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程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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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爱情-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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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爱情
作者:无心完美

我是单身母亲

二OO八年的十一月,一个秋高气爽的季节,下午四点半,我坐在电脑前,呆呆地看着显示器上面对话框里的几个字。
“给我生个孩子吧!”
这七个字像七把大锤一样一股脑地砸到我的心上,我当即便愣在那里。
许久之后,我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敲了四个字回复过去:“你做梦吧!”
那边停顿了一下,发过来一个猪头的表情。
我承认这事儿严重地扰乱了我原本平静的心情,草草地跟他说还有事我便关了QQ。
关了电脑,我继续呆怔地坐着那里。
五点半的时候,我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一个小不丁点的男孩站在房门口,仰着头奶声奶气地叫我:“妈妈!”。
心忽然变得柔软,我蹲下来,向他展开了双臂,小家伙扑闪着水汪汪的眼睛扎进了我的怀里,小脸自然地摩挲着我的上衣,我把他小小的身体抱在怀里,狠狠地亲了一口他的脸蛋,问:“宝贝儿,今天过得开心吗?”
他温热的脑袋顶着我的下巴,鼻息里全是这个年龄特有的奶香味,手上一用力,我把他抱起来坐到椅子里,他有些不安份地在我的腿上,然后我们大眼瞪小眼地对望着。
遗传学真他妈的伟大,我每天忍着恶心半呕半吐地过了整整十个月的孕期,死去活来地经历了白天吃不好晚上睡不好临到生产时还几乎难产的结果就是生了一个和我几乎没有什么相似点的孩子,他还长了一副和那个男人酷似的脸,眼睛、眉毛、鼻子,连耳朵的轮廓都是极其相似,真他妈的没天理!
卡卡已经三岁半了,这个承载了我自己和那个男人血脉的生命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三年半了。如果非得反省一下自己不算太长的人生,似乎生平做下的最伟大的事情就是面前这个粉嫩可爱的娃娃了,作为我有生之年撒下的最大谎言的铁证已经不惊不缓地在这个地球上存在了三年半。
许多人都认识卡卡这孩子,都知道我是他的妈妈。
谁也不知道卡卡的父亲是谁,卡卡不知道,连他的亲生父亲也不知道。
我这个单身母亲确实很有一套!
我具有胜任单身母亲的诸多合适条件。其一是父亲在我高中的时候便撒手人寰,母亲草草改嫁,作为我父亲生命中曾经最重要的两个女人,我们过着互不打扰的生活,她不过问我的家事,我也不过问她的家事,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她会给我打电话,然后我会给她寄一笔钱过去以示孝心。以我看来,在如今的社会里,孝心总是有金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从不讳言这个,这也是生活教会我的。有奶便是娘,这话说的可不仅仅是汉奸,也是人类的本性。
其二是我还算争气,读书工作都不算让人操心,当然,以我这样的条件如果自己还不肯好好努力的话那活该有个不好的下场了。我妈只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为我提供了学费和必要的生活费,后面那几年都是我自己熬出来的。之所以说“熬”,并不是说我过得有多么凄惨,事实上这些年我过得衣食无忧,既没有去肯德基做熬更打夜的打工小妹,也没有下课之后去捡垃圾。用“熬”来形容那段日子,不过是心里觉得有些煎熬罢了。大一快结束的时候,我结交了一个有钱男友,叫钱伟豪,这名字一听就是那种有钱还不吝啬的主儿,除了钱多得让他不得不花心之外基本上没啥毛病,对我也还算好吧,至少够大方。花心自然是难免,但好歹还能在面子上过得去,虽然偶而我也能看见他跟别的女孩在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一般看到这种情况我都很自觉地避道而行。
有什么关系呢,我并不爱这个人,在爱情的世界里,我只当他是路人甲,当然这人得是一个可以支助你完成学业的路人甲。大学毕业的时候,钱伟豪和我一个同系不同班的学妹去开房,不巧的是正好我们宿舍的一个女生过生日,其父在那家酒店里大摆宴席,我和钱伟豪的狭路相逢也因此成了必然,前提条件还是众目睽睽之下。第二天钱伟豪来找我,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了三个字:分手吧!当天晚上他带我去了我们以前常去的一个地方,他母亲在本市给他买的一套复式的房子。
钱伟豪是我的第一个男人,这个我从未曾爱过的男人生涩地让我在一夜之间从女孩变成了女人,从而也开启了我对性的反感,我不喜欢□,唯一的感觉是疼,而且是无休无止的疼。最后的那一晚,我不再像从前一样闭着眼睛咬着牙任由摆布,我学着像□电影里的女人一样呻吟,钱伟豪很激动,他疯狂地吻我,然后疯狂地在我身体地冲撞。最后的一刹那,我隐隐约约感到了些许的快意,但那感觉一闪而过,我甚至来不及品味就结束了,钱伟豪忽然像被人抽掉了筋似的从我身上跌了下来,脸上的表情满足而伤感。不过,有钱人的伤感总是不会持续太长,我抬头看着被勾勒成不规则花纹的房顶,心里想:明天晚上躺在这张床上的女孩是不是也和我一样会这么漠然地注视头顶上方的一切。
