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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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面具-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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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恩特在想,那些野人,会不会闯到森林深处去,招惹那些美丽的精丽。但随即就苦笑着打消了这个不现实的念头,那根本不可能!

那一片森林里面不是有邪恶的巫师,就是有诡异的变种魔狼,更有人传说,那里有一头成年巨龙!

就是专业的捕奴队,也只敢在森林的外围打晃,挑落单的木精灵下手,没胆子闯到森林里面去。

克恩特抽出短剑,在树干上划着,心里却在思考,该怎么追上被自己跟丢了的敌人!

银色的短剑闪着寒光,倒映出远方的贡都拉斯雪山,现出一个冰雪的世界。

卢克从大帐中跟了出来,愁眉不展地说道“你说,咱们步行穿越冰原,去追那群野人,有没有什么指望?”

“你要是真想那样做,不出两天,这支队伍就全变成了逃兵!”克恩特觉得卢克的问题非常不靠谱,这种办法,他也能想得出来?

不能呆在这儿,必须想办法,克恩特总觉得这些蛮族人有古怪,自己的营地离前线很远,怎么会出现蛮族人的哨兵。

万一是什么阴谋,蛮族人在图谋帝国的后方。那前线大军就会腹背受敌,局势就会相当不妙。

可是他们的目的是哪呢,克恩特烦躁地抄起一柄匕首,用力的掷出,“嘟”地一声,钉在山顶的雪松树的树干上。

他朝远处看了看,不由得苦笑,远处的积雪覆盖了一望无际的高原,积雪足有数尺深,外出的人也只能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挪动着,就这样,还有人会时不时的滑倒。

马车的车轮迟缓的转着,吱呀吱呀的宣告着它的无力。

克恩特无奈地叹气,为自己这倒霉的命运而无奈“这种样子,就是真有战马,也派不上用场了!”

他已经连续追了四天,连半点敌人的踪迹也没有。三天来,这场暴风雪给追击添了不少麻烦,这场伏击,更是让克恩特彻底失去了机会。

“我说卢克,是不是你给我带来的霉运?”克恩特烦燥地仰着头,无奈地看着天上飞过的黄鸟,心里一个劲儿地憋屈,“自从你调到我这当副官,我就没好过,好容易有这么个发达的机会,结果又是伏击,又是大风雪,你是不是和我犯冲啊。”

“咳”,卢克正拿着酒壶灌酒,听到这句话,一口酒全喷了出来“有没有搞错,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要是不那么莽撞,逞英雄冲到树林里去,至于让全军失去指挥?”

“报告。”卢克话没说完,就有一名黑瘦的大个子的亲兵在身后大声喊道。

“什么事,鲍勃。”克恩特转过身,不耐烦的询问。

“长官,我们刚刚搜查过那些尸体,有重要情报。”

“哦,说来听听。”克恩特来了兴趣,不知道鲍勃会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哗——啦——哗——啦,”在克恩特眼前,鲍勃拖着一个矮矮的男尸走了过来,男尸上的皮甲陈旧不堪,黑黄色的胡子和头发都被血污粘在了一起。

“长官,在这家伙的身上搜到一本书籍,说着,鲍勃把一本黑皮子的古书递给了卢克。”

男尸的双眼瞪得大大的,歪向一边,后背上一道长长的伤口,深可见骨,血液已经凝固,皮甲的后片全被染成了血色。

“哦,真有点线索啊。”克恩特取出一把小刀在死尸边上蹲了下来,用刀尖在尸体上比划着。

“嗯,这家伙上臂肌肉发达,中指,食指和拇指的老茧很厚,是长期拉弓造成的,两腿结实有力,有些罗圈腿,骑术看来不错。后背一刀致命,没有其他伤口,看来下手的人要么是高手,要么他就是被自己人偷袭?”克恩特开始翻看男尸,分析着他的死因。

