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也有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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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也有江湖-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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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为了不像小白老鼠一样被人抓去做实验,她的来历必须隐瞒。“魔女!我不用飞,我会隐身,会移形换影,才不做飞翔那种低级的行为!”万事知大怒,鸡身挣扎了两下,但醉得厉害,没有起来。虫虫一把扯住两只鸡爪,生怕万事知突然消失。“你抓得我难受哪,魔女!”万事知闭着眼睛大叫:“你不用这样,我现在已经醉了,不能自控,即跑不了,也管不住自己的嘴。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全是因为那个多汁果,万恶的果子啊!老天爷既然孕育出我这样的灵物,又为什么造出我的克星?”虫虫不回话,耳朵竖得比兔子还长,仔细听着每一个字。现在事情很明显,多汁果吃多了能让万事知丧失理智,这是她了解它的最好机会。“不能说了,不能说了!”万事知拼命想阻止自己,可是它的舌头却违背了它的意志,“这天底下没有什么能治我,就只有这种果子,我一见它就抵抗不了,明知道不吃正好,一吃就醉,可就是忍不住,三千年没有变过,它是我的克星!克星!我想到别的地方去,因为这果子只有在紫竹林里才有,但天命说我的主人将在这里诞生,我不能离开。为了这个,我只好孤单寂寞地住在山洞里,生怕连闻到果子香也会受引诱。这不,前一个多月,我到半山晒晒太阳,结果被香味引了去,本想只吃一口,结果――”原来当时它是醉了,只好用低级飞翔术,大概是想尽快回到昆吾连天洞的第五重,但却撞到了她。“唉,真不能说了,再说要死人啦!”他絮絮叨叨的说着,身体舒服的侧翻了一下,笑嘻嘻地道:“嘿嘿,花四海要发怒的时候,我早就醒啦。我偷偷隐了身,从你的包袱里爬出来,躲在藏剑石后看热闹。那藏剑石是神物,不怕魔气,石根下可是最安全的所在――不能说――万事知闭嘴――不能说啊――还是告诉你吧,我醉得快,醒得也快,再不到半盏茶的时间我就醒了,到时候你就捉不住我了。哼,我是小鸡,你是小虫,从来都是鸡吃虫,没有虫吃鸡的道理。这才是天道哪!”她担心了它半天,原来这唯恐天下不乱的鸡,早就逃到一边看热闹去了,这是天地灵物嘛,根本是魔道吉祥物,心肠这么坏!虫虫越想越气,用力拍了万事知一下,疼得它一抽,嚷嚷道:“哎呀好疼哪!我还以为你扯到我的金尾羽呢!谁能扯掉我的金尾羽,谁就是我的主人,我等了三千年啦。哼,真希望我的主人根本没生出来,一个人有多快活,谁要个笨蛋来缠七缠八的指挥我。话说我这么聪明,主人一定是笨蛋!”咦,还有这样一说!天底下真有这种神之契约啊!只要拔它一根鸡毛,就可以免费收到一个奴隶,这个神仙的世界还真是好玩啊!划算划算!虫虫心中大喜丧,不理万事知的抗议,一手把它拎起来,另一手在它的胖屁股上乱摸,翻得绒毛都戗了,根本没找到什么金尾羽。“笨!呵呵,人真笨!尾羽就一定在屁股上嘛。哎呀,不能说了,我快要醒过来了!”它都这样说了,虫虫还和它客气,不客气地把它扔到地上,跪在地上仔细翻找,眼见它浑身的绒毛正迅速由粉色转为淡黄色,知道这家伙果真是醉得快、醒得快,再找不到什么劳什子金尾羽,到手的法宝可就飞了。这可是她来到这里后的第一个法宝,冒泡的是它居然还是活的!万事知睁开了眼睛,是清澈的!鸡脸上虽然没有表情,眼神里却满是得意的笑意,它醒了!电光火石间,虫虫知道下一秒是她唯一的机会,因此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力一扯。有宝没宝,就这一锤子买卖吧!啊的一声惨叫,万事知跳了起来,矮小的翅膀哆嗦着伸展开,却怎么也抚不到脑袋后面。在那个部位,生生被扯掉了一小撮绒毛,毛茸茸的脑袋像被人咬掉了一块一样。“混世魔女!笨蛋!你――你这么狠的――老子要报复!臭丫头,我――啊――主人!”它又发出了一声惨叫,盯着虫虫的手指。虫虫的两指还捏着那一小撮绒毛,在一团软软的淡黄中,有一根极细但黄得与众不同的绒毛,那简直是肉眼分辨不出的,不过此刻却在慢慢变化,不仅样子变成了一根一厘米大小的羽毛状,连颜色也变得金灿灿的。