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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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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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老母也觉得让我补习等如倒钱落海(注一),补习班也没让我上——可是,我始终觉得这世上自然有我能做的事。」
  戴志说过後,握著拳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打著地下 :「我年轻,我有力气,我懂得见风使舵……啊!!! 如果班里那个书kai子林春能将他十分之一的才华分给我,我就不用这样烦了!」戴志说著,两手掩著面,痛苦呻吟。
  「哈,那个林春,」陈秋讪笑,说 :「只会读书,平时像个死人似的,看了就让人觉得心烦。」
  「书kai子得罪了你啊?」戴志问,书kai子正是林春的外号。
  陈秋摇摇头,说 :「因为名字的关系,我时常被人跟他拉在一起,说老实话,顶讨厌的。我看不过眼那个人什麽时候也像无欲无求般,就算看见自己名列前茅,也不笑一下,一些人味也没有。我不相信一个人能活得如此清高。总之一见到他那种木一样的脸,就觉得老大不舒服的。」
  「哈哈哈,缘分这种事很难说。现在看不对眼,说不定有一天你会跟书kai子做朋友,然後互相勉励,再一同进大学……」
  「你不如说,说不定有一天我会跟林春搞上? 好笑,你说话总是不经大脑,难怪成绩差透了。」陈秋想了一阵,收拾好服装与化妆品後,跟戴志说 :「你要真想升中六,我也不是不能帮你,但最终也要看你造化。」
  於是,秋秋大发慈悲,大概觉得戴志始终是他身边的一个好用的跟班、一条忠心的狗,无功也有劳,就给戴志介绍了一个补习老师。私人补习,九十元一小时,可以替戴志补全科。戴志惊喜说 :「这麽著数(注二)? 九十元补全科! 还可以一星期补四小时?」
  「嗯,你底子差。总之逢星期六日的一点至三点,你上来我家……你也上过好几次,懂得上来吧? 独秀居,在公园单车径出口,再走一条单车径就到了,明白吗? 那家伙是我老哥,你也知我家里不缺钱,只是他刚升大学,说太无聊,想替人补习打发时间,又说希望找些有挑战性的case,我就将你介绍给他。那家伙不在乎钱,所以开价不高,你平时陪他玩玩,替他打发时间,他就能够助你提升成绩。」
  「秋秋也来一起补吗?」
  「我才不想让自己的老哥教。到时我只会躲在房或者出外。书,我自己读也行,反正我只求合格,不求高分。老实讲,现在的书有多难读? 关键还是在於背诵,囫囵吞枣,再煞有介事背出几句前人古语,左抄右抄,将他人的话当成是自己的『个人见解』,连版权费也不用给,多方便! 考试不过就是这样的一回事,以前我成绩差,不是我蠢,而是我不肯读而已。跟你赌一千元,我一定能稳当升回原校中六!」陈秋傲然地说。
  陈秋充当中间人,很快成事,九月中就问始补第一堂。戴志准时在星期六的三点上到陈秋家,恰好就是陈秋开门。秋秋穿著便服、拖鞋,手抱课本与笔袋,跟戴志说 :「真准时。我将个场交给我哥,你听他的就是了。我下去会所温习,你走了之後我才上来。」
  「行! 谢啦,秋秋! 下次出cos我一定把你拍得更动人!」戴志说完後又有点後悔,或许秋秋的哥不知道他玩cosplay的事,陈秋看他神色迟疑,明白他的疑虑,笑说 :「别担心,我哥一向知我出cos,常常说我是人妖。我们两兄弟平时见面不算多,但总算知道对方的状况,基本上我跟他河水不犯井水,但有必要时亦能聊一下。走啦。」
  戴志送陈秋出门。九月中的天气还算热,戴志从家里走到独秀居,已出了一背汗。他在门口的地毯脱了人字拖,就赤脚走入客厅。室内刚开了空调,平滑的瓷地板也使戴志的脚板感到一阵凉丝丝,顿时精神了几分。他见那四方型的玻璃桌上放了两杯水、一个笔袋跟几本旧课本,也就将自己的斜背袋搁上桌子,打算等秋秋的哥出来了,才坐下来。
  他听到某间房传来推椅声与拖鞋踏地的啪嗒声,就掂起脚尖往走廊一瞄,赫然见到秋秋对面房间的门上,挂了一块棕红色的木牌,看来已有点历史,木牌四周的油漆剥落得斑斑驳驳,也蒙上一阵灰色。戴志对这门牌并不陌生,只是,他每次上来均见到门牌是反转了的。秋秋说,这是他家的习惯,若房间主人外出,就将自己房门的门牌反过来。秋秋的房门也挂有一块写有「Autumn」、画了枫叶的青蓝色门牌。
  而这棕红色的门牌,正面则用青蓝色写著「Sorrow」——他想,英文名他听得多,Peter、Don、Samuel,就是没见过人叫Sorrow。房门打开了,一个大男生走出来。个子长得高,不比戴志矮多少,可是那身段却是少一分嫌单薄,多一分又太健壮,恰好衬得起那张偏向阴性的脸孔。青年身穿黑衬衣与米色的松身休閒布裤,衣袖卷到手肘,脚蹬一对黑色的人字拖。白的皮肤、黑的短发,这是戴志所见过最适合黑白色的人。 
  只是衣服的剪裁将黑白色原有的简朴味道拭去,一看就知是名牌子。不愧是秋秋的兄弟,只穿名牌子,戴志扯了扯身上洗得全无弹性、颜色变淡的T恤,乐天地觉得便宜货也有其好处。至少穿的时候,不用娇贵著衣服,粗枝大叶的,弄脏了就随手丢入洗衣机。要是让他穿那一身黑白行头,定当拘谨得像去相亲一样,甚至连洗衣服时也得考虑一番,以免那纯净的白色被其他衣服的染料所染指了。
