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之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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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之尊- 第2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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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狂刀苏孟的排名又提升了!”吕火惊呼出声,这还不到三个月,苏孟竟然又将自己的排名提升,简直匪夷所思!

除了初入江湖,实力慢慢展现的那段时间,排名的提升往往以半年为周期,毕竟修为的增长得耗费时光,不是光靠想就能打败更强敌人的,可苏孟在江东击败“五方帝刀”还未满三个月,居然又做出惊世骇俗的大事,展现出来的战力让人无法相信与两个多月前的他同为一人!

“什么?”吕见亦相当震撼,凝目细看前方,发现何九等人的排名未有变化,但后面却与之前出现了不同:

“姓名:苏孟,曾用法号真定。”

“武功:七窍,最初修炼金钟罩,目前疑似转修相仿的护身硬功,精神强于普通九窍,神力惊人;以右手刀为主,辅以左手之剑,剑法不成体系但善于搏命,刀法则得了阿难破戒刀第一式和第二式之真意,不催发精血的状况下能连续使出。”

“借助手中宝兵,他还可衍化雷霆性质的外景刀招,全力而为则能发出近乎外景的一击,同时,刀道有成,精义入化,跻身大家,另有召唤天雷的手段,”

“战绩:搏杀‘白头秃鹫’安国邪;于邺都郡衙校场,半招险胜‘守正剑’王载;江州茂陵观锦苑,于‘震惊百里’蒋横川必杀之心下全身而退,风云变色,电闪雷鸣;东阳别府内,逼得‘算尽长生’王思远回剑防守;江州长川街头,险胜‘五方帝刀’清余……”

“奔走万里,于龙岩山道旁神庙外,遭遇魔影寒掌、烈焰人魔和落魂箫围杀,以一敌三的情况下,尽斩对方,交手细节不详,但狂刀苏孟身负金钟罩等硬功,比其他人榜高手显然更擅于应对类似情况。”

“排名:第六位。”

“绰号:狂刀,莽金刚,雷刀狂僧。”

“身份:少林弃徒,江湖侠客。”

一战让魔影寒掌、烈焰人魔和落魂箫除名?吕见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虽然魔影寒掌曾经走火入魔,实力大降,随着战斗深入,反噬会越来越严重,从而越打越弱,但好歹也是正经突破的半步外景,身法出众,掌力可怕,再加上人魔里排在前列的烈焰人魔和左道有名的落魂箫,搭配合理,有远有近,有控制有强攻,纵使围杀正常半步外景,怕也足够了,何况才七窍的苏孟?

这简直让人没法相信!

而且,这样的战绩纵使排入前五,也没人会质疑,六扇门考虑到苏孟的功法更擅长生死相搏和围杀,将他放在第六,反倒颇有打压嫌疑。

“太,太厉害了!被这种程度的三名邪魔围攻还能全部反杀!”吕火兴奋莫名,喃喃自语,“刀剑双绝这么强?好想学啊!

或许是因为他才七窍吧……吕见没有理会旁边侄子的大呼小叫,自顾自思考着问题。

听到刀剑双绝后,他忽然心中一动,觉得这次苏孟的人榜信息与之前似乎有所不同,不是战绩上的削减,毕竟人榜字数有限,主要体现最重要和最新的情况,而是刀剑双绝被淡化了,似乎苏孟已少于用剑,以刀为主,对剑法的描述愈发简略。

当然,因为不是一下就剔出了这部分内容,而是改变了说辞,吕见并没有想得太多,摇头苦笑了起来:

自己当年辛辛苦苦奔走,屡次冒险战斗,欲上人榜而不得,如今刚过三十五岁几年,就见识到了什么叫人榜排名的突飞猛进,什么叫人比人气死人!

后面的排名并非顺延,还出现了少量变化,有新人入榜,亦有突破或年龄到者下榜。

“走吧,赶紧回家。”吕见捧紧手炉,催促侄子,他每次看人榜都是越看越唏嘘,尤其现在还是冬日寒风最盛的时节。

吕火念念不舍地转头,走了一阵,到了桥边,突然开口:“二叔,你知道哪家门派是刀剑双绝吗?”

“单独用刀用剑都用不好,还想什么刀剑双绝?”吕见对侄子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或许我擅长刀剑配合。”吕火兴奋道。

吕见正待说话,忽然看到前方站着一位青袍公子。

他静静立于桥边,负手看着附近树上挂着的谜联,青衫磊落,头戴纶巾,儒雅洒脱。

初看之下,他并不显眼,可略微细看,就会发现这名青衫公子与石拱桥、河流、树木、地面形成了一个融洽的整体,不少一分不多半点的整体,似乎他就是这片天地,容纳和排斥进入者只在一念之间。

无月之夜,流水潺潺,绿树凋敝,拱桥起伏,地面不动,四周安静,唯闻水声,让人顿生梦境之感,吕见的神情变得凝重,目光下意识就集中于青衫公子的双手,它们背负于后,修长有力,泛着淡淡荧光,像是玉雕而成,有着无法描述的奇异魅力。

“你就是吕见?”青衫公子转头,露出一张五官看似古拙,但连在一起却透着神魔般妖异吸引力的脸庞,声音沉稳厚重。

吕见打了个机灵,回过神来:“正是在下,不知公子有何事相询?”