“让笨蛋主人教灵物奴隶个乖――”虫虫扔掉没用的绒毛,把那根金色的羽毛握在掌心,“就算天命也不是白来的,自己要争取。你有金尾羽,只要有心,拔一根鸡毛还不容易。告诉你吧,我小时候做生物实验的时候,生拔过整整一只鸡的鸡毛,害它大夏天要跑到火炉边取暖,你一只小鸡就更不在话下。哈,谁说一定鸡吃虫,只要够狠,虫也可以吃鸡。话说,你的尾羽为什么长在脑袋上?”卷一之 虫的江湖史 第二十一章 真火石“还我的金尾羽!”万事知扑腾了几下,不过被虫虫伸手一指,立即就安静了,沮丧地卧在地上,恨不能把脑袋扎到翅膀下面,“一定是出问题了。啊,有天劫,否则怎么会是你?!”“为什么不会是我?哇哈哈哈哈,这就是天意,我爱天意!”虫虫把金色羽毛放到唇边咬了咬,“这个不错,好像是真金的,咦,上面还有一个洞,正好我穿根绳子来做项链。”她兴高采烈的自言自语,再转头一看,见万事知可怜巴巴的蹲在地上,好像遭受了三千年来最大的打击。“别怪模怪样的,我有个别别扭扭的师父就够倒霉了。”“你倒霉?我才倒霉!”万事知向前凑了几步,“咱们打个商量――”“休想,死奴隶,乖乖等着命运的安排吧!”虫虫扑灭万事知心中的所有希望之火,“你要顺应天道知道吗?不然要遭天谴的。放心,我是个仁慈的主人,只要你听话,我包管你每天有多汁果吃。”“不,我不吃了!多汁果害死我了。”“真笨!”虫虫蹲下身来点了点万事知的脑袋,“你死都死了,还不吃个痛快!来,叫声主人听听!”“混世魔女!”“呀?我听到天雷的声音了,要来劈某鸡了!”“哼,魔女主人!臭丫头主人!”尽管万事知有一百个不甘心,到头来还是要顺应天命。它怒瞪着眼前这个一脸贼笑的姑娘,心里的绝望无比形容。它等了三千年,就是这个结果吗?有心想反抗,可却怕真的会召来天劫。这就是灵物的悲哀啊,是物就是要有主人的,可是眼前这一只,明显差了点吧。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把这丫头扔到这里受罚,这几天吵得它不得安宁,没想到最后自己还“失身”于她,成了属于她的灵物了。怎么办?难道它的命运是这样悲惨的?!“呵呵,你承认就好。”虫虫不介意那句“主人”前面有什么定语,重要的主语正确就行,“既然你属于我了,我现在发布主人令第一号――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隐身,因为我没有天眼通,会看不到你。”“你出恭的时候我也要在场吗?”虫虫的脸瞬间涨红了,“死鸡,你居然偷看我嘘嘘!”“呸呸呸!谁偷看,那会折损道行的!何况你还是个女人!”“呀,你还歧视女性,是一只封建鸡。现在我对你很不满意,给我移开换位一个看看,马上到两界石的顶端去,否则我把你做成鸡仔粥、炸仔鸡、烤鸡仔、把你泡了药酒当伟哥卖!”“伟哥是什么东西?”“以你一只鸡的智慧是永远不会明白人类医学的伟大的!少管,我以主人之名命令你,马上给我表演!”“那是我的法术,不是杂耍!”“我管你是什么,这是主人的命令!”#¥%……&#¥%……&此后三个时辰、一人一鸡就这么吵来吵去,直到后来都累得说不出话了。虫虫倚坐在一块石头边,感觉虽然很累,但内心又无比畅快,吵得格外开心。她喝了一口兰花露,看万事知气鼓鼓地站在一边,鸡毛全戗了,忽然哈哈大笑,心想斗败的公鸡就是这样子吧,虽然它还小,只是个三千多岁的小鸡。“过来喝一点儿,和自己别扭可不划算。”她把竹筒倾斜,递到万事知面前。虫虫是它的命定主人,这对万事知来讲是个绝对意外的噩耗。不过它经过了否认、愤怒、压抑,接受四个心理阶段,现在已经平静了一点。抬着看虫虫的脸蛋红扑扑的鲜嫩可爱,好像很快乐,一双眼睛清澈明亮,不染一丝杂质,虽然古灵精怪、诡计多端,流露出算计的模样,但可以确定不是凶恶残忍之辈。唉,要不――就将就了吧!鸡不能和命争啊!它凑过去喝了几口兰花露,近距离感觉了一下虫虫的气息,绝望地发现自己主人的法力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不由得哀叹自己是这样高级的灵物,居然会有这样的主人。可又一想,在这个多事之秋,法力低意味着死得快。嗯,这样不错,这丫头一死,它就又是自由身了,并且再不会有其他主人。想到这儿,它仿佛看到了自己光明的、并且很快会到来的前途,高兴地连喝了几口兰花露。虫虫见它的态度突然转变,有点奇怪,但她一向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因此也不问。“魔女主人,你是为什么会被罚到这里的?”它心情大好,脾气也好了起来。“你不是万事知吗?应该知道啊。”“这个我要说明一下,我只知道已经发生的事,不能预见未来,也不能忖度人的心思,因为那是最难的。”万事知认真地说:“而且关于神物的事,我有时并不知道,因为神物都有神力阻挡,我无法勘破。这就是我们灵物的悲哀,不仅必须有个命定的主人,还有许多禁忌。