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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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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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忆笙握紧把手,因为太过用力,手臂上的青筋都微微地凸起。她不太聪明,可是那不代表她听不出夏茹言语中的嘲讽之意和无上的优越感。
进入城区时正逢下班高峰期,又因为那条路在扩宽,路窄车多,都堵在了一块儿。
“我就在这下车吧,从这里回去很方便的,谢谢送我过来。”顾忆笙想下车,被夏茹拉住车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说了几句话后挂断,她笑吟吟地对顾忆笙说:“晚上有高中同学聚会,都是我们那届的,你也一起来吧,都很久没见了。”
“我……”
“虽然同学里也有几个混得不错的,不过八小时之外我们都不讲身份,就只是老同学聚一聚。从安城出来又到这座城市发展的人本来就不多,其实也是缘分。很多人我之前也不认识,朋友带朋友自然就熟悉起来。我有个闺蜜可羡慕我们,说只有我们景美才能毕业了还这么团结。说定了啊,晚上七点,海王宫六楼865包厢。”
因为是高峰期,夏茹停车不能太久,所以在她的催促下顾忆笙仓促地下了车,直到看到她的车绝尘而去,才突然想起刚才忘了拒绝。
夏茹只说是普通的同学聚会,所有顾忆笙也没有怎么打扮,回家洗了个澡,换上平日逛街穿的T恤、牛仔裤和平底鞋。临出门想了想不能丢脸,又回去把二十五元一件的白色T恤换成商场打折时买的价值一百六十元的格子衬衫。
打车到海王宫推开865包厢门的时候她简直想转身就走——包厢里已经坐了一些人,女生无一例外地精心打扮过,个个妆容精致得恰到好处,举手投足间不时闪过某奢侈品牌最新季最新款产品,男生穿得比较随意些,但是看细节就知道也都价值不菲。
一群刚大学毕业的社会新鲜人,即使第一份工作薪水再优渥,也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养成这样的消费习惯。很明显,包厢里的这些人,就是以前景美传说中的“太子党”和“公主党”,和林朗和夏茹一般,每个人的父母都很有来头。
顾忆笙推开门之后,原本热闹的包厢突然安静下来,有一个短暂的冷场,所有人都不说话地看着她。
【三】为什么她对谁都可以微笑,就是对他不行呢?
无论是一百六十元的格子衫还是六十元的牛仔裤,顾忆笙都不属于他们世界。她转身想走,却被夏茹热情地拉进了包厢。“你们没认出来吧?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顾忆笙,以前理科实验班的、美女加才女哦。”
“理科实验班?几班?”
“(1)班?黎睿不就是(1)班的吗?你同班同学啊。”
众人把目光都投向那个叫黎睿的男生,咖啡色框镜,细长的眼睛,皮肤很白,所以脸红很容易被发现。他似乎也不习惯成为焦点,腼腆地对顾忆笙笑笑说:“好久不见,顾忆笙。”
顾忆笙记得他——虽然她在班里很没有存在感,可是她对每一个同学都很有印象,能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和他们的名字,甚至连优秀的科目和性格脾气都能说出一点。因为自己总是被人忽视,所以她发誓不要让其他人在她这里感受到同样的感觉。记忆里黎睿是个很害羞很低调的男生,上课回答问题时声音很轻,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高中的时候还没有完全长开,有时候会流露出女生一样秀气的感觉。
两颗虎牙还在,眉眼也差不多,不过五官变得更立体了一些,有了一股青涩的男人味。
“要不你坐我旁边吧,顾忆笙。”黎睿似乎看出了她的不安,招了招手,让她坐到他身边去。以前是实验(2)班长,如今在某500强做人力资源的赵飞鹏起哄道:“你怎么不叫我坐你旁边啊?”
黎睿一下子涨红了脸,看了一眼顾忆笙,连忙说:“你瞎说什么,这里只有我和她是一班的啊。”
顾忆笙最后还是做到黎睿身边,这么多人里,也只有黎睿让她觉得有几分亲切。以前上学的时候并没看出原来他也是“太子党”的,言谈举止温和有礼得让人如沐春风一般。
全部人入席之后,顾忆笙发现还有一个座位空着,正寻思着还有什么大人物没来的时候,包厢的门再一次被推开了,进来看到顾忆笙时眼神顿了一下,而她则是一下子僵住了身体,大脑瞬间凝固成了一堆豆腐渣。
怎么会会林朗呢……也对,怎么就不会是林朗呢?怪之怪自己太笨,家境殷实的林朗当然也是“太子党”之一,今天的同学会有夏茹,她连顾忆笙都叫了,自己不会落下林朗。
顾忆笙觉得浑身血液逆流,耳旁嗡嗡嗡嗡地响,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笑些什么,只顾瞪着眼前的几盆菜一口一口地吃。
黎睿细心而体贴,有新的菜上来,会主动帮顾忆笙夹菜,她不小心碰翻了杯子,他赶紧帮她处理。甚至赵飞鹏想灌她酒,都被他红着脸挡了下来。
林朗几乎没动什么筷子,他坐的位置正对着黎睿,在顾忆笙的斜对面,他们今晚的互动他全部看在眼里。他很少参加这种活动,只是因为今晚是夏茹组织,她又好说歹说了很久,才给了面子来坐一会儿,没想到竟会自啊这里看到顾忆笙。
明明告诉自己再也不要见她,可是见到她后眼神却又眷恋她脸上的每一个神情,他甚至忌妒坐在她身旁的那个眼镜男,可以那么近地靠近她,为她做一些细碎的事情,讨厌他眯着眼睛对她微笑的样子,胸膛里明目张胆地跳着一颗盎然的春心。而他却只能坐在她的两米之外,什么也不能做地看着她。
为什么她对谁都可以微笑,就是对他不行呢?
