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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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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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问过戴志为什麽肯跟他,戴志只说 :「开心。我做任何事的目的就是——且『只』是为了开心。我觉得做人真的很辛苦,不明白为什麽人要庆祝生日。你看,一个小学生尚且要补习、上兴趣班、一年两次统测两次考试,还要考报分试,多痛苦,时间全部pack得实一实(注三),一点空位也没有。於是我就想要一段舒舒服服,没什麽起伏、没什麽幸与不幸的人生,最好平时过得开开心心。跟你一起,还挺开心。你安排我去做这事、做那事,我听你的,就行,我可以做一个没个人意志的废柴,且这也是你希望的,不是吗? 心哥,你说过我信你,你就可以让我依赖,我肯为你捱,你也肯为我做大部分事情,所以我就跟你。」
  「即使我是一个男人? 即使跟我上床?」
  戴志双眼炯炯有神,执拗地与陈心对视,坚实地说 :「我想要一段关系。但我说不出这是一段什麽关系,或者我们只是刚好在某一个时候相遇、又能满足对方一些需要,才在一起。这个时期过了,我们不再需要彼此——但这不重要。至少这一刻,你要我,我也要你。」
  「要一个女朋友不是更好吗?」
  「你有过女友,你还不知道?」戴志反问。
  陈心低笑——女人无法满足陈心的需要。她们脆弱却刚烈,美丽却又在下一瞬间自毁,她们是鲜红的玫瑰,因那份红色是用血浸出来的。陈心害怕女人,他怕他下一个爱上的女人会好似何清玉般,由清纯变成妖豔,再於极盛之後凋谢,连死状也无法看得见。一个曾经在他生命里占据几乎全部空间的人,忽然说也不说一声,凭空消失,连一些可供悼念的事物也没留给他,全部都丢掉了,在垃圾场静静腐烂。
  陈心怕人,尤其怕女人。
  注一 : 「(一)粒声都唔出」,即人默不作声。
  注二 : 捻(手字部旁边一个「然」字)是粤语五大粗口字其中之一的同音字,指男性性器官。此非正写,只是约定俗成才成为了粗口代用字之一。用法广泛,可以放在句子中任何一个位置,各种词性皆可胜任。
  注三 : 形容一些东西「pack得好实」即指挤得很紧密,一间一点空位也没有。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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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101 (美攻强受)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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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尾,陈心正式上暑期实习,戴志也执包袱回家。後来陈秋告诉陈心,戴志回去後被母亲打了几巴掌,脸肿了一半,要不是戴书为他说情,搞不好他妈就一张摺凳车过去。之前冬至那次也是,戴志没回家做冬,翌日回家,又被母亲打了一巴掌。陈心记得戴志讲过,他生平最讨厌捱巴掌,认为这是最能侮辱人自尊的方式。但他吃了很多巴掌,一次也没亲口说给陈心听。
  陈秋问陈心作何感想,陈心说 :「如果我说没呢?」
  陈秋白他一眼 :「若你说有,我先觉得出奇。」
  陈心选择去香港的官方电台做实习,岗位说是新闻节目助理,说穿了就是打杂,什麽都得做,跟出跟入,琐碎大小事、以至摄影器材的用法,也得兼顾。开OT也是常事,朝九晚十一。他一向优秀,工作上没遇上很大困难,便逐渐适应——却无法适应上司。
  他的上司看起来像廿几三十岁,但已在这一行打滚了多年。他见客时穿著一身笔挺的名牌子黑西装,背影好似长腿叔叔,头发腊得一丝不竖。平时他不那麽拘谨,既不腊头发,也不穿西装,就只是穿件薄衬衣,灰黑西裤,与任何岗位、阶级、身份的人也能轻松谈笑,当他那双眼认真看著你时,你自然地感受到一种压逼力,并因那双眼太亮,而忍不住垂下眼。
  他性格古怪,是业界的鬼才,恰好也有个古怪的名字——Anubis。但他有个悦耳的中文名——