我猜不出你为什么被罚,想必是和神物有关对吗?”“我把却邪剑弄断了。”虫虫耸耸肩,神态轻松地说。万事知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对绿豆大的眼睛瞪成了黑豆那么大,“你你你――你把天门派的镇山宝贝之七的却邪剑给毁了?!你怎么弄的?”“没有毁,只是断成了几截,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说不定是风吹日晒得太久,那破铁条早就烂透了,所以我轻轻一拔就呜呼哀哉、完蛋大吉。”“破铁条?!嗨,你说得倒轻松,没想到白沉香还很善良,居然没有当场打死你。”虫虫看着万事知,总觉得它好像对她没有死感动很惋惜似的,不过她明白却邪剑对天门派的重要,也明白它在白沉香心中的地位,对自己无意间毁了神剑也是过意不去的。“作为仆人,你要提供一个解决的方案。如果不把那把剑修好,或者重新找来一把可以替代的,我估计我会把牢底坐穿。这样,你也要呆在这里不能离开。”万事知发出了很欠扁的一阵笑声,“你当这是集市上卖的普通刀剑吗?还找一把替代,想得美!这可是上古神器,天地间没有相同的另一把。自从我出生,还没见有谁拔出过这陈兵八剑呢!这一回白沉香运道高,千年不出的剑,居然齐出了,八位剑主都成了他的弟子,不过最关键的却邪剑却让你这白痴主人给毁了。啧啧,他一定气得吐血。”“少废话,有没有抢救的办法?”“我是谁?万事知啊!所以我有办法,只是不知道臭丫头主人你能否能做到?”“先别胡吹大气,说来听听。”“有一种石头,叫做真火石,是当年祝融储存火种之用,只要你能找到真火石,我就有办法让你重铸却邪剑。” 卷一之 虫的江湖史 第二十二章 仙界历史课云梦山所在的地方叫做凤麟洲,而真火石的所在地是聚窟洲,两洲隔海相对。海名为死海,黑水滔滔、落羽即沉,凤麟洲和聚窟洲分踞在死海南北两岸,虽然只是隔着一个海,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地貌和气候。凤麟洲是灵境宝地,富饶繁华、山奇水美、熙熙世上有人、人外有仙、仙外有天,彼此相处融洽,和平安乐。而聚窟洲则是苦寒之所,人迹罕至,是魔道众门派盘踞的地方。“就是说,我要拿到真火石,就要深入龙潭虎穴?”虫虫没出息的胆怯了。她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老老实实呆在云梦山,还动不动摔个半死,真到了聚窟洲魔道的地盘,还有命回来吗?弄断了却邪剑,白沉香肯定不会轻饶了她,到聚窟洲去只怕生存的机率也几乎为零,她仿佛看到一个大大的“死”字刻在了自己的脑门上,怎么也甩不开。“聚窟洲没那么可怕,好吧,只有一点点可怕。”万事知像人一样坐在地上,两只桔红色的爪子伸得直直的,矮小的翅膀向后撑着身体,“那里地广人稀,你只要偷偷摸摸地走,想办法不遇到魔道中人就行了。你以为他们是萝卜吗?种的遍地都是!再说,聚窟洲也有像你这样的纯人类居住,虽然人比较少,但也都活得好好的。”“有人?”虫虫愣了,没想到人类的渗透能力如此之强,怪不得她的那个世界,神仙早就被挤得离开地球,另觅新地了。“那当然。魔道中人不是上古大神,他们也要吃饭、买东西、享乐,没有人类,谁来提供这些?”万事知摆了一副“受不了你”的神态,“而且还有一个魔头特别喜欢做生意,应该算天下首富了,生意遍布十洲三岛,凤麟洲也有他的产业。人家说得好,天下大同,谁说凤麟洲不能有魔道中人?鉴于正魔两道已经相安无事太多年了,用西苍穹的话来说:麻杆打狼两头怕,大家谁也不先动手,所以道理上也不能轰那魔头离开。”“呀?还有这样的人,是谁是谁?那么有钱的人长得帅不帅?”虫虫好奇的问。“色女――呃,主人。”万事知见虫虫作势要打,连忙改口,“这个人我没见过,只知道他是魔道的第二大魔头,仅次于花四海,因为名叫西贝柳丝,所以被正道中人起了个挖苦他们的外号,叫残花败柳。”虫虫哧的一声笑了出来。“你看你还笑,我说的是真的。”万事知正经的说,“这两个魔头素有花名,深受魔道女众和不明真相的人类女子青睐,所以正道人士认为他们以妖术迷惑女子,这才起了这样的外号。其实据我所知,花四海虽然追逐者众多,但为人冷漠,并未与任何一位女子交往密切,倒是西贝柳丝,姬妾成群,所以残花未必,败柳却是必然。主人,麻烦您擦擦口水。”“啊?流出来了?”虫虫抹了抹下巴,却发现根本没有口水,知道是这只死鸡在嘲笑她。“你行。”她挑了挑大姆指,“呆会我吃烤鸡翅膀!”万事知立即坐直,把两根鸡翅收紧,“我的意思是说,你尽可以去取真火石,危险也许会有,但却未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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