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邓廷歌揽着他肩膀把他推到客厅,“你现在写话剧剧本能挣到钱吗?挣不到,那就好,你租房子吃饭送礼物给林念双,都要钱吧?你想去进修,也要钱吧?你就试着去迎合一次市场热点行不行?”
刘昊君唯唯诺诺地点头。邓廷歌现在红了,他在他面前有时候会觉得自己舒展不开。
“就一次,你答应我,就试一次好不好?”邓廷歌说,“钟幸那个电影啊,《人间蒸发》,知道吧?他的编剧组还没正式成形,你知道他特别欣赏你的,去试试,嗯?”
刘昊君被他又说又劝地磨了几个小时,终于答应主动出击,第二天就去找钟幸聊聊。邓廷歌知道他固执,但也知道他有才气。在这个人人都不缺少天分的圈子里混了一年,他知道才气其实不起决定作用。除了才气还要有运气、际遇、坚持、不要脸的勇气,很多时候后面的几个可能更有威力。
他把自己这套理论跟刘昊君说了,两人叽叽咕咕争论半天,又饿了,这一次碰头以出门吃夜宵告终。
邓廷歌很快选定了一个商战题材的电视剧。他顶着“玉兰奖视帝”的光环,戏都不用试了,说哪部就是哪部。这个剧还带了点政治背景,中港台的演员一锅炖,邓廷歌觉得还挺有意思。
他演的是一个在cbd楼下的邮政报刊亭里卖报的小年轻人。卖了四五年的报纸,他在雨天里把一把伞给了落魄的路人,结果那路人第二天西装革履地来找他,问他想不想换工作,从cbd楼下换到cbd楼上。
励志鸡汤式的开始,卖报小哥最终收获的却是人财两失的绝望:他跟着的金融集团老总把他一路提携到了总秘书的位置,最后在商场博弈中将他作为棋子推了出去,壮烈牺牲。
故事的末尾,卖报小哥给自己离婚的妻子打了个电话,然后从cbd楼上跳了下去。
邓廷歌一开始看的时候只是觉得这角色有大起大落,一辈子足够坎坷,演起来很是有趣,等到仔细分析了角色特点,他突然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他演过久远,演过傻强,也演过自带光环的总裁,但所有的这些角色都不够这个卖报小哥特别:他从报刊亭打工仔变成金融集团老总的秘书,身份地位的改变非常巨大,因而他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也全都改变了。
邓廷歌很想演这种前后不一的角色,现在终于碰上了一个,他立刻投入了十二万分的精力去做基本功。商场是他不擅长的,只好又求助罗恒秋。罗恒秋天天在忧虑他妈妈让他中秋回家做什么,邓廷歌要再去华天取材观察他也就由着他了。邓廷歌在华天转悠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别的都不靠谱,他的师兄就是最好的观察对象。
“……你书都看完了吗?”罗恒秋摘了眼镜,疲倦地揉揉鼻梁,“看你的资料,不要老看我。”
邓廷歌乖乖低头。他看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抬头去瞧罗恒秋。罗恒秋在办公室里处理事务和在家里看文件是两个不同的状态,这里的罗恒秋和自己有强烈的距离感,办公桌和待客茶几之间的几步路,邓廷歌觉得似乎走不完。
他突然站起来,大步走过去,歪着脑袋喊了声“师兄”。罗恒秋刚抬起头就被他亲了一下。
罗恒秋:“……”
邓廷歌亲完了,心满意足地走回沙发上继续翻资料。
罗恒秋:“你能不能不要每天都来那么一下?这是我办公室,正经一点儿。”
邓廷歌摇摇头:“不行,看到你就不想正经了。”
罗恒秋无言以对,觉得自己这个师弟不行了,是越来越蹬鼻子上脸了。秘书通知他准备开会,罗恒秋整理了文件起身,走到邓廷歌身边照着他的方式喊了他一句:“邓廷歌。”
邓廷歌“嗯”了一声,没动。
罗恒秋怒:“抬头!”
那人笑嘻嘻地抬起头,罗恒秋果然凑过来重重吻了他。
“好好看书,我回来要考你的。”他十分倨傲地捏着邓廷歌的下巴,尽量冰冷地说,“开完会一起吃饭。”
“好的罗总。”邓廷歌说,“记得想我。”
罗恒秋瞪了他一眼,起身离开了办公室。秘书终于看到自己老板脸上出现了一丝愉悦表情,穿着高跟鞋也差点要蹦起来了。
邓廷歌应剧组的邀约去跟主创人员和主演见面讨论,回来的时候看到胡慕和他的经纪人正要走进酒店大堂。
“今天那么帅,干嘛呢?”邓廷歌身上没事,见了胡慕就想起这人挺讲义气,在周围一片落井下石的时候还给自己和罗恒秋加油,几步凑上去和他并排走,“试戏吗?”
胡慕穿了一身干脆利落的休闲服,头发不再油光水滑了,整个人像是活泼了好几岁,看上去俨然是一块青春滑嫩的小鲜肉。
“对呀,试戏。”胡慕心情非常好。这是他这段时间严重低迷以来,剧组向他发出的第一个好信号,“演一个青春美少年,我像吗?”
