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我申明:这不是耽美小说,这是必要情节
☆、泉水流过,青葱不再
凌晨两点半,老雷自卫生间冲澡出来,一身半干不湿,他看见青子依旧直挺挺躺在床上,随口问了一句:“伤到了?”
青子不回答,也没有转头看老雷一眼。这种问候他不需要,也不感动。
“我总觉得这样下去,万一哪天被强叔察觉了,非把我剁了不可。”
老雷自顾自感慨,青子仍没反应。
“你这次格外沉默啊,让我猜猜,”老雷凑到青子耳边小声说,“是不是和哲学家有关?”
青子猛然转过头来直勾勾的盯着老雷,空洞的目光一下子变得比鹰锐利。
“你知道什么?”青子的声音有点沙哑。
老雷很放松的躺到了青子身边:“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诈你的。”
“哲学家是我预先打了招呼让他逃命的。”
青子望着天花板,对老雷坦诚了真相。
“我知道哲学家的本名叫杨泉,而你叫杨青,都姓杨,你该不要告诉我他是你哥。”
“他就是我哥。”
“啊?那你不会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叫杨天一个叫杨下吧。”
青子看了老雷一眼,不再开口。
“好了,我开玩笑的,你继续,难得你对我敞开心扉。你们两兄弟,为什么一个在华基一个在万野,你们这是在测试X市黑势力哪个比较有前途吗?”
“我爸妈出车祸那年,我还在上高中,我哥大学没毕业就只能退了学打工养活我。第一年日子过得很艰难,第二年就好起来了,我哥每个月都托一个老乡把生活费带给我,我问那老乡我哥在城里干什么,那老乡跟我说,他也不知道我哥在干啥,他只知道这钱来得不太正。”青子的性格,沉默寡言,他很少会用这种平淡的语气陈述一段很长的话,这是青子埋在心底的往事,老雷不禁在意起来。
“莫非就是那年哲学家遇到了猪头?”
“嗯,猪头见到我哥后,很赏识他也很信任他。猪头知道我哥要养家,每个月都给他两份工资,我哥之所以死心塌地地跟了猪头这么多年,就是为他当年那份恩情。”
“之前我一直疑惑哲学家这样的人才为什么要留在华基,我以为哲学家想搞掉猪头取而代之。但这么多年他又没有动作,原来事情是这样。那你呢,你又是怎么进了万野?我好像听说你是被强叔捡回来的,怎么回事?”
“高中毕业那年,我到X市来找我哥。那时候什么也不懂,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就跟无头苍蝇一样在X市乱撞。我被一群流氓打劫,刚好强叔路过救了我,我无依无靠只能跟着他来到万野。”
“这个桥段听着有点耳熟。”老雷小声嘟囔了一句。
打劫这种事,在黑道混了这么久的强叔见多了,如果这是一般的打劫,只怕还惹不动他出手。老雷有这么个疑问,他觉得青子的讲述中略去了一部分,但他没问。
“强叔问我愿不愿意留在万野,我答应了。强叔待我很好,他是除了我哥外待我最好的人。我的体格不适合学格斗,他就叫五叔专门来教我枪法。那时候五叔已经退隐了,为这件事强叔没少求五叔。”青子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缓了口气接着说,“我出师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当年抢劫我的人报仇,这也是强叔默许了的,但有人通风报信,结果那个混混头给跑了。那个混混头就是贱民。”
“贱民?!!”老雷很惊讶。
“猪头知道这件事后,派人来万野给贱民求情,来的那个人,就是我哥。”
这一次老雷没话说了,这是有多巧,电视剧也编不出这种情节来。
“这么长时间哲学家就不知道你已经到X市了吗?”
“不知道,那个老乡拿了我哥的钱,还跟他说我在县里开了间店铺,日子过得很好。”
“后来呢,哲学家就没想过把你拉到华基去?”
“贱民欺负了我,强叔收留了我,华基失去了拉拢我的资格。我哥没跟我提过,只说让我自己当心,为了让我日后行动没有顾虑,他都没有认我。贱民的事看在我哥的面子上也就不了了之了,这几年万野和华基还算相安无事,但最终还是出了阿苗的事。我在听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我哥,让他快走,到国外去。我跟他说他救不了任何人,他走之前清除了一切和我有关的痕迹。”
“你当真不怕被发现蛛丝马迹,要知道强叔最恨的就是背叛者。”
“他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我不可能亲手杀他,也不可能看别人杀了他。如果事发,强叔要怎么处置我,我都没有半点怨言。”
青子想点一根烟,却被老雷夺去了打火机。
“你不怕我出卖你?”