甚至我那晚的表现,我觉得自己也基本算得上是个感恩的人了。
离开的那天早上,钱伟豪睡得很香,二十二岁的男生在清晨看起来就像个孩子,干净而纯洁。我长时间地看他的脸,最后轻轻叹了一口气,掩门而去。
毕业之后我去了临近的A城,在那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在那之前,我花了不短的时间来思考未来的人生。
我要安安心心地过完我的下半生,我当时确实是那样的想。找个我爱也爱我的男人,不要那么出众,不要那么有钱,但要足够爱我,虽然不用那种把我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至少能清楚地知道我是他老婆他不会跟别的女人勾勾搭搭。然后结婚生子,最好生对双胞胎,在家的时候我左手一个右手一个,出门的时候,他手上一个,我手上一个。对了,趁着年轻我应该早一点当上妈妈的,最好是在二十五岁之前就把自己嫁出去!说到这里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时候的我是多么的天真。
我年轻,而且长得还不算难看,在当时的我看来这个目标并不是特别难以实现。
上班的第二天就有人在打听我有没有男友。
“没有哦,帮我介绍一个呗……”,我展露着天真无害的笑容对好事者说。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一个人会那么强势地走进我的世界,然后让我撕心裂肺地爱一场,最后又不得不离开。
那是个雨天,雨下得不大不小,我打着伞从公交车下来,像小鹿一般往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冲去,前脚刚进大门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充满了乡野气息的动作——把沾满了雨水与泥水的伞往身后使劲地一甩。
漆天南那天正好就在我身后,幸运地被那些带着泥浆的雨水击中,彼时的他,黑衣黑裤,里面是白衬衫外加红色花纹领带,一副即将觐见高管首富的职业装扮。
做完那个动作之后我浑然未觉,依旧步履匆匆地向电梯口奔去,才刚刚迈了一步,便看见对面的人在冲我笑,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我身后。
如果那一刻我没有回头的话,人生会不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后来我常常想起这个问题。
我回头了。
我看见一个比我高了许多的男人,站在我身后。
“丫头,有纸巾吗?”这是漆天南跟我说的第一句话,这句话在我此后的人生里被我无次地咀嚼,以至于有时我会突发奇想:如果在咽下人生的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有人跟我说同样的话,我会不会立马回光返照再多支持五分钟呢?
我愣在那里,先是看了看手中的伞,然后又看了看他的脸,心里十分的诧异,一把伞怎么能积留这么多泥水呢?
我的包里没有纸巾,我从不用那玩意儿。
出于一种莫名的歉疚心理,我从包里掏出了手绢并递给了他,真的是手绢,在这人绝大部分人都习惯使用纸巾的年代,我依然固执而怪异地保持着使用手绢的习惯。那天我用的是一条淡蓝色格子的纯棉手绢。他毫不爱惜地用我心爱的手绢擦他的脸,很快地,我的干爽而干净的手绢被他蹂躏成了湿乎乎的抹布。
我正在纠结到底要不要他向要求物归原主的时候,他已经携带着我的蓝手绢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继而消失在走廓的尽头。很久很久之后,我在他豢养的那只雪纳瑞的窝里找到了那条手绢,哦,这是后话。
漆天南这个名字我是后来才听说的,据传闻说他正在和妻子打离婚官司,此人勾女功夫一流,阅女无数,许多女人讲起他的时候总是怀着咬牙切齿的爱意。
那个时候,我对这样的男人毫无概念,每每听到漆天南这个名字的时候,唯一的联想便是那条可怜的蓝手绢。
在新公司上班的第二个月,我认识了于钦。
于钦并不是我在A市认识的异性中条件最好的一个,但他是我见到过的最实在的男人。人有些木讷,但我知道木讷的另一个代名词就是老实,我需要一个爱我的老实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算难看,个子不是特别高,但配我足矣,我也不能指望找一个天塌下来就真能帮我顶着的高个儿男人。
虽然才二十三岁,但我已经懂得了什么叫颠沛流离。所谓颠沛流离,就是你知道你今天你会和这个人在一起而明天这个人就可能不在了,今天你还有钱去买一个盒饭而明天的早餐不知道在哪里。
于钦的老家在农村,虽然才二十五岁,但他的双亲已经日日不停地催着他早日成家了。
他追求女孩子的招术很老套,连面对面跟我直说的勇气都没有,倒是常常给我发短信。
“今天天气不错!”这是他经常发的内容。
每次看到这样的短信时我就想笑,最后一次,我恶作剧地把前一天收到的天气预报转发给他,然后说:是啊,我昨天就知道了。
他约我下班之后看电影,我答应了。
在电影院门口,我指着爆米花说:我要吃那个。他乐颠颠地去买了,只买了一个。
“你不吃?”我问他。
他摇头,然后说:我吃你的!