“没人比你更像了。”邓廷歌和胡慕的经纪人闲扯了几句,又回头盯着他上下打量,“你瘦了啊?”
“瘦了一点。”胡慕不敢说是因为最近太忧虑,吃不好睡不着才导致瘦下来的。邓廷歌和他进了电梯,没外人了才敢抬手捏捏他脸:“啧,就剩一张皮了。”
经纪人也在一旁帮腔:“他胃口不好,吃不下什么东西。瘦了形象也不好,怎么见人呢?”
邓廷歌:“哎,这个你问我啊,我很有研究的。”
胡慕低头认真研究电梯的数字显示屏,全神贯注,尽力不理会经纪人和邓廷歌在后面嘀嘀咕咕说的一大堆菜谱。
什么深港烧鹅薄皮虾饺叉烧蟹黄鲜灼海虾乌鱼蛋汤葱烧海参芙蓉鸡片……
“我不吃大肠的。”他听得满口泛津,忍不住插嘴,“不要九转大肠。”
他不是不想吃,而是吃不下。现在听那一肥一瘦一道接一道地报菜名,真是心如刀绞肝肠寸断。
胃都疼起来了。
邓廷歌在咖啡厅里等他试戏结束一起吃饭。明天就是中秋节了,西式咖啡厅里也洋溢着浓厚节日气氛,邓廷歌研究着冰淇淋、巧克力等新式月饼,心中蠢蠢欲动,很想买回去试一试。
无奈他喜欢蛋黄莲蓉里的蛋黄,罗恒秋喜欢五仁叉烧里的五仁,没人对这种甜腻的东西感兴趣。
罗恒秋的母亲今天回家,罗恒秋于是也提前了一天回去。邓廷歌心想今年过节再厚着脸皮杀回家一趟,来个措手不及。自己爸妈总不可能在团圆节的时候将儿子撵出门的。他对明天的突袭充满了信心。
胡慕试戏非常顺利,他往那里一站,咧嘴那么一笑,基本这个角色就敲定了。经纪人把车钥匙给他让他自己回去,邓廷歌给他点了一堆荤菜,把他塞得差点就真的胃疼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胡慕开开心心地告诉邓廷歌,钟幸的新电影来接触自己了,说是有个角色应该挺适合,他今天上午接到的消息,正想跟邓廷歌分享。
邓廷歌眨眨眼睛,举起酒杯和他碰了碰,笑得牙齿噌地一亮。
一顿饭快吃完了,天也快聊完了,邓廷歌不知搭错了那根神经,突然想起孔郁来。
“你最近见过孔郁吗?”他随口问,“你不是喜……崇拜他么?”
胡慕正叉起最后一块牛排,闻言顿了顿:“啊……那个……”
他皱眉想了想,一副不知道怎么表达的囧状,牛排的酱汁啪嗒摔在碟子上。
“怎么了?”邓廷歌问。
胡慕停了半天,十分艰难地说:“他……他耍流氓。”
邓廷歌:“……”
他至少有十年没听过这么古老的词汇了。
“怎么耍的?我帮你揍他。”邓廷歌忍着笑,一本正经地说。
“你别笑,我不懂用什么词才好。”胡慕放下了牛排,很苦恼,“不管怎么样,他总不能乱摸人吧?”
☆、第58章 冒犯
事情发生在几天之前。
胡慕接到剧组的实习通知之后就开始着手做准备,各种准备事项里其中有一件是去实地观察。他在市体育馆里转了几天,专门盯着那些肌肉发达的运动型男看个不停。要不说人长得似模似样还是有好处,他每天在馆里走来走去转好几圈,没人表示反感,反而有观察对象冲他挤眉弄眼地笑。
胡慕戴着平光眼镜,头发也剪得挺短,又穿着运动型紧身衣,手脚上绷出些小肌肉,和他平时在电视上饰演的角色差别很大,居然也没人认得出来。
他对运动的兴趣不大,那天在外面跑了几千米之后又在室内走了挺久,加上这段时间饮食不规律,早就出了一身的汗。他进更衣室里换衣服,结果一走进去就看到了孔郁。
孔郁也正在换衣服。他身材高大健壮,皮肤虽然挺白,但背上肌肉一块块凸起来,是很有力量的样子。胡慕看看他,又看看自己,尽量挺起胸膛收紧小腹走过去:“这么巧呀。”
孔郁回头看到他,好看的眉毛一下子扬起来,脸上呈现一个有点过分的惊讶表情,像是想笑又按捺住自己不要笑似的。
“你来这里干什么?”孔郁问他,“瘦得跟小鸡似的,也来锻炼?”
他脱了衣服,身上都是发亮的汗水,油油地在皮肤上裹了一层,头发稍上也有细细汗珠落下来。胡慕听到他问自己问题了,但一下子没法把眼神从孔郁的肌肉上抽离,看得直发呆。
孔郁:“……看饱了吗?”
