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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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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麽人,快点从实招来! 你不敢开名,对方是我认识的人吗? 妈的! 竟然连我戴志的妹都敢染指,看我给他一顿好打!」
  「不,你不认识他,他比我年长,跟你同年。他不是读T中的。你记得我曾经参加一个英语project比赛吗? 他是别的学校派出来的,赛果是我跟他那组取得双冠军。离开时,他找我聊天,然後就……」戴书甜美的脸孔渐渐红了。
  戴书外柔内刚,守口如瓶,这天她心情格外好,才肯跟戴志说起男友的事。要是平时? 思及此,戴志不禁问 :「阿书今天心情似乎特别好,发生什麽事了?」
  戴书愣了,吞吞吐吐,还是说 :「因、因为你回来,我心情就特别好。」戴志知道戴书在说谎。这妹妹跟他不同,一向不会说谎。每次说谎,戴书的眼睛便像蝌蚪一样乱窜,似乎很惶恐。反之,说谎对於戴志而言,轻易得像呼吸一样,以至於毋须思考,谎言便如水从瓶子泻出来般流畅。有时,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的是谎言或是真话。也许真真假假,本来就无必要区分,因为真与假同样能被权力所控制。
  若然在上位者说 : 太阳由西边出来,没人敢说他说假话。当大家都认同太阳由西边出来时,当权者反过来说 : 不,太阳本来是由东边出来,你们错了。那百姓亦只能说 : 对对,President说的是,我们竟然一直搞错了。真? 假? 你信不信? 反正我就信了。
  戴志这次带了一排啤酒回宿,六罐。他又想大醉一场,想来,自从放榜前夜,他就滴酒不沾。戴志讨厌酒味,但喜欢醉酒的感觉。人醉了,地板好似软皮蛇一般浮动著,似玩过山车。脑中所有烦恼一扫而空,只懂哈哈傻笑,烂漫如天真的孩子。理论上宿舍里是禁酒的,然而只要roommate不说出去,喝完之後把啤酒罐丢出宿舍外的垃圾桶,谁知道你喝过酒。
  龙风牵是个怪人,一星期里有四天都在家过。戴志问他为什麽常回家,他就说 :「回家有饭吃、有老火汤喝,多好。」
  「你也是住T市的,来回车程也有两三小时。住宿的意义不就为了节省时间与车费吗?」
  他一呆,笑容很牵强 :「我回家有我的reasons。相信你不喜欢回家,亦有你的reasons。I’m not interested in yours; and you’re not interested in mine either。 Then what’s the point of me telling you about my life?」
  戴志知道自己触到龙风牵的逆麟,龙风牵每次生气便会讲英文。也好,他要的就是君子之交,想不到龙风牵连君子之交也懒得给他。大概对他来说,宿舍不过是一个用来睡觉的地方,称不上家,而戴志也只是一个叫做DC的陌生人。戴志不觉得难受,反之,他知道龙风牵的底线也好,就能为他俩的关系作个定位。
  才不过是星期一晚,龙风牵又回家了。戴志趁著这机会喝酒。人们说起喝酒,总是说「一醉解千愁」、「酒入愁肠愁更愁」,依戴志看来,前一句倒是真的。
  他不喜红酒,只饮啤酒,恰好家里有一大排青岛,他问也没问老爸就拎回去,老爸应该不介意,他一向少管家里的事。老妈子或许有几句微言,但最近他进了大学,还要是三大之一,塞住老妈子的口,她对他的怨言少了很多。要让老妈安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成绩,成绩代表将来名利的承诺。
  第一口酒。因为啤酒没有冰过,入口一点都不冰,微凉,也呛喉。而且喝得太急,那辛辣感逼出泪花,使他猛烈咳嗽。牛饮。三分钟喝完一罐,老爸总说他浪费酒。老爸说,喝酒要有下酒菜,吃些打冷,喝口酒,是人生最高享受。老爸教他喝酒,他那时才初中,也奇怪,第一次喝就爱上那苦、甜、辣三合一的滋味。一边喝青岛,那时他一边想 : 不知道蓝妹啤酒味道如何?
  那个少年——他後来知道那人叫做陈心。中一时,某个夜晚他向少年搭讪,翌日学校早会,那少年上台宣布,说 :「我是中史学会的文书,4C班陈心……」是宣布什麽事项呢? 倒记不起来。
  陈心,不知是哪个「心」字? 深浅? 总不会是心灵的心,想不到真是那个「心」。似女人用的名字,戴志私下嘲笑。少年——陈心,在学校时是戴眼镜的。他明白陈心为何戴眼镜,镜片确遮去那一身妖冶凶残的野兽气息,使他看来如同一个面容俊秀的普通精英学生。谁能想像陈心衣领大开、摘下眼镜,坐在公园的长椅喝啤酒,等人来向他搭讪?