  「来了吗? 随便坐,不用拘谨。」那青年拉开一把椅子,就坐下,戴志也跟著他的动作。刚才被那身谐协的黑白色所吸引,现在坐下,戴志才开始打量对方的脸孔。对方的相貌乍看比秋秋差多了,然而,仔细一看,那张脸细白而不显得病弱,隐隐透出一股文气,这股文气是他班上的书kai子,林春也有,可林春有种拒人於千里之外的酸腐味道,而此人并无。他脸上架著一副幼框眼镜,黑中带了一丝银灰,是时下年轻人不爱用的沉稳颜色。
  「我是戴志! 叫我戴志伟就OK了! 我就是秋秋……啊,是陈秋的朋友。成绩烂得连我妈也天天问我是不是读屎片(注三),我妹怀疑过我有点低能。然而,真是冤枉,我不过就是小时候有那个什麽……读写障碍,就是认字认得慢,又常常将b跟d混淆,可见我读书一直不太灵光。希望你不会教我教到吐血,哈哈哈!」戴志的语速快得像新年放的爆杖,让人全无插入的空档。
  青年脸上挂著一抹浅笑,戴志想,如果他是一个女生,大概早已不敌这温和的笑容,可惜他只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粗野男生,没有什麽诗情画意。而且对方的笑容也只是出於客套与礼貌,仔细一看,无甚特别之处,正如你不会觉得坐在接待处的女士脸上的笑容有多美,因为那都是基於「职业道德」所挤出来的笑容,一板一眼,使每个人的面孔变得一模一样。
  「叫我Chan就可以。我今年year 1,读C大新闻系。」Chan作简单的自我介绍,便问起戴志成绩上的事。戴志装出苦著脸的表情,从袋中拿出一张摺叠几次的成绩表,递给对方。Chan看了,脸色丝毫不变,说 :「中四的考试并不重要,哪怕你考最後一名、或者是拎0分,只要会考(注四)成绩好,就能上中六。」
  戴志下意识看了看Chan,忽然留意到那镜片背後是一双在本城很罕见的凤眼。躲在镜片後面的凤眼被冷漠的玻璃片阻隔,流露一种清冷如月晖的味道,但Chan脸上客套式的笑容将那原来尖锐如铁的冷意淡化,成了一种看似可亲的气质。戴志没来由地觉得熟眼,只是几年没见,印象稍为淡化了。
  注一 : 倒钱落海,大意是说这钱花来也没意义。这四字之所以出了名,是因一个跟戒赌有关的政府宣传广告。
  注二 : 著数……其实这个讲法我不清楚内地有没有,即小便宜、好处,又叫做jetso。
  注三 : 读屎片,比喻读书很差。
  注四 : 会考,以前的公开试,中五生必须应考,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升上中六。不过会考制度在两年前已经消失,被新的三三四学制所取代。顺带一提,高考制度亦於今年死亡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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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23 (美攻强受)

  …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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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不知道会考成绩好就可以上中六! 问题就是我怎考也考不好嘛!」戴志的语调仍是欢快的,他敲敲桌面,说 :「大不了就是读ive(注一),重考我是怎麽也不干!」
  「你真想上中六吗? 未上战场先言败,如果你是没心读的,就走吧,省得浪费彼此的时间。」Chan合上他的旧课本,平和地说,镜片後的眼睛仍不带有一丝人情味,似跟你谈保单的保险经纪一般。戴志愣了愣,现在打退堂鼓,说不定从此之後被秋秋责骂,毕竟秋秋是牵线的中间人。事实上,戴志并非不想升中六,而是他一早已觉得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所以他惯於豁达,替自己谋後路,以说服自己,即使失败了没什麽大不了。
  在这个汰弱留强、适者生存的社会中,输家太多,赢家太少。然而,人就算输了,还是得活下去,不能一下子像个悲剧英雄般,说自杀就自杀,那只会让你登上报纸头条,成为他人茶馀饭後的题材。因此,教育制度早就培养出强烈的竞争意识——幼稚园、小学、中学、大学,你想升学,就要跟其他人争,不然,日後出到社会,你没可能在竞争中出胜。在社会上,小至乘车时的一个座位,你也得跟人争——在火车停站、车门未开之前,先自月台望入车内,锁定你要的空位,车门一开,便挤开身旁的人,像只雄公鸡般,满腔斗志挺胸争上前,急步行至那座位,直至坐下来才能松一口气,表示自己胜了。
  除了运动场外,戴志很多时候也是输家,可是,他常常透过无数的心理建设去让自己变为赢家。他有时想,虽然他成绩差,可是,在他人为了那一分、两分而拚命读书时,他因为常常外出练跑,而看到不同人的情态。当其他人默默计算平均分时,他抛开那满堂红的试卷,与友人勾肩搭背,就下去打球,不也痛快享受过青春吗? 一世人,没多少青春,年轻时光都花在背诵,对那一两分,甚或是0。5分锱铢必较,到了人老了,回望年轻岁月,可又会否感到後悔?
