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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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纨绔-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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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是微微扬起了笑脸。
“不是任少四处宣扬这个派对我也不能来,我是想看看,到底什么人敢把戴乐乐这个笨到要死的女人娶回去,真是勇气可嘉,勇气可嘉啊。”
咬着牙,眯着眼,瞪着身后不敢露头的小女子。
青岚不愿接茬,真是礼貌的说,“你带着你的来婚妻先吃点什么东西,待会我们的派对就开始了。”
任之炀一笑,点头,青岚转身就走,童暖见他一走,立刻松了任之炀的手,“任少,我又要吐了,您在这里呆着,我去去就来。”说着,己经忍不了了胃里翻搅的痛苦,踩着高跟鞋往卫生间里跑去。
这个派对就是在等他们二人,他们一来,派对即刻就开始,任青岚拖着戴乐乐的手,戴乐乐自从见了那童暖,只觉得自己的心完完全全的碎了,仅剩的那一小点的希望也没了,她太美了,美过自己一万倍,她一笑,就像是春风吹,那樱桃小口,莹亮的眸子,应该是杂志封面上常有的女子,那种风情,就算是自己修炼一辈子也是无功的。
无怪乎,一向对自已不冷不热的他,在人前宣布要娶她,还为她做了那么多自己曾经连想都不敢想一下的事情,这就是对的人了吧,这就是对的时间了吧,这就是对的缘分了吧。
那么自已算什么呢,一个一直孤芳自赏自作多情的戏子,还是一个从来得不到宠爱,只能够意淫的可悲小妾
忽然觉得好累,忽然觉得好疲惫。
此生没了等待,就随了任青岚吧,反正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既然彼此都不够相爱,或许也是一种能够相濡以沫的别样感情。
他简直要气炸了,戴乐乐竟然装作不认识他,和他不熟的样子,那么近的见面,居然一声招呼都不打,是不是攀上了任青岚这棵高枝就巴不得立刻和自己划清界限了。
看着任青岚拉着她的小手,只觉得自己块要变身喷火龙了,火气己经攒在了嗓子眼里。
一个英俊,一个可爱,站在一起,也算是登对,底下的人们看见今日主角都登了场,都停下了各自的谈话,带着笑意望着台上。戴乐乐还十分体贴的申出手帮着青岚整了一下脖子上的方巾,青岚朝着她甜甜一笑,底下的口哨声就四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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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紫色高贵,任之炀2
 
童暖最近吐得很厉害,脾气也觉得不如从前,或许是因为他不在身边,从前他都忍受着她的各种欺凌,被她强迫惩罚睡沙发,被她强迫做一日的小小洗脚工,还要亲自端着饭在床前喂她。
那时,还不知道,肚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属于二人的小宝宝。
还好,青岚不知道,如果知道了,哭着闹着也不会放她走,她太了解他的个性,所以爱的死心塌地。
擦擦脸上的泪痕,本来怀孕后皮肤就变得很差劲,最近可能是加上有心事,更加的糟糕了。她拿出包里的粉饼朝着脸上拍拍,在他面前,她要是美美的,所以以后偶尔想起,还是一个可以喜欢的样子,还是一个曾经让他爱过的样子。
终于知道,沧海要为水的不舍和难耐。
从卫生间出来,已经虚弱的腰扶着墙才走的稳当,好不容易挪到了大堂里面,不知道其实任青岚那一双眼睛一直追随着自己,他这戏不光是演给任之炀看的,也是演给她看的,其实,恰切的说,是最要给她看的,让她心痛,让她后悔,或许,就能够重新的追回她的心。
于是,她刚站在大厅的地板上,那一刻,青岚正好扳过了戴乐乐的身子,深深亲吻。
一个英俊,一个美丽。
绕相辉映,熠熠生辉。
就算是已经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设,在看见那一画面,再坚强的女人也是会心痛难耐,音暖死死的抓着自己的衣襟,原来爱上一个人,只需要这么短的时间,那么,海枯石烂,天长地久,都只是爱到浓时的欺瞒玩笑。
她再也无法看下去,她看得懂他的眼神,带着柔情和温暖。
推开大门,她踩着十四寸的高跟鞋跑出去。
任之炀也没有想到,任青岚能够做到如此之绝,颀长的身影倒映在舞池里,带着虚渺的英俊,白色的衬衣,无比完美的脸蛋,勾唇一笑,就吻了下去。而且,他隔着人群,看见了任青岚的舌,不是只是蜻蜓点水一吻那么简单。
只觉得自己热血冲到了头顶。
可惜,自己还没有做什么的时候,童暖已经跑掉了,高跟鞋踉跄的声音,震动着耳鼓,只觉得眼前恍惚。
他也顺着大家视线望过去,她的长发被风卷起,孤单而落寞,伸着手臂擦着眼泪,大家都还来不及去鼓舞台上的那一对,视线就被逃出这里的女子给拉扯,她那么美,虽然只是一身简单的长裙,配着羊毛的大外套,还是玲珑有致。
