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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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草记-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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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兄弟呢?
如果,他知道,这个孩子就是花菲自己选的,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这话起来就有长了。
花菲自从“诈死”之后,便开始考虑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身为“花太医的兄弟”,好歹也算官宦人家,就算家道中落也不可能身边没有一个小厮跟着伺候——总不能什么事情都是自己亲自动手吧?这就是官家的做派——死要面子!自己向来是独来独往的,如今为了不让别人起疑,也只好赶紧找个孩儿回来充门面了——而且要做到不让人能查出任何底细。
想到就做,于是他就开始半夜三更地往乞丐窝里跑,想从那里挑个合适的,因为只有在乞丐堆里,失踪个把男孩子才不会引人注意——虽然男孩子天生比女娃低等,到底是女子十月怀胎所生,如果家里突然少了个男娃儿肯定要报官抓人贩子,何况人为地使母子分离,花菲也做不出来这种狠心没良的事情。乞丐窝里男孩子不少,但花菲也不是什么年龄段的都看,他只挑十岁上下的男童来观察——之所以选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是因为这个年龄的小男孩儿,身处乞丐窝里,受尽世态炎凉,但还可能保有一颗童心,而且吓得住。如果比这个年龄再大些,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这些小乞丐难免就会变得愤世嫉俗或者自暴自弃,没有培养的价值,如果比这个年龄再小些,却又做不什么事,他要是弄回去,谁伺候谁这可就难说的很了!他毕竟是来找奴才使唤的,不是来找老太爷回去供着的!
想到自己做药没人试的辛苦,花菲在挑选的标准又加了一条,而且被认为是最关键的一条,那就是——样貌怎样无所谓(乞丐嘛,个个都是灰头土脸、营养不良的,能指望好看到哪儿去?),谈吐如何不计较(吃都吃不饱,还有那闲功夫去讲礼貌?),身板儿却是绝对要结实!别误会,这个结实不是指外表,而是指本质,就是说,能不能经得起他那些千奇百怪的药丸的考验!乞丐窝里的孩子平时连吃都吃不饱,当然没可能有长的五大三粗的,真有个别吃什么都长个儿的也早就投军吃饷去了,哪里还会窝在乞丐堆里过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
花菲的要求在他本人看来,是不高,照理说,也应该是一抓一大把的,可惜世事无绝对,他的“海选”倒是顺利,基本上每个地方都能相中几个目标,临到了“精挑”的时候,却出了茬子。那些筋骨不错的孩子,看他掏出身上揣的一把乌漆抹黑的药丸,还拼命鼓动着他们往肚子里吞,个个都打了退堂鼓。有那旁边看着的老乞丐更是大声斥责他不把他们当人看,声言:他们虽然饿着肚子,不过也没到饿得发昏的地步,又不是傻子,谁都知道不能随便拿一个满脸不怀好意的人的东西吃,何况还是不知道什么功效的药丸。虽然做乞丐是很没尊严,很辛苦,但他们可还不想死!
一连“拜访”十几个破庙、草棚、墙角根儿,就在花菲几乎要打退堂鼓的时候,终于被他撞到个傻不愣登不怕死的小鬼头,饿昏了头的后果就是二话不说,抓了药丸就吞——这个孩子就是豆蔻,是花菲后来翻了医术,闭着眼睛随便指了个药材名起的(由此可见,他实在是没有起名字的天赋)。花菲当时见了,自然欢喜得很,赶紧“拐”回来洗干净搁在身边充门面,虽然笨是笨了点,但非常听话,做事也很有耐性,花菲平时就让他干点粗活儿:扛扛东西扇扇炉子,捣捣药材磨磨粉,偶尔还可以实验一下花菲的新药,对花菲来说,“拐”到这么个孩子,实在是件很得意的事情——不花分文,又听话,还“耐用”。
萧文看那孩子额头抵着地,半天没抬身,不禁又是暗暗叹了口气:“快起来吧,香薷,看赏。”自从秋住嫁人之后,香薷,茱萸和藕生便成了他的心腹小厮,除了藕生是日常负责照顾小郡主的,香薷和茱萸平日都是跟在他的身边。
香薷听他吩咐,忙从旁而出,从袖笼里拿出个红包,塞到豆蔻手里。
豆蔻看看他,忙转过脸去看花菲,见花菲没什么表情,可才相处没多少时候却对自己很温和的采珂却朝自己又比画着,眨了眨眼,回过头,怯声道:“……恩……谢……谢谢……”
萧文看在眼里,心里大定,对于豆蔻的笨拙并不介意,和颜悦色地说:“公主府邸规矩森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你要多问问采珂。不过,你放心,我不是偏短护私的人,如果采珂、或者府里的其他奴才要是怠慢你家主子,或者欺负你,你只管来跟我说,我会主持公道的。”
豆蔻有听没有懂,愣了半天,忽然道:“我们花爷很厉害的,欺负花爷的人都会肚子疼,所以,没人敢欺负花爷的。”
萧文只当他是在冒傻气,并没在意,笑着对花菲道:“这园子我先前虽命人打扫过,到底是你住的地方,有什么不合你意的在所难免,想必还有些地方要你收拾,若有需要,只管差人来和我说。那,我就不打扰了,先告辞了。”
花菲起身,笑脸相送,待到萧文离开,他回屋看着采珂,脸色可就不怎么好看了。
“小小年纪,你的手段倒是厉害,”他冷笑道,“没半天功夫,就哄得豆蔻听你话了,我知道你能耐,却没料到你的能耐这么大!”