  他实在也怕自己将来会後悔年轻时没有用功念书。但戴志的想法很简单 : 他是打从心底不喜欢读书,这种心情,大概不管过了多少年也没变。所以,他希望人届中年时,仍能朗笑说 :「老子不学无术,但比你们这些金融精英、博士硕士更快活!」
  那麽,为什麽他又隐隐觉得自己要读中六? 戴志一时之间答不出,他老实说 :「我也不知道。我有一百个理由说服自己,即使不读中六也没什麽大不了。然而,心底里又有一道声音,吩咐我无论如何也得上中六,不过……实在上不了,我也没所谓。」
  「不,这大有所谓。」Chan重重拍了拍桌子,脸上亦是那种微妙的、似笑非笑的表情,他说 :「只要想做、肯做,没什麽事是做不了。一句话,你到底想不想上中六?」
  「想,但是……」
  「省去『但是』。」
  戴志正色,说 :「我想。」
  接著,Chan问了戴志一些基本资料。当他说到自己退修了文学时,Chan皱眉,说 :「这不好,你星期一回校跟足球迷要求重修文学。文学是一科救命科,绝佳的水泡,而且五月才考,有充足时间温习,读得过。」足球迷是教文学那位男老师的绰号。
  「但我上星期才跟他说退修。」
  「足球迷人很好,你不是一向厚面皮吗? 只要你不害羞,缠他一阵,他大概就会让你再修文学,我亦自然会替你恶补。」Chan接著再为他分析不同科目的趋势、出题走向等,听得戴志既是佩服,又头昏脑胀。这两小时说短不短,但亦未至於令戴志生不如死,他被Chan轰炸了将近两个半小时後,颓然从荷包掏出一百八十元交给对方,硬生生吞下那将近出口的呵欠。
  Chan也没点算钞票,随意放在桌上,动身为戴志开门,并跟戴志约好翌日补习的时间。戴志连开玩笑的力气也没有,老老实实地打道回府。在路上,戴志才猛然省起Chan的话——「你不是一向厚面皮吗?」而且,他连Chan的全名也不知道。
  戴志翌日照样上了秋秋家补习。甫坐下,他就嘻嘻笑,从书袋拿出两罐啤酒,放在Chan面前,说 :「Chan,我没什麽好东西孝敬你,就临出门之前自家里拿了两罐啤酒,你爱喝酒吗?」
  Chan也没说道谢,掀开易拉罐,倒头就是一灌,他以手背擦过湿润的嘴,微笑 :「蓝妹,亏你还记得。可你家不是一向饮青岛吗? 近来转口味了?」
  戴志像见鬼似的瞪大眼睛望著Chan,说 :「果然是你! 你还记得吗? 大三四年前,我晚上到T市公园的单车径练跑,常常碰见你,那时你……」
  Chan,也就是陈心,温和一笑,在戴志眼内富有应酬味,他说 :「我记得。怎麽不记得了? 人称T中飞毛腿的戴志伟嘛。我们学校的体育素来差,每次在联校运动会中都是包尾,可你却连续几年拿下运动会的几个跑步金牌,L中的选手也硬是被你比下去。」戴志他们读的T中隶属於某个内地同乡会,这同乡会旗下还有好几间中学,这几间中学每隔一两年便会办一次联校运动会。
  戴志暗暗责怪自己的粗心。当年碰见陈心时,陈心也不像正经学生的模样,未成年就饮啤酒,有时也跟一个陌生的健壮男人离去,想来绝不是什麽风光的事。戴志也不好提起当时的旧事,是以,他又傻瓜似的笑起来,多少带点讨好意味 :「哎也,想不到你也记得我的事。我这人头脑不好使,就是会跑。幸好会跑,不然我就跟垃圾无异,我的价值也就是会跑。」然而,说过之後,又觉得自己未免说得太尽,好似带有一点无可奈何的意味,真想收回那些话。
  陈心没有注意,忽然板著脸,托托眼镜,正视戴志 :「言归正传。你既然跟我补习,那麽我无论叫你做什麽事,你也要听我的,我包管你能升上中六。首先,这儿有一篇英文篇章,是South China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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