“不相信你我今天就不会跟你说。”
青子淡淡说着,起身走向卫生间,留下老雷望着他的背影一阵出神。
花洒兜头浇下的时候,青子想起了那天下午他同哲学家最后的对话。
“阿青,听大哥一句话,跟大哥一起走吧。华基的今天就是万野的明天,万野现在这么鼎盛,将来的下场一定比华基落得还惨。万野不可能洗白,趁现在还能抽身!”
“哥,我不会走。你的恩还完了,我的还没有。”
“哎,从小你打定了主意就不会变。罢了,我不勉强你,我先去美国打拼出一片天地等着你,强叔一把年纪也撑不了几年了,你好好保重,别让我跟爸妈交待不了。”哲学家将手搭在青子肩膀上。
“你也是,再见。”
强叔百年后自己就真的能离开万野吗?青子抹了一把脸,在心里打下了一个问号。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我对哲学家实在是太好了
☆、老雷语录
猪头这辈子干过最有水平的事儿就是挑中了哲学家,没有哲学家,光是华基电脑城他就运营不起来。猪头这辈子干过最错的事儿就是提拔了贱民,如果把贱民的第三把交椅换成青子,只怕今日华基又是另一番光景。华基之所有以今天被吞噬的下场完全怨不得别人,真是成也猪头败也猪头。
——BY老雷
也不知道强叔走的什么运,怎么他没有路见不平都能捡到宝呢?一次捡到校长,一次捡到青子,这么好的手气不去买六合彩都可惜了。
——BY老雷
强叔一死你就可以去美国找你哥了,恭喜啊青子。
——BY老雷
——BY青子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老雷挺真理帝的,还有青子是没说话,不是打漏了……
☆、X市警局的一天
一个城市的治安,好都是一样的好,坏则各有各的坏。所幸,X市的治安已经算是好的了。虽然算是好的,但完全没有犯罪也是不可能的,X市警察局的每一天,说闲也没闲着,说忙也不算太忙。
X市警察局的办公室基本是两人一间,工作的时间各司其职,如非必要极少碰头。为了能在第一时间将消息传达到人,局里规定禁止串门聊天。那么X市警察局一天中最热闹的时间地点是哪里呢?答案就是中午的公共食堂。
“奇怪,我觉得我最近好像闲了很多。办公室做一天一个出任务的电话都没有,连值夜班的时候也没有出勤通知,这也太反常了吧。端午节快到了,出门的人特别多,听说交警大队那边都快忙翻天了,咱们这边……难不成说今年的罪犯都特别体贴?”饭桌上,刚进警察局不久的新人阳阳率先发话。
“别人都盼着清闲呢,你小子怎么上赶着要出任务啊。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小心冲过头。”赵队,全名赵磊,在局里主要负责扫黄打非这一块,他的任务白天相对轻松,所以老能看见他端着个搪瓷茶缸在楼道里走来走去。也不知道是不是太闲了,赵队的肚腩日益明显,时常被局里的人拿来当做无伤大雅的调侃。
“赵队,我就是好奇一下嘛。”阳阳脸皮薄,立马分辨道。
“我说你小子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万野把华基吞了,顺手还干掉了王建民,那能不天下太平么,我估计能安宁好一阵呢。”赵队很满意地夹了一大筷子菜。
“啊?万野?万野集团吗?华基?华基电脑城?这都什么跟什么呀!王建民这个名字倒是听着耳熟。”阳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哎,我都不知道该说你小子嫩还是说你小子不上进,你进来都快一年了这些事都没搞清楚,万野和华基,这都是常识懂不懂!”赵队没好气的白了阳阳一眼。
“赵叔,啊不,赵哥,那您就给我普及普及常识呗。”
“少来啊,以后你得空找别人了解去吧,光是万野的老中青三代,这一顿饭就不够说。哎?我说今天来吃饭的人怎么这么少啊,一直是你在我面前嘚啵嘚。唷,彩艳,下班啦,这边坐。”
阳阳抬头,见迎面走来一位三十出头的女警,是刑侦科的张彩艳。此时她没带警帽,长发披散,加上张彩艳脸圆圆的,看着十分有亲和力。阳阳叫了声师姐,张彩艳跟他们打过招呼后转回来问赵磊。
“赵队,怎么顾队没下来吃饭?”
“顾飞在写报告,写了一早上了。万野这帮人是管杀不管埋,消灭证据这事做得倒是滴水不漏,回头备案的时候还得我们给他们找正当理由,你说说这都什么操蛋的事。”赵队兀自抱怨着,随后话锋一转有心调侃道,“怎么样,这回万野吃了华基,可给你们八卦科爆了个猛料吧?”