采珂一听就跪在地上了,慌忙磕头道:“主子明鉴,奴才既然被驸马指给主子使唤,往后一定全心全意服侍主子,不敢三心二意。”
花菲掂掂头:“你能想明白这点,果然聪明伶俐。”这话说得讽刺味极浓,把采珂一张小脸先是羞得通红,随即又吓了惨白,“既然你和豆蔻都是我的小厮,我也不能厚此薄彼,”说着,电闪雷鸣之际,把一颗药丸塞到了采珂的嘴里,“这药丸补血养颜,本来我哦是专门为豆蔻配的,你也吃了吧,只要你听话,我包你日后容颜娇媚,肤如凝脂……否则……”
采珂就算再伶俐,也不过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吓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颤声道:“请……请……主子放心,奴才,奴才一定对主子忠心耿耿,决不敢有二心……否则,让奴才死无葬身之地……”这咒发得也算狠,因为在女儿岛上,小厮若是死无葬身之地,要么是未成年就夭折,要么就是一辈子没婚配、到死都是个老光棍。
花菲道:“既然我是你的正经主子,我要给你改个名字,你愿意吗?”
采珂道:“能得主子赐名,是奴才的福气,奴才求之不得。”
“我家祖辈都是学医出身,小厮的名字多半也脱不了以药材为名,”花菲道,“我给你改个名字,叫石斛,你可愿意?”
采珂不知道“石斛”是什么,只听发音便想当然,忙一连声地应道:“愿意,愿意,奴才往后一定做个‘石雕的茶壶’,但凡是在这个园子里听过的,见过的,统统都只烂在肚子里头,绝不往外吐半个字!”
花菲见他如此,十分地满意,挥挥手放他下去,自己心情愉快地又开始鼓捣起他那些奇奇怪怪的药方来。
后来他索性把园子里的花草悉数掘了个干净,全部换种了药材,于他自己倒是方便了许多,只不过和萧文之间的嫌隙在无意中又多了一层。


第四章(上)
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还有所谓“一白遮三丑”的论调,在在都说明了一个绝对可靠的“真理”:美人儿若想锦上添花、更显娇容,穿白色的衣服招摇过市,实在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
花菲男扮女装时,固然让人觉得不够阴柔貌美,但换回男儿装束却显的俊俏帅气,而今为了替他那个莫须有的“姐姐”在守孝,正好又是一身的白衣,比之当日萧文的灵动飘逸和月清澄的不食人间烟火,自是一种别样的韵味。
此刻,他清清爽爽地坐在花厅上,优雅地翘起二郎腿,悠闲地品着石斛奉上的香茗,理所当然地等待着享用所谓的“接风洗尘宴”,根本不管自己的出现是不是符合礼仪——从字面上讲,是和他沾点边,但从主办者的角度来说,对他可能是不怎么欢迎的,不过他既然来了,人家总不好把他赶回去,他也就是笃定了这点,才一定要参与他进入这个家庭以来的第一次“聚会”,也算是和大家打个照面吧。
无视于躲在角落里的众仆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花菲的神态端庄文雅,举止落落大方,绝对的大家风范,就连身边的石斛也把腰杆儿挺的笔直,好象他早就是跟在花菲身边的一样这样的场面,实在不适宜带豆蔻出来,否则,他要是看着一桌菜肴直流口水,可就有些丢人了……别人会以为他花菲虐待下人、不给小厮吃饱饭的!
