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恋弟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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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恋弟情结-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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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开公司了,你也一样可以开一家公司啊,我们炒股赚了不少,就弄拿钱去开公司,就算是刚开始很小,只有一两个人,可是等我们努力之后,就可以做大了,你也就有实力了。”
  这时他想出来的最好办法,孟施想了一下,程恩有时候还是很聪明的,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法,他做了很长时间的生意了,完全可以开一家公司,在公司大展拳脚,不用在每天上网炒股了。
  “恩,我又没有说过我很喜欢你,我发现今天我更爱你,你真是我的知己啊。”
  跳起来,亲吻一下程恩的额头,随后上楼,他要和宋好好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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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送程欢离开




  第四十章送程欢离开
  征得程恩的同意,他马上开始招手准备,先联系一家国外的寄宿小学,有很好的风平,还是小学和中学,高中在一起的学校,有出过很多的人才,教师不会很凶狠,舍监也不是寄宿学生的魔鬼,挑挑拣拣,在宋的帮忙下,终于在英国找到一家,据说是出国两个总统夫人,十几个英国内阁大臣,还有很多的名人正要。再开战之前,必须先送走程欢,然后留下他们两个人,守着公司,慢慢的发展壮大。
  怕的是那些不知道什么叫做亲情的兄弟,顶上了程恩,他可以保护程恩,程欢就有些无能为力了,尽早送走,他也省了心,再说,和程恩两情相悦,两个人在一起多好,程欢时不时的过来参一脚,总会无意的破坏掉他和程恩之间的暧昧气氛,在他想吻程恩的时候,总是吻不到。
  程恩很是舍不得,一想到夏令营回家之后,程欢就要到英国上学,一去去好多年,就好像是在割他的肉一样,还那么小,能行吗?
  孟施费了一番唇舌,把道理都给他摆在眼前,让他自己做决定,好和坏,看看哪个更好一点?是看着自己的弟弟被绑架,还是忍耐一下思念之苦,送程欢去国外镀金,过几年再回来,只要是他们想程欢,就可以买一张飞机票去看他,等公司变得大了,他们完全可以在英国开一家分公司,那样,他们就可以长驻英国,程欢也安全了,也有了一个好学历,还增长见识,等程欢大学毕业,完全可以把分公司给他打理,看着他事业有成,到时候云云一定会爱上这样的青年才俊,他的心愿就了了,可以笑着看他们结婚,开开心心的等着当大伯,多好的一片前景啊。
  程恩不是傻瓜,思前想后,只要同意,就算是现在不走,云云过两年也回到国外上中学,到时候程欢还是要跟过去,现在提前去两年,也是一种锻炼。
  可是,真的很舍不得啊。
  程恩转着手指,转的有些手疼,就放到嘴里咬,慢慢的啃咬着,他心里一有事情,就会玩手指,想不通的时候,就变成啃咬,有时候他会把手指咬的青一块紫一块,还会浸出血丝。
  孟施发现的时候,程恩已经咬了好一会。
  连忙把他的手指解救出来,翻看一下,上边除了唾液,就是红肿的伤口,原本细嫩的白皙的手指,变得有些惨不忍睹,比另一只手的手指粗了好多。
  “又在想什么啊,看看你,就会自虐,这是别人的手指吗?自己咬自己,不疼是吧?那我也咬了啊!”
  程恩眨巴着大眼睛,眼睛里边很快的就一片汪洋,孟施做事张开嘴巴,要咬他。一看他这幅可怜兮兮的模样,心疼的就要窒息了,搂紧怀里。
  “还是想不通吗?”
  “我就是不舍得,那么小的一个孩子,我实在不忍心送他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万一他夜里找我怎么办?他想哥哥了怎么办?和同学相处不好怎么办?要是我也在他身边就好了,可是我又放心不下你,你这边的事情很严重,我要是也走了,你一个人支撑不来。”
  还算是有良心,没有任性的要求要和程欢一起到国外去,抛弃他,还说出来不放心他一个人,唇边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动作变得更加轻柔,就连声音也温柔的可以滴的出水来。
  “小孩子的适应能力比大人要好,只要是撑过前一个月的语言障碍,他就会和那里荣成一片,每天都会玩得很开心,多交一些外国朋友也很不错,最起码,以后要是去旅行,就不用担心没有朋友投靠。”
  程恩不满意的等了一眼孟施。
  “住宿学校的老师都很凶狠,你想让他受到虐待啊,万一有变态的老师罚他,关进小黑屋子,程欢和谁哭去啊?”