  戴志後来的确见过一个男人向陈心搭讪——不似搭讪,他们本来好似就认识。那男人大约廿五六岁,总是穿著整齐的西服,夜色下看不清那人的面貌,只从他挺拔的背影看得出他应是个很体面的青年。
  陈心每次见到他,就会站起来,仰首对著那男人笑。然後男人带他走入铁路站,消失於戴志眼前。那男人长得很高,身材健美,也不算粗壮。
  陈心与男人,男人与陈心。二人相约? 年幼的戴志才初中的年纪,无法想像二人的关系。光是陈心夜晚在公园喝酒的原因,就够他猜了。截至那时为止,戴志人生最大的挫折有二 : 其一是小学时被「读写障碍」一词判死刑 ; 其二是小学时的人际问题。
  他学得聪明了,在人群之中,要做一个白痴的小丑。别人说你的好话,听过就算,不要得意 ; 永远不要对任何人说他人的坏话,所以他擅於找寻人的优点,加以渲染。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学校是一个舞台,每天有新剧本。表情尽量肉紧(注二),入戏一点,观众——班上的人——就会说你「真挚」。常听到旁人赞自己 :「戴志伟永远不说人坏话,对人又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朋友。」
  好朋友,好兄弟。陈心大他三年,跟他做不成兄弟。戴志有时会向他搭讪,陈心的回答总是一句起两句止。问 : 那个「西装友」(注三)是谁? 陈心会说 :「你喝啤酒吗? 我请你。」
  戴志佯装喜悦,开心得跳起来 :「好! 谢谢你,我就不客气了。跟你说,别看我个子小,长得不高,我在家也有偷喝老爸的酒,还是喝青岛! 跟你说,啤酒也有不同的味道,你别独沽一味,次次喝蓝妹,其实狮威、蓝带、ICE那些牌子呢……」那时他还未发育,是个矮子,想不到中四时却突然好像那回复原状的一寸法师般,在短短两年间就飙高了,直到现在还每年高几分。
  他顺著陈心转话题。在陈心面前,他表现得比平时更白痴。
  陈心是一个秘密主义者,同时不甘寂寞。他希望有人向他搭讪,但不喜欢跟太蠢的人交往。可是,若他表现得太精明,陈心又会不高兴。他不喜欢自己的心思被他人看破,所以戴志会不时问一些状似高深的问题,触碰陈心的保护罩。大概此时陈心会有两种感受 : 其一是因为知道有人猜到自己想什麽,而感到意外、惊喜 ; 其二是不满他人猜度到自己的心思。
  换言之,陈心需要一个比自己年幼的奴才。奴才绝不是蠢人。一个出色的奴才要猜度主子的心思,需要雪亮的眼睛。奴才可以是一个最厉害的批评家,没人比他们更清楚主子的喜好与强弱。他们利用主子的心态去达成某些目的,大多是名利。
  主子自以为是主人,其实奴才方是掌控他们心思的人。见主子喜,需说几句话以锦上添花 ; 见主子怒,需做一个弄臣逗他们笑 ; 见主子忧,就要充当一个社工,解开他们的心结。那时的戴志之於陈心,是一个无名的奴才。
  注一 : 出自李小龙《唐山大兄》:「我读得书少,你唔好虾我!」
  注二 : 肉紧,指一副认真兮兮、很投入的样子。
  注三 : 西装友,即指那穿西装的人,在广东话中用个「友」指来代指一个人,通常带点贬意、不认真的意味。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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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08 (美攻强受)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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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段时期,他们并没有交换任何背景资料。理论上他们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戴志也是中二才开始因运动而出名,陈心并不知道他是什麽人。实际上戴志也只是知道陈心读文科,很出色,仅此而已。
  戴志不知道自己喝到第几口。一罐啤酒能喝几多口? 地下似乎有啤酒罐。但他很小心,地上一定没有酒液。眼前是一片放大了的空白。这间宿舍似医院,tutor是见习医生,工友是看护,他是病人,但大家同困於这儿 : 这宿舍,这大学,这香港,这世界。
  他赤裸裸的躺在一个地方,隔著栅栏,不知道被什麽人窥视。每一个针孔後面有一双眼睛。他心内是千疮百孔,就有亿万只眼睛。一双眼睛在他眼前放大。凤眼,戴志揉揉眼,它又变成了桃花眼,再揉揉眼,是一双凶狠的虎目,里面有太多沉重的感情,然後是一双自以为淡薄的微丝细眼,呵,伪君子。戴志挥拳,所有眼睛都不见了。
  他纵声大笑,但想起这里是宿舍,遂掩著嘴。酒醉还有三分醒,但他需要一个人告诉他喝了几多酒。忽然来了一个酒保,他有著戴志所思念的一张脸,脸上有戴志从未见过的温煦笑容,酒保说 : 你喝太多。