“我受人之托,前来寻找金离的下落,你可确定他最后出现的地方是文安?”青衫公子语气平和。

他正是孟奇,因为事关元始天尊,不可能直接用本尊身份前来调查,也不可能时时戴着面具,故而靠**玄功和易*容之物再次改换了形象,以新身份登场。

吕见看了看两旁,示意护卫带着吕火走远一点,然后才拱手道:“阁下是金家之人?”

“在下与金离乃是生死相交的朋友,三年多前,他突然到了文安,说了一堆当时感觉平常但如今细品颇为奇怪的话语,然后冒雨夜出,离开寒舍,那时我并未在意,以为他去别处有事,直到前不久金家派人相询,才知道他已失踪几年,算算时间,正是他在文安的日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出乎意料的顺利'

吕见说话条理分明,先笼统地概括了自己知道的整件事情,免得没头没尾,让人听不出重点。

他看见青衫公子缓慢转身,正对了自己,气度出众,难描难言,双手依然负于背后,藏于了自身阴影里,除了修长,再看不出之前如玉般的感觉,恍若只是自己的幻觉。

“他都说了什么?”孟奇声音醇厚。

这段时日以来,吕见早就将此事回想多遍,没有思索,直接回答:“金离突至文安,在下很是惊喜,因为自继承家业以来,与四处奔波游历的他们已少了联络,不仅许久未见,书信往来也由于他们居无定所而变少。”

“那日,在下于家中设私宴款待金离,酒到酣处,他感慨道,‘人生在世,死不要紧,反正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纵使至亲好友,一旦事随时移,也会因为没有希望而渐渐麻木与适应,从悲痛中解脱出来,最怕的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亲朋好友日夜担心,四处寻觅线索,始终处在悲伤、急切和盼望之中,难有欢颜’。”

“当时我以为 。这是他闯荡江湖遇到某些事情带来的感慨,并没有太过在意,哪想得到他真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也就是说,金离不是遭遇意外变故而遇害失踪,在此之前,他便有所预感……那他有没有刻意留下线索?若没有留下线索,又是因为什么……孟奇负手静听,青衫随着冬夜寒风轻轻飘荡,衬托得他渊渟岳峙:“你可曾问金离来文安之意?”

吕见叹了口气:“肯定问过,他言有事路过文安,顺便来看我这至交好友,我那时毫无怀疑,觉得金离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欺骗我。直接便信了,只追问了一句是何事情,而他含糊其辞,说非是要事,不用担忧,随即岔开了话题。”

这件事情对金离应该颇为重要,但他又不希望别人知晓……孟奇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当时你可曾注意金离的状态,是满腹心事,还是踌躇满志,或者犹豫不决?”

“若他表现得异常。在下早就察觉了。”吕见苦笑起来,略一沉吟道,“若说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其实有一点,金离原本拙于言辞,不关心蜚短流长,全身心都在苦修磨砺之上,但那日他少见得提及江湖上有名的侠侣们,似乎颇为艳羡。被我嘲笑了一通,说他年岁增长,见识丰富,终于开‘窍’。知道想女人了。”

这种事情,若是相熟朋友,任谁遇到都会如此作想,不会觉得金离异常。

是情事纠葛?可什么情事能让金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孟奇背后流水缓缓,近于枯涸,粼粼波光内露出诸多河底大石。

难道爱上了不该爱的女人。惹上了不该惹的麻烦?

“也许金离失踪与情爱纠葛有关,麻烦吕兄查一查他失踪前后文安城是否有这类事情发生。”孟奇语气不急不缓。

听到吕兄二字,吕见愣了愣,细细打量身前的青衫公子,发现无法判断他的年龄,他面容古拙,有着奇异魅力,气质成熟,像是成名多年的高手,但眉宇之间没有丝毫沧桑沉淀,仿佛还很年轻。

“事关金离,在下义不容辞。”吕见作为地头蛇之一,打探类似事情比孟奇方便和有效多了,“对了,不知阁下如何称呼?查出结果后如何给你?”

“不用麻烦,到时在门口放几根烟花,我会亲自来问。”孟奇拿足了神秘高手的范。

说完,他让开一步,立于岸边林旁,负手看着流水,示意吕见可以离开了。

吕见没有多问,知道有的高手脾气古怪,不肯被人盘根问底,于是招呼过来吕火等人,步伐沉稳地踏上了石拱桥。

过了桥,他下意识回头,发现岸边的青衫身影不知什么时候已消失无踪,自己根本连感应都没!