胡慕:“饱……饱了。”
胡慕赶快收好自己的表情,跟孔郁说自己是过来观察的。如他所料,孔郁哼地笑了一声:“看男人就看男人,说得那么隐晦。”
胡慕眼珠子乱转了一通,觉得孔郁说得也对,自己确实是来看男人的;但这个说法让他又有点受伤,至于伤在哪里伤了多深,胡慕一下也没想清楚。如果是别人说,说了也就说了,他不会觉得难为情,问题在于面前的是孔郁。
可,是孔郁……也没什么区别。胡慕最后实在想不出来应该说什么好,干脆嘿嘿地笑了,算是默认。他见孔郁盯着自己一言不发,也不继续取笑,于是转身取了毛巾去淋浴。脱剩一条内裤之后,胡慕见这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于是忍不住站在更衣室和淋浴室之间的地方照镜子。
“这里为什么要放一面镜子?”胡慕想了一会,想不出答案,觉得设计师非常高深莫测。他将问题抛在脑后,开始伸展手臂收腹提臀,然而无论怎么看自己的身板都没办法和孔郁相比。
——要练成那种样子不知道还需要多久。然而他很快想到,自己没恒心没耐性,无论多久都可能练不成。
他对自己很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气愤,不由自主在镜前扭来扭去地看哪里有赘肉哪里算是肌肉,扭了一会突然从镜中看到了孔郁的一个脑袋。
胡慕:“……”
孔郁面无表情地在胸前交叉双手,靠在墙上静静看他。
胡慕:“……你,你也洗?”
“我不洗。”孔郁说,“你怎么瘦了?”
胡慕万分尴尬:自己全身上下就一条薄内裤,孔郁的眼神虽然没有任何波动,但胡慕还是紧张得浑身发热,连忙窜进了淋浴间。
孔郁的声音在外面传来:“怎么瘦了啊?”
胡慕冲了会儿冷水,才敢颤着声音回答:“没胃口。”
孔郁:“哦。”
胡慕忍不住问他:“你看什么呀?你不冲水了?”
“看你好玩。”隔着水声,孔郁的声音模模糊糊有点听不清楚,胡慕只知道他走进了自己隔壁的淋浴间,“一会儿和你吃饭。”
这么主动的邀请,令胡慕顿时受宠若惊。惊完了又从心底里慢慢浮出一点欢喜,但很快那欢喜就消失了:他心想孔郁是不是知道自己有点那啥他,所以故意引着自己玩。
胡慕呆呆淋水,心里越想越真。刚刚才说过自己是来看男人的,立刻又开口约自己,怎么想都觉得不太对劲。胡慕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别的地方去,无端端一冷。
他慢慢抬起头,看到孔郁趴在隔间之间的隔板上,探出个脑袋盯着自己。
“问你问题呢,吃不吃?”孔郁皱着眉,不太高兴的样子。
胡慕说不吃了,你自便吧。
孔郁:“吃什么?饭还是面?还是海鲜?海鲜吧。”
胡慕:“我不吃了,真的。”
孔郁:“好,说定了。你继续洗。”
胡慕:“……”
邓廷歌听得两眼发光,压低声音兴致勃勃地问:“所以呢?然后呢?他就冲进去摸你了?怎么摸的?”
“……不是。”胡慕脸上有点红,“是吃饭的时候。”
邓廷歌十分着急:“继续继续,快说。哎服务员,麻烦续个杯谢谢。”
胡慕:“……你看上去太八卦,我不想说了。”
邓廷歌急得一把抓住胡慕的手,万分恳切地说:“我只是对孔郁这个人比较关心,没有别的意思。说,请说,请快说。”
胡慕戳戳他手臂,把自己的手抽回来,继续小声往下讲。
孔郁带他去吃的海鲜十分鲜美。店子就在码头附近,傍晚打渔归来的渔民在码头上蹲开长长的一溜,人人面前都摆着鲜虾鲜鱼鲜蟹,个个在网兜里扑腾,体硬身软的海螺最为桀骜,噗噗噗地往自己的买主脸上喷出一股股咸水。
胡慕没这样买过鱼虾,觉得很有趣。孔郁看上去是常来的,直接走过去就冲着一个人打招呼,买了几斤虾蟹。那个人黝黑脸庞,脑袋上罩着个帽子,看胡慕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就冲他笑:“都是活的,新鲜的。”
胡慕看这些活物觉得有趣,忍不住抬头看孔郁。孔郁正好提着东西直起身,扭头也盯着胡慕,冲他很温柔地笑了一下。
一直到跟着孔郁走进饭店里,胡慕的心跳都是过速的。
新鲜的虾蟹不用太复杂的料理方式,入水白灼或隔水清蒸,很快虾身红了蟹身也红了。红皮红壳里裹着又白又滑的筋肉,嫩得鲜脆弹牙,要是在醋里飞快过一趟,那滋味就更加耐品。
胡慕吃得都快醉了。孔郁说吃海鲜怎能不喝酒,一点点一点点地让他喝完了两小杯白酒。胡慕心里有种挺不祥的预感。他参加过挺多饭局,知道这些劝酒的伎俩,也知道劝了酒晕乎乎之后自己可能会遭遇什么事情。
但孔郁能对他做什么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