以前总以为有很多很多时间,和她一起高考,一起读大学,一起毕业……总以为他可以永远待在她身边,守着她长大,和她一起面对他们人生共同的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恋爱,第一次……谁知道后来突然发生意外。
他知道父母在安排他出国的事宜,想最后抓住机会向顾忆笙告白,却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一地心碎,心随着海草一齐沉入海底。
在英国的日子其实很压抑,一开始总是住院,看不到东西,充斥耳膜的是陌生的英语。在黑暗的世界中沉默成了常态。他一遍一遍在黑暗中回放那个滂沱的大雨夜,顾忆笙伤人的话语。温热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入枕巾。可是无论顾忆笙怎么伤害他,除了被伤害的当下,后来他总是想,她是有苦衷的吧,她是喜欢他的吧。明明是她先向他告白,喝醉酒的人怎么还会骗人呢?
半年后林朗的眼睛恢复视力,他吵着闹着要回国,结果定居英国多年的爷爷突发脑溢血。在孙辈里,爷爷最疼的小孩就是林朗。他小的时候爷爷还没有移民,天天送他上学放学,陪他做作业,周末的时候带他去钓鱼、爬山,知道他最喜欢吃榛子,常常没事在家砸一把出来,笑眯眯地塞到他的掌心。
林朗在英国的医院枯坐了两天两夜,第三天,爷爷终于转出了重症监护病房,度过了危险期,可是半边身体不能动了,语言能力也退化得很厉害。他准备回国继续上学的那天,爷爷拉着他的手,一遍一遍地说:“不要走。小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眼角的泪水蜿蜒成一道小小的溪流。
林朗大三那年,爷爷去世了。一年后他大学毕业。无意中在校友的网站上看到顾忆笙的ID时,那张他曾以为已经淡忘的脸孔又在他脑海中鲜活起来。不顾一切地选择回国,不顾一切地想要知道,那个暴雨夜她说的话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五年前她不爱他,五年后,他能不能让她爱上他?
他并不知她来了A市,只是A市是当今国内时尚的前沿,最适合他事业的发展。他想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再借助媒体的力量,她迟早会看到他的成绩。
林朗并不喜欢抛头露面,会答应接受O2拍摄封面的邀请也是出于这项考虑,却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竟会在拍摄封面的时候再遇顾忆笙。
很多矛盾和疑问,在摄影棚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全部尘埃落定。林朗听到自己清晰的心跳声,和五年前一样健康有力,望着她的时候,只是静静地望着她,心里便会奇异地涌起一波一波的暖意,像潮湿的海水,会一点一点地将心浸润。
她好像永远活在旧时光里,仍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模样,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美好的月牙形,可她身上分明又有他不熟悉的新痕迹,和同事关系融洽,被上司批评了还是会显得很无措,可是不再像以前被老师骂时窜红了脸,好像随时会爆掉一样,走路的时候抬头挺胸,不再是学生时含胸驼背的样子……
有时候想想真觉得奇妙,他竟然会因为一场乌龙的告白而丢掉了自己的心,而这一丢,竟然横跨了他整段青春。顾忆笙是林朗整段青春岁月里唯一喜欢过的女生,因为她醉酒后糊里糊涂的告白,竟让他瞎了眼一般,再也看不到其他女生的好。
弱水三千,他只独取她这一瓢饮。可是她却始终都不是他的。
林朗下意识地捏紧拳头,手里的玻璃杯砰的一声碎裂开来。幸好包厢里很吵,那小小的声音顷刻就被赵飞鹏的大嗓门给淹没了。
赵飞鹏正带头起哄,要顾忆笙和黎睿喝交杯酒,大有撮合他们之意。黎睿替顾忆笙挡了不少酒,喝得微醺,脸上一片绯红,端着酒杯不安地站在一旁,嘴里念叨着:“不好吧。不要这样。”可是眼底却隐隐有欢喜,并不抗拒赵飞鹏将他们送作堆的做法。
在场的女生一半抱着看好戏的心情,跟着附和几句,一般则露出不屑或鄙夷的神情,看不惯顾忆笙第一次参加聚会,就如此抢尽风头。只有夏茹投入在这场闹剧里,不时帮助赵飞鹏起哄。她组织这场同学会的目的原本也不过是想让顾忆笙明白自己的分量,别缠着林朗。如今有人将她和其他人送作堆,她也乐见其成。
顾忆笙仍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着筷子,目光下垂看着自己的指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赵飞鹏以为她是害羞,上去拉她的手臂,被顾忆笙挣掉。她抬起头看着赵飞鹏说:“你找别人吧,我不要。”是那种既不想驳人面子,可是亦不想自己委屈的压抑的平静。她说话的时候,眼睛虽然是看着赵飞鹏的,可是余光却能感觉到对面的林朗正毫不掩饰地望着她。他的两道眼神几乎要在她的皮肤上留下两个深深的烙印,让她无地自容。
黎睿觉察出顾忆笙的不悦,拉着赵飞鹏的手说:“算了算了,我自罚三杯,你就不要为难我们了。”
赵飞鹏借着酒劲,脾气也上来了,甩开黎睿的手,眼一瞪说:“今天这酒,你还非喝了不可!”