“咦,这是什么。”卢克对男尸的死因不感兴趣,他展开黑色封皮的书籍,残破的书卷上依稀可以看到书名——《大陆古代史纪》。

“看来蛮族里也有象我这样手不释卷,奋发向上的军官啊。瞧,这人都死了,书上还有折页呢,估计是哪位先哲的警世名言,这么上进的年轻人啊,可惜了。”克恩特打趣地说道。

“切”,卢克翻了一个白眼,鄙视道:“你倒是手不释卷,可除了一本黑皮子封面的占星术士的书籍,其余都是些帝都八卦新闻,再不就是限量版的帝都名媛谱,你这也叫奋发向上?”

说到这里,卢克又在心中暗自鄙视,这个克恩特可真是败家,肯花一百个金币买的帝都‘绿梦馆’出版版的《寻梦》珍藏本,一百个金玫瑰啊!

用昂贵的魔法药水将帝都那些千金小姐的玉肤花貌、曼妙的身姿影印在上面,宛若真人。

比那些二三流出版商出版的什么名媛谱,美人录什么的贵了几十倍,这个克恩特随时都要掏出来瞅上两眼。他才十五岁啊,就这么色,这也叫奋发向上的话,那自己都能成大贤者了。”

“咳,我那只是好奇和收藏而已,不过说起来,绿梦馆出版的东西公信力强,可信度也高,不管是《怪物图鉴》这类佣兵必备之物,还是《教会起源》之类的宗教典籍,都是有些真才实料的。”

克恩特脸色微红,忙对卢克的话进行辨驳。不过他确实喜欢绿梦馆的东西,那确实是物有所值。

他晃着脑袋对卢克说道:“就拿《寻梦》来说,上面影印的阿多拉、安吉莉亚和约瑟芬可都是公认的大美人。而某些传说中的大美女比如托列普家最小的那位美人儿就没有收录,因为她是男的,所以绿梦馆的东西,还是很值的。”

“那还不是你在背后下的黑手,要不是你花了大价钱给黑月公会的人,他们能造这种谣言,也就是你,报复起来不择手段。”卢克翻着白眼鄙视道。

“没有的事,我从不干这种无聊的把戏!”克恩特的眉毛一扬,他撒谎不带半点脸红,连忙岔开了话题。“话说回来,这个野蛮的家伙到死还在看《大陆古代史纪》,到底是在看什么。”

卢克不理会克恩特,好奇的翻开书上的折页,脸色却渐渐变得有些难看。

“《汉米巴拉卡传》!”,卢克沉吟不语,仿佛想到了什么。他惊叫一声,握书的手一颤,黑色的书籍“啪”地一声重重摔在地上。

“咋搞的,伙计,你的功夫大不如从前了。”克恩特捡起那本书,瞟了眼折页的内容,神色也变得凝重起来。

神圣历二十四年,奥列格率军七万跨海袭击加林帝国首都奥息斯,一代名将汉米巴拉卡迫于国内压力率军回援奥息斯。

是役,奥列格在奥息斯以西的死亡之岬以逸待劳,大胜,此战之后,加林帝国逐渐衰落,终于在神圣历二十九年灭亡,长达三十年的辉月战争落下帷幕……

缓缓地合起书页,克恩特看了看卢克,发现他也在苦笑,顿时明白,两个人想到了一起。他的手指轻轻在书上敲了敲,不由得就皱起了眉头。

“三百多年前的那场战役造就了奥列格的一世英名,汉米巴拉卡纵横天下却在死亡之岬一败涂地。看来敌人远比我们想象中的狡诈,看起来,这支敌军是有大动作了。”克恩特拿过卢克的羊皮圈地图,用在上面手指比量着。

“这是什么。”卢克在死者身上摘下了一个皮囊,抖了抖,‘啪’地一声掉出了十几块鲜肉。

“是干粮,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克恩特有点心不在焉,但马上他就发现了不对:“行军途中都是携带肉干,怎么会带着鲜肉。”

