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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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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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你。”她不习惯撒谎,掩饰般轻咳一声,结果在这草木皆兵的特殊时刻,周围的人除了林朗,以她为中心呈放射状四散。夏茹用手帕捂住口鼻,有些警惕地看着顾忆笙。

林朗竟然笑起来:“你吓坏他们了。”他向夏茹介绍顾忆笙,她却觉得越发的窘迫,原本是假装咳嗽结果却真的停不住,连检测体温的老师都注意到了这边。

“38。2℃!”体温测试结果吓了所有人一跳,医务老师拿体温计的手都开始微微颤抖,“同学,你在发高烧啊!”

顾忆笙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似乎是有些烫,她一直以为是天气热的原因。

“赶紧的,上医院!其他人散开!”其实根本不用他发令,之前排队的学生早就如躲瘟疫一般躲远了。只有林朗一人还站在原来的位置。

“我送你去医院,离这最近的是二院。”

林朗看起来很着急,顾忆笙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事的,可能昨天晚上吹风扇吹着凉了,我自己去就行……”话还没说完,她只觉得眼前的世界突然被扭了一下,差点瘫软在地上,被身旁的林朗及时扶住下坠的身体。“我……”她想说“怎么了”,但是几声猛烈的咳嗽把所有声音堵在喉咙里。她扶着林朗的手臂,咳的身体像是会散架。

刚才不觉得自己生病了,可是一查出体温偏高之后就好像什么毛病都来了。

“林朗你别去!”夏茹站得很远,冲林朗说话几乎是用喊的,看向顾忆笙的眼神里带着不解和微微的嫉妒。那或许是她第一次清楚地看清这个女生的脸,平淡无奇的眉眼如今一笔一笔的刻进她的心里。

“没事的,她发烧了,我送送她。”

 “她有病!”夏茹又急又怒。
第26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7)


林朗回头看了夏茹一眼,脸上的神色很平静:“我知道,所以我送她去医院。”

顾忆笙觉得尴尬,所有人都看着她和林朗,夏茹看她的眼神像要把她一个眼神一个眼神的凌迟。她站直身体说:“我自己可以的,林朗,我自己去医院可以的。”音量不大,但是声音很坚定。

林朗没理她,拽着她到对面马路打车,可是接连停下五辆出租车,摇下车窗看清顾忆笙的状态后都猛踩油门跑得飞快,好像她浑身瘟疫,随时都有可能变身成僵尸怪人。

顾忆笙站在路边吹了一阵风只觉得头痛的像是要裂开,心里却还想着如何说服林朗让他别管她。

第六辆车才停下,林朗问也没问就把顾忆笙塞进了后车座,冲司机说:“师傅,二院!”

司机一脚油门到底,车子像一支箭一样射了出去——可是却不是直线型,扭扭摆摆,像磕了药一般。林朗的后背紧贴车座椅背,汗毛在瞬间竖了起来。“师师傅,您以前开云霄飞车的吧?”这架势说是开飞机也不为过。

“啥?……啊,问我呢?我不是跟你吹,我以前,我以前是这个!”这位长着彪悍身材,顶着一个大光头的司机一边说一边兴奋的转过身,冲林朗竖大拇指,“我的车技,他们都知道!没,没的说!我跟你说……”

他一边口吃不清地说,一边手舞足蹈做着手势,有时候双手还同时离开方向盘,车子因此而呈颤抖状往前开。林朗的脸都要绿了,原来这司机这么爽快地就载他们去医院的原因是因为喝醉了!他回过头想和顾忆笙说“我们换辆车吧”,却发现她靠在车座上,一个人兀自在笑,眉眼都舒展开来,美好的像首唐诗一样。

他看了她一会儿,想想也笑了起来。

一个喝醉酒的司机,两个傻笑的人。

那天林朗陪着顾忆笙挂号、看病、拿药、挂盐水——顾忆笙得的只是急性肺炎,不是非典,得知诊断结果后她和林朗都偷偷舒了口气。而后林朗拿着她的病历跑上跑下的付钱、拿药,最后又陪她坐在空旷的输液室里输液。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医院蓝色的窗帘不时被风吹起拂过顾忆笙的身体,干燥的阳光乘机触摸她的皮肤。她在明亮的光线中眯着眼睛看身旁的林朗,他竟斜靠着椅背又沉沉睡去,浓密纤长的睫毛密密的垂着,因为垂着脸,所以蔷薇色的嘴唇微微地撅着,似乎在等候别人的采撷。

顾忆笙一眨不眨地看着林朗,迷恋他脸上的每一个线条,指尖在他皮肤之上的一毫米处缓慢地移动,好像触摸到他白皙的皮肤。心跳得飞快。

清澈透明的风从他们身体间的缝隙里轻巧地吹过去,她凑近他的脸,在他耳边卑微而绝望地低声呢喃:“不要对我那么好,我怕我会喜欢你。”