以花菲现在的气质仪态来说,虽未见他吆喝使唤小厮们,但只往那里一坐,就已经比一旁抱着小郡主的墨珠更象个现成主子一些了。
花菲以前在公主别苑替温伶诊治时,宝珏是瞒着别人偷偷去的,墨珠并没有跟在身边,出使月国时,墨珠和萧文一起被软禁宫中,所以,这两人倒是一面都没有见过。
即便如此,花菲还是一眼就看穿了墨珠的身份,依据么,当然就是他怀里抱着的小女娃儿了——能被众多仆役簇拥环侍,肯定是公主和萧文所出的长女、女皇册封的福华郡主——水逍遥了。既然猜出了娃娃的身份,那“他是谁”这个问题当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等了一会儿,公主和驸马还没有出现,反正闲着也是无聊,本着解闷的宗旨,花菲就和墨珠攀谈起来,但墨珠却惜字如金,有问未必答,答也答的十分简单,往往都是“恩”、“啊”、“是”这类的应付着,花菲聊了几句,有些败兴,也不再问了,只在一边冷眼旁观。
花菲对水逍遥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虽然她是公主血脉,但毕竟是萧文所出,想到先前和萧文的不快,连带着对这孩子便刻意保持了几分距离。
不过,小宝宝的魅力岂是一般人能抵挡得了的?何况,水逍遥又不怕生,看见花菲也只是甜甜的笑,虽被墨珠抱在怀里,却伸着胖胖的小手,捏着他耳垂上的珠扣,玩得不亦乐乎,兀自开心,倒也不和大人们哭闹。
花菲越看越有趣:瞧这一大一小的样子,若非小的那个太小,倒好象是登徒子在调戏美少年了!小郡主年纪虽小,倒颇有乃母之风范,只是,有了萧文的一半血统在里边,应该不会象她母亲那样好骗了吧?想到这里,不由得又联想到自己当日和宝珏的初涉云雨后、自己对宝珏的“倒打一耙”,她那时的尴尬样子……他嗤笑出声,觉得这娃娃倒是可爱的很,不禁有些喜欢起来。
墨珠本就对他厌恶,见他坐在旁边也只当是没看见,现在见他如此,更是不悦,不过他却没有紫玉的泼辣,也没有萧文的威严,气恼地白了他一眼后,就没了下文。
花菲早听说墨珠老实——当然全是辗转从宝珏处听来的——如今见他一双白眼丢过来,却再无动静,心中暗笑。在他看来,老实和木讷其实差别并不大,而这样的人并不对他的脾胃,何况方才一番尝试,自知和他说不到一起,所以他摇了摇头,不去理会墨珠,把脸又转向了别处。
不过,饭厅就是饭厅,再看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又没什么名人字画做装饰,也没什么珠宝古玩做点缀,桌子上空荡荡的,仆役们一个个的也没什么好多看的,扫了一圈下来,花菲觉得,还就只有身边这一大一小的看着舒坦有趣,因此,又把目光转了回来。
又静静地看了会儿,老是见墨珠抱着女童一脸幸福的样子,花菲不禁好奇了起来:那么个软软小小的娃娃,抱着难道真的有那么舒服么?她揪着他的耳朵,看着都红了,他难道不嫌烦么?抱小孩子的感觉,真的有那么好吗?
等他意识到的时候,话已经脱口而出了:“墨公子,小郡主能不能让我来抱抱?”
墨珠一愣,没想到花菲会提这样的要求,本能地要拒绝,但花菲早已先下手为强,站起身走近,从墨珠怀里拔了娃娃出来,抱在怀里,又坐回了原位,动作是绝对的流畅。
“花公子!”被抢去了怀里的娃娃,墨珠又气又恼,急叫道,“你……你怎可如此……哎呀!你小心点,别摔着小郡主了!”
一下子抱了个柔软无比的小宝宝,花菲倒的确是有点拿捏不住手里的力道,以至险些让水逍遥从他手里滑到地上去,不过,他眼明手快,一个“海底捞月”,又把她捞回怀里,虽然有些惊险,但好歹没出什么茬子,水逍遥不懂事,还以为是在玩游戏,“咯咯咯咯”的笑的开心。
花菲坐回原位,让水逍遥坐在自己膝盖上,双手圈住她身子,心里暗舒了口气,定了定神,没好气地斜了墨珠一眼,以一副淡定自若的口吻说道:“你别一惊一吒的,抱个娃娃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天大难事?你都没问题了,何况是我?”言下之意,自然是他这样的顶级聪明人抱娃娃是轻而易举的小事一桩,全然没想到刚才有多么狼狈——如果不是他反应够快的话,水逍遥早掉到地上去了,哪里还会太太平平坐在他腿上?
墨珠见他嘴硬,可动作却僵硬的很,实在是不放心,偏他又不是一般的身份,说又说不的,恼也恼不的,只好坐在原处暗暗着急,一双眼睛却是紧紧盯着他的手,心想:万一有个闪失,自己也好马上冲过去补救。
花菲眼角一扫,见他神情紧张,嘴唇紧抿,眼珠不错地落在自己身上,又是好笑,又是得意,有心逗他着急,一会儿掐掐娃娃的脸,一会儿捏捏娃娃的手,偶尔还要拽拽娃娃的小辫子……
水逍遥也不怕生,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花菲的脸瞧,由得他“揩油占便宜”——反正小娃娃什么也不懂。
墨珠在旁看了脸色越发难看,忍不住出声阻止道:“花公子,小郡主金枝玉叶,可不是给你拿来玩儿的,你可要放尊重些!”
花菲听了撇撇嘴,斜睨他一眼道:“墨公子此言差矣,小郡主是公主的女儿,算来也将会是我的女儿,咱们现在就是亲近亲近也是应当,我哪里是在玩了,我这是在培养我们之间的感情和默契!”
被他这番颠倒黑白的说辞气得涨红了脸,墨珠按耐不住就想要上来抢回孩子、以避免其再遭花菲“蹂躏”,水逍遥却先他一步有了反应。
原来,外行终究是外行,花菲虽然嘴巴厉害,但毕竟手上功夫不行到底这是个技术活儿,不是说聪明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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