“这是鹿肉,是风鹿,门都尔峰那边的特产,这些野人去了蒙特恩!”卢克的语调带了些许的颤音,突然发现敌人的行踪,他既惊又喜。

“北方有三个要塞,蒙特恩镇、拜尤特堡和新纽根城,拜尤特堡在雪山西侧,敌人如果攻击蒙特恩小镇却是极易。虽然那地势险要,但守军不多,而且贮存有大量粮草,一旦拿下可供数月之需。”卢克盯着地图,冷静的分析道。

“不管是不是这里,都先去看个究竟,卢克你有什么好办法能够尽快赶到蒙特恩,要是走着去,咱们到那也晚了?”克恩特皱着眉头看向卢克,回应他的却是卢克一脸的无奈。

“长官……,我有个办法……”,站在一边的鲍勃吞吞吐吐的说。

“哦,鲍勃你有什么办法快说,别婆婆妈妈跟个娘儿们似的。”克恩特的眼睛闪着光芒,拿着地图计算着营地到蒙特恩镇的路程。

“将军,我以前曾经去过极北之地的冰原上探险,那里的人使用一种狗拉的雪车在雪地上疾走如飞,虽然比战马慢些,但是一定能追上那群野人。鲍勃自信满满的说。

“主意是不错,可是那东西做起来复杂不复杂,咱们二三百人,需要几架才能够用,什么时候能够做成?”克恩特连珠炮似地问道。

“一点都不难,咱们全军赶制,一天能做十几架简易雪车,五十架足够了,三百人连夜赶制一天就能成。”

怕克恩特嫌慢,鲍勃继续解释道:“咱们可以在三个漏时左右先做成五六架,派二十几个人去打探消息,后续部队可以等全部雪车完工后出发。最重要的是可以在附近村镇征用猎犬,高原上出产一种特别壮的巨型猎犬,用来拉动雪车最为适合,相信在两三天内应该能追上。”

“卢克,召集二十名亲卫,准备好家伙,告诉他们带上足够的肉干,三个漏时以后跟我走。”克恩特兴奋的把银色短剑佩在身上,抄起地图塞进了背囊中,就去敦促鲍勃赶工了。

卢克有些无奈,这个克恩特,总是这么性急。没办法,只好去催亲兵们赶工了。

“这就是你做出来的‘雪车’?”三个漏时后,克恩特盯着一架打造好的‘雪车’发愣,这架临时打造出来的怪家伙看起来极为丑陋,由数块木板拼成的车厢,车厢下没有车轮,而是垫上半尺多高的铁条,看上去怪模怪样。

倒是拉纤的猎犬雄壮无比,足有半人高下。四条高原猎犬一见有人上了雪车,立刻兴奋的站了起来,前蹄刨着地面,尾巴也竖了起来,不停的欢叫。

“鲍勃,你的这些怪家伙能在雪地上疾行如飞?”克恩特有点疑虑,他总是觉得,这东西,好象一跑就会散架?

“长官,疾行如飞倒不敢说,时间太紧,又是赶做出来的,但绝对能追上那群野人。”鲍勃有点不服气,连忙辩驳。

“先试试再说!”克恩特驾着“雪车”跑了一圈,感觉确实不错,再看了看同样造好的六架“怪家伙”,他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卢克,带二十个人,跟我去门都尔峰!”克恩特跃上雪车,他是一刻也不能等了。摩图人的大军,已经到了蒙特恩附近,整个大军的后勤,都处在危险之中。

克恩特仿佛已经看到,熊熊的烈火正在吞噬着小镇,大军的粮秣,在一夜间毁于一旦。

真是好毒的计策啊!

