完全被喜悦冲昏了头脑,自顾自的在那里说个不停,他的“果果”有多么多么的可爱,多么多么的温柔,多么多么的善良,又多么多么的有原则。 
完全没有发现葛伦在耐心聆听的表情之下隐藏着的是一股强烈的不甘心和一丝诡异的微笑。 
…… 


第二十二章 
超豪华的餐厅,浪漫的音乐,顶级的红酒,如果不是两个怒目以对的男人,这气氛还应该更好才对。 
“点餐吗?”葛伦微笑的看着林果,拿起全是法文的菜单,一面优雅的点着菜,一面轻声的自我介绍,“相信方臻已经介绍过我了,我是他的表哥,葛伦。” 
林果瞪着眼前的人,心里一股子怒气简直就要冲破头顶,直上云霄。他在学校,正准备去食堂吃晚饭,结果就被这个男人莫明其妙的拉进了一家全是外国人的高级餐厅,要说这个男人不是故意想看他出洋相,真是鬼也不相信呀。其实,想看他出洋相到不是林果最不能容忍的,最让他可惜的是学校的晚饭,听说有他最爱吃的炸猪排的,他妈妈的,这个男人真是找死。 
想到这里,林果开口了,用他一惯的恶声恶气,“有话快说,有屁快话,我管你哥伦布还是新大陆,方臻呢?要见面为什么不三个人一起,你和我搞什么飞机?我和你很熟吗?” 
“小臻吗?”葛伦继续微笑着,可是目光之中完全看不到一丝丝友善,“他有急事出差了,可能他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吧。” 
正说到这里,林果的手机响了,按下接听键,电话里传出方臻又着急又担心的声音,“果果,我现在有急事要出差,我负责的一个项目有麻烦,到底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我一定要过去查个清楚。我现在人在机场,我都来不及告诉你,我好想你啊!我不在的时候,你可千万不能花心哦?” 
“花心你个头啊!你走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啊?”林果狠狠心肠瞪着眼前的人,“你表哥在请我吃饭呢。” 
“不要管表哥,他请你就吃好了!我要果果亲亲我。” 
“亲你个头,这里这么多人,你当我是你呀?脸皮厚得可以开车跑马的。” 
“我不管嘛!快点,快点啦!时间要来不及了!果果……” 
“欠了你的!”林果在电话里重重的“啧”了一记,“自己当心点!” 
“我就知道果果最好。”方臻心满心足的还了一个重重的吻,这才把电话挂了。 
林果按下结束通话键,抬起头看着一脸压抑表情的葛伦,漫不经心的问,“是你安排的吧?” 
“没错!”葛伦抬起头直视着林果的眼睛,“小臻是我从小到大最疼爱的表弟,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么出色。” 
“他是方家最小的孩子,从小就长得聪明可爱,简直就像小天使一样。让人无法不疼他,满足他的任何愿望几乎成了我的一切心愿。而且他也没有辜负我的疼爱,无论在各方面都超人一等的出色,你知道,他精通六国语言吗?你知道,他闲着没事可以轻松攻进美国的五角楼的防火墙在他们的绝密档案里画乌龟吗?你知道,他在我的沙龙派队上有多么的优雅,甚至连公爵夫人都他对的言行举止赞不绝口吗?” 
“我不知道你这说的是什么屁话。”林果飞快的接口,依旧用一脸平静的面孔看着葛伦,“我只知道,你那个精通六国语言的‘小臻’,在我面前只会用幼稚到极点的幼儿语言叫我‘果果’,我也才知道就是因为你那种无节制的宠爱,才会造就那个,轻松攻进美国五角楼防火墙,在那什么绝密档案上画乌龟的完全不顾别人死活的小恶魔。至于你说的连公爵夫人都人称赞的优雅举止,我是一次也没有看到,我只看到,那个穿着阿曼尼西服的笨蛋,替我洗地滩上买回来的十几块钱一件的内衣裤,还为了烧糊一锅粥而把一张脸给皱成苦瓜。你见过的方臻也许是最美好,最出色的,可是,我见过的方臻却是最真实,最快活的。” 
“你根本就配不上他。”林果的一番话说的葛伦心浮气躁了起来,他指着林果面前一排大大小小的餐具,“我想你连最基本的用餐礼仪都不懂,像你这样的人怎么可以配得上他?” 
“我是不懂。”林果回答的更是干脆,“我不觉得男人不懂这些有什么可丢脸的。事实上,我看方臻和我一起去吃路边一块钱一串的臭豆腐,他一样是那么高兴的。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什么?”葛伦睁大眼睛,不明白林果下面要说的话。 
林果摇了摇头,一副葛伦没救的表情,“快乐的多少不是用金钱买得来的?会不会用餐礼仪根本不是衡量爱情的标准,我从来不觉得我和方臻之间有什么狗屁般配不般配的问题,在一起就在一起了。什么都只要求做到最好有什么用?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对方臻再好,他也只会越变越坏!你应该感谢上帝把我带到方臻身边,才让他不至于继续祸害人间!” 
“哈!你到真敢说!”葛伦不怒反笑,“就你这样一穷二白的小子能给小臻什么?” 
“方臻他用得着我给他什么吗?”林果挑起嘴角,“你和他生活了这么久,可惜一点也不了解他,方臻他其实比任何人都强!他要的东西他自己会拿,根本用不着别人给!至于你……” 
说到这儿,林果低头看了看葛伦面前的三分熟牛排,随手拿起一只叉子,叉起这块血淋淋的东西,递到葛伦面前,“你知不知道英国的疯牛病还在继续流行?吃这种血淋淋的东西,难道你一点也不害怕吗?” 
“你……” 
林果抛下手里的东西,不再管葛伦一张脸被气成了什么样子,向门口走去!心里突然特别强烈的想见方臻。想听他软软的声音撒着娇叫自己“果果”,想再看一次,他站在厨房里替自己煮粥的背影!哪怕,煮出来的是焦掉的粥,却依旧让他那么的心动不已!方臻——他的妖精! 
“看来这小子比我想像的要难对付得多了嘛!”被抛在座位上的葛伦一仰头,一口气喝下杯子里的红酒,一时之间只觉得热血上涌,他恨恨的握起拳头,“小臻为什么会喜欢那个家伙?我到底有哪一点比不上那个家伙?为什么会这样样子的?我不放弃,我绝对不会把小臻让给那个连刀叉都拿不好的笨蛋家伙!”说着,他从怀里摸出一张机票,下定决心的咬了咬牙,“看来,只能用最后一招了!” 
…… 


第二十三章 
林果回到学校已经快九点多了。寝室里包大同和胡伦两个人正在争论三国的精髓到底是什么?包大同说,“三国的精髓就在曹操的那句,‘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胡伦想的却完全相反,他说,“三国的精髓就在关公的‘忠肝义胆’!” 
见林果进来了,两人齐齐的拉着林果叫他投关键的一票。 
林果心情本来就不爽,哪里有闲功夫管他们两个,于是一人一记铁拳,说,“三国的精髓就是‘打了再说’!” 
胡伦摸着头,仔细的寻思着这句“打了再说”是出自三国的哪一章。包大同比他聪明多了,林果一下了课,就被一辆神秘的车子接了去,不见了人影,现在回来又是臭着一张脸,原本像影子似的跟着他的方臻连人影都不见了,一时之间到是猜到了八九分。 
他凑过头挤到林果面前,推了推他,贼头贼脑的问,“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晚上那个男人是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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