再一刻。
台上的任青岚已经追了出去。
两个同样美好的身影,一个拼命的跑,一个死命的追,谁都不愿意放弃,可是也无法达成妥协。
本来还是暧昧的台上,此刻只剩一个孤单的戴乐乐,脸上还泛着被他那么深吻之后的殷红和羞惭,但是,身边刚才还温暖着她的体温的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他消失在视线里,却只是为了捕捉到另一个女人。
当大家看不到那一对人时, 这才回眸看着台上,这个刚才还在幸福中,如今却是弃妇一个的戴乐乐,她缩着手脚,不敢大声喘气,生怕眼泪一滴滴的落下来,原来,这个以为是梦境的派对,也只是一个阴谋。
而她又是一个可有可无,谁都可以的棋子。
本来还是殷红的脸,如今已经是没有血色的惨白。本来就还是八面玲珑的女子,更是不知道如何应对此时此刻的场景,尴尬,难过,不甘,还是,无法面对正在瞻仰她幸福的任之炀。
所有的人,都已经按捺不住心里的疑问,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在一边的秦修仁也不上去解围,只是端着手,用眼睛望着站在自己身边的任之炀,这个小子真是有意思,短短几分钟这表情已经变了不知道几万次,现在,更是面无表情,冷冷的抿着一双十分性感的红唇。
任青岚啊,任青岚,你就怎么把戴乐乐甩下,万一是追不回童暖了,又该怎么收场呢。
当说话声,嘲笑声越来越大时。
任之炀一个跨步就走到了台前,***的台阶一步就迈了上去。
“戴乐乐,跟我走。”她的手指冰凉而颤抖,被他紧紧的攥住,他的体温就源源不断的穿过来,如同一个小暖炉。
一直是惨白着脸,在他手指接触到她的那一刻,紧绷着的泪水轰然落下。
他无奈的伸出手指给她抹去眼泪,“走。”
拖着她的手,在人们的唏嘘声中,把她带走。
秦修仁这才在人群之中稳当当的笑了,果然,是如预期一般的结果。
这才施施然的走上了台子,不明真相的群众都对这一幕戏码摸不清头脑,他站在台上一清嗓子,“其实嘛,今天就是让大家来吃喝玩乐的,刚才的那一出出,就当我送大家的人情,俊男靓女的戏码,是不是很好看啊。”
戴乐乐被任之炀塞到了车子里,把自己的外套一脱把她整个圈住。
“戴乐乐,你下次再被我看到穿成这个样子出现,看我怎么收拾你。”
恶狠狠的眼神,吓得戴乐乐一抖,但是还是不肯妥协,扔了他衣服给他,站起来要走,“我自己可以回去,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关系了,而且,我不想坐别的女人坐过的车子。我嫌你脏。”
任之炀望着她一字一顿的认真样子,不禁笑了。
傻女人,的确是无法忽然变聪明的。
一手撑在她的脸边上,身子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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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吸热热的,乐乐屏住呼吸,,每次闻到这个冤家的味道,自己就不像自己了,心跳加速,面色绯红,这次可不能再被诱惑了。
他挑逗的凑过来,“BABY;为何不呼吸了呢?”
“谁说的,你看,我这不是呼着呢么。”一边说,一边大口的喘给他听。
谁知他立即趁虚而入,口对口,就这么吻上去了。
他的怀抱暖暖的,熟悉的味道朝着自己的各个感官跑去,闻到他的香,听到他的心跳,感觉到他皮肤嫩嫩滑滑的感觉,就仿佛是吃着小时候最喜欢的果冻,触手温软。
他的舌头灵活异常,在她口中乱窜。
乐乐只觉得浑身酥软。推也已经推不开了。
何时敢奢望和他这么一吻,如今却是轻易的事情,双手环紧在她身边成了一圈,这样宣示领土的霸道作风,的确是他,她也感受到他的热情和温暖,只是,为何是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狼狈的匆忙的吻,又似是一场不知道阴谋何在的戏码。
“任之炀,我已经不喜欢你了。我们以后,形同陌路,好不好。”他刚温情的松开自己紧紧环住她的胳膊,她就这么一句话,让他不禁火烧心头,“戴乐乐,你不喜欢我还能喜欢谁?”
“之炀,我知道我的喜欢曾经给你很大的负担,你不希望我被大家知道,你把和我在一起的事情在人前隐瞒,我知道,你不满意我这个女友,但是我又那么步步紧逼让你透不过气,所以你才选择权宜之计,答应我的喜欢。现在,我不喜欢你了,你也自由了。不要可怜现在的我,我已经习惯被利用了,我这样的女孩子,没有长相,没有身材,什么都没有,还傻乎乎的,我知道,我不应该高攀你。”说着说着,眼泪也就一起掉了下来。
站起来,她轻轻的擦过他的肩膀,他只觉得心脏某一个柔软间隙,轻微的开始疼痛。
“你应该去寻找属于你,任之炀的幸福的,不要被我羁绊了,也不要怜悯我了。”
她终是说完了心里的话,想了三天才熬出的话语。
眼泪滴在纱裙上,她转身扬手,一辆出租车停在她面前。
她头也不回的坐了进去,司机,开车。
他还滞留在原地,空空的想着她的那句话,我不喜欢你了,你应该去寻找你的幸福的。
去你的,戴乐乐,没有你,我去哪幸福。
暴怒要回头寻那一抹小小身影,却已经看不见了,她坐在出租车上,一边抹眼泪,一边带着笑容问出租车司机,“刚才那个男孩是不是很英俊,他昌我曾经最喜欢的人。”
司机一笑。“为什么是曾经最喜欢的人了呢?”