【三】有无数只蝴蝶从她的心里扑扇着翅膀飞出来; 成群结队的飞向高远的天空

虽然不是非典,但是顾忆笙还是被勒令在家休息,直到完全康复才能回学校。

第27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8)


在家待着也不错,可以一个人安静的温习功课,一个人吃喜欢的口味的泡面,一个人看爱看的综艺节目——顾天一“出差”了,留了八百块钱和一张“我出差四天”的字条在餐桌上。

最近下了点雨,天气凉快不少,天空像是被洗过一样显露出一种蓝绿色的洁净。顾忆笙还是像往常那样起得很早,把顾天一之前换下的脏衣服都洗干净晾起来,给自己做了美味的火腿三明治,看了会儿英语和数学;中午吃的是昨天没吃完的半盒大娘水饺,烫了些青菜一起,午睡了一小会儿,下午看了本小说,读了张报纸,做了一张化学试卷;房里的光线暗得看不清纸上的字了,她才意识到已经是黄昏,整幢楼开始热闹起来,亮着灯的厨房窗口传来炒菜的声音和各家说话的声音。

只有顾忆笙的家是异常安静的,没有人回家,也没有人说话。天色越暗淡越显得家里冷清,影子孤零零地拖着长长的尾巴躺在地板上。

白天还觉得独自在家不错,天越黑,却觉得心里的空洞越大,黑影从四面八方压过来:为什么别人都可以有温暖的家,向爸爸撒娇有妈妈疼爱,只有她,连生病都只是一个人……

顾忆笙站在阳台上倚着窗发呆的时候,门铃响了。她以为是居委会的王阿姨来收楼道清理费,开门之前她还特意找了些钱握在手里,打开门后却瞠目瞪住站在门口的林朗,好像忘了自己要怎么发出声音般哑住了。

他穿了一件蓝白条纹的POLO衫,棉布休闲裤子,背着书包隔着防盗门微笑着望着她。

“你……”顾忆笙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的样子,脸一下子就红了,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倚着门,很努力的想把自己藏到门背后——因为没想过会有人来访,她为了图舒服,穿着小熊维尼的睡衣,头也没梳,早上梳的花苞头因为刚才躺了一会儿而歪歪地垂在一边。

“你不打算让我进去吗?”他挑眉。

顾忆笙如梦初醒般赶快打开门,让他进来。

顾忆笙倒了杯凉开水,林朗仰起脖子一口气就喝了个干净。“你家不好找啊,我问了半天才找到,渴死我了。”

“你怎么会过来?不怕被传染吗?”她掩着嘴巴咳嗽了两声,病还未全好,她怕林朗介意。

“怕什么,医生不是说了不是非典吗?学校小题大做而已。”林朗环顾了下四周,“你家就你一个人?”

她点了点头:“我爸这两天出差。”顿了顿又补充道,“我自己能照顾自己。”

“我的意思是,他们还没下班吗……”很显然不是。女生又掩着嘴咳嗽了两声。

他坐在她对面,托着下巴看她,眼神清澈中却又带着细细审视的成分,过了会儿才开口:“你——”他慢慢地说,“很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吗?”

顾忆笙起身去给林朗加水,背对着他,水倒在玻璃杯里溅出一点水花。“挺好的。”她说。

林朗聪明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我给你带了一些作业给你。作业你可以自学的时候做一做,回去上课的时候不至于落下太多,当然不做也不要紧,这个不是重点。”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叠纸和几本本子递给她,然后看着她上扬的询问眼神,突然双手合十说,“拜托你加入我们的音乐剧吧!”

第28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9)


再过一个多月就要期末考试了,可是在那之前,还有一场全校的艺术节闭幕汇演,顾忆笙他们班准备的节目是一个音乐短剧,现在还缺一个小提琴伴奏。

“好像只有我知道你会拉小提琴,所以他们就请我来拜托你。”林朗露出可怜兮兮地表情问,“你不会拒绝我吧?”

夕阳的光照在朝西的窗户玻璃上,折射出耀眼的橘色光线,窗台上蟹爪兰的影子被斜斜的拉长,打在蜜糖色的地板上,楼道里不时传来下班回家住户的脚步声。

“像……小狗一样。”她看着他的表情突然说。

“嗯?”男生一时无法会意。

“我说,”她突然露出甜美的像夏日蔷薇一样的笑颜,“你刚才的表情好像小狗呀。”

“那你是答应了?”林朗问。

顾忆笙点了点头——来自林朗的请求,真的很难拒绝,于情于理她都得答应。

“太好了,这是乐谱,你先练熟了,等你回学校再一起排练。”

顾忆笙接过他手中的剧本和乐谱翻了几页,发现标注做得很仔细,字迹清秀干净——那是林朗的笔记,她认得。看着他的字,脑海中便会很自然的浮现起他坐在窗边,左手托着下巴,右手握着白色的百能笔在稿纸上写字的样子。