  没有,诺,看,他带来的六罐酒还未喝完。看,一二三四……竟然有十二罐。由六到十二是一段不大不小的距离,人会生孩子,野兽生下小兽,啤酒罐也会生孩子。酒保又笑了。
  戴志敲敲脑袋,想起他见过酒保的笑容,那就是陈心见到那个穿西装的男人时,脸上所展露的笑容,稚气,没有矫作出来的妖媚,也没有世故与沧桑。在年幼的戴志面前,陈心好似一只鸭——一个男妓,下海很多年的男妓,他竟然做过这个男妓身边的一名小奴才。
  「哈哈,主子、主子……」谁又想到陈心日後真的成为他的主子。
  几年晃眼就过。戴志有一段长时间没见过陈心。在戴志升上中二之後,陈心就没再坐在公园喝啤酒。想来他要考会考了。以他的天资,又怎会不能够回原校升读? 所以戴志能好好喝酒,等著见考完会考的陈心,酒保,再给我一罐啤酒……「我不会当你是奴才,酒保,但我也不是你的朋友,酒保。你有义务为我服务……」
  酒保果然给他一罐啤酒,已开了。猛灌一口。酒保的眼睛又在他面前,扰攘一轮,让他看清酒保也有一双傲慢的眼睛。「酒保,面对客人须放下自尊。社会上所有人都是我的客人,我对著他们时,也是放下我所有的自尊。但有时放下太久,忘了拾回,使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尊严……酒保,我是一堆泥胶,一堆积木,客人想看我变成怎样,我就尽量变出他们爱看的花款来。酒保,我虽然不是做酒保的,但却是一个戏子,閒时也做做奴才……我不是肯做任何人的奴才……」
  他做过两次奴才。一次是做陈心的奴才,一次是做龙凤的奴才。
  戴志是在中三时识龙凤的。戴志的成绩一向差,初中时从未入过精英班,一向在B、C、D班徘徊。他在中三时终於认识了龙凤,几乎是班里唯一一个不怕龙凤的人。
  他们说,龙凤是「有背景」的人。他们说,龙凤还未正式入黑社会,亦不会自称是黑社会成员,但有不少「那边」的朋友。他们说龙凤食烟饮酒,与女人上床,但戴志从未在龙凤身上嗅到过烟味。
  戴志的邻座正是龙凤。
  龙凤留级两次倒是一件真事。中一、中二也留过班,所以龙凤比他们大两三年。他身材结实,比当时的戴志高大半个头,且剑眉虎目,很有江湖味,脸上却未褪青涩。
  「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人称戴志伟的戴志?」是龙凤先向他搭话。
  戴志没有半点惊讶,实在也不觉得害怕,龙凤只是有点江湖味,不见得是黑社会,再说,T中素来是band 1中学,若学校知道学生入了黑社会,怎会容许他留下来? 况且哪有黑社会天天上学的。
  「是啊。我也时常听你的名字。龙凤龙凤,怎会有男人取这种名字? 叫『阿凤』? 你满十八岁後会否去改名?」
  「哈哈,妈的,常有人说我的名像女人名。你知道凤凰吗? 凤是雄性,凰才是雌。我姓龙,我老母说名中有龙字,杀气大著呢。要不成为人中龙凤,要不被命中的杀气压住,连命也赔上去。我老母又迷信,我出生後就找个算命师为我算命,『条友』(注一)说我生於阳年阳月阳日阳时,命硬到不行,再加上姓龙,命就更硬。於是我老母把心一横,给我改个名叫『龙凤』,人中龙凤,是龙是虫,就要看我造化。我也好奇,看到底是我命硬,还是这名字杀气重!」
  「你是说名字会杀人?」
  「不,怎麽说呢……妖(注二),我鬼知。」
  「你不怕自己被这个名反压制住,把命都赔上去?」戴志只当是听故事,也不太认真。
  「顶,你不是吧? 你是女人? 这样怕,那样怕,去死啦你! 男人要做大事,食大茶饭,『郁D就话惊』(注三),去变性做女人好过啦! 我才不怕。我就要同个天赌一铺劲(注四)的!」
  那时龙凤的样子真像个战士。若生在古代,他必定是一个大将军。他连天、命运也不怕,他为自己作主。戴志也生起一点兴趣,就想看龙凤跟天赌,到底哪一方会赢。其实龙凤思想单纯,最重情义,为朋友——他所谓的「兄弟」——可以赴汤蹈火,出生入死。
  「龙凤龙凤,我看你不如叫做龙凤镯吧。」戴志打趣说,龙凤黝黑的脸竟然一红,怒吼 :「顶你! 你他妈的就是龙凤镯。我是男人,不是娘们,下面条『捻』还长过你! 上次跟你上厕所时,我暗自比了一下……」
  「超(注五)! 你是长过我,但我粗过你。你知啦,做那档子事时,不是愈长愈好的……」要做龙凤身边的奴才并不难。他不时开黄腔、讲粗口,每句不加上些「助语词」就浑身不自在。戴志并不喜欢开黄腔,只是见同龄的人喜欢听,才应酬他们讲几句,看AV也是。看著片中的女人被粗壮的黑色巨棒抽插,真不明白有多好看。
  但他欣赏龙凤会讲真话,这是他从来做不到的事。龙凤看不顺眼某个人,不会打他,但会怒目视人,旁人问起那个人,龙凤会比比中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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