第二章兄妹

夕阳的余辉稀稀疏疏地洒在山腰上,一男一女两个年轻的猎人提着刚打到的猎物急匆匆地下山,两个人进雪山两天总算有了点收获。

暴风雪肆虐了数天,门都尔峰的野兽都躲了起来,因为这几天风雪肆虐,较之住常,这次的收获少了很多,倒是在半路上,搜刮了一名被魔狼咬死的异族军官,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兄妹俩也就不再停留,打算下山,捡来的一大袋魔晶足够他们在山脚下的蒙特恩镇的酒馆里买几杯酒喝,买上几件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走在前面的男孩名字叫迪姆,今年十六岁,他和妹妹加莉娜就住在山下的蒙特恩镇,迪姆一直都垂涎镇子上“黑牛”酒馆里的老约翰那把军队里的制式巨斧。

老头子整天拿着斧子吹嘘他年轻时如何英勇,在战场上如何纵横驰骋,后来又是如何拒绝了政府照顾退伍军人的年金,带着一家人在蒙特恩这个军管小镇上开了酒馆,几年间发财致富的故事。

不过迪姆一直不认为老约翰曾经如何英雄,至于拒绝政府的年金,天晓得,帝国的财政一年比一年糟,早就不再发放年金了。

迪姆更是怀疑老约翰那重达二百磅的身体能不能如他所说纵身一跃,旋风般连斩三人。

倒是那柄利斧,足有二十维特重,老约翰一直擦拭的一尘不染,每天老约翰都会拿着那柄斧子在酒馆门口舞上半天,好象是在回忆年轻时的荣光,过往的行人都侧目看着他发疯,直到累出一身大汗,老家伙才雄纠纠的走回柜上喝酒。

其实迪姆一直都认为,老约翰八成是在充好汉,小镇上来往的猎人和佣兵个个都不是善茬,他若不是戴了张胖大魁伟,军中硬汉的面具,恐怕早就让人把酒馆拆了。

“这回能买把精钢巨斧了吧,这些东西要是卖掉,足够换几百个金玫瑰了吧。”伸手摸摸了腰间沉甸甸的口袋,感觉到那十几个硬梆梆的东西,迪姆不由得神采飞扬起来。

“哥,慢点,等等我。”落在后面披着灰斗篷的女孩似乎有些走不动了,女孩个子不高,比迪姆矮半头,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金色的长发随意束在脑后,斗篷下露出来的肌肤白腻光滑,全不似北地人的粗糙。

她一双明亮的眸子闪着欢快的光芒,俏丽的面庞上带着几分稚气。她背着一头捆绑地结结实实的风鹿费力地跟在迪姆身后,这种动物没什么攻击性,只是速度极快,难以捕捉,肉质极为细腻,入口即化,即便是帝都的贵族老爷们对风鹿肉也是赞不绝口。

“加莉娜,你快点,太阳快落山了。”男孩抱怨道。“等到了镇里,咱们烤鹿肉吃,要两杯格伦克王国产的葡萄酒喝,顺便给你买一柄锋利的刺剑。”

“咳,哥,你那袋子里有十几块魔狼的魔晶,能卖个好价钱,就给买把刺剑,太小气了。”

“贪心鬼,”迪姆刮了一下加莉娜的鼻头,“要不是那群魔狼有了新猎物,咱们就出不来了。这袋魔晶是从一名被撕成两片的军官尸体上扒下来的,可不是一次就能出手的,那会招来大麻烦的,你记住了,对任何人都不能提。”

看到妹妹不住的点头,迪姆才放下心来,帮加莉娜拉上斗篷上的兜帽,迪姆叹口气说道:“加莉娜,,我其实是想去个大城市的黑市把这袋魔晶出手,除了买几件趁手的家伙外,剩下的当作路费,咱们去帝都,康斯坦丁。”

“帝都。”加莉娜瞪大了眼睛。“我们在帝都举目无亲,到那去干什么,况且帝都的物价奇高,听说那里粮价最近又涨了三成多,咱们去那呆不了两天就能饿死。”

“我听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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