  孟施一脑袋的黑线,他就算是在没有人脉,也不会把程欢送进一个风平不好的学校受虐待,这个学校是个贵族学校,来那上课的飞富则贵,谁敢虐待?万一不小心,体罚学生,他们很可能被开除,谁知道看似平凡的学生的父亲,家族,是那个财团,或者是政坛的那位高官。
  程欢去那里上学他还是托了在英国的一位爵士朋友,教学很好,程恩这是在护犊,护的严重。
  “恋弟情结。”
  “我就被关进过小黑屋,那真的很害怕,会有老鼠跑过来,还会有蟑螂,谁知道在哪个角落里会不会有蛇?小孩的心理承受力很差,程欢从小就失去爸爸,有失去妈妈,他只有我了,我不在他身边,他一定会哭的。”
  “他身边不只有你,还有最喜欢的云云。还有,会哭的不一定是他,你一定会哭得很惨,他要用一个月适应新环境,你要一年适应没有他在身边的情况。他不太让人担心,你这个人先会让我愁白了头发。”
  孟施很肯定的说出程恩的反应,只要是程欢不在身边,程恩一定会失魂落魄,就说他恋弟情结严重,他还否认。
  程恩就好像被戳中心事,脸蛋一下子变红,是啊,他会哭的唏哩哗啦的,没有程欢在身边,他会觉得失去生活的中心,做什么都不起劲。
  “我要和他一起去英国生活,这边你自己看着办吧。”
  赌气的坐直身体,就是不再依靠在他的身上。
  “好啦好啦,我答应你,每个学期,我们去英国看他三次,差不多是一个月去一次,这总行了吧,等他放寒暑假就带他去旅行,好好得陪他玩。”
  真是欠了他的,怎么就是对他的发火没办法,看着他赌气的样子,一点招数都没有。要是程恩再去英国,他一个人真的没有信心战胜那些手足兄弟,他知道,要是程恩也离开他,他心身具疲,没有人安慰他了。
  “五次,一个学期看他五次。”
  也狠不下心走啊,孟施是他的恋人,他不能抛弃恋人一走了之,孟施对他所做的一切都让他感动,他不是无情无意的人,离开那个,他都很舍不得啊。
  “行,都依你,不要生气了,我们努力赚钱,就算是一个星期去一次都行。”
  “那云云呢?她也跟过去吗?”
  不再生气,孟施都道歉了,他在坚持那些无理取闹,就是太不通情达理了。
  “一起走吧,我也怕程欢孤身一人在英国会适应不好,身边有一个女生,他就会很开心,还会照顾好云云,他会过早的成熟,再说,他喜欢云云,这也给他创造一个机会,身在异乡,只有他们两个人相互守候,心会更近一点,云云慢慢的就会发现程欢的好,他们会成为一对感情很好的情侣。”
  就当作是陪读,安排好程欢,他也就放心了。
  “我弟弟身边陪着的不是我,而是一个女生,我弟弟就要被那个女生抢走了,真是不甘心啊。”
  孟施小小声的开口。
  “就说你恋弟情结,你还不承认。人家谈纯纯的恋爱,你管那么多做什么?”
  不敢大声说出来,程恩听见了不会高兴。
  程恩叹息一口,歪在孟施的身上。
  “守着你,你还是比较重要的,程欢终究要长大离开我,我就算是守得再紧,也不能绑着他,只是他太小了,唉,要是妈妈活着多好,有她陪着程欢,我也不用这么的担心了。”
  要是他妈妈没有去世,他也不会在医院看见程恩,也不会爱上他。
  “对了,你拜托你哪位朋友了吗?要他在每个星期天接程欢到他那边过周末?他会好好做程欢的监护人吧,我们不能每个星期天看他,你的朋友就要多照看一点。”
  “要不是这是一所寄宿学校,我很想要程欢去我朋友那边住,他的城堡离那所学校很近。他是一个很有名的绅士,脾气很好,也很有实力,只要是他去程欢的学校,就连校长都对他礼让三分,这你就放心吧,我已经把英国那边的事情都打理好了,只要程欢回家,下学期开始,就到英国上学。我们先带着他去英国适应几天,等他完全适应之后,再回来,这样你就不用在担心了。”
  程恩抱住孟施,幸好有他,要不然,程欢上学的问题会困扰他好一阵子,只要有他在,什么问题都没有。有没有说过很喜欢他?他就像是一个万能的神,什么事情也不用他担心。
  “施,谢谢你。”
  孟施拍拍他的后背。
  “把你的口头的谢谢兑换成一个热吻,我就会更高兴了。”
  程恩抬头吻住他,这是谢礼,也是在向他说,我喜欢你,庆幸你在我身边,感谢上天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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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时光如水




  第四十一章时光如水