  陶微风。
  陈心不能形容他在实习场所见到陶微风那天。当他在房里跟前辈学剪片时,有个穿西装的男人开门进来,以一道浑厚的声音说想见见今年的新人,陈心转过脸来,迎上那一双他总不能够忘记的眼睛,先想起抽屉里那只被他扔坏了的钢表。
  陶微风笑时,两道法令纹很深 :「你好,可以叫我Anubis,可以叫我全名,就是不用叫我什麽什麽先生前辈。」
  陶微风很自然约陈心私下吃餐饭聚旧。
  「我很久没回去C大,别看我在外国读过许多年书,我的本科生文凭是在C大读回来的,之後才去英国进修。那时我是C院的学生,一个学期上七次周会,後来我全都跷掉了。毕业时C院不承认我是他们的学生,但几年前,我刚刚回流香港,在传媒这一行干了几年,初有点成绩,C院就向我招手,邀我回去讲talk——正是主持那些当年我常常跷掉的周会。」
  陈心莞尔 :「那你最後有应邀吗?」
  「有。我第一句就是说 : 要在座几百人坐下来听我这个无聊人讲话,真是浪费你们的光阴。可你们果然是好学生,绝不虚度光阴,开iphone、notebook,看reading、做assignment……不错,总好过我做学生那时,四年里只去过三次周会。」陶微风呷了一口黑咖啡,深深看了陈心一眼,似在打量陈心的转变。
  陈心淡然一笑。在陶微风面前,他很少话,习惯了听陶微风讲许许多多没有关系、又很有趣的话。
  陶微风似乎还记得陈心的性格,迳自说下去 :「Sorrow,记得最後一次见面,我说过你以後会成为一个出色得我认不出来的人,但现在我必须收回这句话。无论你绝得多出色,可骨子里你还是有某一种特质,让我一眼能辨认出来。你由少年变为青年,但你的眼睛仍然好似几年前那般深沉,甚至是更为耐人寻味。」
  陈心的目光越过杯缘,略过陶微风风采依然的脸庞,不敢停留。他说 :「你跟妻子的生活好吗?」
  「嗯,很好。我们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大女儿刚升上小一。我跟妻子都不忠於婚姻,觉得这没必要,有时我们一起下酒吧,各自觅食,但我们几乎每晚睡在同一张床,每星期至少有几晚会做爱。」
  陈心皱眉,不作声,陶微风轻笑 :「我想你应该明白,爱情不等於守身如玉,亦不等於绝对占有。有些人觉得爱情是独占——什麽叫做独占? 是要占有伴侣的一切时间,只除了食饭跟去厕所的时间? 是要占有伴侣一切话语,严禁他与我以外的人说话? 要占有他的身体,以至他连手也不可跟人握一下? 抑或只是要占有床上的一席位,主人房里那一张双人床,唯有我与她能睡上去——或者我对於我妻子的占有,就是这一种,而不是思想或肉体上的。
  「有时我和她会分享最近的豔遇,她不介意我跟男人或女人上床,我也不介意她与女人与男人上床——对我们而言,男女、性别并不重要。最重要是开心,以及满足。」
  陶微风双眼紧锁陈心,陈心感到一阵熟悉的悸动与陌生的炽热。他从未读到过陶微风表现得如此外露的欲情,这个人在他心内就是理性、另类的道德、一个高不可攀的大理石神像,而如今他看起来似一只引和尚破戒的蜘蛛精。
  「你呢? 这几年你学到什麽? 不要跟我讲课业上的理论,那些东西活在教科书里就够了。你找到宠物吗? 我肯定你成为了另一个人的主人,因为你的眼神变得坚定,那双凤眼里有灵魂,有一种能够压倒他人的力量,只是你始终用一副平光眼镜去掩盖这种锋芒。」
  「我有一个……」陈心不晓得要说是partner抑或pet,是以说 :「有一个人,他肯完全将他自己交给我,而我跟他上过床。但他对我而言也不是那麽重要,无论有他抑或没有他,我的日子依旧这样过,他也是。但他却说他想跟我建立一种关系……」
  「那你呢? 你怎样想? 说出来。」陶微风双手交叠,支著下巴,锐利如鹰的眼光落在陈心的脸庞上。陈心迎上他的视线,有种如梦似幻的错觉——他在一间灯光幽暗的西餐厅,与一个怀恋过无数次的、属於过去的人聊天——不,是被对方逼问,逼迫他要承认些什麽他不知道的事情。
  「你能否想像生活没了他? 你愿意拿他去换些什麽回来吗? 他是你的唯一? 你有背叛过他吗? 或者你会不会背叛他?」陶微风忽尔捉著陈心的手,眼里有残忍的笑,他不再是记忆中那个温文尔雅、教导少年各种古怪道理的老师,而只不过是个追逐欲望的、具有破坏性的男人。
  陈心知道他必须走,可本能俱使他依赖与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因为他从来无机会去相信人。有谁值得他相信? 陈三愁这个与他流同一种血的男人,不过是个陌生人 ; 何清玉居住在寺庙,再也无法责打陈心半句 ; 陈秋有他自己的世界 ; 曲意只是与他平等的朋友 ; 戴志呢?