“因为,以后,他就在我的心里了,却不再属于我了。”
司机对于女孩子傻傻吟出的话不甚在意,只是似乎在说自己,也似乎是说给安安听的。 “只是默默的喜欢,永远没有结果。何不疯狂爱一回,起码伤痛过。”
她戴上耳机,放着那一首《此去经年》。
一转身,我对你的爱,已遥远。
再回首,你对我的情,已是此去经年。
彼此在流年里落过的眼泪就留给时间作纪念。
等到日后的某一天孤单的想念。
任之炀,十几岁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真的让这支歌成真,我还说,相爱不能在一起是一种最痛的折磨,你笑我,你说我傻。
现在,不知道你有没有体会到,一种爱在体内逐渐流逝的痛,带着血液,拉动着肌肉,流出我的体内,关于你的,我的爱。
你一定不记得,我在柳树下,为你唱的歌。那时,你不过十五岁,还是调皮捣蛋的时候,我却已经是个怀春少女,我喜欢看着别的女生被男友用单车载回家,然后两人在楼下耳语很久很久都不肯各自散去。
我让你看,你说,这有什么,不过是男欢女爱,各取所需。
我没有反驳你,那时,我应该告诉你,那是真爱。
或许,男欢女爱也是真爱的一种,但是真爱却不只是这么简单,就像我看着你,会爱上你的笑容,不看你,会思念你的面容,在你身边会迷上你的味道,不在你身边,开始如中了毒瘾般等待这味道。
你懂不懂?
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妈妈绕着我问青岚为什么没有送你回来,你脸上这猫儿一样的黑色是什么,我一摸,眼线粉底花了满面,我又落泪了,但是我却没有说实话,我已经不想再说,这是为你流的泪,我只是说,妈妈,青岚不要我了,明天开始,我们又要走上相亲之路了。
妈妈低低一叹,就知道,这样的好男人,咱们家是没福分留住,那长相,那气质,还有那身材,完美死了。
在我耳边絮絮叨叨,我却再也听不到了,默默的走进了我的房间,望着这一室的狼藉,早上选了那么久的衣服,最后还是被抛弃了。
命,这是我的命。
我多么希望我是郭白瓷,我多么希望我是童暖,我多么希望我是任何一个在爱情中温暖的女子,可惜我谁都不是,我什么都得不到。
任之炀流连夜店的时候,甚至是我在的场合都带着别的女人出去车震,他们告诉我,我不相信,直到有一天,我亲眼看见他挽着一个穿着入时,一双长腿,长发飘逸的美女进了他的车子,我的心彻底碎了。
怪不得,他从来不逾矩。
就连蜻蜓点水的吻也好,也能安慰我爱他这么多年,已经开始疲惫的心。
可是,他就是那么残忍,我蹲在地上,捂住自己的嘴巴。
【番外】赤橙黄绿青蓝紫之紫色高贵,任之炀4
 
   那时,应该就知道,他不是爱我的,如果爱,定会对身体着迷的吧。
他宁可在夜店带着各样的女子上他的车子,他心爱的跑车,也不肯和我有一丝的接触。
怎么那时,还固执的不肯离开呢,如果当时就转身,在人群中寻一个平凡男子,过此一生,也应该是幸福的吧。当年就不应该选一个太过于耀眼的男子,认为自己能够驯服一个惯常花丛的男子。
妈妈那句话很对,我没有福气去留住一个任之炀,更奢谈留住一个任青岚。
默默的起身,把衣服都叠好放进柜子里,脱下身上的纱裙,穿上时以为自己是公主,现在,才知道,自己不过是灰姑娘,永远等不到王子拿着水晶鞋寻来的灰姑娘。
穿着吊带裙,躺进了被子里。
此刻只有被窝的温暖能够填补她流逝的勇气。
正要沉入温暖梦想,忽然窗上一声响,窗子被大力的拉开,风扬起了小碎花的窗帘,男子低着头一边咒骂一边扯开正在自己的头上来回吹拂的窗帘,“戴乐乐,你脑子没有毛病么?为什么要装这么一个纱帘,不知道我进来的时候,会绞在我的头上么?”没穿外套,只是穿着黑色的白点衬衣,黑色长裤,从窗台上一跃而下。
“你很多年,都没有来了,所以我才装这个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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