  七年的时间转眼就会过去,程恩孟施已经由青涩的少年变成英俊挺拔的男人,在十六岁的时候开了一家代理公司,代理国外各大品牌的所有事项,只要是找上他们的公司,先从广告,再到地区形象大使,再到专柜的选址,有些琐碎,但是是一条龙的服务,刚开始起步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注册资金也不过十一千万左右,五年时间的发展,公司已经变成一个资产上亿,手底下有百十来个员工的中型公司。
  刚开始的时候,孟施是副总,程恩是总裁,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程恩,孟施隐在程恩的背后,想做一个帮助他的好副手。
  发现程恩工作之后,就会变成一个工作狂,他可以废寝忘食的一连工作三天,就算是孟施有着必须要战胜的敌人,也不及他拼命。就算是搞垮了身体,弄得自己很憔悴,也是很卖力的工作。
  孟施问过他,不用这么拼命的,他那风流一生父亲很健康,就算是在规定的十年时间里,一分上下,他们也不用急在一时,十年的时间,他有信心在最后的几年做冲刺,就算现在他的弟兄们有些超过他的资产,他也不是很急。
  程恩没头在公事里,只是回应他一句话,我要赚很多的钱,要在英国开一家分公司,只有资产增加了,才会接近这个目标。
  孟施原本以为程恩如此拼命是为了他,怕他在十年之后的财产比拼大会上,输给其他三个弟兄,细问之下,才的到这个答案,他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尽早和程欢团聚,一程恩的想法,三年之后注册资金达到五千万,五年之后就在英国开一家分公司,他正好陪着程欢上高中,在上大学,都计划好了。
  如他愿就完蛋了,程欢好不容易送走,程恩这些年始终属于他,生活的中心也都在他的身上,就算是为了工作忘记回家,忘记吃饭,他还是会惦记着他,还会打电话叫他少喝酒,至少在回家的时候,桌子上摆着他亲自考得小饼干,可是,无论他怎么逼问,无论他怎么诱惑,不管他在床上是如何的在他的身下娇喘呻吟,在他神智迷乱的时候,追问他,他最重要的还是程欢,这让他郁闷了七年,七年的时间,他们的感情稳定不少,为什么他就是不能占领程恩心中最重要的地位呢?他还是不够好吗?
  看着他拼命,看着他三餐不济,因为工作的繁忙废寝忘食,弄得自己犯了胃病,慢慢的发展成为胃炎,孟施严令禁止程恩在公司超过一整天。
  刚开始创业,那会一帆风顺,有过几次小小的危机,程恩就把公司当成家了,泡在公司整天不回去,孟施也忙着四处跑,接订单,看地址,要商品在他们的手上发放异彩,就算是找上他们做最简单的广告宣传,他也要选最出色的模特,诠释商品的最吸引人一面。他忙,就忽略了程恩,等他接到公司的员工打来电话的时候,程恩也因为胃炎严重,被送到医院。
  孟施卸下副总的责任,转手做程恩的贴身秘书,负责程恩的日常生活,再把他副总的工作包揽起来,公司里公事一把抓,在多长一双眼睛,盯着程恩的日常生活,程恩只负责他选下来之后不会很累的,不会很棘手的,公事做,虽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程恩,可是实际上,操作大权,执掌公司决定的还是孟施。
  程恩改跑外,所有的事情都要亲历亲为,孟施看着程恩忙得热火朝天,就很好奇,为了弟弟,也不至于这么的拼命吧。
  程恩的回答是,公司很重要,他要靠着公司养程欢,让程欢读最好的大学,生活安逸,孟施也要靠这家公司赢得那场考试,帮助他赢得最终的胜利。
  让孟施感动一把,程恩都这么的拼命了,他就算是有时候累的不想再起来,还是强打精神,七年时间,辛辛苦苦,可是有这个规模,还是很让人欣慰,虽然离他们有一点距离,但是,胜负不是在三年之后嘛,他有信心在这三年的时间里追赶上,前几年是在创造口碑,往后几年是创造业绩,以后的几年是飞速发展。
  一把甩开手里的文件,妈的,老四是一个混蛋,正在和他争抢一份订单,这是一家国外的大型珠宝公司下的订单,希望搞一次国内的巡展,货品价值一亿,有一条举世闻名的翡翠项链,有一百零八个大小一样,颜色一致的珠子穿成的翠绿色翡翠项链,还有一些钻石首饰,钻石的总克数足有五百多克拉,是一笔比较大的订单,要是这次的展览成功,他们就会成为这家珠宝公司在国内的唯一带理公司,只要是有新款式上柜,有任何一点国内动静,都会找上他们,他们多了一个大客户,也多和很多的订单。
  可是,老四竟然也开了一家代理公司,依仗着母系那边的财力,公司的注册资金和他发展五年之后的现在一样多,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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