顾忆笙向来温顺,这一刻却倔犟地微微仰着头,不肯露出一丝服软的神色,似是怒极,反而眯着眼睛开始微笑,一字一句地说:“这酒,我就是不喝。”
林朗突然站起身,椅子背撞地向后倒去,摔在地上发出不小的声音。所有人扭头看着他,他大步走到顾忆笙的面前,旁若无人地拉起她的手臂直接拖人。
“喂,喂——”顾忆笙面对赵飞鹏的坦然自若顿时消失无踪,惊颤到瞪大双眼,听到他在她耳旁飞快地说:“别像笨蛋一样站在这里被人耍。”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顾忆笙无法反应,只地步履踉跄地跟着,留下一屋子满脸错愕的“老同学”。在惊讶中他们经过赵飞鹏时,他甚至还错过身体让他们过去。
【四】他离得她很近,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靠得那般近了。
林朗在电梯前突然放开手,顾忆笙重心不稳地往前跌,反射性地抓住她所能抓住的物体阻止她接近地面的趋势。她手忙脚乱地重新站好之后,她发现自己的手正死死抓着林朗的腰部的衣料,从第三者的角度看来,状态极其暧昧。
林朗微垂这眼睫,凝视着她的眼睛问:“抓够了吗?”嘴角隐着若有似无的笑容。
顾忆笙飞快地放开手,眼睛转向一旁,红着脸,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电梯门慢慢地合上了。望着一个一个往下掉的数字,她终于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
那群错愕的人里,夏茹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她追出去的时候,顾忆笙和林朗坐的那部电梯刚好合上门。她突然像被抽光了全身的力气,瘫坐在地上。
这是她第一次见林朗这样,为了一个女人义无反顾,旁若无人地向她走去,眼睛里全部是她——可是那个“她”,却不是她。
从七岁到二十四岁,十七年了,夏茹一直陪在林朗的身边,和他一起欢喜一起悲伤,为了他,不停地逼迫自己学习各种技能,看各种不喜欢的书籍,为的是想要变成更好的人站在他身边,怕平凡无知的自己配不上天资过人的他。
林朗待夏茹彬彬有礼,甚至近乎温柔,却从未逾越“好友”的界限半分。她也难过也沮丧,但是在这之前,她以为她只要一直一直等下去,一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林朗总有一天会看到她的好的,她总有苦尽甘来的一天。可是现在顾忆笙出现了,夏茹突然发现也许林朗的脚本里早就有了其他女主角,她说白了也就是一个红颜知己,一个首席女配角。
她实在是不甘心。输给别人也就算了,输给顾忆笙这样档次的女生,她真的不甘心啊。
初秋时分的夜风已经有了薄薄的凉意,顾忆笙走出海王宫时,被迎面吹来的风吹得打了个哆嗦,手臂上起来一层鸡皮疙瘩。顾忆笙原本以为两人就此分道扬镳,因为不久之前林朗才对她失望得好像永远不想再见到她的样子。
“谢谢你,又给你添麻烦了。”陈恳道谢,然后识趣地准备闪人,却被他又拽住手腕。
“我就这么让你讨厌,让你恨不得立刻摆脱我?”他的薄唇吐出讥讽,眼底微微的受伤被薄薄的恨意所掩盖,那眼神像是要吃了她。
“不……当然不……”顾忆笙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让林朗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她最没可能讨厌的人就是他。
林朗甩开顾忆笙的手,并不说话,也不回头,只是径直往停车场的方向走,顾忆笙犹豫了一下,跟了上去。
停车场里的灯很亮,顾忆笙突然发现自己手臂上有血迹,自言自语道:“咦,我怎么出血了?”而后才反应过来那不是自己的血,是林朗刚才拖她手臂时沾染上去的。
“你的手……”她小跑步跟着快步走的林朗,下意识地去拉他的手,果然是触目惊心的红。大部分血液已经凝结,只有一道伤口,因为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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