“金家居然派这等高手来?嘿,金离未失踪前,欲求金家重视而不得,直到九窍才算勉强被高看一眼,慢慢接近夙愿,谁知失踪后,金家反而如此重视,造化弄人啊……”吕见内心感慨道。

…………

岸边树林内,枯叶满地,枝头空荡,孟奇步伐神妙,几步就到了一株大树背后,那里摆放着一个儒生用的书箧,上面支着青布,似做挡风遮雨之用,里面藏着“天之伤”。

流火乃蛟鳞打造,可以如软剑般弯曲,孟奇买了匹配的剑鞘,将它系于了腰间,可“天之伤”不同,没办法一样处理,要么背着,要么放于大包裹或书箧里,否则特征明显的它很容易被人认出,失去易*容改扮的意义。

之前孟奇顾及神秘高手的形象,觉得背个书箧出现于吕见面前与整体画风不太搭,干脆将它藏于林内,置于自己精神感应的范围中,负手傲立,似与天地相合。

背上书箧,孟奇运转**,气质顿时改变,虽同是儒生打扮,可还是有着明显区别,之前乃成熟儒雅之辈,现在则青衫风流,洋溢着朝气和书卷气,向着林外大步而去。

夜色深重,孟奇直接上了文安唯一的乱葬岗,拿出了一枚赤红色的珠子。

此乃云中子亲手炼制的物品,以金家之人的血脉为饵,可在方圆三里内让同种血脉的尸骨产生异象,他自己不能前来,将三枚血珠与详细的消息一并寄存于仙迹。

孟奇来此,正是想靠血珠找找乱葬岗有没有金离的尸体,毕竟若被人杀害,乱葬岗是非常适合抛尸的地方,诸多草木茂盛之处皆有死尸藏着,被挖个浅坑埋下的更是不计其数,臭味弥漫山岗,等闲不会有人前来看是否有被杀之人。

屏住呼吸,孟奇捏碎了血珠,一道赤色光芒向着四周蔓延,将乱葬岗染上了一层鲜红,更显阴森血腥,可怕至极。

忽然,远处有道红光蹿起,像是有人在燃放烟火。

竟然真的有金离的尸骨?孟奇略微愕然,没想到这么快这么轻松就找到了。

他脚步移动,似乎不沾泥土,从血肉灌溉的长长野草上一掠而过,奔到了红光蹿起的地方。

这是一片草木特别茂盛之处,显然下面埋有尸体,孟奇右掌一挥,掌风凝聚,猛地将草木掀飞,推开了泥土。

表层泥土很浅,一掌之后,孟奇便看到了下方的死尸,他已然化成了白骨,身上没有一丝腐烂的布条,而且骨头不全,只得寥寥几根。

沾染着泥土的白骨正亮起一层血光,昭示着主人的身份。

粗粗一看,浅坑和尸骨都没有线索遗留,似乎得找精于召魂的高手方能突破阻碍,可金离身死多年,怕是早已魂飞魄散,无法召出!

“出来。”孟奇突然开口,声音在阴森安静只有犬吠的乱葬岗传得很远。

咕咚,一株槐树背后滚出了一道人影,破烂毡帽,补丁棉袄,浑身恶臭,乃长期在乱葬岗寻觅尸体身上有用物品的乞丐。

“大,大爷,饶了小的吧,小的只是看到这边有红光冒出,才过来一探究竟。”乞丐忙不迭地解释。

他脸庞黑乎乎,满是泥土,让人分辨不出年纪,但从身体和声音判断,至少四十往上,武功低微。

修炼变天击地大法的孟奇对别人的精神状态变化很敏锐,尤其对方实力远远不如自己的情况下,更是有直窥心灵之感。

他察觉到乞丐情绪的异常,沉声道:“我还没问,你求什么饶?莫非此地与你有关,做了什么不可告知之事?”

“你们这种江湖人士不是特别讨厌别人窥探吗?所以我才求饶。”乞丐解释道。

孟奇冷哼了一声:“但我更讨厌别人欺瞒。”

他目光锐利,直刺乞丐双眼,让他浑身打了个机灵,猛地跪下:“大爷饶命,小的没做什么,只是恰好知道这具尸骨的来由,看到红光后才贸然前来。”

“你知道他的来由?”孟奇皱眉道。

乞丐语速极快:“是,小的每日在乱葬岗游荡,寻找有价值的物品,换取衣物食物等,所以只要有新的尸体来,小的都会去看一看,除非对方身手极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埋掉。”

“那日夜里,小的饥肠辘辘,琢磨着要不要打只落单的野狗吃,忽然发现陈府两名家丁悄悄抬着这具尸体上来,匆匆挖了个坑埋下后仓皇而去,再之后,这具尸体被野狗啃咬,几经变迁,只留下了几根残骨。”

“陈府?”孟奇沉稳问道。

乞丐毫不犹豫回答:“陈长庚陈老爷的陈家。”

怎么会是他们……孟奇顿觉不解,陈长庚也就是个附近出名的人物,像地主员外胜过江湖人士,家族里最强的不过九窍,凭什么能杀掉有所预感的金离?

…………

陈府。

陈长庚哼着小曲,带着贴身护卫,走向最宠爱小妾的房间。

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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