  戴志嘴上说信他、猛叫他心哥,他又何尝不是透过陈心去追逐另一个人的影子? 他知道戴志始终忘不了的人,是龙凤,他後悔当日不敢回应龙凤,後悔当日的逃跑。所以他为了赎罪而自我虐待,选择让陈心做他的主人,在这段同性爱中浮浮沉沉。
  生活是泡沫,一碰就散。没什麽坚固的东西让陈心去信仰,没什麽永恒的事物能叫他放心。他总是惶惶不安,不知道什麽事物才可以充实自己的心灵。当他习惯这种不安,便麻木,即使基督再次降临,在他面前用肉体承受全人类的苦难,陈心亦不会感到自己被救赎。他是一个自私、可怜、迷糊的人,并且无人明白他那种积年累月的空虚。因此,当陶微风次次一句句话精准地刺入他心底处,他就无法让自己不去依赖这个男人,像个挂著鼻涕的小鬼,死曳著大人的下襬不肯放手。
  「什麽是背叛? 我和他之间本来不应该有肉体关系,亦不应该有那种感情……你教过我主人与宠物之间只有一种类近亲情的照顾,那若是我跟别人发生关系,算是背叛了他吗?」
  陶微风松开陈心的手,倚後,食指勾起咖啡杯的耳朵,隔著一重淡淡的热轻烟,说 :「那就看你自己的感觉。底线,你不试著踩过界,就永远不知道那条底线到底在哪里,因此你不知道自己的喜好、个性、在乎的事物。有那麽多人去吸毒、食烟、落pub、挑战性爱的极限,那就是因为城市人渐渐腐坏成一团死肉。每个人行尸走肉地生活,永远只有接受外界加诸身上的事物 : 广告、资讯、指南、说明书,没有意志,没有判断力,慢慢连感情都变得稀薄。他们不甘於此,就用针刺入皮肉,不感到痛,就用锥子、剪刀、界刀,最後一把菜刀、一柄斧头劈上身,血流如柱,痛不欲生,含笑而死,是因为他作为一个人终於有了感觉,终於明白这种不安源自迷惘、源自一种渴望与他者建立关系的强烈感情。」
  「但人都要死了,感情又有何用?」
  「有的。一个没知觉没感情的人死去,与被送去中央屠宰场的猪鸭鸡牛没分别。若你在踩过界後恢复了某种感情,那至少,有你去悼念自己的人生。明白吗? Sorrow,若你发现身边没人救你、可怜你,便要自己冲破黑暗,永远不要希冀有谁来救你。」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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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102 (美强)

  …更文,尽量想快点完结这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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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生活里有两个男人,一个是他仰视的,一个是在底下从属於他的,而他不觉得自己奢侈,也不认为他对任何一个人有责任。因此他从不感到疲如奔命,应酬这两个男人,就好似饮水、呼吸一样简单。
  陈心每星期有两三日都是跟陶微风吃午饭的。说说C大的事、香港传媒、陈心的往事、陶微风在外国的见闻、陶微风的家庭,閒话家常,没什麽特别。见完陶微风的同一天晚上,陈心可以叫戴志上来C大宿舍跟他鬼混。星期六日就回独秀居,为戴志补习。
  戴志背书背不熟,陈心拧他手臂上的皮肉,痛得戴志呱呱大叫,陈秋有时听得烦,一脚踢开陈心房门,叫他收声。有时戴志上来也不是叫陈心为他补习,就只是自己带经济书上来温习。陈心不懂经济,这一科都是戴志自己下苦工。陈心托著头,凝视戴志认真的脸庞。他占用陈心的书桌,盘腿坐在旋转椅,那一板精瘦的身子前倾、蜷缩,肩胛骨隔著一层薄薄的棉质布料,透出清晰的形象,如冷硬挺拔的山峰。
  「你又不是上来要我替你补习,在家温书不就好了吗?」陈心偶尔问。戴志咧著嘴说 :「心哥,我想吃点东西。」
  陈心出去厨房,翻出几包零食、拿了一罐冰啤酒——戴志嗜酒,酒量又差,所以陈心从来不让他喝烈酒,都是买3。5%酒精的啤酒给他喝,如蓝妹跟白罐青岛。由於他易醉,最好为他准备点下酒的小食填填肚子,别让他空肚饮酒,故陈心家里总是存放了许多零食——陈秋的「好朋友」林春也爱吃。入房,扔几包薯片给戴志,替他拉开啤酒盖,递给他,戴志灌了一口,舒服地叹一口气 :「在家里哪有这麽好服侍。」
  陈心从来没侍候过人,也没有服侍过他,只是凭感觉去做。他会不自觉记得戴志喜欢哪个牌子的零食或啤酒,记得戴志大概饮了几多酒之後就醉,记得戴志常穿连帽卫衣、夏天则多穿净色T恤或背心、大多时候不是穿橙色就是天蓝色军绿色泥绿色。他也不知道是什麽时候开始记住,只是每次买东西时,也会顺便买戴志那份。
  「又系。」陈心摘下平光眼镜,捕捉戴志的眼睛,低说 :「很久没饮过啤酒了,分点给我喝。」低头,咬著戴志的唇,一阵交战。戴志还坐著,仰高头亲近半弯腰、站立在他面前的陈心,两手搭在陈心的背,按下来,两人之间只有空气阻隔。陈心在戴志的肩颈处用力啃了几口,他肤色黑,不易留下痕迹。陈心感到自己肩窝处一阵湿热的吐息,是戴志的喘息,一种兽性上涌,他在戴志身上又是拧、又是抓,像与仇人交锋般,要置他於死地。
  没人留意那罐酒喝完没有、泄出来没有。理智如断裂的珠链般,四处滚动,一阵铃声却串连了这些珠子。陈心的唇舌还贴在戴志的胸膛上,摸索书桌上的电话,看到某个名字,彷佛一盘冷水泼到脸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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