真是个呆小孩,我在心里叹气。
和于钦认识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候我才知道漆天南居然是他的上司。

有了欲望就有变数

有一天晚上,于钦加班,我正好也走得晚,在好奇心驱使下,我从十二楼下到五楼,偷偷地溜进他的办公室。然后,我站在门口,扶着门框踮着脚跟远远地看于钦,然后在心里算计着该用什么方式吓他一大跳。
我没来得及吓他,因为有人吓到了我,在我捂着嘴偷笑的时候。
退后的时候,我的脚踩到了一个东西,我本能地回头去看,然后看到了一双的黑色的皮鞋,皮鞋的主人正带着揶揄看着我,我几乎想尖叫,那男人把食指竖在唇边向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只好生生地把尖叫声收了回去。
然后我朝他翻白眼:干嘛吓人呢?!
那便是二十三岁的我的理论,只准我吓别人,不准别人吓我。
于钦听到声响,起身向我们走了过来,对来人毕恭毕敬:“漆总——”,然后看我,“小舞,你怎么来了?”
我眨巴眨巴眼睛,最后才慢吞吞地答道:我下班了,来跟你告别的。
其实下班的时候我们已经通过电话说过再见了。
漆天南在看我,是用男人的眼光在看我,我知道,这让我有些奇怪,隐隐之中,又觉得有些刺激,莫名的刺激。
“小于,既然女朋友来了,就不要加班了,这些事明天再做吧!”,漆天南不动声色地说。
那天晚上,于钦没有加班就跟我走了,我们一起去吃了晚餐,然后各回各家,他租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楼里,我却住在离公司较远的一个小区里。
房东是不差钱的主儿,我跑去看房子那天,他正在收拾细软准备和妻子一起去外地,据他说他在外地觅得薪资优渥的职位,这里的房子也不打算变卖,以比市价低得多的价格租给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我好好地看着这房子,不许对房子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
我当然同意了,我才懒得去破坏房子呢!
相识两个多月,我和于钦之间的亲密关系也仅限于牵手。于钦是个羞涩的男孩,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尤其保守,生怕稍有逾越便会惹我生气。记得有一次从电影院出来,大概是受电影中激情片段的影响,他尝试想吻我,最后快要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蓦地推开了他。
当时的情景说不尴尬是假的,但于钦只是愣了一下,并没有生气。
自那之后,他就很小心地跟我在一起,对我言听计从,这样的生活似乎正是我原先所计划的,但真正身历其间的时候,又觉得索然无味。
于钦不太喜欢笑,我常常去逗他笑。
有一次,跟他讲了一个黄色笑话,他愣了一下,没有笑,最后说:“女孩子还是不要讲这个的好!”
我扁了扁嘴,没说话。
心里慢慢地生出一种莫名的消沉,我说不出那是什么,是绝望吗?我的生活似乎好象没有悲惨到需要用绝望这两个字的地步。痛苦?也说不上,没有失眠没有思念,我总是没心没肺地睡去没心没肺地醒来。
我开始去尝试一件事情。
我想试试自己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适应男人的亲近。
有一次坐公交车的时候,人很多,我和于钦被挤到了公交车的角落,他撑起手,把我环在他的臂弯里,车子每晃动一下,我的身体便会和他的身体碰在一起。
正是下班的高峰期,越来越多的人挤进了车里,我和于钦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小,最后,我索性让自己的身体贴近了他,有意无意地,我的胸贴紧了他。
最后他把头埋到我的肩上,我听到他的呼吸,不像平时那么沉稳了。我伸出手,轻轻地从他的腰向上移,缓慢但坚定,最后停在他的腋窝下,然后踮起脚尖,对着他的耳朵轻轻地呼气。
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努力地撑起身体想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可惜公交车不配合,一个急转之后,我的身体已经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了。
最后我吃吃地笑起来。
“小舞……”,在拥护混杂空气混沌的车厢里于钦用异样的声音唤我的名字,那声音让我想起了钱伟豪,最后那一晚他也曾这么叫过我。
他身上的某一部分变得坚硬如铁。
再老实的男人都会有欲望,也因为有了欲望,这个世界才充满了变数。
那天晚上于钦没有回他的公寓,而是去了我的住处,他把我抱起来,笨拙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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