“剧本还在动,有时候排着排着就变了,所以这个还不是最后定稿。如果有什么修改,我还会再给你送过来的。”林朗说。

“嗯。”顾忆笙抬头看了一眼林朗,又飞快地低头看手里的乐谱,可是那些音符逐渐在眼前扭曲成了蝌蚪文,她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头顶地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着,空气被搅出了一个小小的漩涡,茶几的书页扑啦啦地翻动着,房间里安静的像在等待一根针的掉落。

林朗看着顾忆笙,而顾忆笙则想着要说些什么打破这沉默。她从记事起就很怕冷场,怕尴尬,怕和她在一起的人觉得她无趣,下次就不愿和她一起玩。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她越怕越容易紧张,越紧张又越怕,后来就慢慢的把自己和其它人隔绝开来了。

“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有改动我再来找你,你好好养身体。”林朗起身告辞,顾忆笙突然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明明是想和他多待一会儿的,可是真的待在一起又总担心自己不会说话而让对方觉得自己无趣。

林朗走后她给自己煮了一碗泡面,氤氲的雾气升起来的时候模糊了窗玻璃,她突然觉得心里有一点点暖。

第二天相同的时间,顾忆笙在练习拉琴的时候林朗又来了。他还带了些蔬菜、水果和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随便买了些。你生病抵抗力弱,尽量还是少出门。”

那条鱼被剖了肚子仍在袋子里蹦个不停,顾忆笙不敢动它。林朗拿着刀在厨房也犹豫了半天,最后走出来对她说:“要不你先拉会儿小提琴让它自己安息?”

她愣了一下,然后忍俊不禁地直点头。

“李星星说这一段只要拉这个小节就够了,然后这边后面,换一段起伏大点的曲子,她的意见是……”林朗把排练时候的修改意见告诉顾忆笙,她安静地听着,偶尔抬手把滑下来的发丝拨到耳后。

第29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10)


第三天天已经黑了,顾忆笙以为林朗不会来了的时候,门铃又响了。

“今天来晚了,排练完和他们一起去吃了麻辣烫,我给你带了一小份——你生病不适合吃太辛辣的东西,可是真的很好吃呢……还有一份鸡丝粥。”林朗很细心的在茶几上垫了张过期报纸后才把麻辣烫和鸡丝粥放上去,解开袋口,鲜香的食物气味扑鼻而来。

顾忆笙夹了一颗包心牛丸吃,QQ的丸子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美的滋味在整个口腔流窜。而鸡丝粥又熬得很够火候,米饭柔软的入口即化,鸡丝的鲜味都渗透在了米粥里。

很好吃,顾忆笙幸福地像只小猫一样眯了眯眼睛。

这个平时看起来闷闷的女生,吃东西的时候倒显得活泼了些。林朗看着顾忆笙的样子不由笑起来,可是目光触及阳台上晾晒的女生衣物又收敛了神色——他刚才在厨房看到水槽里只有一个人的碗筷。她爸爸出差还没回来吗?那她妈妈呢?她像是长久以来一直是单身独居的样子。

顾忆笙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扭过头的时候发现他正看着她,虽然没出声,但是眼神里有询问。她在极短的时间里作了决定,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眼神清冽地像冬天里的冰晶:“我妈很早就去世了,我爸出差还没回家。”因为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气,所以干脆选择没语气。

“对不起。”他不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

顾忆笙垂下头喝粥,直到吃完了所有的食物才抬起头,像是忘记了刚才的尴尬:“很好吃,麻辣烫的店在哪里啊?”

“学校后面,堕落家最里面那家,招牌上写着‘重庆王胖子麻辣烫’的就是。”

“王胖子?老板很胖吗?”

“不,恰恰相反,老板是个瘦子,而且也不姓王。”说到这里,林朗突然笑起来,“我也问过老板,他说他老婆才姓王,很胖,在老家带孩子、侍奉公婆。他在这里很想念她,所以店名取做‘王胖子麻辣烫’。”

“他的妻子,好幸福啊。”顾忆笙垂下了头,突然有点想哭,这种被另一个人挂念的感觉,她似乎从来都没有体会到过。妈妈去世之后的记忆里,她似乎常常是一个人。一开始一个人在家还会害怕,很久没看到爸爸还会想念,但是后来都渐渐习惯了。

时间和习惯,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麻药。

“会觉得孤单吗?”

“什么?”顾忆笙抬头,看到林朗正望着她,心里慌了一下,她其实听清了他的问题。拨了一下垂落耳边的发丝,轻声答:“没什么,习惯了就好了。”她并不想让他同情她,很努力的装作不在乎的样子,甚至还鼓起勇气抬起头,冲林朗笑了一下。

第四天林朗没有来,顾忆笙失望地一个人在客厅从黄昏坐到夜幕完全降临。八点多的时候顾天一回家了,喝得醉醺醺的,进门的时候还踢翻了鞋柜。他一坐到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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