‘瞧您说的,这算什么猛料啊,这不是早晚的事吗。我一听到消息当时就在想,这回万野可算沉不住气了,他要是早有耐心点,只怕我都要退休了。“彩艳轻松地调侃回去。
“那现在这个万野是谁在负责啊,勇哥吗?”阳阳的好奇心又发作了。
“老孙?要他去盯着万野明天警察局就得爆炸!副局长让文莉姐盯着呢。文莉姐有经验,为人处事又稳重,她是最好的人选了。”
“没错,副局长这个人,你别看他平时笑眯眯,自己不动手,他选人可准着呢。被他选中的人如今一个个都立功升迁了,阳阳,你可好好学着点吧。”赵队附和着彩艳的话。
“学什么他,他现在能被副局长点中就不错了。”
赵磊彩艳阳阳聊得起劲,都没注意有人打他们旁边经过。那人大背头,扁平后脑勺,细看下来面相有点凶,语气倨傲又透着股子刻薄。
“勇哥!”阳阳一脸崇拜。
“老孙。”彩艳亲切地和他打了个招呼。
“阿勇,你不是下来吃饭的吗?”赵队问道。
“不,我路过,那边还有三个犯人要审。”
“哎,副局长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那就嫌疑人,定罪了才叫犯人呢。你这一口一个犯人的,”赵队无奈的提醒孙勇,“再说,一天二十四小时,你能挤出二十五个小时来审嫌疑人,你不要命了?!就算你不要命了,嫌疑人也是要命的,来,吃个饭休息一下,说不定你一走他们一放松就招了呢。古代严刑之下多冤狱,现在重压之下会的精神病的。”
“那些证据确凿还死不认账的,想减刑又提供不出线索的,还有想浑水摸鱼的,看见这算社会的败类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不送这群人进监狱我饭就吃不下去!我先走了,回见。”孙勇风风火火的走了。
“落在勇哥手里的嫌疑人上辈子一定是折翼的天使。”阳阳感慨道。
“这个比喻挺新颖。”午饭临近尾声,赵队想起一事问彩艳,“对了彩艳,任老最近怎么样?”
提起警戒名宿任庙,张彩艳的眼神突然恭敬地跟刚才阳阳看孙勇一样:“我师父的身体一直都挺好的,精神矍铄,退休后也没见有啥不适应的。别说,我可有一段时间不得空去看师父了。这不快到端午了吗,我粽子都买好了,就等过两天给送过去。快到点了,赵队阳阳回见啊。”彩艳说完,收拾了餐具起身走了。
“啧啧,还是任老有福气,收了个徒弟跟收了个闺女似的。”
等赵队感慨完,阳阳便跟着他亦步亦趋上了楼。下午的工作,又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虽说是光明势力正式登场,不过貌似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都市白领
下午五点的时候,孙勇收到茗茗一条短信:下班后路过菜市场帮我带两把小青菜回来。孙勇下班的时候都过八点了,天一黑菜市场早关门了,翻出茗茗那条短信,孙勇不禁一阵内疚。一下午审了三个犯人,中午饭都没好好吃,审的孙勇口干舌燥筋疲力尽的,但一想到家里等着的茗茗,孙勇立马精神百倍。
孙勇和茗茗是在一场很偶然的事件中认识的。那天早上孙勇骑着摩托去上班,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小偷,抓小偷!”孙勇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都市白领正契而不舍的追着个二十出头身形灵活的年轻人。孙勇见状,一踩油门就追了上去,小偷的脚力哪儿快得过摩托车啊,孙勇拦住小偷,下来一胳膊就把小偷撂翻了。孙勇打电话把小偷移交给正在附近巡查的同事后,那位都市白领才姗姗来迟。
“这是你的包吧,还给你,看看少了什么没有?”孙勇将一个白色女式提包递过去,那位年轻的小白领翻了翻,摇了摇头,小声道了句谢。孙勇瞧那女孩脸上虽然带着笑,眼圈却红红的,就下意识问了句:“小姐你怎么了?”
“没事,就是刚才不小心把脚崴了。”小白领的声音有点打颤。
孙勇看过去,那小白领刚跑得急,穿的又是高跟鞋,这一下脚踝肿的老高,像这种娇滴滴每天坐办公室的女孩子,指不定疼成什么样呢。
“走,我带你去医院。”孙勇跨上摩托。
“不用了,警察同志。”小白领有点犹豫。
“怎么不用呢,你看你现在连路都走不成,你是不是怕上班迟到被老板骂啊,不要紧,回头我给你开证明。”
“不是这样,是……我包里没带多少钱,我的钱都是要寄给妈妈的,真的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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